2005/12/30

極簡雅思自學方案


雅思的報名費很貴,四千七。補習更貴,一萬多。但是有網路多好?我攀著這張蛛網,可以通向許多地方。考過了,七‧五級,學校要求七級,所以,行了。寫下網路自學心得,以饗前仆後繼我輩窮人。

概論:

雅思,IELTS,讀如「愛滋」。英國系統的英文測驗,考聽、說、讀、寫四項,四個分數加起來除以四就是結果。據說比托福生活化。

英國文化協會的網站上有正式說明。關於如何報名之類的資訊。

但對於自學的考生,更該知道的是「如何準備」,「有什麼答題技巧」之類的小秘訣。About.com上面有頗為全面的介紹。(附帶一提,我覺得About.com是一個非常好用的網站,窮人的好朋友。上面什麼都有。)

大陸有很多人考雅思,展現了驚人的螞蟻雄兵的考試方式。其中最好的網站是3G,很多過來人心得,值得一看。3G提供「機經」,大陸術語。考GRE有在電腦上考試的,考生考完了憑回憶拼湊記憶就成了考古題,由於是上「機」的「經」驗談,便簡稱機經。雅思還沒有上機考試,不過沿用「機經」的名稱,來指稱這種憑回憶寫下的考古題。

雅思的正式教材Cambridge IELTS有四冊,每一冊一千一到一千三不等,我嫌貴不肯買,去台北市立圖書館借。那資料不外借,缺第三冊,而且沒有附錄音帶或光碟,所以差不多是只能做其中的閱讀測驗。有總比沒有好,而且總圖附近有很多好吃的。如果要去用,別忘了帶鉛筆和橡皮擦。做閱讀測驗免不了要畫記,請以蒼生為念,有品一點。

關於聽的測驗:

雅思強調多樣的英語口音。對台灣考生來說,也就是,不只是美國口音。

有人建議聽BBC,下載real player就可以在網路上收聽。我不覺得特別有用,因為聽收音機懂了的就懂,不懂的還是不懂,過五分鐘就分心了。BBC也有英語教學網站,我不覺得特別好。

有人認為還是聽Cambridge IELTS的範例最好,可以多聽幾遍。我沒聽,不知道。我覺得About.com的聽力測驗,以及Randall的測驗都挺不錯,前者更好一點,後者是美國腔而且題目出得未必很好。他們的格式跟雅思不同,但還是可以練習。這個據說是按照IELTS的題型,可是並沒有真的很像啊。

我後來也練習一些聽寫的測驗。蠻好玩的,滿篇都是星星,就一點一點把整篇文章聽出來。這個好像是台大外文系的老師做的網站,可以聽寫伊索寓言。這個是正港英國腔,還有一篇署名愛西莫夫,講世界人口問題,我不知道是一個老頭讀他寫的文章,還是那真是愛西莫夫的聲音。

考試時分四大題。第一、二題是比較生活化的,蠻簡單,要練習聽數字。大概總有一兩題是念個電話號碼叫你記,或者念個地址。第三題跟學校生活有關,租房子或者跟老師討論如何選課之類的。第四題是一段學術文章,真不容易,題目也刁鑽。沒事會忽然整你一下,例如這人說要帶狗去公園與海灘,那人否定了海灘,題目便問你要帶狗去哪裡,只能答公園。或者解說員在介紹設施,第一項、第二項……等到該你填答案的第三項,卻不是解說員講的,而是某觀眾插嘴。

3G的閱讀機經據信是做得最完整的,但仍然破碎得很。當然嘛,叫我回憶剛才考試聽見了什麼,以及答案是什麼,怎能不破碎?何況考生的回憶又不一定對。所以我建議還是拿來看看,用來分析雅思是怎麼出題的,要去揣摩在一段對話裡,他可能會考你什麼樣的字眼。Cambridge IELTS書後有錄音帶內容的譯文,並且有把答案標出來,也可以這樣用。

3G還做預測,這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他怎能知道這次考試會考哪一題?但我閒來無事看了預測,也閒來無事依照預測看了一下那幾個考古題,在考場裡翻開考卷下巴都快掉下來了,真的就考預測的那幾題。關於阿茲提克帝國的考古發現,能夠讓我們推測出什麼樣的先人生活史。你看,難吧。有兩個遺址想必是地名,還是西班牙文發音,結尾的mate不如英文規則念「妹特」,而依西班牙語發音「媽地」。不過機經有多可信我亦不知,第一題機經上給的答案是食物、貨物之類,但我認為應該答稅,因為他問的是以什麼「形式」,阿茲提克人要付食物與貨物給西班牙人。

聽力八分。

關於讀的測驗:

就去圖書館用那三本書吧。閱讀都問很細的問題,但時間是不夠用的,不要幻想念得很仔細就可以回答後面的問題。練習的時候就要這樣做:不看文章,先看題目。知道他要問你什麼了,才去看文章,也就是,你是去找答案的。T/F/Not Given也考得很細,要在練習時去拿捏雅思的「心證」有多寬還是多嚴。大陸網站上有一些旁門左道式的訣竅,比如說,只要有全稱句,八成就是Not Given;呵呵,天哪。英國人不知道中國人考了幾千年的試吧。

我也看過大陸人說閱讀考了七分,但文章內容說什麼完全不知。真是本末倒置,考這試不是因為將要出國得用上英文嗎?其實閱讀測驗的文章常常挺有趣。那是從類似經濟學人之類的雜誌上摘出來的。

閱讀八分。

關於寫的測驗:

考兩題。第一題要寫150字,解釋一個圖表,說明文。第二題要寫250字,問你一個事情你同意不同意,所以是議論文。字數不到會扣分,所以得拼命寫,不大有時間想。

關於說明文的寫作,要能夠說出圖表的重點,比如極大值、極小值在哪裡,有沒有什麼趨勢。此外要儲備一些字眼。這個網站非常有用,這裡則可以補充一點詞彙。說明文應是比較容易準備也比較有成效的。

議論文,據說,結構最重要。結構的意思大概就是topic sentence和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的意思。大陸補習班老師在做範文時甚有氣魄,口氣像我們的股市分析師,笑傲天下,不愧是考了幾百年的八股文,倒彈三尺。

3G上面有幾篇開頭、結尾常用的「萬用句」,還有語意轉折時用的詞彙。看看很好。不必硬背吧。

寫作七分。感到意外,也許確實得寫八股文?算啦。

關於說的測驗:

一對一的考試。以為不可準備,其實並不是,因為他們並非即興的跟你說話。還是有題庫的,而談話的題目在3G的機經裡也涵括的差不多了。

說話七分。也不滿意,就不多說啦。

關於雅思,就醬。過去兩年我都處在頻繁使用英語的狀態,至少跟一百人次南腔北調的外國人講過話,網上聊天不計其數。如果想找語言交換,可以在這裡找。語言交換的好處是,那人再無聊也能說出一點有趣的,那就寓教於樂了。我已過了苦讀的年紀,沒有一點樂子是不成的。今天寄出了申請表,花了我一千五,就把這意外的歧出留在二○○五年吧。瘋老鼠過新年。小時候看過「小人物狂想曲」吧?夏玲玲戴一個眼罩演海盜:「嘿喲嘿喲,大家用力划呀,不要偷懶啊,偷懶餵鯊魚啊……」

2005/12/25

【岔題】亮票


今年當開卷社科類的評審,喜歡的書有上榜的有落榜的,來亮一下票。

最得意的是兩本書翻案成功。通常要先選上了一週好書,才進入年度的決選,但總有一些書被忽略了。我翻案的是劉紹華的「柬埔寨旅人」,與李桐豪的「絲路分手旅行」。「柬埔寨旅人」誠懇清新,有被出版社做壞之嫌,容易被忽略但不該被忽略。「絲路分手旅行」怪得極有意思,近年這類書很多,都漂亮得很,「到不了的地方」是一反例,看三頁就能識破那是一個枯瘦的點子再沒有發展性了,頒獎應該頒給編輯吧;「絲路分手旅行」卻令人驚豔,我模糊的知道這個年輕的作者腦子裡有一些好東西呢,還跑去借了他用張愛玲寫上海的書來看。但這樣鮮活鬼扯的書放在社科類顯然是尋死,所以建議放到美好生活類,後來得知真的選上了,樂!(只是那個到不了的地方也選上了,呵。)

「柬埔寨旅人」闖關成功比想像中容易,意外的是傅大為的「亞細亞的新身體」從一開始到最後大約四輪投票,都只有我一票。一位認為太學術,我承認,但我們也選了很可讀的「柬埔寨旅人」嘛。一位有未言明的不同意,我感覺是史觀的不同意,以及史料蒐羅使用是否周全嚴謹的不同意,不過畢竟未言明,是我的體會與猜測。我也投了「頭目哈古」,但不無猶豫。趙剛用逸出學院框架的新方法來寫書,我對出格的作法總是歡迎的,猶豫在於我們選書要不要考慮作者的努力程度?感覺他十年練一劍,如今只出這一劍,一劍裡面雖有他的十年,但……?給獎往往有時機的問題,例如黃碧雲以烈女圖獲獎,但早些的「七宗罪」、「突然我記起你的臉」難道不是比較好?王安憶後來寫什麼都紅,但早些的「逐鹿中街」難道不是比較好?趙剛的「告別妒恨」難道不是比較好?

翻譯類我喜歡的書卻都沒上。我覺得「當債務吞噬國家」很令我感動啊。事情原來是那樣的我都不知道。我沒有投「黑皮膚白面具」,因為相較之下我更愛「一個猶太人的反省」,「黑皮膚白面具」是一個被壓迫者的控訴,「一個猶太人的反省」則是控訴的下一步,他說的是:「我們猶太人被屠殺,對啦,但然後呢?我們想殺那屠殺我們的人,還是我們有從歷史循環裡面解套的本事?」類似南韓的抗議農民是用跪拜的方式,在抗議也在反省自己。「一個猶太人的反省」未獲青睞是因為背景資料不夠多,編輯沒有弭平猶太處境與台灣讀者的經驗鴻溝。不過我覺得猶太大屠殺很可以對比於二二八啊,所以不覺得有額外障礙。我也喜歡「我在伊朗長大」。幾年前「在德黑蘭讀羅莉塔」有得獎,但是那書太討西方讀者喜歡了(一個伊朗女人開口說:回教文化都壓迫女人,西方文化才好哪!),讀起來讓我很困惑;另一個疑問是,那書照理說是非小說,但看她描述大學生在課堂上公審羅莉塔,就知道那些兩造攻防都是這位作者不知道幾度加工過的,太戲劇化了嘛。「我在伊朗長大」就沒有這問題,很可愛的一套漫畫書。書沒選上的好處是我就不必寫書評,嘻嘻。

2005/12/14

【岔題】瘋老鼠


去歐洲本來是虛無飄渺的打算,但看見歐盟獎學金以後,就忽然搶上了生活的重心。念頭很簡單,「我反正要待在那裡。假如有人肯出錢付我的帳單,那我就肯唸書!」如此,我的十一、十二月就賣給這件事了。

花一個月時間準備「雅思」。IELTS,類似托福,不過是英國系統的,歐洲國家也偏好雅思。中文既然翻成雅思,我便預期它讀如「yields」,但它其實讀如「eyes」。ㄟ,那幹嘛翻「雅思」,應該翻「愛滋」嘛!

我自己讀,在網路上找些資料自己練習,就這樣湊合著。反正我不喜歡補習班,距離要考試也僅剩一個月,而且補習班很貴。一共分九級,第九級就是母語程度了,學校要求七級,約當托福六百分。初始把我嚇得屁滾尿流,後來覺得應當考得過。雅思詳情,等成績單來了再說吧。

但忽然得寫履歷,並且做這些別人十幾年前在做的事情,逼我不得不面對自己的未竟之路:如果我未於此累積,那麼我幹了什麼事呢,在這段時間裡?我做的好嗎?值得嗎?有用嗎?路徑的選擇對嗎?

離開後又回來大概不斷要面對這樣的天問。這是我輩體制外之人時不時要撞上的一堵牆。我們做的事情全不算數。我們的努力亦被自己踐踏否定。多年來我都說我沒工作,寫履歷時我才深刻的明白,我那樣講,是在跟這個世界一起聯手欺負我自己。我不是沒工作,我只是沒賺錢!其實我也做得很認真啊。如此又更加有了被世界欺負的感覺。不然不要回來算了,哼。

在心理學實驗裡,我們訓練老鼠壓桿,壓了就有東西吃。如果沒有正增強,老鼠就不會學會壓桿。(但這其實是個異化的訓練過程。)我們體制外之人,卻像發神經似的,明明不會得到東西吃,還是孜孜不倦地在壓桿!簡而言之,我是一隻瘋老鼠。

此刻我感到不平也感到不安。台灣社會對我不好,我想溜去歐洲。但是我不打算再做一隻瘋老鼠了嗎?沒有回饋沒有支持地繼續做下去,然後直到有一天有回饋了——我們瘋老鼠心裡的劇本大概是這樣打算的。我們其實沒瘋,只是有耐心。但我有多少耐心,我的耐心用完沒有?瘋與不瘋的界線很難維持,如果我等不到我想要的回饋呢?我想,讓他欠著,欠著,再欠著。但我的財力有多雄厚呢?瘋與不瘋都是時機的問題,如果我的耐心先用完,回饋還沒來,我就瘋掉了。如果回饋及時趕到,就可以挽救耐心的破產。

感覺到實驗箱子的設計操之在人。壓與不壓雖然操之在我,但問題是我是誰?一個有所堅持的超級戰將,還是一隻瘋老鼠?

2005/11/26

24 乾淨兩個月


舒緩的一天應當從洗衣服開始。清朗的天空下,我把山裡穿髒的衣服扛上屋頂,蹲在水泥砌成的水槽旁邊洗將起來。手洗真費力,我不大在乎,隨便洗洗自我安慰一下就好了。

但是清秀的旅館小女傭Lidu不容我打混。「妳只用水?」

「嗯。」

「我幫妳找塊肥皂。」她鼻翼上裝飾的假寶石,好像她的第三隻眼,聰慧有神。一口整齊的白牙,皮膚黑黑的,真漂亮,英文還說得挺好聽。她把水龍頭打開沖走泡沫,一次一次的彎下腰,在水裡抖動衣服,站直;又彎下腰,洗淨,站直;我想,那樣好累的啊,二十歲的她可以撐多久?

男人的牛仔褲,小孩的毛襪,她洗的顯然是老闆一家人的衣服。美麗的莎瑪海耶克上樓來,不顧我也在,數落著Lidu。老闆娘一走我便偷問:「老闆對你們好不好?」「不好,不好!事情很多,一直碎碎念,錢又很少。」

Lidu家在加德滿都,姑姑告訴她這裡有工作機會,她便來了,每天早上七點到下午五點,一個月一千五百盧比。她穿著尼泊爾的傳統服飾,類似旗袍那樣的斜開襟,接近麻質觸感的粗布,最常見的簡單花樣。我覺得她好漂亮。而且她有一種原初的膽識,落落大方。尼泊爾女人比男人更沒有機會受教育,所以不容易遇到獨當一面的女人,Lidu卻很自然的平起平坐,器度非凡。我幻想她是落難的公主,穿上了婢女的服飾,逃進和平飯店偽裝避禍。但我擔憂她將被困在這彈丸小店,與公主的命運永遠錯身哪。

Aso倒像天生就是個長工。我每看見他就想到阿瘦皮鞋,而Aso也真的是瘦瘦的。他才十七歲,唇上留著短髭。因為家裡窮,父母都很老了,所以他必須出來工作。Aso經常穿著同一件T恤,胸前畫著蜘蛛網。他很喜歡跟我搭訕,但是英文破碎難懂,總是對我說,「You are a nice man.」

有一天我在頂樓掏出筆記本來寫,Aso跑來說:「You, write man! Good. Good.」

我抬眼一看,又是那件熟悉的T恤,便說:「You, spider man!」我們難得地因為互相了解而大笑起來。

和平飯店裡就這麼兩個員工,打掃、跑腿、幫傭,偶爾抱抱老闆的小孩。還有一個陰陽怪氣的男人掌管網路與電話,可能是老闆的親戚。在尼泊爾,我的朋友都是二十歲,敵人都是三十歲。此地一定有什麼東西,會吞噬磨滅二十歲,然後將三十歲嘔吐排泄出來。

Lidu的低工資令我很難受。一千五百盧比就是台幣七百五十元。那不斷向下彎折的腰肢這麼廉價,我忍不住把餐館的價目一一換算,「湖邊那個漂亮餐廳的早餐,等於Lidu做三天的工錢。吃一客牛排要做六天。」我對自己的富有深感慚愧,熬不住良心譴責,跑去吃只要二十五盧比的水牛肉摸摸。五燭光的店裡看來鬼影幢幢,十個蒸餃吃下肚後,嘴唇油得像擦過護唇膏似的。噁。

晚上窗外有party。露營草地一片漆黑,彩色塑膠布搭起了一個簡單的棚子,抒情搖滾並不逆耳但也不特別怎麼,時不時全場會整齊地大喊聽不懂的口號。這是他們的「秋天的吶喊」?晚上十點左右就鳴金收兵了,真客氣。

怪的是,早上八點又吵起來了。早睡早起的搖滾派對?新鮮!既然被吵醒了,我便又去Lumbini吃便宜早餐,加拿大老醫生微跛著腳,大叫著我的名字進來了。又聊天,旅行者交換生活情報,我告訴他街上有兩家網咖用的是寬頻,一樣是九十九盧比,但連線快多了;老先生技高一籌告訴我,他都花八盧比坐公車進城去,那裡的網咖一小時只要二十盧比。

我信步想去湖邊走走,不意經過了露營草地,帳棚還在,上面寫著字,我只認得Meeting。回想昨夜那整齊的口號,是直銷會場嗎?一群青少年看起來賊賊怪怪的,不停向我招手,我也就去了。

「你們在賣什麼東西?」

「不是,我們是#%&@$……」

聽不懂。來了一個約當三十歲的黑面男子,長得很像黑道大哥,但他講話我也聽不懂。努力了一陣子以後,我聽到「drug」,「injection」。嘩!這倒有趣了,尼泊爾是這樣賣毒品的呀?我在心裡衡量一下,他們人多,但大白天的,這又是湖邊觀光區的開放空間,我想不危險。便裝傻釣他:「那藥吃了會怎樣呢?會high嗎?」黑道大哥並未如我預期的順勢吹噓,一群人仍然尷尬困窘地,七嘴八舌想盡辦法解釋。

除了大哥以外,其他全是青少年。有一個傢伙非常黑,如果沒猜錯,應是種姓制度裡較低的階級。有一個非常白,清秀粉嫩像日本人。有一個缺了一顆門牙。人群裡擠出來一個十分沈穩的男孩子,當著我的面捉住了那個缺牙的,把他腰間的一塊牌子翻出來給我看:「Clean for 6 months」。

啊哈——我以為他們要販毒,原來是戒毒的!沈穩少年是很稱職的翻譯,我終於搞懂了:這是戒毒中心一年一度的聚會,他們齊聲大叫的口號是「Keep Coming Back」。黑道大哥是在香港工作時開始吸毒的,我問他:「你吸什麼?」「海洛因、古柯鹼、K他命……」「哇,你全都試過了呀。」他靦腆的笑,現在看來一點也不像黑道了。

在戒毒中心,早晚都有老師帶他們冥想。想什麼呢?他們拿來一本每日格言,我隨意一翻:「我會從我殘破的過去裡,學到正面的經驗。」殘破,書裡用wreckage,好重的字眼。

我問沈穩少年:吸毒最壞的影響是什麼?他臉色暗了一下說:「財務問題。我說謊、搶劫,因為我需要錢。毒品很貴。」我看著他,他會搶劫?我一定是聽錯了。沈穩少年也不過二十歲,卻好像累積了一百歲的秘密。舊日的殘骸在海水裡生鏽。

我離開的時候,他們全喊我DiDi,「姊妹」的意思。回到房裡,我跟老闆要求的檯燈已經送來了,是一個胖胖的綠色瓶子,頭上罩著深紅色裙擺一般的的燈罩。我在桌前坐下,窗外草地已經恢復平靜,帳棚拆走了。我忽然想到這句拿來當標題挺不錯,Clean for 2 months。乾淨兩個月。

2005/11/11

【岔題】沈重愉快


好啦。八天的山林長走寫完了,喘口氣,收收驚。

我去尼泊爾共寫了一本小筆記與兩本大筆記。現在進度在小筆記的三分之二處。後面都寫了些什麼啊,現在一時也不是記得很清楚,不過剩下的旅程大致是輕鬆愉快的。

這八天則是沈重愉快。

我生性鐵齒,不言悔。反正發生了的也沒法改,而其中難道一無可取嗎?一這麼想,就會強詞奪理想出一些可取之處來。

上次談死刑之文登在司改雜誌,據說迴響熱烈。(該文犯一小錯,幸好司改雜誌編輯及時發現。我提到「去年」一年打死七個。得知這訊息時,是2004年年末,所以那是2003年的數字。待我寫成此文時,忘記已過了一年。2004年打死了四個。)據說將加印數千本供替死聯盟宣傳之用。據說成為律師為死刑犯辯護時呈給法官的訴狀附件。很高興。也是沈重愉快。

2005/11/10

23 終戰之日


終戰之日。一路好走,遇上趕羊人與趕馬人。羊還小沒關係,遇上了馬隊就要手持竹杖肅立路邊等他們通行,不過馬也很乖。我們邊走邊玩,一路吃橘子,盪鞦韆,兩個小孩找我要糖吃,我相應不理,他們纏著Tika跟他咕噥了一路。Tika一直笑,說:「他們非常淘氣!非常淘氣!」

「那我不想知道。」

「我不會告訴妳!」

從Nayapul坐計程車回波卡拉,Tika幫我講價,從一千多講到七百盧比。那公路很妙,中間是鋪了柏油的,尚稱平坦,大概一線道的寬度,路肩則是小碎石。誰願意把車開在小碎石上呢?當然開正中央的柏油道。於是兩車相會時,就像「膽小鬼遊戲」chicken game那樣迎面對衝,直到有一方受不了了開下路肩。車子性能不佳車速不快,尼泊爾人默契也很好,所以不至於太驚悚。

我一路想的都是該怎麼付錢。我覺得一天十塊錢美金是公道的價錢,我直接雇用他,中間不經旅行社抽傭,照理不用額外給小費——除非我們特別投緣,但我們沒有啊,他還用那莫名其妙的蠢玩笑耍我!

我不想給小費,但心裡就是不安,有一隻歉疚的小蟲在咬我。昨天晚餐的時候,韓國人在吃泡麵玩撲克牌,我與Tika有溫馨的小談。他曾經背五十二公斤的遊客下山,她患了高山症一直嘔吐(我大笑:「你怎麼不早講,早知道叫你背我就好啦!」);也曾經失足,旁邊的旅客眼明手快一把將他撈起,救他一條小命。

他是外婆帶大的。外婆病重時,Tika將她抱在懷裡,餵她喝最後一口水,看著她斷氣。遺體依印度教習俗送到聖河旁邊火葬,Tika哭紅了眼,親手點燃據信能夠滌清一切的火,焚了她。

他養家。「以前我媽媽要洗衣服的時候,我就得用毛巾遮身體了,我只有那一件衣服。現在我弟弟把抽屜拉開,滿衣櫃都是衣服!可是他又不珍惜。」三十三歲還沒結婚,在尼泊爾是少見的了。大部分人都依媒妁之言成家,「但是我想要自由。」

我心裡的算盤加加減減,不停的計算。沒遇到毛派,省了不少錢。他幫我按摩,他幫我講價,他從三千六百公尺以上就一直陪在我旁邊。可是——可是他的講解都聽不太懂啊,更別提他那欠扁的幽默感?最後我決定向自己的罪惡感投降,就付個整數,三千盧比。我告訴Tika,問他:「可以嗎?」Tika反應冷淡,揮揮手說:「妳是老闆,妳決定就好。」

經過Phedi的時候,我一眼就認了出來。那闊氣的配置,一邊是枯黃但高聳的大山,一邊是荒枯但深陷的河床;感覺恍如隔世,但其實只不過是八天以前。我向Tika求證,他瞅了我一眼:「妳認得呀。我正想考妳呢。」

回到和平飯店,奶油先生一臉驚訝,「妳是說今天要回來嗎?」「不是,本來說十一天的,可是我想家了!」Tika幫我把行李拿進房,我付錢給他,他看著手裡的鈔票卻皺起了眉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嫌少,只好尷尬的解釋一遍:「出發前我付了五十美金。我們走了八天,所以我應該再付你三十美金。匯率大約是一比七十二,也就是兩千兩百盧比左右。這裡是三千盧比。」他忽然跳起來,雀躍歡呼:「啊!妳給我小費!」可能這一路上他都在想,「天哪怎麼有這種小氣鬼,明明有糖也不給小孩吃!」

腿還是腫,但不想擦藥膏了,不想再帶著那薄荷的氣味。還是咳,但不想吃藥了,就多休息讓他慢慢地褪去吧。洗個真正的熱水澡,迫不及待換上了牛仔褲,在山中不被允許的穿著。走在地毯上,感覺著褲腳與地毯輕微的摩擦,城市的感覺,安全的感覺。真的回到波卡拉了……然後要原地不動住一個月。沒電視。沒電話。沒電腦。只帶了兩本旅遊書,中文的尼泊爾與英文的尼泊爾。

將有一個月的空白。端視我填什麼東西進去。

中文旅遊書把trekking翻成「健行」,太救國團。「苦行」嗎,又太矯情。於我,應該是「長走」吧。仍然想念山裡的種種。不是想要回去,而是想細細回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唔,不就是走太多路所以很累嗎,為什麼忽然在那裡發神經啊?

某個大作家寫過這樣的故事。一個廚子上街買菜,不意遇上了死神,四目相對。他嚇壞了,連夜向主人辭職,策馬躲到遙遠的某小島。幾天以後主人巧遇死神,嗔怪之:「你嚇我的廚子幹嘛?那天他在菜市場被你遇見,嚇得連夜逃走,現在沒人幫我煮飯啦。」死神很納悶:「我有嗎?我又不是跟他約在市場……我應該是在某小島才會捉他的呀。」

幸好在山裡等我的並不是死神。或許跋涉千里自投羅網正是必要的。若沒有苦我心志勞我筋骨空乏我身行拂亂我所為,那內在的脆弱便不會現身。實則脆弱是自由的陰影,銅幣的另外一面。生命中有疲憊的時刻,孤絕的時刻,潰敗的時刻,難以慶祝的時刻;我僅撫著胸口默默地說,我必不離棄自己。

今天路過一處,恰好有小孩子在那裡唱歌跳舞。根據Tika的翻譯,那歌詞說的是:你現在活著,什麼都有;等你不在了,就什麼都沒有了。像照鏡子一樣,你站在鏡前,鏡裡有你;等你走開,就沒有你了。很可能是異文化口語傳述所造成的美麗誤解,但總之,我下山了。山裡沒我了。

2005/11/05

22 且帶著一個弟弟


吃過了早餐上路,一日伊始,竟然沒有飽滿的感覺,好像腳邊懸著一個耍賴哭鬧的孩子,不願意讓我離開,死纏爛打要留我在崇山峻嶺。

「怎麼辦?我走不出這個山裡了。」我低頭看著腳下的石板,莫名的恐慌。黏液將順著我的腳底攀升,千萬隻小手將拉住我。山徑將曲折重複誘我上當,等到夜晚降臨時,我將鬼打牆一般又回到同一小村同一旅棧,住同一間房,做同一個夢。

胡思亂想的同時,心底響起梵唱。無論加德滿都或波卡拉都隨處可聞的,六字真言,四句成一曲,不斷輪迴唱誦。我並不信教,但每每在爬得很累的時刻彷彿聽見樂音,那平靜篤定總是安慰了我。於是我回答自己,「不離不棄。」如起誓一般的慎重。

從Chhomrong一路往下,也真夠瞧的。Tika撿樹枝做了一根竹杖給我,應付下坡十分好用。但不出兩小時,我就發現持杖的右手起了水泡,唉喲真是嬌生慣養!我覺得好笑,都不敢吭聲。低頭一看,赫!整條腿都腫了起來,慘白的樣子很像泡過水的浮屍,襪頭的鬆緊帶形成深深的勒痕。Tika見了,要我拿出酸痛藥膏,就在路旁蹲下替我按摩,刺鼻的薄荷味薰得他幾乎睜不開眼睛。

安娜普娜山區最受歡迎的健行路線,並不是八天直取核心的「基地營線」,而是沿著圓周走一大圈,二十一天的「安娜普娜環山線」。據說環山線最特殊的就是「小鎮風光」——我起先或許還有欣羨與好奇,現在沒有了。

打從第一天起,路上就有小孩朝著我大喊,「Dwee! Dwee!」Tika幫著向我解釋,「他們是說『Sweets! Sweets!』」討糖吃。我佯裝不懂,其實行囊裡有牛奶糖,但我不想給。行前我考慮過,是不是應該準備一些禮物帶給山區的孩子,但是網路上讀到的英文資訊一致認為不可,因為觀光客的無心舉動,會助長小孩子行乞的風氣。一度有人倡議送一些教學器具給山區的小孩,例如英文/尼泊爾文的簡易教材。我大喜想,「好主意!」但點擊連結想訂購,卻發現那個網頁早已廢棄了。

待走進山裡,我「不給」的決心自然變得堅定。那感受很強烈:如果台灣小孩一見到外國人,就一擁而上,手心向上,你作何感想?這就是尼泊爾山裡的「小鎮風光」:一群乞兒!

我們來到一處清洌的泉水旁,一個白人湊上去喝水。Tika制止他:「你不能喝這個水喔。」

「為什麼?」他從噴濺的水花裡抬起頭來,濃眉大眼帥哥一枚。

「水裡有細菌。尼泊爾人可以喝,你不能喝。」

「我在印度工作三個月了。我可以喝。」

如此便攀談起來,與他同行的還有一對姊妹。旅人相遇,不外乎討論行程,我說:「我花了四天上山,第五天爬上基地營……然後帶著咳嗽下來,哈哈。」

「那很快啊。妳還笑得出來,不錯嘛。Chhomrong哪一家旅館比較好呢?」

「上去和下來都會經過Chhomrong,所以我住過兩家。我覺得Hiuchuli Lodge比較好,乾淨又優雅。只有一個問題,就是昨天那裡有一個女生咳了一整夜,吵死人了。不過,別擔心,她已經滾了,你可以去住了。」他哈哈大笑。

最後一夜在Bee Hive,「大蜂巢」。據說對面的山崖上有巨型蜂巢,遊客坐在桶子裡,吊在半空中賞蜂。有一年繩子斷了,摔死好幾名遊客。這種觀光方式真是匪夷所思,我強烈懷疑我聽錯了,不過,管他的,反正我又不去。這是山裡的最後一夜,明天只要再走四小時就下山了。耶!

我不知道對岸是否真有一大群蜂,卻很高興此岸只有一個英國女孩和她的尼泊爾嚮導。二十一歲的女孩白白胖胖的,出奇地沈靜。不幸的是,在天色完全暗下來之前,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一隊韓國人,把這小地方給佔領了。他們大約三十歲上下,卻像一群青少年似的,一群人一起拍手唱歌。

有的旅客是救國團康輔社那一型的,說笑玩紙牌。有的旅客是聖誕老人型的,沿路分送糖果原子筆給小孩。我更像一個山路上的苦行僧,不斷思忖自己軟腳蝦的身世。

我早早溜回房,聽見隔壁英國女孩房裡傳出低語。唉呀,那尼泊爾男孩子是她的男朋友?我深感罪惡,我居然妄自把所有尼泊爾男人都當成嚮導,太政治不正確了。不過仔細回想,又洗清了我的罪名:我問她是否一個人,她自己說是的呀。

那麼,傳說是真的了:山路上經常有邱比特穿梭。誰也沒見過他搭弓射箭,但是他的工作成果卻相當耀眼:許多尼泊爾嚮導的出路正是「嫁入豪門」。我問過Tika,嚮導們老了以後走不動了,怎麼辦呢?而且,我看到的嚮導都是十幾二十歲,那超過三十歲的嚮導哪裡去了?他嘿嘿地笑著說:「跟觀光客結婚啊。尼泊爾女人什麼都不會,外國女人什麼都會。幾年以後他們可能會離婚,但是沒關係,因為那時候,尼泊爾男人已經變得什麼都會。」

明天就下山了。腿的浮腫會消褪,咳嗽會平息;回到寧靜的小鎮波卡拉,那裡有一床溫暖的花毯子等著我。

那我的軟弱怎辦?

沒怎辦,將他揣在懷裡。不離不棄,如我答應他的那樣。想起黃荷生的詩。

且帶著一個弟弟,在街頭
在昨日逃逸的一陣沙塵之後
他告訴我,淳樸如何鍊得。我
指給他,比例和比例的,宇宙的新擴拓

2005/10/29

21 美麗失敗者


恩將仇報,咳了一整夜。早晨覺得無顏面對昨天好心收留我的法國夫妻,索性賴床賴到他們走了再起來。

今天不管哪裡走到哪裡都好遠啊。Himalaya到Dovan好遠,Dovan到竹林也好遠,這可能是走得最辛苦的一天了。雖然每一天都不輕鬆,但是上山的時候有決心要爬到,離開安娜普娜基地營則是在逃難。今天沒有奮發的意志了,只剩下潰敗的前兆,不僅繼續咳嗽,大腿也漸漸腫了起來。

我回看了幾次,像一隻毛躁的猴子想逃離如來佛的手掌心。擺脫安娜普娜了,擺脫魚尾峰了……山裡的這些事情,就將永遠留在山裡。山裡是一個反空間,玻璃罐、寶特瓶、煙蒂、塑膠袋,我們怕他千年萬年不分解;可是在外面的世界裡,我們卻唯恐不能永遠持有珍愛的東西。動不動就愛你一萬年,但我根本活不過一百年。

今天得走回Chhomrong。Chhomrong是一個雄踞山頭的小聚落,不管從哪邊過去都是上坡,沒完沒了的上坡。我一路咳,一路想,沒有人會慶祝我的脆弱,連我自己也不。我們是好強的女生,我們慶祝女人的力量,尊敬有力量的女人;但我怎麼面對自己的「沒力」?我真不知道自己沒事為什麼要來招惹這座山!

我告訴Tika:「我不要去潘恩山了。」大家都去潘恩山看日出,以及看魚尾峰。魚尾峰叫做Machhapuchhre,長得像個御飯團,根本不像魚尾;其實它真的有個小尾巴,但是要從潘恩山的方向才看得見。於我,我累了,我煩了,不去就不去,不看就不看,我自己想得開就好。但於Tika,我提早三天下山,就表示他少賺三十美金。他黯然了一下,沒有抵抗,便說好。

不知道是怎麼走到的,但是走到了。這次住在Hiuchuli Lodge,Hiuchuli是魚尾峰旁邊的一座小山的名字。他們給了我一個可愛的小房間,屋頂是尖尖的閣樓狀。我洗了澡,吹了頭髮,終於又像個人樣,自從離開Chhomrong以後就沒有洗過澡了。

餐廳裡好—祥—和—啊—!一對老夫婦閒閒坐著,兩個女孩子在玩撲克牌,我旁邊的兩個澳洲人呢,一個扭了膝蓋,另一個陪她在這裡,等著她消腫再下山。我一聽,民族自尊心痊癒了大半。沒有人意氣風發,沒有人縱攬全局,沒有人趕路,沒有人打屁;生命的節奏很舒緩,這好像不是一個過客來來去去的逗點,而是某個靜止的終點,這些人好像早就住在這裡了,也並不打算離開。一個loser的聚集地。我一見傾心。

我坐在一群失敗者中間,愈咳愈起勁。Tika憂愁的看著我說:「爬山最怕咳嗽。咳嗽會沒有力氣。回程有一個漂亮的小村子叫做Ghandruk,不過那得爬坡上上下下。我知道河邊的一條小路,地圖上沒有的,比較平坦。我們可以走那條。」我快樂的答應了。

Leonard Cohen有本書叫做「美麗失敗者」。我其實不喜歡那書,但書名可取得太好了。在我失敗者的歷史裡,甲狀腺機能亢進是其中的一頁。幾年前,一個朋友得了乳癌。她很厲害的活了下來。有一回她問我:"How did you empower yourself?" 我很沒志氣的說:"I didn't! I disempowered myself." 現在,我也打算原諒自己,沒能以預想的優雅與從容,來享受這次遠行。

我應當慶祝我的脆弱嗎?怎麼可能。少跟我來指鹿為馬那一套。一個人脆弱的時候,還怎麼追求自由呢?或者換個方式問,在一個追求自由的人生裡,遇上了脆弱的時刻,該怎麼辦呢?也許這正是人們何以自動戴上項圈,並將另一端交付他人之手;當他們體驗到自己的軟弱,他們便知道自己需要一點牽絆,用來抵抗孤單,也用來充當藉口。

我想起一幅四格漫畫。之一:小孩牽著一隻小狗,小狗正對著別人狂吠,狗鍊拉成一直線,小狗看起來好猛,好像快要衝出去了似的。

之二:小孩沒拉緊,一不留神,狗鍊鬆了,一人一狗相視錯愕。

之三:小狗跑回小孩身邊,期待地仰頭看著他。

之四:又回到之一的圖,小孩牽起了狗鍊,小狗便安心地繼續狂吠。

為什麼自由與漂泊沒有滋養我使我強壯啊。在聖殿裡,我匆匆一瞥便棄牌潛逃,但顯然逃得不夠快,我的脆弱追上來了,從後背滲進了胸腔,再從肺裡深刻地咳出來。我吃了兩顆咳嗽膠囊,還是壓不住。

失敗者怎麼會是美麗的?我只覺得沒力。

睡不沈,房裡還有一些人。門邊站了一個澳洲男人,穿著白襯衫與西裝褲,上班族模樣;靠我近一點有一位王小姐,還有其他更多的人。我在地圖上,走那條手杖似的道路,但是杖頭那個九十度的拐角堵住了。我開始用力要衝過去,但房裡黑壓壓的無名旁觀者都認為不要衝,算了。我還是決定非過去不可,推著一股綠色的氣,使盡全力擠進那狹窄的拐角。我死命的推擠,旁觀者中有幾個人見我堅持,開始幫我。在全身的力氣快要消耗殆盡的時候,路終於貫通了。忽然聽見鑼鼓喧天,好似一整個陣頭列隊經過,顯然剛才那一股綠色的氣是某種低階小神,類似錢仙或碟仙。我很誠懇的默禱,感謝他幫忙,但請他退駕。

我在劇咳中醒來,發現我睡在自己的口水裡。捻亮了小燈,趕緊回想似幻似真的夢境,抓過筆記本來草草記下,怕一耽擱,那些奇想情節就飄散了。只要一想到那個堵塞的拐角就狂咳,咳到覺得心跳都停了,全身抽緊。要過好一會兒,才能感覺到脈搏又從皮膚底下幽幽的浮出來。

那夢的質感很鬼魅,場景擺設完全是房裡的實景,好像所有「人」都是真的。但我並不覺得害怕,倒覺得剛才這樣一場,已經把自己治好了。我撫著自己的胸口,覺得那條手杖路線就在裡面,堵住的拐角在裡面,我的脆弱我的底牌也都在裡面。自我療癒的能力也在裡面——雖然帶著幾分民俗的滑稽喜鬧氣氛,且不過是個法力有限的低階小神。

在咳與咳的間隙,我在想,我可以感冒,可以頭痛,可以腳痛;但是我偏偏生了一種最吵鬧的病。我的脆弱,強勢地要求得到全世界的注意。他很吵,但他也許是我的小狗。因為我牽著他,所以他才安心對著世界狂吠。

快要咳翻過來了,像一隻內外顛倒的襪子。但在咳與咳的間隙,我在想,失敗者的美麗,也許並非全無可能。


(無關的PS,寫給借我睡袋的朋友:我洗了睡袋才還妳的,我發誓。:D)

2005/10/22

20 我不是天使


魚尾峰基地營是一個悖論。

這條為期八天的健行路線有兩個基地營。從地圖上看起來,這條路就像一支手杖,終點站當然是安娜普娜基地營,但在那之前,路線向左轉了個九十度形成一個杖頭,轉彎處就是魚尾峰基地營。

「基地營」是幹什麼的呢?八千公尺的大山,長年冰雪封頂,要想攻頂得看天氣,伺機而動。基地營就是登山家們等待時機的地方。如果天氣不錯,他們就趕緊出發,往前自己紮一個營,再等。如此得紮營四次,像擲筊一樣,只是聖筊難得出現,有時候甚至不進反退。基地營是塵世的最後一個據點,西出陽關無故人。

但是魚尾峰基地營早就不再是「基地營」,因為尼泊爾政府不准攀登魚尾峰了。所有波卡拉的風景明信片,都會拍到安娜普娜山系美麗的天際線,魚尾峰恰好位於中央。他其實是這幾座大山裡最矮的一座(6997m),但他距離波卡拉最近,所以看起來最高。魚尾峰的山頂是一個漂亮的三角形,光線映在冰雪上,可以看出岩石稜角分明,頗有王者之尊。

從來沒有人成功攀登過魚尾峰。一九五七年,在政府頒佈禁令之前,有一個英國人雇了一位尼泊爾嚮導去爬魚尾峰,幾乎要登頂了,但就在距離峰頂五十公尺之處,這位尼泊爾嚮導很有骨氣的拒絕了,「這是我們心目中的聖山!」

我覺得很幽默。捍衛民族尊嚴,很好啊。但你不爬幹嘛不早講呢?

我從這個不是基地營的基地營醒過來,微微頭痛。高山症。沒有夢,大概累垮了。睡袋蠻暖的,但每一翻身,背脊就一陣涼,再過一會兒才會暖回來。

所有遊客都走了。他們摸黑出發,就可以在安娜普娜基地營觀賞日出。太陽出來以前一定很冷,而且我昨天已經四點半起床了,今天可不想再四點半起來,所以我毫不心動,想也沒想就跟Tika說:我們天亮再走就好。

餐廳跟前一站一樣,睡了一屋子毛毛蟲。Tika恰好睡在門邊,昂起上半身跟我講話,他是打赤膊睡的。我說:「我們吃了早餐就出發吧。」他說:「好。」說完咚的一聲就栽下去,又睡了。

這餐廳三面開大窗,隨便看出去,都是八千公尺的白頭大山。我環顧四周輕輕的嘆了口氣……開闊,壯麗,寧靜;沈默的山在優美中有力量。這就是天堂了吧?

餐桌底下的炭火將熄未熄,透過毯子的縫隙看進去,像「神隱少女」裡面那一群善良又調皮的小黑炭,一個一個眨著眼睛。

他們無聲的對我說:「天堂是給天使住的地方啊。」

我無聲微笑:「知道了。我不是天使。」

從魚尾峰基地營(3700m)到安娜普娜基地營(4130m),路程大約一小時,高度攀升四百公尺。緩坡。大家都說,很簡單的。十一月初的早上十點,晴朗,但是好冷,世界仍由泥黃大岩所構成,開闊的山谷裡寸草不生,旁邊有一條很淺的溪流,一半凍成了冰。

和昨天一樣的,累,累,累……路大致是平的,不明白為什麼走不過去,但就是走不過去……。走兩步就喘,五步就得休息,Tika又逼我喝水,可是水好冷,我也好冷,在這蕭瑟的路途上,感覺元氣盡失。德國女人下山了,帶著神秘的微笑;以色列情侶下山了,鼓勵我說:「快到了,快到了。」但眼神相遇的一瞬,我看見他們尷尬不自在的表情,就知道我看起來一定很糟。

當我終於看見石頭小屋的時候,心中毫無喜悅之情。我累斃了。我走了多久?兩小時?三小時?Tika不帶我進屋,卻帶我去參觀後面的景點。我撐了一路都沒有求饒,便繼續又撐下去,看旅館後方的一個紀念碑,以及群山全景。我是看給Tika 看的,心裡咬牙切齒的想,誰鳥你碑底下埋的是誰!誰在乎這什麼山那什麼山!

推開餐廳門的時候,一股溫暖湧出來。大家都在等著跟我打招呼,但我正眼也不瞧他們一眼,背對餐桌坐下,喘氣,脫帽,脫外衣,茶端上來了。我轉身面對餐桌,低著頭,啜一小口熱茶,吞嚥那一點點暖意,然後終於從茶杯裡抬起臉來。任誰瞄我一眼都知道,「這個人不行了。」所以出於禮貌,誰也沒看我。我咳嗽,離我最近的老先生擔憂的看著我,說:"Are you OK?"

我勉強微笑,對他鄭重點個頭。Of course not. 我好累,我好累,我好累……我忽然覺得我一輩子都太累了,身體的累和心理的累攪和在一起,互為象徵,互相牽引,互相促成,互相兌換。他們在這裡利滾利不知道滾了多久了,在我拉開餐廳大門的一剎那,乍暖還寒,演出一場雪崩。

我眼中無淚,但是手哭了。筆記本上乩童一般凌亂寫下神諭籤詩:

I'm too weak to be alone. I'm too weak to be in a relationship. I'm too weak to hold my tears. I'm too weak to cry. I'm too weak to live. Yet I'm too weak to die.

我太脆弱了,我沒辦法一個人。我太脆弱了,我沒辦法有一個關係。我太脆弱了,我忍不住要哭。我太脆弱了,我哭不出來。我太脆弱了,我撐不下去。但我太脆弱了,我死不掉。

後來發現我太激動了,莫名其妙多翻了一頁。筆記本裡就那樣留著一片空白。

我曾想像終於抵達聖殿的情景,以為會感動於壯美的山色,並不知道我將來此提領我半生的疲累。——或者,是那疲累在提領我。我想起了好多人,來來去去、僅有一面之緣、一點也不重要的人,此刻我嫉妒他們個個健康、平穩、心無罣礙。原來上山以前那些塵世的失意都不重要啊,我一天比一天脆弱,才是這深山裡對我顯示的卦象。出發前一夜我做了掀底牌的決裂之夢,底牌,這就是了:我脆弱。在全世界都強壯自若的時刻,我毀了。

毫不留戀的飛逃下山。下山我走得可快呀!回到魚尾峰基地營灑一長尿,加速向前奔逃到Deurali,才三點十五分。Tika已經卸下了背包準備住宿,但我說:「我們再走一站怎麼樣?」「有何不可。」逃呀,再逃遠一點。

下一站的小旅館叫做Himalaya。時間不早了,卻還陸續有人上山與我們錯身,Tika與幾個尼泊爾嚮導說了一陣子話。剛開始我「子入太廟每事問」,現在我識相了,反正兩個尼泊爾人不管說了什麼,他們都懶得翻譯,我也懶得問了。

過了好一會兒,Tika才很悠閒的說:「他們說Himalaya已經客滿了。」

「啊?」

「有一團印度人,所以一下就滿了。」

難怪剛才那些人趕路上山。「那我們要住哪裡?」

「住在心裡。」

又來了。他永遠都在我感到焦慮的時刻,針對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給出一個令我倍增焦慮的答案。真想扁他。

我板著臉,打定主意往下走。不回頭,絕不回頭,好不容易才逃下山,我情願跟一夥尼泊爾嚮導睡在餐廳裡當毛毛蟲。到了Himalaya果然人聲鼎沸,中庭上所有的旅客都訝異的看著我與Tika,我不管,一屁股在走廊上坐下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雇嚮導是幹什麼用的?讓Tika去想辦法。他得給我找片屋頂。

不久以後捷報傳來,另外兩位嚮導幫我「喬」出了一張單人床——只不過是在一間三人房裡,跟一對年輕的法國夫妻一起。

小餐廳好暖好暖,長條椅子上,大家挪了一個位子給我。這裡基本上是兩群人,十一個人的法國隊與八個人的德國隊,我是唯一的散客。這下可好,他們各自講法文與德文,我就完全免除了社交的責任。

一個高海拔的夜,外面的世界已經失溫,但是人跡罕至的山裡,卻有一個洋紅色的鮮豔小旅館,裡面擠了好多人,全部都在大聲的說笑著。法國隊有人過生日,廚房裡端出樸素的蛋糕來,見者有分。德國隊大樂,用力拍桌子唱了一首歌回贈。(還以為歐洲人都很優雅呢?)

只有一個人不出聲,那是這個時空裡的一個錯位者,「神隱少女」裡面的無臉男。桌下的炭火把我的手錶烤得火燙,我對著筆記本低頭發怔。旁邊有人且全不理我,我感覺安全。要爬的山爬上去了,打算要去的地方已經去過了。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工作上,感情上,社會關係上,我「自由」了好些年。我聽過許多羨慕之詞,有些是客套,有些是投射。一位朋友曾經夢見我住在一個孤絕的房子裡,旁邊的海深邃、湛藍、平靜,我大笑說:我真想活在妳的夢裡!

實際上我並不活在夢裡。「自由」就是居住在海拔四千公尺的地表,較少的空氣,較小的地心引力。有時我不知道會不會就真的飄走了,有時我自問,「妳到底有沒有在呼吸啊?」

This is the price that I paid to be me.

法國隊的一個男生偷看我,被我逮到好幾次。此時我是否看來十分失意?如果他寫遊記,他會不會說:那個女生一點也不漂亮,但是我想她是一個女巫,一個恰好在我面前被憂傷逮住了的女巫;她的魔法也許太過昂貴了,她還付得起嗎?

2005/10/13

19 怎麼妳還在?


第一時間就從床上彈起來。按下鬧鐘、捉起背包,我連睡袋都不好意思在房裡收,拽著一坨滑溜溜又窸窣作響的塑膠製品,像個狼狽著陸的傘兵。深山裡的石造小旅館如此荒涼,星光滿天,中庭裡連椅子都撤走了,只有白色塑膠桌子,沾滿了露水。我一個人站在走廊上把東西收好了。但Tika在哪兒?

沒地方坐,連地上都凝著薄薄一層露水。好冷。

這裡唯一的生命跡象就是,我關上房門以後,澳洲女生起床捻亮了燈,從裡面把房門閂上了。

房舍是L型。中庭另一邊是兩個小方塊,一個是廁所,另一個想必就是乏人問津的浴室。更後面還有一些房子。我不知道Tika睡在哪裡。三更半夜的,總不能一間敲過一間的找Tika吧。

星星好多,好大顆。Elaine Paige唱過歡鬧華麗的一首歌,「Good morning, starshine, the earth says Hello! You twinkle above us, we twinkle below.」「你在上面閃耀,我們在下面發亮」,多麼傻氣的自信。這樣的星空,在瓊瑤電影裡,應當有一扇門打開;在李安電影裡,應當有一柄寶劍失竊;在楚浮電影裡,應當走出來一個古怪彆扭的小男孩;在王家衛電影裡,應當出現一句做作如廣告詞的旁白。

但我這裡只有凝止不動的空鏡頭。這是「悲情城市」放到一半,片子卡住了,放映師睡著了,觀眾也不敢吠,努力揣想其中深意,靜待大師開示。

不知道多久以後,一條黑影閃進廁所,然後如夢一般,沈默游向L型房舍的轉角處。那是廚房。我在他掩上門之前搶上前去,說:「請問廚房幾點開?」「現在就開了。」「那我可以進去嗎?」「好。」

終於又進到室內。我第一次有機會進尼泊爾的廚房,牆壁與地板都是黃黃的泥土。爐子上是白鐵水壺,皮很薄,好像稍一碰撞就會凹陷一口子的那種。熱水瓶是洋紅色與寶藍色,令我想起小時候的「彩色鍋」,鍋身上畫著尾羽鮮豔的怪鳥。琺瑯材質,不能用菜瓜布洗,要用軟的海綿或抹布小心伺候它。那是我小時候心目中最高檔的東西了,不知於何時悄悄絕跡,二十年後卻在深山裡的小廚房,為我留下一個回憶的線索。

黑影是一個二十歲的小男生。天寒地凍,他把嘴掩在圍巾裡,眼睛卻很淘氣。我向他要杯茶喝,他打開烤箱叫我過去烤手。他家在Gorkha,又是廓爾喀彎刀的那個廓爾喀。來這裡工作已經七年了,「那為什麼還是你最早起來燒水?」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頭一偏笑了。

他拉過一個小板凳讓我坐,自己仍在爐前忙著,偷個空用水把手沾濕,將額前的瀏海亂抓一氣,做造型。「那麼冷還把頭髮弄濕。」「因為妳在這裡。」我看著他的背影幻想著台詞,但我已經知道這不是一部瓊瑤電影了。

「你知道Tika睡在哪裡嗎?」他沒回答,一伸手就把餐廳的燈打開。日光燈閃爍了幾下,好像在掙扎。在忽明忽滅的光線裡,我看見那裡睡了一屋子人,慌忙制止:「不要,不要!」小男生奇怪的看著我,露出一個「隨便妳」的表情。

一直等到六點,我覺得,這樣很夠意思了吧。小男生又去把燈打開,這次我看清楚了,餐桌旁的長條木頭櫃,昨天是我們的椅子,到了夜晚就是床。所有尼泊爾嚮導都集中睡在這裡,每個人蓋張毛毯、戴頂毛帽,像一隻隻毛蟲。小男生開口說了什麼,其中一隻毛蟲倒抽了一口氣抬起頭來,是Tika,驚嚇過度的對我說:「我……我是開玩笑的!」

所有的毛毛蟲都醒了,昂起上半身。Tika連聲道歉,悔恨不已:「我不會再開這種玩笑了!」我心裡掠過一個念頭:「太過份了!我要扣你的薪水。」但念頭立刻就熄滅了,我做不出這種事的。我想罵他兩句,可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想另找一個方式來處罰他,可是也想不出來!真是氣死我了。Tika說:「那妳怎麼不早來叫我呢?」我說:「我不想把所有人都吵醒啊!」角落裡另一隻毛毛蟲說話了,是昨天那個很帥的嚮導:「我們永遠都是醒著的!」

Tika試著為自己辯解:「我昨天有說 "don't take it personally" 啊……」

天哪……原來問題在這裡!我快要去撞牆了。「你應該說 "don't take it seriously"!」

他一臉疑惑。我耐著性子解釋:「"don't take it seriously" 的意思是,『你不必照做,因為我是跟你開玩笑的,你不要當真。』可是 "don't take it personally" 的意思是,『不是我故意找你碴,但你就是得這麼做。』所以你跟我說 "don't take it personally",我當然只好早起啊!」

我知道Tika沒聽懂。我心裡恨死了,原來是英文不好,現在我更沒有理由懲罰他了!尼泊爾教育不普及,他們的英文都是一點一滴自學的,那要怎麼怪他?算我倒楣,算我倒楣!我吃掉一頓有史以來最悶的早餐,所有遊客踏進餐廳都奇怪的說:「咦,怎麼妳還在?」我一次一次苦笑說:「是啊,我也很納悶呢。」

今天的標準行程是走到魚尾峰基地營住一晚,明天清晨攻上安娜普娜基地營去看日出,然後不過夜,就直接下山。我想盡量走,如果能走得快一點的話,在安娜普娜基地營過一晚,聽起來好像也不錯。

吃中飯的地方叫做Deurali,是一個很美的地方。小茶館背後是一大片山壁,長了些野草,前面是深谷,野的綠意盎然,形成一幅頗具張力的構圖。反差很大,但是高聳的山與深陷的谷,好像在這小茶館身上找到了和諧。路徑向前蜿蜒,轉個彎就不知去向,前景無法窺知。

要等到轉過那個彎才知道,綠意止於Deurali,接下來極目都是巨岩,與一整個世界的枯黃。氣溫也明顯的下降了。

從第一天開始,Tika就不厭其煩的指給我看,「這是安娜普娜一峰,安娜普娜二峰,安娜普娜三峰,安娜普娜四峰,還有安娜普娜南峰;這是魚尾峰。」現在每一座山都略略變了樣子。從健行的出發點看起來,白頭大山們立正並肩站著,形成一條參差美麗的天際線;然而幾天之後,方位已經不同。原來以正面示我的,現在也許看到的是後腦勺。我走進了如來佛的手掌心。

一天走那麼多路,腳乏了,步子不再精準,老是踢到石頭。幸好登山鞋硬如龜甲,保護我的腳趾頭。路邊有秀美的蕨類,表面蒙上一層銀白的霜。我走沒幾步就得站在路邊喘兩口氣,感覺好像大腦皮層也蒙上了一層白霜——發生了什麼事?這坡不陡啊。

天色愈來愈暗,心情也愈來愈暗,到了一個地步以後就知道,此去不會再遇見任何人了。所有在我後面的人早已經超過我,在前方旅店打了尖;所有要下山的人也早已經經過我,抵達了我所離開的地方。

我每一回頭,Tika總是充滿憂慮的看著我。我看起來一定很糟。前幾天路程簡單,他放牛吃草不管我。如果我走八小時的話,他可能只走四小時,剩下的四小時是早早便走到某個定點,坐在那裡等我。但今天我慢下來以後,他就一直在我身旁了,馱著我的大背包,盯著我喝水,喝水,喝水。

「這裡多高了?」

「大概三千六百公尺。」如此我缺氧的腦袋才終於反應過來,是高山症吧。所以他盯我喝水,因為水是高山症最好的解藥。

步履凌亂。抵達魚尾峰基地營的時候,天真的已經黑了。我累得連頭也抬不起來,直到我離開,都不知道這家旅館叫什麼名字,也沒興趣知道。房裡沒有電,自備手電筒去上廁所。

旅館裡唯一有電的地方是餐廳,所以又是救國團似的團體生活。一對以色列情侶自動成為餐廳裡的主席,為我介紹每個人。以色列人是尼泊爾觀光業的大宗,享有小氣的盛名。尼泊爾人抱怨說,以色列人寧可帶個睡袋露宿街頭,也不願花錢住旅館。

從無邊疲憊裡回神醒轉的第一個徵兆,是我注意到坐我對面的德國女人。她是那種三十五歲時看起來就像四十五歲、但到了五十五歲也還是像四十五歲的那種女人。我想起來剛才去上廁所時兩度經過她的房門口,打過照面。去時不經意往內一瞥,被她逮個正著,我自覺不禮貌避開。但上完廁所要回房,又忍不住偷看,又被活逮。她的側面很像巫婆:長長的臉,長長的鼻子,鼻尖毫不含糊往下勾去。但她卻有個神秘而絕美的笑容。

她是建築師。她來爬聖母峰基地營,爬完了,到波卡拉逛一逛。有人告訴她安娜普娜也很值得爬,她覺得好呀,就爬。但睡袋什麼的裝備都留在加德滿都呢。「所以他們給了我三床毯子。你們大家毯子都夠吧?」她吐了一下舌頭。我才瞠目結舌呢。「可是……妳就只有一個人,沒有帶嚮導或挑夫?」她又露出神秘的微笑點點頭。

我想她是一個正牌的女巫。好羨慕。大家用過餐後還是留在餐桌旁烤火,她回房去拿了一本書就看起來了。我趕緊效法,拿出日記來寫,就不必跟其他人哈啦。我想跟她說話但是我不會,高度使人發傻。偷看她又被捉到好多回,七擒七縱了。她的笑裡有一點驕傲,一點善意,一點銳利,一點包容,一點警告,一點了解,一點威嚴,一點嫵媚;奇怪不過就是一抹微笑,哪來這麼多東西。我想問她各種不禮貌的問題:妳到底幾歲,妳有結婚嗎,妳怎麼這麼厲害,妳怎麼笑出這種笑的?

我想她這個世代的女巫已不再時興掃帚與斗蓬,她的魔法必不廉價。我想問她,魔法何價?What's the price that you paid to be you? 同時我在心裡害怕的洩氣的想,真的有魔法嗎,一個神奇方便的途徑取得力量?還是魔法只不過是,把先前的辛苦抹乾淨,把付出的代價藏起來,收拾布置妥當,然後假裝沒事。

2005/10/02

18 民族主義想太多


夜裡竟然睡不著,滿腦子凡塵雜念。勉強睡去的片刻,夢見大狗啃大骨,小狗啃小骨。一天的開端連雞啼也無,山裡僅是默默地亮起來。我用聽的也知道,隔鄰的床與我貼著同一面薄牆。此刻他們從舒緩好眠中醒過來,一個人鑽進了另一人的睡袋,一個人享受了另一人的臂彎,又用那無解的語言說起話來。

慵懶的語調我懂得。「你醒啦。」「嗯。」「冷嗎?」「還好。」「過來。」「啊,好暖。你睡得好嗎?」「好。」「還早嘛。」「嗯。」「我們再賴一會兒。」「好。」

異國異語,那依偎與呢喃,害我失落一整天。

馬來西亞的兩位過來人昨天已經諭示,今天的路程會很辛苦。第三天了,這山裡什麼路都有。有無止無盡的石階梯。有落葉整片覆蓋的泥土路。貼著山壁的小路,偶爾灑下一把碎石。泉水噴湧的濕地,很想捧一掬甜水嚐嚐。烈日曝曬的草坡,樹林庇蔭的小徑。有農家門前平坦的石板,也有繞著牛棚蜿蜒疑似無路,終究又柳暗花明接回正軌。

除了背背包以外,我並不需要Tika。路跡都很明顯,沒什麼可迷路的。前兩天我偶爾會走錯路,現在我已經學會了。有時小徑上壘起一垛矮牆,大約膝蓋高。「走開,」我聽見矮牆說。Tika見我左右張望就走給我看。原來矮牆這面有幾片特別突出的石片,拾階而上,看見背面也有幾片,又拾階而下,這就過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攔路築牆,也許是做為農家之間的地界,或者,那是說給牛聽的一聲「走開」。

今天我自顧自的走。Tika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山徑上總是有人幫我們傳話。尼泊爾嚮導很友善,迎面而來問好以外,他們會說:「妳一個人?」「不,我的嚮導在後面。」他就會告訴Tika他看見我了。或者是劈頭就對我說,「妳是跟Tika一起的?」「對。」「他就在前面五分鐘的地方。」「謝謝。」

在一段很長的竹林下坡,遇上了一個韓國人。他穿著一件米色的外套,戴著一頂米色的帽子,那雅致的顏色令我忍不住多看兩眼。尼泊爾嚮導是山中鐵人,他們都隨便穿;遊客穿的外套多半是誇張的大黃大紅大藍,以求醒目,萬一遇難才有機會獲救。這位韓國先生穿的卻是兼顧健行需要,又有休閒時尚感的行頭,看就知道所費不貲。

亞洲人比較不習慣和陌生人攀談,尤其是儒家浸潤過的東北亞,大多是點頭為禮以後,就再也不把頭抬起來,急急互相逃開。巧言令色,儒家大忌。韓國先生卻大方健談。他帶爸媽來爬山,老先生老太太也同樣的穿著得體。他們的嚮導與挑夫好像背了不少東西,全團聲勢浩大。「原來是個小開。」我心想。

下坡走起來實在辛苦,一路腳都在抖,小開卻唱起歌來了。他長得不難看,歌聲也不難聽,就是太自命瀟灑了點。在山裡也要展示尾羽,這隻孔雀還真是不辭辛勞。走到吃午餐的地方已經一點多了,餓極。我才剛坐下,小開人未到聲先到,「咳咳咳咳咳!」我幾乎是幸災樂禍的說:「你唱太多歌了。」他欲辯忘言,「咳咳咳咳咳!」

下午天空有點陰。昨天馬來西亞女生下山的時候還短暫遭遇冰雹襲擊,也許因為地形的關係,這裡就是會囤積一點雲氣。路邊有一支孤伶伶的牌子寫著「Dovan」,Tika就站在牌子下看著我。「我們今天住這裡。不過,已經客滿了,所以妳跟別人同住一個房間,可以嗎?」一旁高大的澳洲女生已經卸下行李,輕便悠閒的端著一杯茶,說:「我沒問題。」我也就點頭了。

房裡有一張雙人床,一張單人床。那還用說嗎,我睡單人床。一個大約五燭光的燈泡孤伶伶吊在半空,此外就什麼也沒有了。情勢如此,只得去外面坐下,和大家喝茶。

同時上山的登山客行程都差不多,像蹩腳的前世預言一樣,不管輪迴幾世,都還是那幾個演員,夙業未消、舊緣難了,變換著不同的角色繼續互相糾纏。風更涼了,喝一杯尼泊爾奶茶祛寒並且打發時間,而座上坐的,正是今晨在幸福中醒來的那對情侶。

他們是德國人。某次旅行時認識了與我同房的澳洲女生,三人結為好友,這次又相約一起來爬山。加上一個紐約來的諮商師、還有韓國小開一行人,小客棧就住滿了。

沒有任何人問起「在哪裡洗澡」之類的問題。德國先生很調皮的說,我們都買了那種丟進水裡就可以把水弄乾淨的小藥丸不是嗎?怎麼沒有人發明一種把人弄乾淨的藥丸啊,丟進嘴裡不用洗澡就乾淨了。

餐廳是一張很大的桌子,厚重的毯子從桌緣垂下來。周圍有約三十公分寬的長條木頭櫃,那就是椅子了。坐在椅子上,毯子剛好蓋住大腿,才發現桌底下另有玄機,烤著炭火呢。

紐約來的諮商師長相甜美,身旁坐了一個很帥的男生,戴著毛線帽。我觀察了很久才看出來,他是她的嚮導。人家感情多好,唉。而且那嚮導好會解釋喔。他指著室內的一幅佛圖,問我們有何異樣?我們都說,很好看哪。他說:「看仔細。佛還是坐在菩提樹下,蓮花座上。可是蓮花座下面有一整疊綠色的蛇有沒有?佛的頭上射出光芒,可是每一束光芒都是蛇的頭。這是印度教與佛教混合以後產生的畫,因為印度教認為蛇是神聖的。」當然,我稍後才理解,她買的是吃住都算在內的套裝行程,大約是我此行三倍的價錢。那就別抱怨了。

韓國小開一行人終於也坐上了餐桌,這是他們第一次露面。我們還在點菜,他們的菜已經一盤一盤上桌了,那又是另一種型態的套裝行程,就是隊伍裡連廚子都有,難怪他們軍容壯盛。偷瞄一眼,辣蘿蔔醃白菜全是正宗韓國菜啊。他們有得吃,我們沒得吃,狀況尷尬,所以誰也不好意思找他們說話,不過老先生剛好坐我旁邊,很和善的與我聊兩句。等到我們的菜陸續上來,韓國人也吃得差不多了,大家都停了嘴準備跟他們說再見,沒想到他們一派大俠風範——站起來就走了。

佩服佩服。全桌人好像都被點了啞穴,目送他們班師回朝。德國先生第一個醒過來,笑笑說:「嗯。有趣。」

我想太多。我們亞洲,互相靠那麼近,卻隔閡得很,互相要說話還得說英文。西方禮儀不過問私事,於是我們也不敢互問你幾歲。歐洲口音有貴族氣,亞洲口音卻立時貶值。在世界的舞台上,亞洲沒有角色。在這張加溫的餐桌上,我也是個無法融入的悶葫蘆。大家享受著山裡的景色,似乎都游刃有餘,只有我累得半死,僅以身免。我感到羨慕,順便也嫉妒,而且每一個情緒,都被民族主義玷污過了。甜美的諮商師是那種很有愛心的社工大姊姊,她細心的維持著局面,讓每個人都得到一點注意,像一個盡責的母親替大家佈菜。她不會讓你的盤子空著。

遊客們各帶各的嚮導上山,但是到了山上,就有點重新洗牌的味道。幾個尼泊爾嚮導裡,Tika是最愛玩、最人來瘋的,他正在當大家的嚮導。「你們明天要六點半起來。Chuanfen例外,她要四點半起來。」

又來了。我沒回答他,直接對大家說:「他每次都逗我。」

但大家都說:「不,他是認真的!」

晴天霹靂!我看著Tika,還是半信半疑。四點半?天還沒亮呢。是因為我的行程跟他們不一樣吧?我正要問他是怎麼安排的,Tika便說:"Don't take it personally." ——不是針對妳。

我略略一驚。「不是針對我」,怎麼啦?我有說那是針對我的嗎?之前我們只是淡漠,現在我們的關係好像有點緊張。是因為我今天沒有跟他一起走嗎?還是我做錯什麼事,讓他感覺不受尊重?為了表示對他的信任,我把我的追問吞回去,立刻非常合作的說,沒問題。

四點半!我認命,向澳洲女生致意,「不好意思,我明天早上一定會吵到妳」;向大家告辭,「那我早點去睡了」。行李塞回背包裡,自己塞回睡袋裡,只剩下一只鬧鐘,在桌上躁動不已。

2005/09/26

17 我爬的不是一座山


窗內微微有光,就知道天快亮了,因為昨夜是漆黑的。夢之一:一群日本高中女生被發現組了一個密教,宗旨是寵愛一個叫做源氏記的小男生,因為他有才華。(日本腔像《春琴抄》。)夢之二:與電影社文藝青年男女在公車上看電影,藝術電影蘑菇好久以後終於三點全露。下了車在百貨公司裡,大家想約個地方討論那個片子,可是陳文茜戴的長長的耳環掉了,我幫她找。她懊惱說是租的,又心煩說算了管他的。人潮洶湧,文藝青年們終究約不成。(物質戰勝精神。)夢之三:去五星級飯店吃免費的buffet但不知怎麼的錯過了,很懊惱,只用生菜包了一點東西走出來,警衛跟我們說話,我心虛但假裝沒事,他也沒發現。(有便宜沒佔到,扼腕!)

據說高度使人發夢,也許是真的。在山中的第一夜,木乃伊型的睡袋像棺槨,很暖。

要出發了,Tika到我房裡來取行李,護膝放在桌上,他好奇拿起來把玩。他沒用過。當然,他們哪需要這玩意兒。

我綁給他看,他說:"Inside, inside." ——綁裡面,綁裡面。

我說:對,通常是綁在褲子裡面,但我的褲子是軟的,所以買的時候老闆說可以綁在外面。

Tika嘿嘿的笑:"Inside. Outside, everybody tease." ——綁裡面啦。綁外面,大家會笑妳。

第二天的目的地是Chhomrong。Chhomrong之前有許多條路,殊途同歸都匯集到這兒來。Chhomrong之後,要上安娜普娜基地營就只有一條路,去與回都要經過這個樞紐。Tika指著前面、再前面那座山,說:「妳看到那山頂有個房子沒有?我們今天要住那裡。」

看起來好高好遠哪!我木然沒有反應。我的腦子拒絕處裡這個資訊,處於「否認」的狀態。

這些路是大約五○年代時,山裡的村民自己建的。路徑下切到河谷。河很漂亮,水量不豐。路有時候在河這邊,有時候在河那邊,要過河好幾次。河上有時候有簡陋便橋,有時候沒有,得踩著石頭過河。這樣我便想明白了一件事:我爬的不是一座山。

一條健行路線到底有多難?很難形容。數字是最可靠的吧?根據Tika給我的行程,我們第一天爬到海拔1900公尺,第二天2170公尺,第三天2920公尺,第四天4130 公尺,就是安娜普娜基地營了。每一天的路程長度大約是16公里左右。十幾公里才爬高幾百公尺而已,那坡很緩嘛。

然而我發現我爬的不是一座山,而是很多座。安娜普娜基地營是最裡面的那一座。為了到達那裡,我必須爬到某一高度以後,切下河谷,沿河走到另一座山的山腳,然後翻過那座山;往下切回河谷,再重新往上爬……。要從這山到那山,就只能這樣上上下下。

群山像一把籤插在籤筒裡,我得從最外面那支籤讀起,才能進入聖殿,卜問最終的命運。

午餐時又遇見了那個英國人。昨天他跟我一同在平台上氣喘如牛,今天山路上也互相超前好幾次。但話不投機。我告訴他將在波卡拉住一個月,他說:「那妳一定可以要求旅館準備一台電視機給妳了!」我說:「不,我要一盞檯燈。」我沒有帶相機,但帶了蠟筆,他說:「那多慢!照相多快!」我稱他雇用的小男生為「嚮導」,他稱他為「挑夫」。真是夠了。乾脆把他晾在一邊,跟他的小男生「嚮導」聊起天來。

小男生十四歲開始爬山,現在二十歲了;十六歲時就爬安娜普娜登頂成功。他本來是去當廚子的,可是如果跟去登頂的話可以賺比較多錢,就去了。他的眼睛還像孩子那樣純淨,問我:「妳結婚了嗎?」「沒有。」「為什麼?」我大樂。好敢問啊,我都已經說沒有了,還敢問為什麼!英國人在一旁大搖其頭,但我可不介意。眨眨眼回答他:「因為我挑剔啊。」

午餐以後才是今天真正的考驗。抬頭一望,又是之字形的陡坡一路向上,這回不再是泥黃大石了,是滿山的小野花。無窮無盡的階梯,以為到了頂端,卻看見上面還有一段,再一段,再一段……。這樣足足兩小時的上坡,主題曲是翁倩玉:「嘿嘿,不要怕,你是好娃娃。自己跌倒,自己爬。你看山上,為你開滿紅花——你若是好娃娃,就自己跌倒自己爬。」心理上不知道崩潰了多少次,終於來到今晨Tika遙指的山頂,Chhomrong。

這小旅館叫做「魚尾峰」。與第一天的冷清旅棧不同,這裡是攻上Chhomrong山頭以後的第一家旅館,沒有人能抗拒立刻癱倒在此的誘惑,因此幾乎客滿,氣氛像救國團似的,洗澡得排隊。房間牆壁很薄,聲息相聞。我隔壁是一對西方男女,女孩子十分嬌小。我們隔牆進行豐富有效的溝通。

「呼……呼……」我在用吹風機。

「%$@#*……」她對男的說我聽不懂的語言,但聲調驚喜。

「……」我吹好頭髮了。

「叩叩叩。」她頭上包著毛巾來敲門,像個印度阿三。

「呼……呼……」她在用吹風機。

「……」吹好了。

「叩叩叩。」毛巾拿下來了,又變回一個俏麗的西方女子,微笑稱謝。

夜很快就降臨了。在晚餐桌上遇見兩個馬來西亞女生,她們已經上了基地營,這是回程了。她們的嚮導十分盡職,遇上毛派時替她們殺價,殺到兩人一千三百盧比,這是我聽過的最低價了。毛派也真是……到底是革命還是請客吃飯啊?

而我的嚮導呢?Tika是活潑喜歡熱鬧的,此刻他正在另一張長桌上,與其他旅客玩得很開心。我們不是同一掛的。剛才我問他要去哪兒裝水,他居然說:「要走下去到河邊。」我面無表情看著他,他才說:「開玩笑的。廚房在後面。」我覺得很鳥。我今天走了八小時都快掛了,你開這種玩笑也太不識相了吧。

所以他去跟別人玩也好。別煩我,我在解我的夢。密教被破獲,失物尋不回,想約約不成,想吃沒吃飽;這是滿壘的殘壘,未完成。夢之一最缺乏情節,但醒後想來最有趣。一種信念及其實踐,被截斷了。或者是:一種愛戀及其實踐,被截斷了。夢之二與三的的種種遺憾,都可以視為夢之一的結果。

在《春琴抄》裡,驕橫的千金小姐不幸失明,愛慕她的男僕不減其愛,最後亦自盲雙眼。則春琴、陳文茜與五星級buffet,可能象徵放縱、過剩與奢華。夢給的線索都是模稜兩可的;在昨夜那個粗糙無電的旅棧,我的潛意識究竟是看破了繁華,還是懸念繁華?

我在Chhomrong。可以走向聖殿,也可以走回塵世。我的夢,亦如是。

2005/09/23

16 喜馬拉雅初體驗


和小豆子大吵一架。起先這樣這樣然後她居然那樣於是我就覺得這樣但是她卻那樣去了……我應該要憤怒的,但是因為是她,我感到深沈的悲傷。

然後我醒來,一驚,大部分的細節都嚇忘了。但那是個很逼真的夢境,我全心全意的悲傷。醒來時感到害怕,吵架是夢的,是假的,但是我卻真實的經驗到那悲傷了。夢裡不知身是客,夢醒時知嗎?

夢都是借位說話的,夢見是小豆,就表示不是小豆。那我跟誰吵架?

租來的五十公升大背包直挺挺站在地上,奇怪,好像沒帶什麼嘛,卻也塞滿了,睡袋還外掛。我一背就幾乎直不起腰來。它長那麼威武,叫它背我算啦!當初Tika說他最多可以背十二公斤,這大概八公斤吧,沒有超過限度。我舉步維艱。

Tika和我約在一家小店,因為在路口叫的計程車比較貴。早餐盛在鐵盤子裡,土司、蛋與炒馬鈴薯。我們聊到即將揭曉的美國總統大選,尼泊爾人對阿富汗受到的攻擊很同情,非常討厭小布希。Tika跟我開玩笑,用一隻指頭勾起我的大背包說:「A piece of cake!」

一片蛋糕。意思是完全不成問題。

Tika跟我差不多年紀,也差不多高,只比我重五公斤而已。他俐落的一抖,背包就伏在他肩上,輕便貼合像一朵雲,我想到Tika要背著它陪我走十一天,心裡既歉疚又自卑。幸好我昨天收行李的時候已經想過了,所以我為自己收拾了另一個背包,放著錢、護照、防曬油等等。雖然不成比例,但好歹做做樣子嘛。

坐計程車到Phedi。尼泊爾的地名令人困惑,翻開地圖,Phedi就有好幾個。phedi有「基礎」之意,所以好幾個山腳下都叫做Phedi。但這個Phedi是大部分人爬安娜普娜基地營的起點,公路從波卡拉一路伸進這個蒼涼的地方,左邊是枯竭的寬闊大河,河對岸是山,綠綠的,右邊也是山,泥黃色的岩石看起來冷酷無情。

我在想早晨的夢。在親近的關係裡吵架,我想那夢的主題是「決裂」,「掀開底牌」。暫解如此,還是不甚明白。

車在無何有之處停住,Tika用下巴向右一指,我抬眼一望,懾人的泥黃大石依稀有路。如此開始我的喜馬拉雅初體驗。

前三十分鐘是震撼教育。之字形石階一路往上,Tika的頭已經不見,大背包好像一隻立起來走路的大甲蟲,也一路往上。我苦苦追趕,又不肯開口求饒,第一次偷偷看手錶的時候,才過了十五分鐘。三十分鐘後走到一個小小的平台,藏人在那裡賣手工藝品,Tika讓我休息,我如獲大赦。同樣在那裡休息的還有另一個遊客,另一個嚮導;兩個尼泊爾人嘰嘰咕咕去了,兩個沒用的遊客各自喘著大氣,誰也沒想理誰。

過了那一段以後,就不再有急上坡了。山徑上上下下,偶然經過一戶人家,倘若戶外放了兩張桌椅,那便是一個茶店了。偶然經過幾戶人家,鬆鬆散散的錯落,那就是一個小村子了。忽然冒出幾個翦徑小賊,笑著唱著歌,鐵盤子裡是橘黃色的鮮嫩小花。劫匪的平均年齡大約四歲,犯罪手法是小手拉小手,不讓我們過。留下買路財,送你花一朵。Tika要我給他們兩盧比,我沒有零錢,給了十盧比,小小的毛派得意的喊叫,Tika翻譯給我聽:「我們有十塊錢了!我們有十塊錢了!」

此外Tika的解說我全聽不懂。他指著田裡種的植物嘰嘰咕咕,我敷衍點頭;他指著屋簷下織布的老太太,在自己胸前比畫著交叉的模樣嘰嘰咕咕,我又敷衍點頭。後來我發現大部分的田裡都種著同一種結著細碎顆粒的金黃色植物,問他:「那是什麼?」「小米。我早上就是在告訴妳,那是小米。」「喔!」

我的感冒還沒有全好,爬山的前兩個小時我不斷的擤鼻涕。中間兩小時我改用擦的。後面兩小時我面不改色的把它吸回去。如此到了一個沒有電的地方,Tika問我要住這裡,還是下一個旅棧。「那還要走多久?」「一小時。」Tika說一小時,大約是一個半小時。我想,第一天幹嘛那麼拼命呢,決定住下。

這是個非常簡陋的地方,整個房子好像顫巍巍怯生生的站在山裡。我的「房間」在二樓,是木頭隨便釘一釘做成的,牆上糊著報紙,大概是怕沒有磨光的木屑刺了手。陽台面對著大山,底下是他們的菜園。我就看著女主人走進這片菜園裡,拔了兩手芥菜給我做花素蒸餃。

四周都昏暗了的時候,男主人才回來。蠟燭顫巍巍怯生生的站在桌上。他叫Santos,穿著很奇怪的服裝,米白色的布在胸前交叉,有點像以前我媽媽用來把小孩背在背上的那種長巾。我問Tika:「那是尼泊爾的傳統服飾嗎?」「那是Gurung族的傳統服飾。我早上就是在告訴妳,那個老太太也是Gurung族,她正在織這種長巾。」噫,一天被抓包兩次。Santos示範給我看那條長巾的妙用無窮,可以把東西兜在懷裡,也可以纏過來繞過去,還是把東西兜在懷裡。

Santos的小孩與爸媽都住在波卡拉,只有兩夫妻在這個沒電的山裡經營旅棧。(好奇怪,誰會來住啊?)Santos的父親曾經去印度當軍人,因為印度軍人的月薪是一萬盧比,等於尼泊爾人的年薪,尼泊爾人就這樣四處冒險去為別的國家打仗。

沒有燈光,星星就囂張了。銀河是一道糊糊的牛奶路。我領取一支蠟燭顫巍巍的回房去,才第一天我就起了二心。「不然,不要去Poon hill,我也無所謂。」

2005/09/16

15 黃毛小雞


夜裡醒來的片刻,想:「好—安—靜—啊!」便又睡著。再醒來時是早晨八點,庭院裡刷洗的聲音聽起來勤勉而樸實。很尼泊爾。

這房間是東西向。早晨太陽從走道來,下午從湖邊來。房間四個角,沒有一個是直角。房間微微的歪斜著,沒有章法,不是菱形,也不是平行四邊形。我不在乎,跑到屋頂去吃早餐。烏鴉飛來飛去,湖很靜,月亮還在天上,支離破碎。一顆大樹遮住部分湖景, 但沒有人對他不高興。湖邊是一片草地,有牛。印度教認為他們是聖牛。但牛好像沒有認為自己很神聖的樣子。他們不擺架子,看見沙坑就臥倒打滾。

「我有未來的一個月可以細細的看這湖。不急。山倒是得快點去爬,十一月了,接下來會越來越冷。我怕冷,應該快去快回。」正這樣想著,就看見我的小老頭嚮導Tika迎面走來,這地方好奇妙啊!都不用約,好像直接用念力互相呼喚,就自然會見面。

費娃湖南邊有一個水壩,在旅行書上,西邊這條沿湖而建的街叫做「湖區」,南邊叫做「水壩區」。「水壩區」的山景好,但市容蕭條。Tika帶我走到「水壩區」去辦入山證,大概兩公里吧,他隨便穿雙拖鞋走得飛快,我在後面跟得吃力,心裡暗暗叫苦。剛才我們是怎麼說的,明天就去爬是吧?我有不祥預感。

入山證兩千盧比。靠山吃山,尼泊爾政府收起過路費來,毫不手軟。回到湖區租背包,老闆是Tika的朋友,所以不用押金,Tika指指自己,黑溜溜的笑著:「我就是押金。」我尊重他,他帶我去的地方,我都不講價。那一家的孩子像個牛皮糖一樣黏在老闆娘身上,掀起她的上衣湊過去吃奶,順便把玩另一邊。老闆娘寵辱不驚,繼續跟Tika聊天。我不好意思看,很快就告辭。

爬山以前我還有一個任務,就是去找到KEEP,買一罐小藥丸。KEEP的全稱是Kathmandu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roject,一個教育觀光客的公益組織,我打算去那裡蒐集一點資訊,做一個上道、有品的登山客。它就在Standard Chartered Bank對面,Amrit樓上;我從上俯望,一眼看見Amrit的二哥在打掃庭院,趕緊縮回脖子。

在尼泊爾不能喝未經煮沸的冷水,因為我們的腸胃不習慣異地的細菌,會生病。我們得喝瓶裝的礦泉水。但爬上山了還去哪兒買水呢?其實就算有得買也不應該買,因為那得靠尼泊爾挑夫挑上山去,喝完了的空瓶丟在山上,幾千年也不會分解。爬山耗體力,應該多喝水補充水分,上了三千公尺以後,喝水更是防止高山症的最有效辦法。所以每個人每天要喝三、四公升水。這樣的喝法,要是全喝礦泉水的話還得了?

解決之道是買小藥丸來丟在水裡殺菌。含氯或硝酸銀的藥丸可以殺菌淨水,但對尼泊爾的細菌不管用,要買含碘的藥丸才行。KEEP的平頭男生告訴我,水不會很髒,所以一公升的水丟一顆小藥丸就行了,蓋子不要蓋緊,過五分鐘後搖一搖,水裡的壞東西會變成氣體跑掉。然後蓋緊瓶蓋,放三十分鐘,就可以喝了。

我回到房裡,天還沒黑,青少年在草地上踢足球。球的悶撞,球員的喘氣與笑罵,裁判的口哨嗶嗶地響在那片其實凹凸不平的露營草地上。我窗下有一個廢棄的牛棚,石頭砌成的,牛棚屋頂是一個一平方公尺的無用平台,曾經長了一點樹,但是又都枯死了。一隻顏色和廢棄石屋相仿的花貓,警戒的在石屋牆角匍匐前進,他是貓中的007,但他不知道樓上有我在偷看。一隻黑狗跑進我的窗景,到沙坑上痛快滾了幾滾,露出白色的腹部與腳底。玩夠了,他再打一滾重新站起,又變回一隻黑狗,輕快的跑走了。

我收好爬山所需的行李,背包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重。山那麼遠,一爬那麼多天,我很忐忑。我是都市裡長大的小孩,幾年前偶爾偷用小豆子的會員卡跑去健身房,在那些雄壯威武的機器上,老覺得自己是一隻小雞。後來不再去,多少也因為那想像中的畫面實在太滑稽。我爬得動嗎?朋友送我「紅景天」,是預防高山症的西藏草藥,我會有高山症嗎?想得睡不著,爬起來做一瓶水試試看。黃黃的鐵鏽色,像尿。

重新躺回床上。數羊吧。兩千五百七十五、兩千五百七十六、兩千五百七十七……羊們跳欄一隻一隻全跳過,黃毛小雞卻在喜馬拉雅山腳下徘徊又徘徊。

六小時法文


十五年以後,我又坐進了教室,心裡響起羅大佑的歌:「那是後來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現在眼淚歸去的方向。」

不全對但也有點像。畢業學分一百三十八個,一個也不肯多修,修了的也不怎麼肯去上課。現在沒學籍沒學分什麼也沒有,但是想學法文,就乖乖的坐進去了。

我的同學們來自台南,彰化,高雄,嘉義;每一個都比我像台北人。女孩子很搶眼。有一個用了好大的髮飾,捉起一小撮頭髮單綁在頭的一側,背上部分鏤空繁複繞著鞋帶般的繫繩,面貌清秀,笑容甜美。有一個穿了好短的白色短裙,稍微彎腰就記著用手稍稍護著臀。有一個穿著嫩嫩的黃色上衣,好適合今天明豔的陽光。有一個在教書的朋友說,有時女學生穿好少,她們不知道老師的定力有多受考驗。就是那樣沒錯,她們有著少女的純粹,未曾仔細算計性感的方程式,好像只是不小心穿太少。我們的法語老師是個鷹勾鼻刀削下巴的老頭,汗涔涔,默默地從衣服裡透出來。也許來台灣太久了,他的衣服上有一對我們熟悉的光腳丫,鞋上說不定有一對台灣水牛角。他的藍眼睛總是忍不住繞回到那個綁單邊頭髮的女孩,而她巧笑倩兮那麼真誠坦白。

十五年過去了,到底有沒有不一樣呢?老師要我們把桌椅排成U字形,我對其中隱含的團體互動感到抗拒。——跟以前一樣。他帶我們念字母A到Z,每一個字母都舉出一些字為例讓我們練習發音,同學們勤於抄筆記,而我覺得沒什麼好寫,就是坐著用聽的。——跟以前一樣。我穿得很隨便,坐得也隨便,不出多久就會完全癱瘓在椅子上,坐得像個玻璃娃娃。——跟以前一樣。

十五年前,我用橡皮筋綁馬尾,穿青蛙褲去上課,吃學校附近的自助餐,坐公車用學生票,在超市仔細比價,量入為出,謹小慎微。現在也還是這樣。

日安。晚安。你好嗎?我很好。謝謝。所有的語言課都以此為起點。從以前到現在,都一樣。法國老師英文說得很糟,中文也很勉強,但願他法文說得不錯,我哪知道。想辦法從喉嚨裡咳出痰來發那個古怪的音。

教室裡好歹有電風扇了,建築也很通風。跟以前可不一樣。這樣的午後漂亮得像是颱風快來了一樣,天不真實的藍著,雲朵很大方的漂浮,有風,雖然還是太熱而不盡如人意,但是夠好了。有或許具體或許虛幻的歐洲旅行在後面,我不像以往那樣不斷打呵欠。對法國老師不甚滿意,乾脆再上一堂台灣老師的課聽聽看。

法國老師說很多廢話來解釋,我是大人,你們也是大人,你們不是小孩子,我不是你們的父母,甚至不是老師。他老是逗我們笑。他用對待小孩子的方式對待大人。台灣老師說很多廢話來趕人,因為這是語言課,人太多,真的沒辦法上,你坐那麼後面,你發音一定不對,你要修第二外國語,去修日文韓文嘛,算了啦,去喝杯咖啡吧。他用對待大人的方式來對待小孩子。

結果這一天上了六小時法文。先生。小姐。女士。先生們。小姐們。女士有沒有「們」?

其實也有很多不一樣。我更怪了。離世界更遠。而且,羅大佑現在總是笑著,卻再也不誠懇。

2005/09/08

【廣告】賣水


美容聖品,健康生活,膠水蛋黃信息水。看我現做:打一個蛋把蛋黃撈出來,加點膠水,對著瓶口說「去你的」,密封完成。

膠水:用抹的可讓皮膚細胞與皮膚細胞緊緊的黏在一起,擦哪裡緊哪裡,見斑除斑,遇紋滅紋。用喝的可讓肌肉細胞與肌肉細胞緊緊的黏在一起,肌肉緊實頂扣扣。

蛋黃:含豐富幹細胞與大量生命密碼DNA,可修補損壞老細胞,再生年輕新細胞。抹在臉上,新生的皮膚細胞根本不知道你已經三十好幾,當然細嫩無敵。若不小心吃進肚裡也沒關係,DNA以為你是一隻小雞,會奮力發育讓你長成一隻大雞。

信息:可接受個人化信息訂做。你要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

2005/09/04

理想的下午


讀史鐵生《病隙碎筆》,笑。讚嘆的笑。笑多了以後就心生歹念,想查禁它。他這樣寫命運、宗教、愛情、疾病、生死,以後別人還怎麼寫?這是最扼殺創作的東西啦。幸好後半本寫得並不好,那我就放心了。

然後去看《星際大奇航》,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好像很少人提到這部片,大概不賣,但我一直惦記著它,因為廣告做太好。海報上是一個圓頭的「憂鬱症機器人」,嘴角下垂,可憐兮兮的,廣告詞僅一句:「我的電影為什麼還沒上演?」

結果很好笑,但大家都不笑,害我只能收斂的笑。有一段是這樣:有一種外星人,相信一切生命起源於一個怪物打了一個大噴嚏。所以他們的佈道大會最末,應該要說「阿門」的時候,所有人便「哈啾!」用力打個噴嚏,而牧師則說:「Bless you.」

西方禮儀。旁人打噴嚏,識與不識都要說bless you。所以好笑。

裡面威力最強大的槍,是被打的人會用槍手的心態想事情。這槍是憤怒的家庭主婦發明的,因為她們的先生太豬頭,怎麼講都不懂,對他開一槍就行了。

我們把那槍送給史鐵生怎麼樣?

2005/09/03

【死刑】曾思儒案3


判決查到了,在這裡。選「最高法院」,然後打進名字就行。

確實有意思。判決都無聊得很啦,最高法院(三審)的判決尤其如此,因為它是法律審。一、二審是「事實審」,問的是「被告做了什麼?有什麼證據?」三審問的則是:前次審判程序有沒有問題?起訴法條對不對?判決理由完備嗎?等等純法律的問題。

有意思的是,對照著看,可以看出司法記者對法律的了解到什麼程度、他看重什麼。五次發回,我逐一簡述。

第一次發回:
a.曾思儒的殺人犯意何時產生?
b.沒有提示證物,違反正當程序。

第二次發回:
a.主文寫錯了。因為二審與一審雖均判有罪,但認定事實卻有差別,所以應該撤銷一審判決自為裁判。
b.曾思儒製造自焚的假象,沒有事實根據,是臆測。

第三次發回:
a.被害人何時死亡,原判決說法不一。
b.第一次發回的原因仍然在:原判決對曾思儒殺人犯意的推論草率。

第四次發回:
a.兩份筆錄沒有提示。
b.曾思儒所盜取財物漏列「身份證、提款卡」兩項。

第五次發回:
a.原判決沒有說明加重竊盜未遂罪為什麼不用論罪。
b.電磁爐沒有提示。

最高法院發回的標準寫法就是:二審判死刑,雖然不是沒有道理(行話叫做:「固非無見」),但是!接下來就開始說那判決錯在哪裡。

五次發回,一直在追問「殺人犯意何時產生」的問題。案情是這樣的。曾思儒以前是金山高中老師,租屋而住,後來換學校,他就搬走了。但鑰匙沒還。這一天,他想進去偷。那地方住的都是他以前在金山高中的同事。所以他先在外面看,沒燈光。打電話,沒人接。他跑進去想偷,但心裡猶豫,又跑出來打電話給女朋友。他想了四十分鐘,還是決定回去偷。

曾思儒進去後沒多久,女老師就回來了,曾思儒躲進一個男同事的房間裡。後來女老師經過房門口,不知何故停頓了一下,曾思儒心慌認為她看見他了,便竄出來蒙住她的嘴,女老師咬他的手,兩人跌倒在地。曾思儒隨手用地上的啞鈴重擊女老師的頭,女老師便求他放過她,並主動告知財物放在哪裡。

曾思儒用膠帶把女老師綁住,搶了錢、電腦、手機,就坐在客廳,想了三十分鐘,聽見女老師翻動掙扎的聲音。他覺得女老師應該有看見他,決定殺人滅口。

他去廚房拿水果刀殺她,水果刀斷了。他用鐵鍋打她,鍋子凹了。他再用電磁爐打她。最後他把一堆衣服、椅子、電視機通通堆在女老師身上,把廚房的瓦斯桶搬進來打開瓦斯,把門窗關好,就逃走了。

高院始終認為,曾思儒在一開始拿啞鈴打女老師的時候就有殺人故意了,所以判他強盜而故意殺人。可是最高法院認為高院的解釋不通,因為如果他一開始就有殺人故意,那還坐在客廳想三十分鐘幹嘛?

於是高院便想辦法解釋這件事。法醫說女老師的死因是遭鈍器敲擊,所以高院就說,她是被啞鈴打死的。但是同一份判決另一個地方卻又說,她是被啞鈴加上電磁爐一起打死的。同一份判決,對於死因與死亡時間的說法不一,那還行?遂又發回。

這就是記者所說的「雞蛋裡挑骨頭」。就上面敘述的案情,他應該是本來想偷(竊盜犯意),後來變搶(強盜犯意);搶完以後,他想了三十分鐘,才決定殺人(殺人犯意)。 也就是說,強盜行為完成了以後,他才犯下殺人罪。時間上沒有密接,犯意也不同,這時強盜罪與殺人罪應該個別論罪,不能用「強盜而故意殺人」。何時有殺人故意,關係到用什麼罪名、哪一條法律來判刑,這是關鍵性的問題。

最高法院發回判決的時候,是不會把底牌掀出來的。他只會說「你判得不對」,不會說「你應該怎麼判」。就像老師改考卷的時候只會說你錯了,正確答案呢,可得你自己去參。所以最高法院始終沒有說出「應該個別論罪」這句話,只是我猜他是這樣認為的。同樣的,最高法院也沒有說「判無期徒刑就好,不要判死刑」這句話,但記者是這樣猜的。

法律是很細節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沒差,殺人償命嘛。這個罪可以判死刑,那個罪也可以判死刑;那隨便挑一個吧。但是犯罪有各種不同的情狀,所以才有相似而又不同的各種罪。我看蘇案的法院判決或律師訴狀,也是同樣斤斤計較的。案子要打贏都是贏在微不足道的細節裡。法庭裡真正在纏鬥的東西,是檢辯雙方的法律技術。

五次發回裡另一個重點是程序的違誤。例如有三次的發回是因為沒有提示證據。第一次發回是只有提示證據清單,最高法院說不行,要看實物;第四次發回,有兩份筆錄忘記提示;第五次發回,電磁爐又忘記提示了。

在法庭上提示證據是很浪費時間的,像蘇案那麼多年下來,提示證據大概要提示兩整天。但是法律規定要這樣,就是要這樣。目的是保障被告詰問與對質的權利。記者提到身份證與提款卡的問題,並不是最高法院特別關注這兩樣,而是高等法院的判決裡漏列了這兩項強盜所得物品。

我覺得有意思的是,記者似乎全不在意程序的疏失,他在報導裡完全不提「沒有提示證據」,且三度凸槌之事。如果不提示證據,審判也可過關,那規定豈不形同具文?以後誰還要提示證據?如同我在書裡寫的,如果非法搜索所得也可以拿來當證據,那以後誰還要申請搜索票合法搜索?

反過來說,提示證據不就是基本動作嗎,有那麼難啊?高院老是「抓龜走鱉」又是怎麼回事呢?

我們會幻想,發回更審應該是很戲劇性的,不是都說「大逆轉」嗎,那應該是像「忽然發現一枚指紋」這一類的事。但完全不對,三審根本不進行證據調查,哪裡會發現新證據?三審不開庭也不言辭辯論,他只看卷子不看人。最高法院就是用來在法律的細節上面把關的,倘若我們嫌棄他太細節,那就把最高法院廢了吧。

我感到訝異的倒是,五份發回判決都是同一庭判的。最高法院一庭有五位法官,只有第五次判決時,五位法官裡換掉了兩位。最高法院不抽籤分案的?地院與高院的慣例都不如此,到底是這個案子受到特殊對待,還是最高法院慣例如此?如果是特例,為什麼?如果是慣例,那這樣子目的何在,這樣有比較好嗎?蘇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那一庭的審判長因為以前在高院審過蘇案,所以為避免預斷,特地迴避。為何這案子卻都給同一庭?這才是司法記者該追問而未追問的問題。法律很細節,新聞又何嘗不是。

另外一個細節是,第一次發回更審時曾思儒還有律師,後來就沒有了,變成公設辯護人了。沒錢了?放棄了?絕望了?

再重新看一次聯合報的報導,又看出一個錯來。他說:「曾思儒昨天第七次被判死刑,前六次判決都被最高法院撤銷。」但其實應該是五次被撤銷。他的標題也說「五度發回更審」,哪來六次撤銷?可能他也用同樣的判決查詢系統,看見有六個判決,就以為是六次,其實裡面有一次只是裁定延長羈押而已。

雞蛋裡真挑出了骨頭,我們該怪那去挑的人多事嗎?雞蛋裡本來就不應該有骨頭的啊!我們何不問,雞蛋裡骨頭,孰令致之?

2005/09/01

【死刑】曾思儒案2


這案子越看越有意思。判決應該是查得到的,不過一步一步來,先單就這三篇報導來討論一下。這三篇報導寫得並不壞,我覺得還蠻典型的。沒有顯而易見的歧視,但是觀點有待商榷。

男老師殺了女老師。這一點看起來沒有疑問。但東森的用語是「凌虐致死」。聯合報則比較詳盡的說,「曾思儒到同事租屋處行竊,被何女發現,起意殺人,拿房間內的啞鈴重擊何女頭部;不顧何女哀求,又拿水果刀、鐵鍋、電磁爐等朝奄奄一息的何女猛刺或攻擊,離開現場前製造何女自殺假象。」

東森的寫法給我的感覺是,男老師是冷血殺手。聯合報披露的細節則不一樣,男老師是臨時起意而殺人,但他根本不會殺人,所以那人屢殺不死,這是一樁因為愚蠢而造成的殘酷。我想起「冰血暴」,科恩兄弟。(不是李安的冰風暴。)那就是一個「因為殺人技術不純熟,結果格外殘忍」的案子。那是真實案件,還是李昌鈺破的案。在他書裡那案子叫做碎木機謀殺案之類的。也想起「夢幻天堂」,凱特溫斯蕾踏入影壇的首部作品,真實故事改編,兩個十四歲小女生同性戀,其中一個的媽媽反對,兩個笨蛋就用一塊磚頭把媽媽活活打死了。

殘酷嗎?殘酷。但愚蠢與邪惡是有差別的,尤其是考慮量刑輕重的時候。聽到「凌虐致死」會想要判他死,但倘若是「臨時起意,屢殺不死」呢?

東森與聯合都指責最高法院不斷發回更審是浪費司法資源,傷害受害者家屬。因為兇嫌已認罪,其他都是枝節問題,有什麼好問的?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甲把乙殺死了,則甲該當何罪?單單這樣是沒辦法判的。我們會直覺的說:殺人罪。但不一定啊,要有殺人的犯意才是殺人罪。甲想殺乙且確實把乙弄死了,才是殺人罪。甲不小心把乙弄死,是過失殺人。甲本來是想給乙一點教訓(甲的犯意是傷害),但下手太重把他弄死了,是傷害致死。還可能是過失傷害致死、正當防衛……。

那到底應該怎麼判?我如何知道甲的犯意是殺人、傷害還是根本沒有犯意?這就要看作案的細節啊。比如說,如果男老師預藏多樣凶器,一樣一樣拿出來殺人,那東森就沒講錯,是凌虐致死。但看來不是,他是慌張中手邊抓到什麼就拿來打,不是預謀殺人。所以不能說,只要兇嫌承認殺人就了事,判死刑。被害人家屬會希望速審速結,但司法不可以在裁判品質上讓步。

聯合報記者說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千奇百怪」,我不確定該不該相信他,細節我們可以拿到判決以後再來檢驗記者的轉述可不可靠。這裡先做一些猜想。記者說:「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撤銷理由都是要高院查清楚,曾思儒究竟是在何時萌生殺人犯意,是在強盜女教師的財物之前、還是之後?」他本來潛入,犯意是偷竊。我猜想,追問何時變更犯意,應該是要弄清楚到底應用什麼罪名起訴他。第三次的撤銷理由,是追問多種凶器之中哪一樣造成女教師死亡,及其因果關係。我猜想,一樁死刑案件,要弄清楚凶器是什麼,應不過份吧?反過來說,如果檢方未能證明某個器具是打死女教師的凶器,那還敢判人死刑??

這恰好就是我在文章裡說的,因為一個犯行太血腥太殘酷,受害人與家屬太值得同情,所以在證據法則上反而會馬虎。平常我們會說,「案子一定要查清楚,不然不能服人。」但看見女老師的年邁父母,司法記者心一軟便說,「欸,你查那麼清楚幹嘛!」我們以為死刑一定是慎重才判下來的,其實未必。

接下來報導裡的兩個撤銷理由聽起來倒是確實蠻怪的,一個是問男的到底有沒有偷女老師的身分證和提款卡。我不知道這點在這個案子裡到底重不重要,可能要看判決。還有「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應該好好討論曾思儒被控竊盜與強盜之間的『法律關係』」,這我看不懂,記者大概也不懂。

這個案子看到這裡,媒體部分有幾個問題。一,記者(此例中是東森)用語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本案事實不應該用「凌虐致死」。二,一面倒。這時怎麼不平衡報導?怎麼不問替死聯盟的意見?怎麼沒有被告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的意見?三,最高法院所問是否為「枝節問題」,讀了報導仍然還沒被說服,例如凶器是什麼,這本來就該查。四,為什麼怪最高法院把關嚴格?為什麼不怪高等法院裁判品質不佳,查不清楚也敢判死刑?要怪最高法院的話,我倒同意高律師的「怪」法,就是怪他們幹嘛不好人做到底,自己判就是了。

受害者家屬表面上是抱怨司法系統拖延,一再發回更審。但其實如果高院判無期徒刑,他們恐怕會上訴,希望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所以他們應該是有兩個訴求,一,判死刑,二,快點判。

兩個媒體都無條件的接受這兩個訴求。但應該提出的質疑是:一,被害者家屬的態度,應該作為量刑參考嗎?(如果我殺了人,而那家人原諒我,我就不必死。如果他們很生氣,我就得死。但刑度不是應該依罪行來判斷嗎?)二,判死刑是被害者家屬恢復平靜的充要條件嗎?

還記得吳曉蕙命案嗎?她是國小老師,死在停車場裡。八年以後破案了,是兩個男的,犯案當時還未成年,所以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那她的家人又怎麼辦?

我也不曉得他們怎麼辦。一定很辛苦,很困難。但是很多案子都沒有判死刑,而被害人家屬仍然繼續過下去。

我們都想要支持受害者家屬,但是找不到一個表達的形式,所以就老是借用「死刑」這個儀式。儀式?對呀,儀式,也許我們需要的真的是一個儀式?我們把犯人判無期徒刑,但是把他的身份證、衣服拿來鞭屍,燒掉,埋到土裡去好不好?把他的指甲頭髮剪下來,裝進瓶子裡丟到海裡去好不好?

我們在象徵層次上殺掉那人,以洩心頭之恨,但不要在實際層次上殺人好不好?

或者,再進化一點(如果我們能的話),我們殺掉他的罪行,但不要殺犯人,把他關起來就好,好不好?

2005/08/30

【死刑】曾思儒案1


「怕死讀書會」的朋友欣怡丟出一個問題,一個真實案例。我先丟在這裡,有她的短信、東森與聯合報的新聞。我們順便可以看一下台灣的司法記者都怎麼處理新聞。

(支持死刑沒有我們想像的那樣簡單。反對死刑,也沒有那麼簡單哪。)

明天再來說我的想法。



廢除死刑,是一條漫漫長路。也是一個思辯過程。

何佳燕的案子,記者問高律師。

高涌誠律師說,「面對死刑,法院自然要慎重,但如果已查無可查,最高法院又不肯判死刑,那應該要有勇氣自為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否則一再來回更審,對當事人都是折磨。」

如果有人問你們,面對這樣的個案、這樣的狀況,你的回答是什麼?

欣怡

東森新聞報2005-08-25 12:43

行竊失風虐死女老師 更五審仍判死刑 家屬斥浪費資源
記者楊才蔚、楊逸平/台北報導


4年前震驚社會的北縣金山何姓女老師慘遭前同事強盜殺害案,高院今(25)日更五審判決,曾姓兇嫌判處死刑,死者家屬痛斥法官反覆更審浪費司法資源,甚至痛哭失聲,跌坐在高院門口。

民國91年,台北縣金山發生這起殘暴的老師殺老師的命案,兇手曾思儒因為缺錢花用,潛入前同事住處行竊,擔心東窗事發,竟然凌虐女老師何佳燕致死。官司一路從一審到更五審,死者已經被判7個死刑,家屬不滿,為什麼全案還要再上訴。

聲聲呼喚,還是喚不回心愛的女兒,何佳燕的母親心都碎了。一次開庭是一次煎熬,同樣擔任教職的何爸爸和何媽媽,最不能接受的是,兇嫌竟然一句道歉也沒有。

想到遭到凌虐致死的女兒,家屬4年來始終不能接受,死者原本要結婚,現在天人永隔,一場悲劇,死者、男友、兇手,3個家庭陷入痛苦。

聯合報(在查詢頁鍵入關鍵字即可查得,一則新聞一則特稿)08/26 03:33

前金山高中教師殺死同事 曾思儒七度判死刑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前金山高中教師曾思儒強盜殺害同事何佳燕,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五審判死刑;何母在法庭外看到被押解出庭聆判的曾思儒,哭喊「殺人魔,還我女兒來」,在法庭上不斷拭淚,旁聽民眾看了都不忍。

昨天是曾思儒第七度被判死刑。對於最高法院一再將本案發回更審,何女父親痛斥最高法院無視司法正義、道德良知,一再加深被害家屬心中的深沉劇痛。

曾思儒承認所有犯行,聆判時面無表情,但之前向法官表示自己「罪不致死」,還可以影響、鼓勵很多人,有很多「剩餘價值」,希望法官給他活命的機會,利用他的光去影響別人。

九十一年間,曾思儒到同事租屋處行竊,被何女發現,起意殺人,拿房間內的啞鈴重擊何女頭部;不顧何女哀求,又拿水果刀、鐵鍋、電磁爐等朝奄奄一息的何女猛刺或攻擊,離開現場前製造何女自殺假象。

何佳燕命案發生至今已近三年,何女父母的傷痛始終未撫平,每次開庭總不辭辛苦北上,為女兒申冤。一談到曾思儒殘忍殺害女兒的過程,兩人都老淚縱橫;想到女兒遇害時的驚恐,兩人至今還忍不住全身顫抖。

何父指出,司法原是要伸張正義,最高法院對兇手已認罪、證據確鑿的案件,卻一再雞蛋裡挑骨頭,在枝節上作文章,浪費司法成本與社會資源,莫此為甚。

他昨天說,想問問最高法院法官可知道,每次開庭,他的太太看到強盜殺害女兒兇手出現時,那種搥胸頓足、痛哭欲絕、數度不支倒地、幾乎昏厥的悲慘景況,承受的是什麼樣的痛苦?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曾思儒僅為擔心犯行被知悉,竟以殺害被害人生命為代價,顯非善良之人;且見被害人於血泊中掙扎求生,苦苦求饒,仍不顧兩人曾有同事情誼,無論從被告人格、犯罪手段,都屬情節重大,於是判處死刑。

冷眼集》五度發回更審 理由千奇百怪
本報記者蕭白雪 08/26 03:33


曾思儒強盜殺害女教師何佳燕,最高法院五度發回更審的理由,包括凶手究竟是先起意殺人、還是先強盜財物?凶手使用兇器的順序,及哪一樣造成女教師死亡?死者家屬很納悶,這種審案方式如何彰顯司法的公平正義,難怪忍不住痛罵法官沒有道德良知。

曾思儒昨天第七次被判死刑,前六次判決都被最高法院撤銷。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撤銷理由都是要高院查清楚,曾思儒究竟是在何時萌生殺人犯意,是在強盜女教師的財物之前、還是之後?

更二審維持曾思儒的死刑判決,最高法院第三度撤銷理由,轉而要求高院查清楚在曾思儒使用的一堆兇器中,究竟是啞鈴、還是電磁爐造成女教師死亡?還要求調查其他凶器與女教師的死亡,有無因果關係?

第四度撤銷理由,則在曾思儒到底強盜了女教師的哪些財物,有沒有包括身分證和提款卡。最高法院認為,這些和曾思儒的犯罪情節及刑責有關,應該要查清楚。

接下來,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應該好好討論曾思儒被控竊盜與強盜之間的「法律關係」。看到這樣的理由,能怪下級審的法官及被害人的家屬,都說最高法院根本是在「雞蛋裡挑骨頭」。

家屬們想不通,查清楚凶手是用啞鈴、還是電磁爐殺死被害人,就像要求必須查明凶手究竟是在開第五槍、還是第六槍時,讓人致命,這有任何意義嗎?

最高法院近幾年透過判決在維護人權上的表現,有目共睹,不願輕率讓死刑案件定讞的慎重,大家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只因為不想判死刑,把案子一再發回更審,不僅對被害人家屬是種殘忍的折磨,也是擺明了浪費司法資源。

2005/08/26

五個怪癖


小友死貓相貼。索討五怪癖。老萊子別無選擇。在此彩衣娛親。

厭錯字。錯字知我可欺。必躍入眼。風馳電掣過市街。忽咦哦作聲。人以為巧遇故舊。原是錯字一枚。嘗閱某旅遊雜誌。吹噓景點風光。均屬溢美。末了竟曰。「趕快來玩,一定會不此行!」

厭正規學習。嗜偷學。野狐禪。不受教。

室友說話。兩分鐘內必呵欠。一指寬。兩指寬。三指寬。四指寬。啊~~~呵。沒關係妳繼續說。

嗜電玩。踩地雷。接龍。新接龍。連環新接龍。煉金術跳跳球。為加連結。不慎又多打兩盤。

厭異物於腳底。返家必濯足。

2005/08/25

【家書】小鬼當家最後一集


小豆子明天清晨到。我猜她們會先蘑菇一會兒,然後去把新車開回來。所以她們進門時我應該已經起床了。

做了一些可愛的室友該做的事。買兩粒藍色小丸子丟進水箱裡,她看見那寶藍色一定會很驚喜。(誰知道那到底是什麼,說不定根本就只是一些水溶性染料。)最後一次買那玩意兒是好幾年前了,我向小豆子抱怨:「這次買的品質不好。妳看,水很快就不藍了。」心裡暗覺事有蹊蹺,但說不上來。後來才想起來,我一時秀逗把它直接丟進馬桶裡,廢話當然很快就不藍了啊,被沖走了嘛!

我自己一個人在家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只有夜裡不明的聲響警醒些,還有一次停電把我嚇一跳;那是因為,知道妳還會回來。

——快把我平常用的那個藍色背袋還給我!

2005/08/24

【岔題】停滯:評《鐵盒裡的青春》


時間在這裡,停住了。

有一個女孩子,被拉去當慰安婦,死在了異鄉。她已為自己準備好了棺材,是一個鐵盒子,裡面是她僅有的東西。動亂使人回歸原始,鐵盒子裡的一綹頭髮與幾片指甲,忽然有了巫術的意味。臨死以前她對其實也不大熟的另一個女孩子說:請妳告訴我的家人……。

然後她的時間就到了,喀答一聲。停了。

被託付的這個女孩子,也是慰安婦,但是回到了家鄉。她拿著那個鐵盒子不曉得能怎麼辦。沒有人來認這個鐵盒子裡的女孩。她希望回到故土故園,沒有碑、不進祖祠的話,至少由家人埋下去立個塚吧。但是沒有人來認她。

幾十年過去了,鐵盒子外的女孩老了,沒有子嗣也被叫做阿媽。鐵盒子早就送進了廟裡,這樣至少早晚有人給那女孩子念念經,燒燒香。

有一天居然有人要找那個鐵盒子。報紙上有一個叫做婦女救援基金會的團體,公布了一支專線電話,要當過慰安婦的這些女孩子,不,阿媽,打電話給她們。鐵盒子外的女孩,不,阿媽,輾轉跟她們碰了面,告訴她們鐵盒子的故事。

這樣一找就發現了好多鐵盒子和好多女孩。許多鐵盒子外邊的女孩,回到故土故園以後,被人指指點點,說她們很髒,一撇嘴角表示不屑。沒有人來認她們。她們被放進一個更大的鐵盒子裡,將自己的一生過成一個無名塚。

她們每個人都曾經聽見時間停住的聲音。微弱的遙遠的,喀答一聲。停了。

因為有人幫忙,於是女孩們,不,阿媽們,說話了。鐵盒外邊的替鐵盒裡邊的說,記得的替不記得的說,健康的替生病的說。活著的替死了的說。當她們說話的時候,阿媽們,不,女孩們,那已經按停了的時間,就又繼續下去。

這樣又過了十幾年。阿媽們又死去一些。剩下來的人,時間是停停走走,磕磕絆絆的。去告日本人了,大家很高興,可是告輸了,又感到失望不平。她們沒讀什麼書,除了「苦」,「慘」,「怨」以外,阿媽們其實也沒什麼別的要說的。《鐵盒裡的青春》裡,她們又再度地,反覆地,不厭其煩地訴說:「我是被騙的。」「他們強迫我。」「不是我的錯。」她們希望有人說:我聽見了。她們希望有人說:他們不應該這樣對妳。她們希望有人說:我錯了。

那麼時間或許就能夠回復那順暢的腳步,流水一般地遠去。



好的。想聽真心話嗎?一個不具啟發性的議題被寫成一本完全可以預期看了也沒有驚喜的書。不要怪議題,李碧華寫中國慰安婦的《煙花三月》寫得多麼好!
書評題目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不要怪我沒有提醒你喲。這種顧左右而言他的書評最需提防。:)

2005/08/21

【家書】還俗


我媽媽的姑姑,有四個女兒。老大笑聲很洪亮,年過三十以後,經人介紹嫁給一個軍人,脖子長長的、額頭上很均勻的幾條皺紋,長得像烏龜。我在大理街上班時,有一回在街角的人群裡一眼看見他。他跑去萬華幹嘛,我不能多想。老三本來是國中老師,早就想出家,有一陣子因為親戚都跑來勸,她很煩,總是託稱在洗頭,不見客。她母親過世後她終於出家了。聽說在屏東的一家小廟裡,是最年輕的女尼,頭上還有九位師父。她們是我媽媽的表妹,是我的表姨,不過反正都叫阿姨。

很多年沒見了,今晨夢見她們。我夢見老大自殺了,結果老三因此還了俗,說是要照顧老大留下來的小孩。其實小孩明明都大了哪需要照顧。但老三走出來,頭髮已經長出來了,短短的,反倒比以前的直長髮更亮眼。她笑著,感覺清新。我在夢裡想:所以,有人會因為遭逢變故而出家,有人會因為遭逢變故而還俗。

自解:老大是世俗,老三是神聖,要在兩件事情中間找到一個整合的形式。世俗死去才能帶來神聖的重生,但當她重生的時候她已是兩者的綜合體了。

這不是最近唯一的夢,但今天察覺,之前是因為妳不在,所以迴避不去記夢與解夢。妳不在,我不想去碰觸太底層的事情,沒有安全感。

14 奶油先生與冠軍小姐


尼泊爾前情提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在Amrit到處都遇見小哥,路上也遇到。我說:「你在跟蹤我呵!」他大笑,說:「明天妳就不會再遇見我了,我要帶客人去爬山。」Amrit大哥是有執照的登山嚮導,二哥與小哥都在學習中,他們還提供一些比較少人走的健行路線,例如去他們出生的小鎮Astam。天曉得那是哪裡。

此刻我另有打算。我不想住在Amrit了,我得找個舒服滿意的旅館,於是抱病出去hotel shopping。遇見僻處於田野間的獨棟房子(叫門沒人應),頂樓湖景超好的便宜房間(四面玻璃窗像是給鐘樓怪人住的),最後闖進一個看起來很甜蜜的白淨小旅館。老闆與老闆娘看起來都十分眼熟。仔細一想,老闆娘長得像莎瑪海耶克,老闆長得像「神鬼傳奇」裡面那個大怒神。

旅館叫做Hotel Peace Plaza。名字很宏偉,但其實是一個民宅改建的、十個房間的小民宿。才開張一個禮拜,重新粉刷過的牆,乾淨寬敞的衛浴,窗外是草地與湖景,房裡放了一張床、一張書桌、一個小櫃子,很簡單。我真正愛上的是床上的毛毯,不再是Amrit那粗薄的軍毯了,是柔軟溫暖想要把臉偎上去的長毛毯,而且是新的!屋頂有洗衣與曬衣處,很方便。

老闆娘開價五百盧比。「美金三塊如何,」我斗膽還了一個低於五折的價錢,差不多兩百一十盧比,「但我要住一個月。而且我可以付美金。」美麗的莎瑪海耶克不能作主,得請示大怒神。

大怒神長得蠻體面的。但他一自我介紹我就笑了,他是「butter」呀,奶油先生?名片遞過來一看,是Bhatar。他無所謂,說:「Why not!」

我說:「我叫Chuanfen。」他一臉疑惑覆誦:「champion?」好呀,我是冠軍小姐。我也很隨和,「Why not!」三塊錢成交!

我很高興。出發前向朋友誇下海口,說我在尼泊爾玩兩個月,只要花四萬,兩萬是機票,剩下兩萬生活費。現在談定了這個雅致的小房間,一天才一百塊台幣,我的黃金傳說大有可為。

於是又到Lumbini Restaurant吃晚餐。很多西藏人翻過喜馬拉雅山跑到尼泊爾,所以這裡有很多西藏菜餚,例如「momo」,「摸摸」,其實就是蒸餃。十個摸摸排在盤子裡,中間是一碟蕃茄辣醬。餃子餡剁得粗粗的,沾醬裡的蕃茄原形也還在,我愛極了。

胖胖的老闆娘在教小孩背英文單字,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我只聽懂了「c-a-b-b-a-g-e, cabbage」,其他的全聽不懂。老闆娘說公立學校不好,所以他們送孩子去上私立學校,因為私立學校比較嚴格,會督促小孩。每天有校車接送,不過很貴。

我喝masala tea。我本以為masala是一種香料,後來知道不是一種,而是「綜合」的意思。masala tea就是綜合香料茶。他們的牛奶下得重,待我把十隻蒸餃吃完,表面已經結了一層牛奶皮。用湯匙捉它出來。就在這時候,停電了。小和尚一把扔下手裡的經,一路歡呼著衝出去。老闆娘不斥不罵,呵呵一笑,就給每一桌點上蠟燭。其實本來頭上那盞燈也不過二十燭光,停不停電,差別不大。

接下來才是困難的:我得回到Amrit去做個了結。雖然當初已經明說試住兩天,但換旅館畢竟還是傷感情的事,我只慶幸小哥不在,因為我每次看著他,都會不自主的微笑。我進辦公室一坐下,大哥、二哥立刻就明白了。我也立刻明白他們明白了。Breaking up is hard to do,剩下的都是形式,該說的已經說了。

二哥刁難我。我跟二哥本來就不對頭,第一天他就想拐我去住另外一個房間,一直跟我說:「一樣的啊!」他說的是尼泊爾式的怪英文:「Same same!」幸好我即時識破。現在他要求要看第一天的收據,那天他明明也在啊,而且難道他帳本上沒有紀錄啊?待我好不容易從行李裡翻出來,他又慢吞吞的不情不願。大哥在一旁,臉色也很鬱卒。

「頭過身就過。」我在心裡自勉。

我想起傳說中,一個黑幫老大殺了一大堆人以後,開了「和平飯店」,立下規矩:此後不管什麼人,惹了什麼禍,只要跑到和平飯店,誰也不許來尋仇。名字叫和平,立意是止戈,但想也知道,這規矩本身就呼喚著所有的禍端。說不許尋仇,偏令人想尋仇,和平飯店成了兇險集散中心。是不是矗立在這樣的傳說之上呢,現在上海最具風華的飯店,就叫做「和平飯店」。

我的「和平飯店」既不傳奇也無風華,但是這個樸實的小民宿,或許恰好夠我安安穩穩的住在裡頭,消磨一個月的時光。

2005/08/18

【家書】塔羅牌


摸索一早上,把部落格的字體改大了,加了一點說明,改了一行字……諸如此類,與花掉的時間完全不成比例的微幅調整。可是template越看越懂了。blogger.com的好處是你可以改template,壞處是你得改template。一大篇密碼一般胡說八道的蟹行文,也像密碼一樣的有跡可尋。慢慢「參」,猴子似的試來試去,漸漸就有點透了。

其實明明是該寫尼泊爾,依照往例,永遠不想寫該寫的那個東西。把前面的印出來看一遍,才到波卡拉,已經兩萬字了。感覺遙遠,而人生的經歷是忽遠忽近的。我想去歐洲住一陣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八字還沒有一撇。但那天跟朋友去三義玩,晚上朋友端出塔羅牌。因為沒什麼別的事情可問,便問去歐洲會怎樣。

三張牌,第一張是死亡,但很怪,太陽不知正要升起還是落下,反正畫面是白的,骷髏騎在白馬上,馬蹄下有一人倒臥,旁邊一個小孩一個女人跪著膜拜或者求情,馬前方一個教宗模樣的人手持念珠。我的第一念是我剛去會很慘,但隨即認為我就是騎在馬上的那個骷髏,是我帶給別人災難。我的馬蹄已踏死一人,教宗像是要來祝福我,可是他卻站在馬前最危險的地方。

第二張是Wheel of Fortune,我的第一念是我會有錢,因為在Austin的時候最愛看這個給很多獎金的益智節目了,唉那其實是蠻弱智的節目啦,但是Jeopardy連題目都聽不懂啊。塔羅牌裡的Wheel of Fortune應該翻「命運之輪」。表示我會經歷一切,光譜上從好到壞的所有。右下方有一個很搶眼的紅狐狸,表示我會遇到一個狐狸精。

第三張是寶劍皇后,寶劍代表知識,所以那是個知識皇后。經歷了一切以後我修成正果。以上都是我自己看圖說故事編的,除了「寶劍代表知識或理性」,那是真的,朋友說的。其他都映照出我的期待與判斷。

往者已矣,上次大哥大帳單我沒幫妳繳,過期了,我有問妳但妳沒有說要呀。來者可追,妳的信用卡帳單寄來了,要不要幫妳繳?

2005/08/15

【家書】德州


打電話來沒接到,嗚嗚。小豆子回到Austin了,困處於德州沙漠裡的一個人文薈萃的小鎮,明明是個眉清目秀的大學城哪,卻座落在那個自從小布希上台以後就被美國人所加倍唾棄的德州。德州:牛仔、沙漠、穿山甲、馬修麥康納、包辦全美半數的死刑。小豆子借住在一個沒有電話與網路的地方。

Austin。我記得那個明亮的房子,在一條坡路上。公路某處下來,有時前方有夕陽,所以那就是向西開了;某處有個Texaco加油站,右轉進來,灰石路。柏油路啦,但是它叫做「灰石路」,Greystone Drive。

二樓的邊間。禮拜天一早有人除草,吵,但是有青草的清香。禮拜六有免費咖啡與甜甜圈,咖啡超淡而甜甜圈超甜。隔壁是黑人大衛,樓下是白人我忘記了名字,大衛缺顆牙但每天都開心,白人看起來鬱鬱寡歡,而我們四人竟然曾經一起去河邊看七月四日的煙火,像一對黑白配男同志領養了亞洲養女。

我完全不說英文,因為我不好意思。但看很多電視,Sienfeld,Ellen。現在別人說我的英文有美國口音,我都說,電視看太多了。

打撞球,禮拜三下午女生不用錢,點兩杯可樂給一塊錢小費一共五塊錢。兩點打到五點,二十局有時候得延長加賽,回家手臂已廢了。發明古怪的玩法,比如計時賽,一個人把十五顆球全打進去,看要花多少時間。全場就看見一個亞洲女生繞著球檯團團轉,另一個手裡拿著錶樂不可支。有一次一個黑人攔住路說:「雞還是魚?」我們楞了好一會兒才認出來,他是我們常去的cafeteria裡的服務生,大笑。笑完順便告別,那時候我們差不多要離開Austin了。

熱的時候曾經中暑,冷的時候下過冰珠。開往墨西哥邊境的公路上翩翩秋葉,停下來加油才知道黏了一車的死蝴蝶。看了德州片Lone Star,韓國片301, 302,還有忘記哪一國片Someone else's America。最後賣掉家裡所有東西,(銀粉烤漆的)車子賣了八千九,(台灣帶來的)吉他兩百五,(可以打冰塊的)果汁機六十,(半透明的)動物浴簾半賣半相送給了台灣留學生。

自從要按指紋以後我還沒去過美國。而妳說這可能是妳最後一次回Austin了。大約是某種老了的感覺,要告別或了結。別的我都不在乎,我只關心第六街的fajita還是好吃又便宜嗎?

2005/08/14

【七之八】後記


從去年年底開始,我三不五時會去參加「怕死讀書會」。緣起是這樣的:一些人籌組了「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簡稱「替死聯盟」。可是有些人認為,廢除死刑運動應該不只是遊說高層,而是要做民間的法治教育,我們自己也需要充電與進一步思考,於是便有了讀書會。我是外人,因為寫蘇建和案而與司改會合作,所以沾上了邊。

我們順理成章的叫做「替死讀書會」。但有一次看了《鐵案疑雲》,那電影是說幾個反死刑的運動者,密謀策劃了一件假的謀殺。凱文史貝西假裝姦殺了另一個女生,把過程錄下來,證據也都齊全,果然被判死刑。執行了以後,錄影帶的另一部份才被寄到一位記者手上,原來那女生癌症末期反正也快死了,她是自殺的,而凱文史貝西其實是因為一樁假的強暴控訴丟了教職、家庭破碎,所以他也不想活了。兩位反死刑戰友就把剩餘的生命捐出來,告訴大家「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樣」,而且等到你知道的時候就已經來不及了。

參加讀書會的人未必彼此熟識,但顯然大家都過得不錯,看了《鐵案疑雲》,不禁心生恐懼,「啊,反死刑要反到那樣啊……???」我們發現我們都不願意「替死」,所以開玩笑扯來扯去,就變成「怕死讀書會」了。

我在讀書會裡老是搗蛋。每看完一個什麼,我的標準感想就是:「這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我高標準的檢驗反死刑影片。《鐵案疑雲》嚴格說來是蓄意瞞騙而不是誤判;Toshi的照片只照未成年的死刑犯,當然每個人看起來眉清目秀一個比一個可愛;台灣紀錄片《回家》只有宗教情懷的寬恕,而其實沒有隻字片語反對死刑;《Thou Shalt Not Kill》蠻呆板,但訪問到兩位實際執行死刑的人,是比較特別的;倒是舊片《穿越死亡線》看得我泫然欲泣,最喜歡的是它不美化死刑犯,西恩潘最後終於向修女承認他並不無辜,於是觀眾終於必須直面死刑存廢的問題。

從一開始我就打算把我的疑慮都講出來,不要讓政治正確變成烏雲罩頂。我一直挑剔,是因為我一直在尋找「反對死刑的好理由」。有時我也有點擔憂,會不會砸了人家的場?可是沒辦法,我還是覺得開放的討論空間比結論更重要。

這篇關於死刑的長文,有許多想法與觀點就是在讀書會裡醞釀的。我曾經更靠近社會運動,也曾經更疏遠些;但像「怕死讀書會」這種空間,似乎是我感覺蠻適當的一個距離。友善,看法有些同,有些不同,帶著善意的說出來,互相聽一聽,想一想。



台灣的死刑誤判案例裡面,被研究最清楚的當屬蘇建和案。關於蘇建和案的資料裡,最清楚的當屬《無彩青春》。:D 雖是老王賣瓜,但也是真的啊。:P

台灣死刑研究的困難在於法務部拒絕公布資料。我們只知道去年打死了七個,大部分是因為殺人罪;他們叫什麼名字?到底是那個案子?他們也都是學歷低的中下階級嗎?……我們通通不知道。所以要問整體的比例,答案是沒有。

那我為什麼不信任台灣的司法制度?因為鐵證如山哪。:) 試舉例:

1 蘇建和案:跟《雖然他們是無辜的》講的很類似,是運氣好才得到平反,而他們曾經離死亡那麼近。現在的狀態是再審的更一審,總之,官司還沒結啦,還沒有真的被平反。
蘇建和案判決評鑑

2 盧正案:他被控擄人勒贖撕票。現場發現指紋與煙蒂上的唾液;指紋不是他的,唾液DNA不是他的;但他被判死刑,三審定讞。家屬向監院陳情,就在監院調查的時候,盧正被槍決了。那是陳定南上任簽的第一個死刑令。盧正的姊姊們至今都還在努力想證明弟弟的清白。
盧正案案情簡述

3 徐自強案:是一件擄人勒贖撕票案,落網嫌犯說徐自強也有涉案。這一點跟蘇建和案很像,唯一證據就是共同被告的自白。不幸地,徐自強對司法有信心,所以他自己跑去警局投案,結果被判死刑三審定讞,現在四次非常上訴都被駁回,命在旦夕。
徐自強案判決評鑑
聲援徐自強連署

司改會網頁上還有另外三個案子。除了誤判以外,還有一類的死刑案件是:他確實有作案,但是量刑過重。例如馬曉濱擄人勒贖但沒有殺人,卻被判死刑。所以當我說「可疑的審判品質」,那並不是自由心證。根據以上這些案子,我說「可疑」,都還稍嫌客氣。

唉,風險,風險。我們冒著殺錯人的風險來執行死刑,是為了……咦,是為了什麼呢??

如果你覺得還是不能決定要支持還是反對死刑,如果你心裡還是有七個支持與八個反對死刑的理由,老實說我覺得很正常。我想了一年,也不知道想完了沒有。所謂民間的法治教育,不就是這樣嗎。繼續聽,繼續想。下次輿論又喊殺的時候,你至少會停下來想一想 。



關於廢除死刑運動的未來,我有幾項建議:

其一:蒐集台灣的死刑案例,做判決評鑑。

雖然沒有法務部的資料,無法做每一個死刑判決的評鑑,但至少可以從一些我們知道的案子做起,例如紀錄片《回家》所拍的那個案子:台中神話KTV大火燒死十六個人,湯銘雄只因酒後與KTV服務生細故爭吵,就縱火燒死那麼多人。他當然是個豬頭,死了那麼多人也真的很令人痛苦,但是,他應該被判死刑嗎?這一類的判決應該拿來做評鑑。此外,獄中有像更生團契那種組織,他們應該有死刑犯的資料,或至少他記得一些人,有名字就可以查判決了。

其二:主動為死刑犯辯護。

台灣還沒有出現丹諾型的律師。能得到律師辯護的死刑犯,都是因為他們是冤枉的。至於那些真的有犯罪的死刑犯,則會自我放棄,有時也被家人放棄。王文孝沒有律師,是公設辯護人。千面人王進展沒有律師,是公設辯護人。(王進展在瓶子上貼了警示條,為什麼還被認定有殺人犯意,依殺人罪處死刑?他有得到像樣的辯護嗎?)陳進興有沒有律師,我沒查到不確定。 陳金火與廣德強已經放棄上訴了。總有一天應該要有人站上火線說:是他幹的沒錯,但是把他關起來就好了。

其三:假釋制度的檢討。

如果不檢討這個,那就太沒誠意了。到底應該怎麼改怎麼把關,我對實務面了解不多。但談廢除死刑一定要主動談清楚這個配套措施。

這些事情都不是我能做的,所以我也說得不大好意思。就當我是小小聲說的吧。

【七之七】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7 痛苦但高尚

倘若我們集體決定放棄了死刑,我將說那是一個痛苦的決定,尤其是當我又想起古怪照片簿裡大卸八塊的女子,肚破腸流的女子,頭被打扁的亞裔女子。但是,那也是一個高尚的決定。

我的論點不是生命的可貴。

我的論點是殺戮的艱難。

唯其如此,我們才保住了好人與壞人之間,那一點點的差別。


2005/08/13

【七之六】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6 超完美死刑

有人會說:「廢除死刑,陳義過高,太理想了。你看報紙上那些壞人,想想他們做過的事情,想想他們造成的傷害,槍斃他是便宜他。有些人,實在是罪大惡極啊。」

誰呢?如果現在做民調問大家心目中的壞人,陳進興一定名列前茅,甚至可能十年之內都不會再有小孩子叫做「陳進興」了。但是誰記得陳進興還有兩個同夥?他們不壞嗎?陳進興做的壞事,他們也都做了啊。只是因為陳進興最晚才死,媒體聚焦又聚焦的的結果,他就變成最壞的了。我不是要為他辯解說他不壞;而是要指出,這「壞」是如何因緣際會地透過媒體折射出來。

如果你還沒想起來的話,提醒你一下,那兩個人叫做林春生與高天民。很陌生了吧。

誰是壞人?比較近的例子是陳金火。他殺人又吃人肉,喪心病狂,夠壞了吧。當媒體為陳金火冠上「台灣食人魔」封號的同時,夠仔細的人會發現,「吃人肉」一事,從一開始就沒有證據。他落網時,瓦斯爐的鍋子裡有肉與碎骨頭,但骨與肉一旦煮過,DNA已經被破壞,無法判定是人還是其他動物。自從陳金火一落網,台中縣警察局長就對吃人肉之說持懷疑態度,因為鍋子裡的骨頭切面整齊,像是用剁的,但屍體上卻是刀切的痕跡。連檢察官也表示,沒有具體事證,難以證明他有吃人肉。

但媒體不管,還是照樣稱他為食人魔。食人魔陳金火。

吃人肉之說到底哪裡來?陳金火自己說的。他的自白能不能採信?為陳金火做精神鑑定的小組成員表示,他們不是測謊專家,無法判定陳金火說詞真假,只能夠肯定他沒有精神病。

但媒體不管,台灣有食人魔,這實在太有趣了不是嗎?他們紛紛這樣形容:「驚悚情節宛如電影《沈默的羔羊》翻版」。漢尼拔一角已確定由陳金火飾演,還缺一個茱蒂佛斯特,為陳金火做精神鑑定的心理學家陳若璋雀屏中選。雖然她不是FBI,但是她也是女的,行了。開麥拉!

如果我指責媒體扭曲,媒體會說:「他自己承認的。」但是,警察、檢察官、心理學家對陳金火的供詞都持保留態度,一審判他死刑的法官也說吃人肉的部分沒有直接證據;唯獨媒體全心擁抱那單薄而反覆無常的自白,其理安在?與其說陳金火可信,不如說媒體實在太喜歡《沈默的羔羊》及其戲劇效果了,所以見獵心喜,情不自禁!

而陳金火「承認」了什麼?在審判中,陳金火說那肉是廣德強煎給他吃的,他不知道那是不是人肉。他「承認」的是:他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可能」吃了人肉。但媒體不管,還是照樣稱他為食人魔。食人魔陳金火。食人魔陳金火。多講幾次聽起來就像真的了。

這就是「食人魔陳金火」的誕生。可以想像的,要票選惡人的話,陳金火會上榜,但沒有人會記得廣德強——除非他說他吃過唐三藏的肉,那就把陳金火比下去了。

陳金火殺了人。他當然不是什麼好東西。陳進興也殺了人,他也不是好東西。假如在我的太陽穴貼上電極,可能會發現我早已變成巴弗洛夫的狗,一看到「陳金火」或「陳進興」的名字,就出現緊張與憤怒的反應。沒辦法,這就是制約啊。但當我們說某某某罪大惡極,那裡面究竟有多少是事實,而有多少是媒體折射再折射以後所形成的制約反應?

我同意我這樣討論死刑,確實「太理想」了。我談的都是「超完美死刑」:沒有誤判、沒有程序失當、確實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我好像站在一個沙灘上,而討論一粒沙。其實讀過《雖然他們是無辜的》就知道,討論死刑怎麼能不提到誤判?

那些事情,該怎麼說呢,就是觸目驚心吧。有一個叫亞當斯的,在公路上搭人家便車,那個駕駛槍殺了一個公路警察,但誣賴說是亞當斯殺的。結果亞當斯被關了十二年,而這十二年間,那個真正的殺人兇手不僅逍遙法外,還犯下了竊盜、綁架、持械搶劫與殺人罪。有一個叫米勒的,因謀殺被判死刑,排定時間以後,又得到上訴機會而暫緩;結果五年內他一共面對了七次處決日期,其中一次只差七個半小時就要執行了,幸好他每一次都及時拿到暫緩行刑令,最後終於證明,人不是他殺的。一個叫做麥洛弗林的,冤枉入獄時十九歲,後來重獲清白並且得到冤獄賠償。他說:「如果本州有死刑的話,我現在早化成了灰,放在媽媽的壁爐上了。」最恐怖的是,《雖然他們是無辜的》最後說,這些人之所以能死裡逃生,都不是靠司法制度,而是靠運氣。

誤判,那麼多的誤判!正義習慣性的流產。邏輯上,誤判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但是實務上,誤判是反對死刑最有力的理由,死刑支持者最大的惡夢就是誤判。關錯人可以賠他一筆錢,殺錯人可怎麼賠呢?

我們會幻想,死刑那麼嚴重,法官一定會格外謹慎。如果不是罪證確鑿,怎麼會判死刑?但事實卻不是這樣。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之付出代價,於是證據法則、無罪推定,反而鬆懈了。這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倒楣。《雖然他們是無辜的》裡面那個搭便車的亞當斯就是這樣:被殺的人是警察,所以大家都想把兇手判死刑;可是那個駕駛還不滿十八歲,就算起訴他也不能判死刑,於是已成年的、「可以被判死刑」的亞當斯,就倒大楣了。

根據《雖然他們是無辜的》,美國死刑的誤判比率約是七比一。《經濟學人》比喻道,如果一款飛機每七架就要摔一架的話,它早就該停飛了!

那說的還是美國的司法水準。台灣呢?

去年(註)一年,台灣執行了七個死刑。「七個?這麼少!」但是台灣代表出國開會,別的國家聽到我們一年執行七個死刑,嚇得臉都綠了。

陳進興一輩子也沒有殺七個人,我們已經認為他很壞很壞。據稱具有民意基礎的死刑制度,一年就打死七個。——而那七個裡面有幾個罪證確鑿?有幾個在程序上毫無瑕疵?有幾個獲得像樣的辯護?有幾個真的罪無可赦?有幾個毫無悔意?有幾個永遠不可能悔悟?

可疑的審判品質,動輒喊殺的輿論,薄弱的公設辯護人制度;那七個死刑……我想都不敢想。我只能說,不反對死刑或許還有理由,但是不反對台灣的死刑,那才真是罔顧現實,「太過理想」了。

註:此處犯一小錯,幸好司改雜誌編輯及時發現。我得知這訊息時,是2004年年末,所以那是2003年的統計數字。我寫此文時,忘記已過了一年。2004年打死了四個。


2005/08/12

【七之五】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5 決戰點:夠了沒?

我們面對的不是「壞人該不該罰」的問題。大家都同意壞人該罰(除了丹諾以外)。我們面對的是:罰他要罰到什麼地步?死刑還是終生監禁?

想像一個你最討厭的罪犯。如果他戴上了手銬腳鐐,已經沒有反抗能力,但卻恰好落在你手裡,你會不會殺他?

唔,我想,我不會。有些人會跟我有不同的答案,但是,你一定會至少猶豫一下。這一點遲疑,就是我要講的東西。

如果這壞人正在「跑路」,警匪槍戰,而警察碰巧把壞人打死了,那我沒意見。因為壞人對於警察與路人的身家性命,都造成威脅。可是如果警察已經制服了歹徒,還可不可以把他打死呢?不能。

如果他拿槍指著我的頭,但是我們卻在一陣混亂裡,兩人搶起槍來了;我緊張、害怕、激動,我可能會想盡辦法殺他,因為我不殺他,他就會殺我。那是正當防衛。但如果他已經被綁住了呢?如果他已經失去了殺我的能力,我卻還殺他,那是防衛過當。當罪犯已經入獄、失去了危害社會的能力,我們卻還透過公權力來殺他,那也是防衛過當;或者,其實就是殺人。我們沒別的選擇嗎?有啊,把他關起來啊。

我的論點不是他不該死。

我的論點是我們不該動手。

我們終於來到死刑辯論的決戰點:到底怎麼樣算「夠了」?我們對於罪犯處置的極限在哪裡?

從前,判死刑是不夠的。得凌遲,得腰斬,得五馬分屍,大家還興致勃勃的圍觀。但是越到近代,我們對「殘忍」的忍耐度越來越小。現在死刑用電椅、用毒針、用槍決,我們仍覺得不忍卒睹。同樣一件事情,以前不算殘忍,現在卻被視為殘忍,可見「殘忍」的概念是社會建構的,「殘忍」的標準是浮動的。

殘忍不容易定義,但可以迂迴的試著逼近。當代的死刑用槍決、注射毒針或電椅,而捨棄了斬首、絞刑或毒氣室,是為了避免殘忍,不要讓犯人承受額外的痛苦。支持死刑的人常常強調,現代的死刑已經很人道了,我們為他找了一個最不痛苦的方式,已經仁至義盡。也就是說,同樣是懲罰,如果能夠節制至最低限度,那是仁慈;如果過當,那就是殘忍了。

「過當」!是的,就是「過當」。既然無期徒刑已經足以達成隔絕的目的,那麼死刑就是「過當」,就是殘忍。我看王文孝的死刑檔案會感到不忍,不是因為他不壞,而是因為,那是一個社會「過當」地執行其集體意志。

史賓斯說:「當我們無法適度懲罰罪犯,人們所看見的是正義流產。」

我說:「當我們過度懲罰罪犯,人們連看都不敢看。」

我們太低估死亡了。我想起Toshi Kazama,那位清秀溫文的攝影師。他是日本人,現定居美國,花八年時間造訪數座監獄,拍了一系列少年死刑犯的照片。美國有的監獄用電椅執行死刑,有的監獄用毒針。用電椅的監獄說:我們比較人道,因為電一下很快就死了,不痛苦。用毒針不人道,因為一共要打三針,歷時十五分鐘,時間太長了。但是用毒針的監獄說:我們比較人道,用電椅不好。用電椅,犯人的眼珠會迸出來,而且你看到電椅底下接到一個桶子有沒有?因為犯人會大小便失禁,桶子就是用來接排泄物的。說到這裡,Toshi直視全場,問道:「哪一種殺人的方式會是人道的?」

還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Toshi說,電椅有兩個開關,一個有連上電源,一個沒有。執行死刑的時候,兩個人一起按下開關,沒有人知道是誰按下的開關把犯人烤焦的。兩個開關不是機械設計上的需要,而是執行者需要分攤責任。

殺戮豈是這麼容易的事!「人人皆曰可殺」,是因為我們不必自己動手。如果是這麼替天行道的事情,大家怎麼不搶著做?好萊塢電影可以輕易對人開槍,那是因為噴出來的是蕃茄醬。

2005/08/11

【七之四】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4 殺就是殺

在丹諾的邏輯裡,恨當然是錯的。報復更是火上加油,錯上加錯。

但我並不是那麼慈愛的人。我還是比較同意蓋瑞‧史賓斯在《正義的神話》裡說的:「雖然我們貶低報復,但報復是正義的核心。寬恕是偉大的,但寬恕把人不公平的置於情緒混亂中,國家的寬厚反而變成對受害者的另一種犯罪。」

史賓斯說:「當我們無法適度懲罰罪犯,人們所看見的是正義流產。」正義流產,非常詩意的翻譯。我料想原文應該是miscarriage of justice,通常我們都不解風情的直譯「誤判」,但miscarriage除了「處置失當」以外,確實也有「流產」的意思。

有人貪污我們會生氣,有人殺人我們會生氣,有人虐待兒童我們會生氣;我珍惜這種憤怒,這種憤怒就是正義感。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接納這種憤怒,而不是貶低之,否定之。大部分反對死刑的影片都會把重點放在罪犯的心理狀態,他的弱勢處境、他鬱積多年的憤恨、他那沒有什麼選擇的人生,所謂「死刑犯的人性面」。但有時候我會不平的想,這豈不是恰好落入罪犯的邏輯?他有苦衷,他需要錢,所以他搶我錢;但他可曾想過,我可能有更大的苦衷,比他更需要這筆錢?犯罪常常是自我中心的,除非是羅賓漢或廖添丁那種義賊,否則往往是弱肉強食,弱勢的殘殺更弱勢的。

《鐵案疑雲》裡,凱文史貝西殺了人被判死刑,他略顯無奈的說:「當人們看著我的臉,他們不是看見我這個人,而是看見犯罪。」這句話初聽時,見山是山:我覺得他說的很動人,事實確實如此。後來想一想,見山不是山:雖然大家的確都是這樣看的,但是,這樣不對嗎?我看著德蕾莎修女的臉,便看到她慈愛的善行,那麼我用死刑犯做過的壞事來認識他、判斷他,這樣很過份嗎?

但再想一想,見山又是山了:反死刑論述之所以需要強調死刑犯的人性面,正是因為大家都不把死刑犯當人看呀。這不也是罪犯的邏輯嗎?你首先必須不把人當人,然後才殺得下手;無論綁匪殺人質還是我們殺死刑犯,都一樣。我們不敢看死刑犯小時候純稚可愛的照片,就像綁匪不會想要聽人質的生命故事一樣,看了、聽了,手就軟了,拿不住屠刀。

去年我去尼泊爾爬山,雇了一個尼泊爾嚮導。我們一天爬八小時,從有話講爬到沒話講。我跟他搭訕:「尼泊爾有沒有死刑?」

「啊?」他沒聽懂。尼泊爾教育不普及,他們的英文都是自學的。

「如果一個人殺人,他會不會被處決?」「處決」,我用的是「execute」,執行死刑的意思。

「啊?」他還是沒聽懂。那個字眼太大了。

我換個方式說。「如果一個人殺人,政府會不會殺他?」這次我用「kill」。這樣他就懂了,說不會。

他給我上了一課。「執行死刑」,講那麼文雅幹什麼,難怪人家聽不懂!不就是「殺了他」嗎?語言有時候真的是會騙人的,凡是不能、不想面對的事情,我們就為它發明另一個字眼來蒙混遮掩。其實還不是同一回事?

壞人殺了一個人,結果這誘使我們也不把壞人當成人,也殺了他。一樁殺戮繁殖出另一樁殺戮。為了殺一個罪犯,我們借用了罪犯的心態,使自己成為罪犯。這不只是正義的流產;這簡直是,一屍兩命啊。

我開始覺得有些事情在邏輯上被弄擰了。大部分人痛恨犯罪,我也討厭犯罪。大部分人希望惡有惡報,我也認為做錯事的人應該被懲罰。我們其實沒有那麼大的歧見吧?但是一說「廢除死刑」,大家就嚇得好像監獄大門洞開,壞人全部在街上亂竄。「廢除死刑」又不等於「把壞人放出來」!「廢除死刑」的意思是「繼續把壞人關在牢裡」,不是嗎?

我想起王文孝的死刑執行卷。那是蘇案裡最不重要的一個卷宗,因為它從頭到尾只討論一件事,就是如何把王文孝打死。我以為槍決再簡單不過,但其實得動用十幾個人,大費周章。王文孝被四個憲兵團團圍住,憲兵本來就高,又戴上憲兵帽,更高;只有一句成語可以形容,那真是「插翅難飛」。

結果那是我對於王文孝最感同情的時刻。一張張照片,是死亡的分解動作。死寂的刑場清晨,沒有人講話,只有快門的清脆聲響,喀擦,喀擦。像斷頭臺的利刃驟然落下的聲音,喀擦。

這樣是幹嘛?我忽然覺得荒謬。他做了壞事,捅出這麼大一個簍子,害一票人瞎忙了十幾年,分明是個混球。但是看著他被打死的照片,我怎麼不因為正義終獲實現而覺得痛快?不,一點也不痛快。他看起來,那麼弱小,那麼無望。

他在牢裡關著,囚衣、腳鐐、鐵窗,有一天清晨我們忽然把他搖醒,帶他到刑場,然後開槍打死他——這一切所為何來呢?

把他繼續關在牢裡不好嗎?那樣我就不必同情他了。

很多人對無期徒刑是有疑慮的。例如那又不是真的「無期」,關個幾十年以後就可以假釋,所以他還是有可能跑出牢籠危害社會。還有,他那麼壞我們還花納稅人的錢養他,為什麼不打死他比較省錢呢?

於是我們又回到了綁匪的邏輯。「人質可能會逃跑,守著他多麻煩,現在就宰了他以免夜長夢多。」「撕票吧,不要留活口,這樣每餐還省一個便當。」對綁匪來說,自己的便利比人命重要,錢比人命重要。對我們來說呢?也是方便和省錢比較重要嗎?

擔心他出來危害社會,為什麼不檢討假釋制度,把關嚴格些?怕他吃閒飯,不能訓練他們做一些有產值的活計嗎?

很多人對死刑是有好感的,因為死刑有教化社會的功能。雖然我也可以舉出實證研究來反駁,但我寧可說:就算真的有,那也不是理由。殺雞儆猴本來就是不對的。殺雞只能夠因為「雞該殺」,不能因為「要殺給猴子看啊。」如果雞會說話的話,雞會問:「那為什麼不殺猴儆雞呢?」

有人認為,終生監禁並不好受,說不定罪犯還比較想被判死刑,求個痛快。但這是刑罰,又不是獎賞,何必投其所好?我們對罪犯採取某種處置,是為了增進社會福祉,既不是為了故意折磨他,也不是為了刻意取悅他。何況有的人本來就被判無期徒刑啊,我們也很少聽見他們說:「我不要,我要被判死刑。」

2005/08/10

【岔題】蝴蝶效應


看「疾病的希望」(心靈工坊),不大懂,不過有意思。只有比較浮面淺薄的了解,但知道底下應該還有更精確的東西,不過一時掌握不住。它一定還是最常被當作疾病對照表來看,但那部分共鳴不大,或者也可以說共鳴太大了;光看對照表的話我簡直覺得我應該生遍各種病:誰沒有一點壓力、連結、憤怒、安全感與挫折的問題呀?

比較有共鳴的體會是他說,疾病摧毀我們強悍的假象,迫使我們誠實。「牙痛、背痛、感冒或腹瀉就足以把耀武揚威的英雄變成一條可憐蟲,所以我們如此痛恨疾病。」今年去高雄時,遇到老友,十年不見,我們有了新的身份,就是病友,我們都得了甲狀腺機能亢進。我好像是二○○○年得的。現在回看,覺得那病除了讓我吃了好幾年的藥以外,也改變了我一些別的。

剛發病時吃西藥,嚴重過敏,全身起疹子,臉皮可以揭起好大一塊,我都說是果酸換膚。夜裡嚇到管理員兩次。改吃中藥,先治過敏,但甲狀腺也等不及,躺平時心跳一百四,根本睡不著。我氣死了跑回去看西醫說我要喝放射碘。

甲狀腺機能亢進,是甲狀腺工作太努力之故。她製造了太多的甲狀腺素,導致新陳代謝太快。西藥是用來中和甲狀腺素的,也就是說,治標不治本,祇是緩解症狀而讓甲狀腺自己去調整。放射碘是一種藥水,甲狀腺會吸收碘,但它有放射性,所以會破壞甲狀腺組織,使得她沒那本事再拼命製造甲狀腺素了。

放射碘跟開刀切除部分甲狀腺是一樣的原理,只是不必動刀。是一種迅速而激烈的方式。西醫面容慈祥不肯讓我喝,讓我換一種藥,「妳試試看,還過敏的話再用放射碘。」果然不過敏了。

我也投降了。起先覺得蕞爾小病為什麼別人三個月就好了我卻怎麼也治不好。有一陣子藥吃太多變成甲狀腺機能低下了;有一陣子每天起床都抽筋,是西藥的副作用;有一陣子常常嗆到;有一陣子沒有聲音;有一天猛烈的打嗝連打十幾個小時,氣得躲進廁所裡去哭。感覺是我的身體在生我的氣。後來我差不多是跪地求饒:再給我一個機會吧,以前不管什麼都是我的錯,不要再生我的氣了。

甲狀腺像一隻蝴蝶在喉嚨裡,亢進或低下,其實都不關她的事。一切都是淋巴搞的鬼。我們身體的內分泌統歸腦下垂體管控,他像一支溫度計,隨時測量血液裡面各種內分泌的濃度夠不夠。夠了,他就命令相關的腺體「行了」;不夠,他就說「喂,趕快出貨了。」淋巴是管免疫系統的,他應該去巡視有沒有入侵者,可是不知為什麼,他決定要搞鬼。淋巴假傳聖旨,跑到甲狀腺去謊報:「快點,快點,腦下垂體說,甲狀腺素不夠了!」於是小蝴蝶加緊拍動羽翅,我身體裡就天下大亂了。

甲狀腺是無辜的。是淋巴不對,但我也拿他沒辦法。幸好醫生英明不給我喝放射碘,吃了三、四年藥以後,我的小蝴蝶現在乖了。治標不治本才是好的,讓身體自己去找平衡。我也乖了,爬爬山什麼的。整件事情就是要求我的意志潰散,然後重新再來。這樣說來,那書似乎不讀也懂了。


【七之三】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3 丹諾案的反思

我讀丹諾辯詞的時候,深深覺得歷史是那麼不公平、不可靠。那麼受人推崇的歷史文獻,但我讀來只覺得薄弱、矯飾,反而激起我的反感。例如他說被害人才十五分鐘就被打死了,那不算受苦——這是什麼話?十五分鐘的死是很漫長的,那十五分鐘又不是在看電視!如果此說成立的話,則絞刑又何殘酷之有?把婁伯與李歐普吊上去,不用一分鐘他們就死了,按丹諾的標準,算得上是享樂吧。

我因此得到一個啟發:反死刑論述不要美化罪犯,不能袒護罪行。否則效果適得其反。(讀到「不算受苦」的說法,我簡直一不小心就會昏了頭說:「快判他們死刑!」)

丹諾式的辯詞最後會推出一個結果,就是反對任何懲罰。一個人如果做錯事,那是因為他窮,他命不好。假如像婁伯與李歐普,既不窮,命又好,還做錯事,那他們就是瘋了。

一切都是「情境使然」。但如果可以把一切推給抽象的文化社會,那還有什麼案子辦得下去嗎?我們抓到一個政府官員貪污,他可不可以在法庭上說:從小我看我爸爸賣菜的時候都偷斤減兩,而周遭公務員無不喝茶看報,所以我就學壞了?毆妻的男子是不是應該拿著女性主義教科書上法庭說:你瞧瞧,這社會很父權,我就是這樣被刻板印象養大的,所以我當然會打老婆囉,不能怪我。那怪誰呢?怪天好了。

不過丹諾「反對任何懲罰」的立場至少是一致的。他的意思是,社會是一個整體,不要老是柿子檢軟的吃,把責任歸於罪犯然後想消滅他了事。他認為對罪犯還是應有所處置,可是應該是輔導式的,不是現在監獄這種仇恨懲罰式的;更不是死刑這種一了百了一勞永逸的。

有兩點值得一提,第一是或許他當年面對的監獄管理是很不人性的,所以有此看法。第二是他確實認為應該把罪犯視為病人。罪犯與病人的並置或替換是很有趣的概念;把罪犯當病人的丹諾顯得厚道、溫慈,而我們卻不時把病人當罪犯(例如SARS橫行期間,以及大眾對愛滋病的態度)。

這是第二個啟發:用丹諾式的「情境使然」的理由來反對死刑,終將走到「反對一切刑罰」的地步。(我們要不要走那麼遠?)

但更引我注意的是末了那個或許並不重要的細節:李歐普十年以後後悔了。

李歐普與婁伯顯然不是湯英伸那一類,而是王文孝那一類,且猶有過之。他們事前預謀,事後無悔,家境優越無可同情之處,對於被害者家屬的傷痛無動於衷,甚且落井下石。如果依照我先前的標準,絞刑的繩索早該套上他們的脖子。但丹諾為他們掙來了一條活路,而十年之後,後悔的感覺幽幽的冒出來了。

這樣一個反社會人格的傢伙都能夠悔悟,令我怔忡許久。那麼,今後我們還能指著誰的鼻子說,「你應該被判死刑,因為你不知悔改」?我們對王文孝是不是太過心急了?

我們都知道,寬恕需要時間。莫非芝加哥綁架案還有第三個啟示?也許,悔悟,也需要時間。

不久前,有個朋友聊天時透露了一個秘辛。他認識一位法官,判過一樁有名的死刑案。多年後,這位法官偷偷告訴我朋友,其實他後悔判了那人死刑。我聽了蠻同情那位法官,因為他可能得默默承擔內心的自責,心裡想必很不好受。

此時再想起這件事,忽覺其諷刺。我們對死刑犯多麼嚴苛啊,「你要認真悔過,我們才原諒你喔!」但法官判錯也不悔過,我們倒充滿了體諒。我想,悔過也不是容易的事吧?越大的過,越難悔。踩到人家的腳很簡單,「歹勢。」但是把人家殺死了,那後悔……或許是說不出的吧。自私卑劣的死刑犯可能說不出,高潔廉明的法官也可能說不出。

在我看來,丹諾贏在訴訟策略,而不是贏在結辯的反死刑論述。丹諾比較接近宗教情懷:「請你不要看我們的罪過;請看天主的羔羊。」但是,從心理層面來看,人們之所以寄望死刑,是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脅;他是從「準被害人」的角度在考慮死刑問題。

我不禁想起一個熟悉的故事:「中山狼」。

東郭先生路過中山國,在森林裡遇見一隻狼。狼被獵人追趕,求東郭先生救牠一命,他便打開裝書的麻袋讓牠躲進去。直到獵人走了,東郭先生把狼放出來,狼卻說,不如你好人做到底,讓我吃了你吧!東郭先生不從,兩人相約問三個人的意見。

大樹說:人吃了我的果子三、四十年,現在還想砍倒我當柴燒,全世界都是忘恩負義的,狼要吃你有何不可,吃啊!水牛說:人用我耕田三、四十年,現在還想殺了我吃肉剝皮,全世界都是忘恩負義的,狼要吃你有何不可,吃啊!第三位是個老人家,他怎麼樣都弄不明白事情的經過,只好請狼現場表演一次。狼躲進麻袋裡,老人家刷的一聲束緊袋口,殺了那狼。

有意思的是,東郭先生是墨家。他之所以經過中山國的森林,是因為某國國君請他去講學。墨家,講什麼呢?當然講「兼愛」,「非攻」啦。但經過這麼一折騰,他腦子裡全亂了——這下該講什麼才好呢?

這個故事嘲諷墨家太過天真,笑他們不認識現實的險惡。也許「中山狼」式的考驗,也是反死刑論述必經的叢林?在「準被害人」的位置上待久一點,感覺一下;然後變成一個更深刻的東郭先生,繼續往前走。


2005/08/09

【七之二】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2 反死刑經典名案

有人說丹諾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辯護律師。他經手許多喧騰一時的案子,芝加哥綁架案可能是其中最具爭議性的。

那是一九二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打完了,而世人還不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戰就等在後面。兩個吃飽飯沒事幹的年輕人,為了享受聰明的感覺,決定幹一件超完美謀殺案。

婁伯(Loeb)與李歐普(Leopold)都是十九歲,家裡有錢有地位,司機專車接送,住在豪華社區。婁伯高大俊美,是芝加哥大學的風雲人物。李歐普身體不大好,但也一樣早慧:他會說十五國語言,去年才從芝加哥大學畢業,也是鳥類專家。李歐普迷戀婁伯,而婁伯迷戀犯罪,一件惡行就這樣開始了。

他們租了一輛車,捉了一個十四歲的鄰居小男生巴比,在車上就殺了他,然後向巴比的父親勒贖一萬美元。這位父親正要出門的時候,電話來了。巴比的屍體找到了。警方循線細心追查,漂亮破案。

猶太社區非常傷心,因為這兩個年輕人都出身富裕的上流猶太家庭。「幸好」被殺的巴比也是猶太人,所以不致引起種族衝突。兩人似無悔意。根據芝加哥論壇報,李歐普說:「奇怪我們怎麼會被抓呢?我們演練過好幾遍呀。這只是個實驗罷了,跟昆蟲學家釘住一隻甲蟲沒有不同。」婁伯則說:「這只是我人生的過程而已。我會去坐幾年的牢,但放出來以後,我就會有個全新的人生。」

他們的冷血令美國人為之沸騰。當時的處決方式是絞死。巴比的母親很傷心,但她不是「以牙還牙」那一型的人。她說她不想看到婁伯與李歐普上絞刑台,但她希望問問他們兩人,巴比死的時候痛苦嗎?李歐普從報紙上讀到這段訪問,他的反應是:「很高興。」「高興什麼?」「她的復仇心並不強,那對我們有利。此外,也有一點不好意思,不多啦,大概有一點點吧。」

丹諾時年六十七,接了這案子。

檢方預料丹諾會主張心智喪失而做無罪抗辯,但出乎意外的,丹諾一開庭就撤回無罪抗辯,當庭認罪。如果被告辯稱無罪(不管什麼原因,「不是我幹的」或者「心智喪失」),就要組陪審團來審;但如果認罪,刑期輕重只要一個法官就可以判了。現在情勢是「人人皆曰可殺」,當然不要陪審團比較好。而且陪審團有十二人,判死刑很容易,因為責任被分攤掉了。如果讓單一法官來判,則兩人或許還有生存機會。還有一個原因是兩人被依謀殺與綁架兩罪起訴,假如綁架沒有被判死刑,檢察官就會再將謀殺部分拿出來審,他們不太容易兩次都逃過死刑。認罪了就可以一次解決。

隨後的庭訊裡,丹諾從不忘記「威脅」法官。「庭上,如果這兩個男孩被吊在絞架上,那一定是您。沒有人能分擔您的責任,您無法說,您只是少數服從多數。」這案子有兩位檢察官,但丹諾特別眷顧其中一位,因為這位先生很倒楣,剛好姓「Savage」——「野蠻」檢察官!

丹諾的結辯長達十二小時,成為反死刑論述的經典。他說,當律師這麼多年,每一個案子檢察官都會說,這是史上最殘酷最冷血的犯罪。但其實被綁架殺害的巴比並未承受太多痛苦,他從上車到死亡總共才十五分鐘。「這是一個沒有意義、沒有目的、沒有動機的犯罪,整個案子裡沒有一絲仇恨或惡意;他們沒有機會殘忍哪,除了死亡本身就是殘忍。」

丹諾論述的重點是,婁伯與李歐普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他們腦筋有問題,根本不是正常人。他們也不可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整個世界才剛打完一場大戰不是?每一天殺掉幾百人幾千人都司空見慣,那麼你說,婁伯與李歐普的壞念頭是哪裡來的?「天命無違,天地不仁。天意的運作是神秘的,我們都是天意的受害者。我們變怎樣不是我們能左右的,老天爺掌控一切,而我們只能演自己的角色。」丹諾認為,倘若我們處死他們,則仇恨只會繼續餵養仇恨。

檢察官則嘲諷丹諾將犯罪原因歸罪於世上每一人每一事,唯獨被告本人一點責任也沒有。「倘若他們兩人有兔唇的話,丹諾先生大概會要我為起訴他們道歉!」檢察官說,丹諾訴求的是心而不是腦。「巴比有權利活著。但那兩位腦子聰明而沒有心的年輕人,卻決定讓巴比去死。」

最後,丹諾的策略奏效,法官沒有判死刑。謀殺部分判無期徒刑,綁架部分判九十九年。

婁伯與李歐普在獄中教受刑人讀書。約十年後,婁伯被獄友以刮鬍刀片殺死,得年三十二歲。李歐普則在服刑三十三年之後假釋出獄,出了一本書:《Life Plus 99 Years》。他認為婁伯從未後悔殺人,頂多悔恨被抓。他自己起先亦無悔恨,許多年後才有,十年之後到達頂峰。他不能理解自己當時犯案的心態。

李歐普出獄後去波多黎各拿了一個碩士學位,教數學、研究鳥類、結了婚,度其餘生。六十六歲過世。

2005/08/08

【七之一】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1 湯英伸還是王文孝?

出了《無彩青春》以後,第一場演講就有人問我:「妳對死刑有什麼看法?」我心裡「唉呀」一聲,感覺好像作業還沒寫完,就被老師點到名了。

提問的確實是一位老師。那是一個為國中國小老師舉辦的人權營。

我知道反對死刑才是政治正確的。先進國家都已經不執行或正式廢除了死刑,而且我認同的多數社運人士都這麼主張。理由之一是:許多死刑其實是誤判。理由之二是:生命無價,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理由之三是:將人處死只是無意義的報復,使人悔悟豈不更好。理由之四是:犯罪有那麼多遠因、近因,為什麼罪責卻僅由罪犯承擔?理由之五是:死刑並未嚇阻犯罪,更沒有解決問題。理由之六是……。

一定還可以繼續列下去的,但是我想了想,抬起頭來對「老師」說:「我不知道。」

有一些時刻我是希望有死刑的。有一個朋友借我一本古怪的攝影集。或者說,是一本照片簿子。那是五○年代的一個美國警探,不知為什麼蒐集了好多死亡照片,做成一本剪貼簿,裡面全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死像。上吊的,開槍自殺的,生怪病死的。當然也有很多被謀殺的。

每一幀照片旁邊,怪警探會用老式打字機註記簡單的案情。有幾張照片看過就不會忘記。其一是一個女人被大卸八塊,手臂從關節處裁下來、胸腹中間整個剖開、陰部被割下、鼠蹊與膝關節處都切開了。兇手是個廚師,典型「傑克開膛手」那種恨女人、殺妓女的犯案手法。其二是一個亞裔女人的臉部特寫,右眼還睜著,左眼及以上的頭殼已經被打爛了。兇手是她先生。其三是一個女人肚破腸流、面目全非。警探的註記說明,她先生因懷疑她不忠,當著她母親的面殺她,她尚未死絕,他便已動手分屍,並用絞肉機重擊她的臉。

我得很努力才能提醒自己:年代久遠,當初的辦案技術想必粗糙,裡面應該有很多「兇手」其實也是被冤枉的。即使如此,看到那些嫌犯無罪開釋的案子,我還是感到餘怒未消。我從來沒有這麼期待死刑。

有一些時刻,我找不到理由說:「不要處死刑」。例如,就說王文孝吧。看過了吳銘漢夫婦命案的現場照片,也看過他們的頭顱骨,那刀痕,下手的力道,歷歷在目。我自問,假如王文孝還沒執行死刑,那我會怎麼說?殺?不殺?

王文孝是個沒人疼愛的小孩,關於他的悲劇,想必在血案發生之前很久很久就已經開始了。他被槍決以後,他的父親甚至拒絕收屍。我對於他的人生未必沒有同情,但是我也想到他最後所寫的那份覆判狀。先前他至少承認他是主謀、他提議去吳銘漢家偷東西;在覆判狀裡他忽然改口說蘇建和才是主謀,他只是「無意間」提供了作案地點。先前他至少承認他因為驚醒了吳銘漢,一時慌張便下手砍殺;現在他忽然改口說是吳銘漢先向他衝過來的,他只是為了自衛,所以希望改判「過失殺人」。

王文孝沒有悔過。他殺死了人,還誣賴說是死者先動手;他沒有誠懇的面對自己的錯,沒有負起責任,對那些被他傷害的人,也沒有感到歉意。這怎麼原諒?

得先有一句真誠的「對不起」,然後才可能有一聲寬容的「沒關係」。那叫做原諒。如果打人的人得意揚長而去,被打的人只敢對自己咕噥說:「就當作是被兒子打了」,那不叫原諒,那叫阿Q。當罪犯還在諉過卸責,我們要從何原諒起呢?

我也記得湯英伸的案子,雖然已經快二十年了。原住民青年隻身到台北找工作,職業介紹所讓他到洗衣店幫忙。他做了九天覺得太累,打算索回他的身份證與九天的工資,不幹了。結算工資時才發現薪水還不到職業介紹所承諾的一半,而且洗衣店老闆說,他可是付了仲介費給介紹所的,湯英伸才做九天,得賠償他的仲介費。算起來,湯英伸倒欠了一筆錢,所以老闆不肯還他身份證。兩人爭執、扭打,湯英伸隨手拿拔釘器重擊老闆,以及聞聲前來的老闆娘與小女兒。三個人都死了。

湯英伸是個力爭上游的原住民青年,出身於部落裡受敬重的家族。他英俊,聰明,人緣好;會寫歌,彈吉他,撐竿跳。殺人是一時衝動的偶然,原漢的不義結構卻是存在已久的必然。這是一齣再典型的不過的悲劇,而湯英伸再貼切不過的詮釋了悲劇英雄的角色。

他被判死刑。許多社會人士高呼「槍下留人」,但救援失敗。他的痛悔,現在看來仍然那麼真切:「我不奢望會得到法律什麼寬容的制裁?甚至那極惡毒的制裁,我也應當接受。」「一切後悔已經太遲了,但我仍然希望,在雙親的心目中,我仍是一個純潔的孩子。縱使這是全然不可能了。」

湯英伸是死刑犯裡的模範生。王文孝則是死刑犯裡的不肖子。反對湯英伸的死刑大概是比較沒問題的,至少我反對;但我們反對王文孝的死刑嗎?

2005/08/06

【家書】颱風天菜單


眾龜所望都要我做點什麼瘋狂的事情來整妳,我皺著眉頭想不出來,我還能幹什麼呢?目前為止我還沒有如計畫中那樣去侵奪妳的空間,不覺得有必要耶,我用自己的桌子睡自己的床已經很高興。只有把瑜珈墊鋪在妳房裡。

用瑣碎的事情煩死妳好了:颱風天菜單。
—千年滷豆乾、油豆腐。就是妳出門時的同一鍋。
—沙茶青椒。花蓮說:「好特別。」
—玉米魚板湯。玉米打折,魚板也打折。如果有一天我毒死了妳,那一定是因為毒藥在打折。
—豆芽炒萬年香菇。前年過年時買的乾香菇最後兩朵。
—茭白筍清蒸後紅燒。清甜純淨,不可方物。可惜這美人只有大腿可吃,小腿全是騙人。

說到那個冰箱啊,唉。妳應該還記得上次我帶那個高個子回家,他在冰箱前忽然站定了大笑:「妳們兩個一般高,所以妳們無所謂,但是我在這裡一眼就看見妳們冰箱上面髒得不得了啊……」我們也大笑遞過抹布:「那你把它擦乾淨吧!」現在妳爹御賜的那個冰箱,頂上更髒,但卻矮得連我都看得見它的頭頂,看樣子不擦是不行的了,唉!妳不在,明天只好自己洗衣服。

2005/08/04

【家書】大雨


醒過來,翻一下,眼一睜,正正對著鬧鐘,才六點。還賴,當然,我三點才睡。外面有點聲響,細聽,是雨聲。只好起來關窗,妳房間的窗是我開的,捨我其誰。在陽台上站站,近處很清晰,稍遠一點的山很迷濛,忽然明白為什麼醒過來,颱風要來,天要下雨,氣壓濕度什麼的有改變吧。一個人包在大宇宙裡像一根骨頭包在一個大雞蛋裡,我們以什麼樣的方式與形式互相連結著呢?不明白。但以後若又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來,全怪清晨六點少了一場大雨。

2005/08/02

【家書】冰箱



真是迫不及待要告訴妳:妳有冰箱了!第二個!

妳爹他老人家打電話給我。「我那個冰箱啊,壞掉了。上面是好的,下面壞掉了。我送去修啊,又買了一個。日立的。現在呢,下面修好了。我這裡不能擺,妳們那裡可以擺。廚房進門左邊那裡,可以擺。用來放碗碟也可以。妳會在家吧?我請他們送去。五百塊錢,讓他來跟我拿。」

我當然說我付。掛了電話立刻去妳的房間勘查地形,放在臥室的床邊剛剛好!不然,書房裡冷氣下面也不賴。到底放在了哪裡,等妳回來一定感到驚喜。

PS:妳的手機帳單要不要幫妳付啊?十四號到期。

2005/08/01

【家書】水壺



小豆卿卿如晤:

現在妳應該已經上了飛機,不會一時衝動就跑回來了,所以,我可以告訴妳了:我差點燒掉這個房子。

還不就是那個水壺嘛。妳們走後我就燒了水,直到六點該吃晚飯了,我來到廚房,赫,「怎麼你還在?」我比M&M巧克力還要驚訝。他都燒乾了也沒有吭一聲耶,好樣的,盡得我的真傳,我該收他為義子。至於那個已經丟掉的熱水瓶,只不過按個鈕讓他出水他也要尖叫,那就顯然是妳親生的了。

幸好我今天沒有出去吃,否則妳打電話來的時候,也許剛好趕得上第一個火苗。我大概還魂飛魄散,沒聽到電話聲,沒接。我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真的沒有過,自余束髮以來……一次也沒有!所以明天我就大義滅親丟掉他去買個新的、會呼天搶地求爺爺告奶奶的笛音水壺。勿念。

【岔題】是否


小豆子和花蓮出門以後,我把家裡巡視一遍。客廳的幾個雜物箱拖到她書房,省得礙眼。冰箱上的Hello Kitty磁鐵拔下來,有空上網賣掉。那張告別圖是上次不知她去哪玩的時候畫的,早就看它不順眼,拔下來放她桌上。這就是我們整理家裡公共空間的方法,把東西丟到對方的私人空間。盡早把掉到櫃子後面的鞋拔挖出來,穿鞋亂不方便的。她說得有道理,我應該把電腦搬到她書房裡,反正她把筆記型電腦帶走了,有空位。音響線橫過門口,早就看它不順眼,拔掉,反正我又不聽。可以考慮睡她的臥室,或者,有時候睡那邊,有時候睡自己這邊。明亮的觀景窗可以俯瞰中庭,一輛棕五剛好開走。她的車一定更早就開走了。而且不會再回來了,她果真買了馬自達六,舊車要賣了,這是最後一趟。一首歌從心裡冒出來:「是否,這次我將真的離開妳/是否,這次我將不再哭/是否,這次我將一去不回頭/走上那條漫漫永無止盡的路?」還是有點悵然。她出去玩一個月,依過去經驗,第一天總是有點不適應,然後就會好了。我的感覺是好像我也在原地度假似的,可以佔用她的書房與臥室,有三窟便成狡兔。我對我的八月台北假期的想像是:吹冷氣喝高山茶。上次去溪頭買回來的茶一直還沒怎麼喝,太熱了。想歸想,該搬的箱子該拔的線一樣也還沒做,那種剛剛離別的情緒還在,就是心裡怪怪的,隱微的慌不知道該幹嘛,「是否,應驗了我曾說的那句話/情到深處人孤獨。」

2005/07/16

【岔題】出格近況


怠惰受到批評,只好給個解釋。我沒寫部落格就是表示我寫了很多日記呀。:)

我去清境與埔里大玩了十天。老了很好,老了就不貪了,兩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並不是壓抑著要存起來細水長流,那是變相的貪。是明白了節制的美好,壽司做成十倍大會令人失去食慾。慢是最大的價值,慢到最慢就定住了,定在當下此刻,而對未來,毫無盤算。

看了不少旅行資訊,並且發現美味書籤果然美味,名不虛傳。為我那些不嗜網路的朋友簡介一下:現在你看到好站會加進「書籤」裡,但是假如你出門在外用別人的電腦,書籤就留在家裡,很麻煩。美味書籤則在網頁上,你不管從哪裡,連上去看就行了。美味書籤的分類蠻方便,就是每一個網頁隨你的意思貼上tag。再更好玩一點的就是,你可以看到什麼人與你所見略同,也把同樣這個網站貼在他的美味書籤裡。

我的美味書籤在此,裡面有清境、埔里、花蓮的好民宿若干,台中與南崁的好旅館若干,歐洲內陸廉價航空公司網頁若干,機票價格搜尋引擎若干。按register就可以弄一個你自己的美味書籤。

檔案裡貼的圖,畫的是我。不知誰畫的,我也沒去問,但不管,照貼。多年前一個雜誌訪問我,多年後我才看到上面有張插圖,遂竊之,反正當年我亦不知道他有畫我,扯平。

接下來的寫作進度是寫一篇關於死刑的文章,然後就得回去寫尼泊爾遊記啦。天氣這麼熱,躲在家裡寫東西聽起來挺不錯。

2005/06/11

【岔題】男同志的兩件事


一件是喜事,一件不是喜事。

喜事是「搖頭花」的出版,他們做了一個很酷的網站。這是兩位嗑藥男同志寫他們的搖頭生活。看了兩篇,寫得很好啊,羊肉爐不是故意的,搖頭花卻是故意的。這事情比較重要的意義是,七月一日新的出版法上路,此書又E又色,可能被禁。所以要買快買要看快看,到時候被禁了我們再來看怎麼辦。

不是喜事的是晶晶書庫阿哲被判刑。不公平不公平。聲援logo貼在右邊,自己點進去簽名。


2005/06/08

【岔題】家庭影片


「室友當評審」。

第一場:我從外面回來,抱著一袋米。被警衛叫住,警衛說:「陳老師有掛號喔。」於是我便抱著一個大紙箱上樓,上面躺著一袋米。

第二場:室友把遙控器搶過去,我只好回房間,但客廳傳來可怕的叫聲,「神~的~小~羊~」,一字一句怒吼的那種。

第三場:光碟片散落一地,我們兩人坐在裡面挑挑揀揀。我拿過一片說:這是被性虐待的小女生長大了很憤怒。拿過另一片說:這是被性侵害的小男生長大了還是很憤怒。

第四場:兩人對話。
「真受不了,他們有的字幕還打錯字。兩分鐘的影片都看得我快發瘋了。」
「是喔。這麼可怕。ㄟ,那我們明年也來拍片參加比賽折磨評審好不好?」
「好啊好啊!我們來拍六十分鐘的交響樂。」
(我完全忽略她的話)「好啊好啊!我要自己唱。」
(她完全忽略我的話)「好啊好啊!如果沒有選上的話,我們就質問評審:第五十九分的時候是什麼,你有看完嗎?」
(兩人互相忽略)「好啊好啊!」

第五場:這是唯一出外景的一場。天氣不錯,遠眺一片小方格,鏡頭拉近,是墳墓。再拉近,其中一塊墓碑前放了一副眼鏡。墓碑上刻了字。「下輩子我要致力於減低年輕人的創作慾望。」


2005/06/05

【岔題】一個體育記者的講詞


「無彩青春」出書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年。一年來我關於這本書做了幾次演講,發現聽眾常常有預設立場。

他們的第一個預設立場,就是我有預設立場。他們出門聽演講以前就在心裡想,「今天一定要聽到五比五打成平手我才要信。只要聽到六比四,七比三,那就一定表示這人有所偏頗。」可是你出門看一場球賽會想「一定要打成平手才行,不然就是裁判不公」嗎?一場審判確實很像一場球賽。檢方、辯方各自建構自己的真實,遵循大家同意的遊戲規則進行攻防,然後法官來做最後的仲裁。這個三角形,跟球賽的結構很像。那我是誰呢?我是場邊那個報比數的體育記者。誰打贏誰打輸都不是我的事,我僅能據實以告,不能竄改比數。我根據卷證來寫這場比賽,如果古巴隊打贏了中華隊那實在不能怪我啊!我甚至不是仲裁者啊!在我的書裡,辯方佔的比重顯然比檢方多得多。但是如果你去看卷子,你就會看到卷子裡面辯方跟檢方的差異,比我書裡寫的還要懸殊。

第二個預設立場是,「那麼多法官都判有罪,怎麼會錯?」很多法律系學生可能覺得那些法官都是前輩,是他們敬重的。我有一些可能的解釋。第一是他們手上的證據不充分。蘇案有些證據在二審才出土,表示一審的法官沒看到那些證據;有些證據在更一審才出土,表示二審的法官沒看見那些證據。只看到片面的證據,當然會做出片面的判決,好比只摸到象腿,就會認為那是柱子。第二是時代因素,十幾年前的證據法則太寬鬆,審判程序也不嚴謹,這樣的案子當然通不過今日的眼光。第三是並不是所有審過蘇案的法官都同意判他們死刑。蘇案被發回更審兩次,表示有兩組最高法院的法官,不同意這個死刑判決。

再仔細想想,我忽然納悶這個印象是哪來的。好像很多媒體動輒便說「四、五十個法官都判有罪」。是嗎?我們來量化看看。(把法官判決拿來量化並不嚴謹,這裡頭至少有兩個問題:第一,通常只有受命法官真正了解案情;第二,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他若把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只表示他不同意那判決,但未必可推論說他認為要判死刑;反之亦然。不過為了回應、分析那個量化的印象,所以這裡姑且用他們的邏輯跟他們玩一下。)一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二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被發回更審。更一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又被發回。更二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死刑定讞。然後再審(三個法官)判無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被發回。加總一下,判死刑(或反對判無罪的,用紅色表示)的是3+3+3+3+5+5=22。判無罪(或反對判死刑的,用藍色表示)的是5+5+3=13。二十二比十三,懸殊嗎?

我想起好萊塢電影「關鍵報告」。故事是說,有三個人有預知的能力,所以所有犯罪都可以即時被遏阻。劇情的高潮在於,主角湯姆克魯斯赫然發現這個制度的漏洞:三個先知有時無法達成一致決議,兩個認為會這樣,而另一個不同意;是為「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但是大家都信任這個制度不會出錯啊!他們是先知,他們怎麼會有不同看法!於是所有的關鍵報告都被隱藏,因為那會危及大眾對這個制度的信任。現在看來,這不就是一個關於司法制度的寓言?關鍵報告就是合理的懷疑。

在電影裡,先知預見湯姆克魯斯將犯下一起殺人案。湯姆克魯斯激動的大吼著問先知:「那我有沒有關鍵報告?我有沒有關鍵報告?」先知顫抖著說:「沒有。不過你還是有自由意志,你可以不殺。」湯姆克魯斯沒有關鍵報告,但是蘇案有「關鍵報告」。二十二比十三,執法者的意見不是一面倒。很多份關鍵報告。很多的合理懷疑。

第三個預設立場是,「可是被害人家屬怎麼想?」其實整個司法制度都在擺脫這個東西。在有司法以前,我們是互相尋仇的,你殺我家人,我就殺你,然後你的家人又來殺我,我的家人又去殺你的家人……如此戰至最後一兵一卒。可是這樣有很多的問題,冤冤相報何時了是一個問題,殺錯人尋錯仇又是一個問題。被害人家屬一定是有罪推定的,那當然,他心裡難過啊。可是法庭上必須要無罪推定,整個司法制度就是在尋找一個超越原告與被告之上的觀點。

要了解蘇案,最好的預設立場就是無罪推定。無罪推定說起來很容易,那句話大家都會說:「一個人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可是我們過去的訴訟制度根本就是有罪推定。一開庭先訊問被告,問他有什麼不在場證明,整個法庭拿放大鏡在檢查被告有什麼問題沒有。這就是有罪推定。無罪推定應該是:檢察官負舉證責任。聚光燈不是集中在看被告乖不乖,有沒有不在場證明;而是集中在看檢察官,你手上有什麼證據,你有沒有被告的在場證明?

我聽過有人說,蘇案還沒到最後宣判,我的書就出了,這是干預審判。這並不難回應。現在蘇案發回更審,每次開庭,隔天報紙上就會報導昨天開庭雙方的攻防;那有沒有干預審判?沒有,那些對話都已經發生過了嘛,法庭是公開審理的,所以案件的進展並非秘密,是可以報導的。我書裡所寫到的審判,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再審,都已經結束了,判死刑的已經判了,判無罪的也已經判了;我怎麼能干預一個已經完成了的審判?

只有一個審判有可能被我「干預」到,就是正在進行的,再審的更一審。這正是我很小心的地方;關於再審的更一審,我書裡只寫到兇刀找到了。這是每一家報紙都以頭條處理的啊,這還是秘密嗎?我並未透露任何超出法院公開審理範圍的事實。

確實有人干預審判,但是不是我。再審的時候,聯合報兩度在鑑定報告出爐以前,搶先報導鑑定結果。一次是說檢察官用「滲血豬肉」做實驗,標題說「三死囚辯詞有可能被推翻」。另一次說鑑定報告把刑案現場照片加以數位解析,標題說「相片數位解析,不利三死囚」。法醫研究所受高等法院之託進行鑑定,鑑定結果要送進法院讓檢辯雙方詰問辨明的,媒體搶在法院之前先行披露,而且已經臆測說這對被告不利,這不是干預審判嗎?更不要說,後來鑑定報告裡面既沒有滲血豬肉實驗,也沒有相片數位解析!

再審的更一審開始以後,有一天中時晚報忽然登出頭版的獨家,說兇刀找到了。標題說「鑑定結果攸關案情逆轉」。這時候是蘇案三人被判無罪,所以「逆轉」的意思是說,等到鑑定完就會從無罪逆轉為有罪了。隨後中央社發新聞說高院否認這個消息。兩個月以後,海軍才發公文給高院,說找到疑似兇刀的菜刀一把。中晚搶先公布新事證,刀還沒送鑑定,他們就先斷言那是兇刀,然後斷言送鑑定就會讓無罪變有罪,這不是干預審判嗎?

干預審判的人絕對不只這幾個記者。看這幾條新聞就知道,他們一定有消息來源。誰告訴他的?有人在透過媒體放話,而這些話很巧合的,都是對被告不利的。誰在干預審判?

這書還是令某些人不放心。你不妨自問:三公斤的棉花跟三公斤的鐵,那個比較重?大部分的人會說:三公斤的鐵。答案是一樣重,因為不就已經跟你說三公斤了嗎。只是三公斤的鐵一小塊,而三公斤的棉花一大坨而已,但三公斤就是三公斤。

有些人聽了答案會楞一下,然後知道自己被成見絆了一跤,會心一笑。但有些人還是「覺得」三公斤的鐵比較重,至死不渝。他就是沒辦法抗拒他的「覺得」,不管那「覺得」多麼對或多麼錯,即使那「覺得」的基礎已經被掏空。他沒辦法抗拒;他就是「覺得」。

我的「覺得」呢?我還是覺得我是個體育記者。古巴隊打出了全壘打不是我的功勞,中華隊漏接也不是我的錯。我不是算命師,不會用肉眼辨忠奸。我不是預言家,不會鐵口直斷案情發展。我干預不了審判,也沒辦法令三公斤的鐵變得比三公斤的棉花更重。事情是那樣,它就是那樣。

2005/06/01

【岔題】虛數i的美妙


只剩下十分之一我就要看完「務虛筆記」了;沒辦法,市立圖書館捎信來催我還書了。

依我看這是一本數學書。史鐵生寫的是一個函數f(x,y)=ax+by+c。(我找不到電腦裡打成次方的那個符號,所以注定只能寫成N元一次的函數。)他一路把不同的數代進x與y裡面,於是命運函數的曲線就慢慢的成形了。(因為我只能打出一次方的函數,所以這圖形畫出來其實是一條直線。可是要作為命運的隱喻的話,應該是更複雜美麗一點,比如二次方程式就能畫出拋物線或橢圓了。)他甚至一路修改a、b、c的數值,於是每個人的命運便扭成了不同的曲線。把函數裡的變數再加多一些,常數也相對的多一些,式子長到一個地步的時候,就是蝴蝶效應了:任何一點小小的變化都可以左右結局。

他有可能是用歸納法寫的,把一些他想要寫的人生遭遇分門別類,然後狂放的分配給WR,多愁善感的分給L,壓抑的分給F,悲劇的分給C。也可能他是用演繹法寫的,根本就沒有那些人,他只是捉出一些人生的節點,揣想假如在那一點上分岔了的話會怎樣。是因為這樣的寫法嗎?感覺人生裡很多事都被他寫盡了。又或者不止,是他的哲學思辨展現了力道。

我忽然想起著名的方程式,費瑪最後定理:x的N次方加y的N次方等於z的N次方。當N大於、等於3的時候,此式沒有整數解。法國的業餘數學家費瑪鐵口直斷,給了這個結論,還在筆記上說:我有一個美妙的解法……。結果大家忙了四百年都解不出來。好不容易十年前有人解出來了,但亦未必不遺憾,因為他的方法複雜無比,不是一個簡潔美麗的答案,而且那肯定不是費瑪的解法。費瑪的年代不會知道他所使用的二項式(?),志村猜想(?)等等我不確定有沒有記錯但肯定沒看懂的東西。那費瑪聲稱的「美妙的解法」在哪兒呢?還是他根本就在吹牛?

當N等於1的時候,此式不值一解。N等於2的時候就是畢氏定理,直角三角形的三邊長有著秘密的糾纏關係。繼續往下,N等於3的時候就沒有整數解了;我覺得數學最奇怪的兩件事情,第一是可以證明「沒有」,第二是可以證明「無限」。費瑪最後定理必須證明「沒有」整數解,還得一直證到「即使N是無限大」,也還是沒有。

沒有整數解並不是無解,如果你相信-1可以拿去開平方的話,那虛數i就是解。虛數i是個多麼有趣的東西啊!英文裡的「我」走到哪裡都要大寫的,I只能是I,所以那個小寫的i是怎麼回事呢?他是I的鬼影吧?他是I的殘留吧?他是I的變形,I的象徵吧?

以前我懷疑我根本不喜歡長篇。因為我喜歡李銳的「厚土」但覺得「舊址」、「無風之樹」都不夠好,我喜歡王安憶的「逐鹿中街」但不喜歡「紀實與虛構」、討厭「長恨歌」;還可以繼續舉例,所以我懷疑我只是不耐煩。但「務虛筆記」就不煩。我本來倒是願意讀得更慢一點。它那麼大一本擲地有聲,但對我來說仍然是一個美妙的解法。他只是大動干戈的想要證明「沒有」、證明「無限」,終於把英文I解成了虛數i,而沒有什麼能損其美妙。

2005/05/29

【岔題】後設:虛虛樂


「務虛筆記」,木馬出版。哇怎麼那麼怪,好像七等生的「我愛黑眼珠」。咦我這話有語病。一個怪怎能用另一個怪來比喻,一個怪怎麼會怪得像另外一個怪?那還怪嗎?好吧我收回。它讓我想起「我愛黑眼珠」可以吧。

但是真好。我其實偏好傳統的敘事,規規矩矩講一個故事給我聽,我不喜歡賣弄技巧的後設寫法。我不是不喜歡後設,是不喜歡賣弄技巧。大部分的後設不知道為何而戰,只是作者莫名其妙的老是要擠進來。好的後設應該是把事情說破。吹一個氣球給我,但是又說破它。不是戳破毀滅之。只是覺察。分出百分之五的腦子置身事外綜觀全局。這是看了「務虛筆記」才悟出後設應該怎麼寫的道理。(不過能分析跟能寫是兩回事。)這樣又想起「惡童日記」三部曲。敘事是傳統的,但三部合在一起的架構是後設的。「務虛筆記」則更虛,但這裡虛是好事。虛是深刻逼視真,以致於看見了其中的假的可能,遂承認這個可能性,是為虛。這是看了一本磚頭書的十分之一的感想。

2005/05/11

【岔題】永誌不忘「無愛紀」


讀黃碧雲「無愛紀」(大田出版)。即使熟悉了她的腔調也還是挺好看的。但看到一段說火車上一個軍人打一個女人。好熟悉,我肯定讀過。難道我在什麼別的地方看到引用嗎?好大一段呢。還是我根本就看過這本書了?

想起上一次去朋友M家裡看他的新片。好看但亂了些,令人看不懂。我看完思索著如何告訴他應該重剪。朋友P忽然開口問M:「你不是說你有一部講什麼什麼的片子嗎……」大家凍結了片刻,M倒在我懷裡悲慘的哀嚎:「剛才這一部就是講什麼什麼的……」我笑死了,對M說:「你已經聽到了你該聽到的反應了。」又轉過去對P說:「如果妳是故意的的話,那妳就實在太犀利了,可惜妳不是!」

「無愛紀」裡,沈默的母親楚楚跟女兒的男友進了賓館。「她將他含在嘴裡,口裡釀著微酸的早熟葡蔔酒。」

!!!什麼時候不好打錯字,待她將他含在嘴裡了就偏要打錯字!葡萄釀酒不好嗎,偏要加蘿蔔!萄跟蔔長那麼像,我卻偏要看出來他們不一樣!我在最香豔的時刻笑場。

好處是,我不會再忘記我讀過「無愛紀」了。

2005/05/08

【岔題】「行過烽火大地」


讀「行過烽火大地」(馬可孛羅出版),香港出生的女記者張翠容多年奔走戰地採訪,讀來非常震撼又非常慚愧。她的文字平實,即使戰火喧騰。我感到很慚愧,尼泊爾遊記忽然不想寫了。我這背包客只在想如何省錢、如何去看魚尾峰,她也沒多少資源卻一味蠻幹,當起了背包客記者。我不是那塊料,我太愛惜我的生命與健康了。我不是能夠出生入死取得第一手資料的那種人,而比較是可以爬梳第一手資料拼出有意義的圖像的另一種人。唉,承認了就沒事了。

——其實還是感到慚愧與遺憾。

既然這樣當然就想到王健壯。他在三少四壯集的專欄我都有看,寫得蠻有氣勢的,那些記者典範蠻令人嚮往,也蠻好看。

但是那些典範故事太單面了,太造神了,這是遠距離、依賴書面資料所寫的稿子常常會有的問題。太美國。這種東西別人寫就沒有問題,已經夠好了;但這是王健壯啊,我說點求全之毀也不算太過份吧。我認識的人都對他讚譽有加,他是許多台灣記者仰望的人物。我順著他的文字,抬起頭看那些獨立的心靈轟轟烈烈的改變了世界,腦子裡不禁出現一些更欠揍的聲音。「可是你怎麼不做呢?我知道這樣的期待很莫名其妙,無理又無禮,可是你有熱情,你有經驗,你有人脈,可能也有資源,……你怎麼不做呢?」

用手護著頭,趕快跑。


2005/05/05

【岔題】CSI粉絲密語


我喜歡看CSI,因為裡面的人都好壓抑。最喜歡Grissom和Sara,因為他們都好壓抑,放在一起的時候更壓抑。

他們都是認真工作的人,總是面臨原則與人情的衝突,總是堅持原則。尤其是Grissom和Sara。他們其實是一模一樣的人,而他們還互相處得不好……。

我喜歡Grissom只想做事而不會玩政治也不會跟人哈拉,每次跟他有一點可能的都是很奇怪的女人,侏儒、SM俱樂部的媽媽桑、變性人……。但他每一次都懷疑人家涉案而迅速告吹。也喜歡Sara總是被忽略總是委屈卻那麼倔強。他們之間的情愫那麼微妙。只有用某一集末尾Grissom對嫌犯的獨白去交代,而且還是他在猜測揣摩對方的心態:你愛上一個年輕的女子,大膽的去了,可是發現全盤皆輸……意思是Grissom自己怯懦逃開了。Sara站在偵訊室外面困惑而悵然。

那麼間接的告白。很詩意。很壓抑。很沒救。

既然有這麼一段,我便假設這影集前面某處應該交代過他們的從前……但沒有。就是沒有。Sara的出場只交代了是Grissom以前的學生,然後一次在犯案現場的門外,她伸手擦掉Grissom臉上的粉筆灰。這段往事重現於一場法庭戲,被告聘請了厲害的女律師來打擊CSI所蒐集到的證物。女律師詰問Sara:據說妳與上司有不尋常的關係。有人看到你們舉止親暱。Sara說:那只是粉筆灰!我幫他擦掉粉筆灰!女律師挑起一邊的眉毛:喔,現在流行這樣說呀,「擦掉粉筆灰」?

在CSI裡面律師都是混蛋,正如同在律師本色裡面警察都是笨蛋。

CSI全劇都是那麼微妙的。絕對沒有那種怕你看不懂而拍了鬧鐘響、女主角睡眼惺忪還不夠,要拍到鬧鐘指著幾點給你看才行;照一次還不夠,要回來照第二次唯恐你沒看清楚。我在說「愛情不用翻譯」。

攪和著看第二季、第四季與第五季。第二季裡Sara終於辭職了,其實是請假。但Grissom只說她好情緒化。我好高興她請假,雖然她應該要辭職的。雖然也知道她沒有真的走。但是她應該要走的。Grissom的新戀情好令人期待,選角十分仔細、壓抑。漂亮女生總不是太漂亮,深得我心。特效部分做得那麼煽情,每次故意要讓我們看子彈穿進皮肉裡去爆炸,或者中毒而血小板一個個爆裂這種畫面。至於人情世故則壓抑地溫馨著:my dream team.


2005/04/27

【岔題】葬兔


我依稀記得,聽說邱妙津自殺的那一天,我照舊與朋友去吃了宵夜。也沒怎麼傷春悲秋。不久以後,死亡效應就漸漸的輻射出來:《鱷魚手記》獲得了那一年的時報文學推薦獎,邱妙津在書裡使用的「拉子」一詞,很快在女同志世界裡流傳開來,並且繼續衍生出更為狎暱的「拉拉」。我懷疑邱妙津有生之年是否曾經讀過任何一篇針對她的評論,但她死了以後,後見之評就像蘑菇一般的冒出來了,其中不乏溢美之詞。年復一年,她始終沒有被遺忘,畢竟那暴烈的死亡實在太好用了不是嗎,那些沒有死的人多麼喜歡提起她的事,稍微跟她沾上一點邊的,現在恨不得能多沾一點;那不可見的死亡場景展現魅惑的力量,無緣得見的人用想像,有緣得見的人則重述又重述。

如今十年過去,「拉拉」仍是女同志喜歡的代稱,同時也是舒潔衛生紙上面那隻土黃色的小狗;當他們剛剛推出這個logo的時候,每天都興高采烈的在電視廣告裡喊著:「新年拉拉/聖誕拉拉/開學拉拉,統統送給你!」「酷兒」仍然是同志喜歡的代稱,同時也是可口可樂註了冊的專利商標,那個光裸的小傢伙且成為一個成功的行銷個案,導致一種淡而無味的稀釋果汁異軍突起賣得極好。

在《姊妹戲牆》裡,我分析過《鱷魚手記》與《蒙馬特遺書》的性愛,自然也提及邱妙津那無法忽視的狂暴與絕望;這次重看,我看見的是《蒙馬特遺書》裡一個不起眼的配角:一隻兔子。牠在遺書的一開始就已經死去,但正是牠的死,啟動了Zoe的尋死歷程。

寵物是情人的化身,尤其如果是跟情人一起養的寵物。人們常常這樣來建構一個擬似的家庭,不能合法地擁有婚姻並自然地繁衍子嗣的女同志更常常這樣;《蒙馬特遺書》裡也點明了,確實是這樣。

「『兔兒』——我對她溺愛的象徵及延伸……」

「我想對兔兔的愛戀也是對她愛戀的轉移,然而絮和兔兔是更接近、更互相了解、更天性相通的吧……」

兔子是絮,兔子是Zoe與絮的愛情(好的時候),兔子是Zoe對絮的愛情(不好的時候)。然而兔子死了。

怎麼死的?即使兔子不代表任何其他事、不是任何人的化身,而僅僅代表著他自己——一隻長耳朵紅眼睛的毛茸茸生物——,我們仍然會問,牠怎麼死的?寵物主人通常會更嚴厲的自問,會徒勞地帶牠去看獸醫,會傻瓜似地細細回憶自己做了什麼其實是錯的,或沒做什麼其實是錯的,是不是忽略了什麼預兆延誤了什麼病情……寵物主人會開始一場內心的審判。

然而Zoe沒有。對絮(以及讀者)宣布了兔子的死訊之後,她斬釘截鐵的說:

「下定決心,不要任兔兔就這麼白死,要賦予牠的死以意義,否則我走不過牠的死亡,我接受不了,沒辦法繼續生活下去。」

Zoe為自己辯白:

「絮,你誤會我了,我或許不是個夠健康足以擔當兔兔的爸爸,但是我並沒有虐待牠,我盡了我的愛心在照料牠,牠死的時候,我是個勇敢的爸爸!」

邱妙津詳細地敘述了兔子的後事如何處理,到第二十書且又回到了初次與兔子結緣的場景,以及相處的細節;但是有什麼事情被跳過去了。兔子是絮,兔子是Zoe與絮的愛情,兔子是Zoe對絮的愛情;Zoe怎麼可能不問兔子的死因?

看過《蒙馬特遺書》的人一定很多,但有多少人會記得那隻兔子是怎麼死的?事實上,邱妙津以一個括號,潦草的交代了。

「剛剛清晨六點半時,我給自己煮了一包米粉泡麵,加入一小顆法國白菜(就是兔兔吃剩下三顆裡的最後一顆,那可能就是導致兔兔死亡的原因),三分之一鮪魚罐頭,半罐洋菇罐頭,一顆蛋……」

Zoe想像著、計畫著自己的死亡,最後決意執行;但是她不能面對兔子的死亡。她且以身涉險,故意吃掉那可能的致死之物。果真那個什麼人說的是對的:最有意義的,不是那些寫了出來的東西,而是那些沒有寫出來的。在一個句子已經說完了、而下一個句子還沒有吐出來的些微間隙裡,我偵測到巨大的罪惡感,壓縮在兩個互相包覆的括號裡。那裡曾經有一整個宇宙的內疚,世界終於撐不住,塌毀了,成為一個體積無限小而密度無限大的黑洞。

於是我讀起其他莫名其妙的書來:在《陪牠到最後》(心靈工坊出版)裡,動物的死亡一樁樁一件件都是禮物,死亡可以是雖然哀傷但又祥和溫柔的事情。

「要有很深的智慧才能懂得在該來的時刻,走得既優雅又有尊嚴。無論多麼勇敢的人,也會有害怕的時候,有時害怕過深,會摧殘一個人的勇氣……就算是這樣,也不是一樁『壞事』。恐懼也是塵世肉身的一部份。」

在《死亡見證》(時報出版)裡,從事殯葬業的詩人說出他的專業心得:

「埋葬老人,等於埋葬已知的過去,有時我們會想像那過去比實際還好,但過去全部都一樣,是我們佔據的一部份。回憶是壓倒性的主題,是最終的慰藉。
但是埋葬嬰兒,卻是埋葬未來,尚未揮灑的未知,充滿希望與可能,卻於我們的樂觀期望中戛然中止。悲傷沒有邊界,沒有極限,沒有已知的終結。」

二十六歲的邱妙津也是「戛然中止」的,雖然不能說「尚未揮灑」,但是所有的未知都形成難以抵抗的誘惑:倘若那個黑洞能夠被面對呢?倘若她維持得住張愛玲說的「兇險的平衡」,則她將寫出如何的一番景象?那黑洞果真是無法抵抗的嗎?我們與黑洞的真相之間,可能只有一枝火柴的距離,而誰才是盜火的普羅米修斯?

和《姊妹戲牆》裡寫的一樣,我似乎永遠在閱讀邱妙津的時候極力抗拒著,跨著馬步擺出拔河的姿勢。十年之間我又繼續地聽說了其他人的死訊,感覺自己這一方好像愈來愈勢單力薄,砰一聲又過去一個,然後又是砰的一聲。我已經不再像以前那麼遲鈍無感,我對每一則消息傷春悲秋,雖然我未必感到多麼驚訝。在那一聲悶響之前,他們早有沈鬱的徵兆,也早就開始折磨身邊的人。這場拔河倒無關乎同志身份,而關乎神智清楚。我預感我們這一方還會繼續的失敗下去,像廣告裡那些使用普通電池的粉紅色小兔子一樣,在途中一一痙攣倒下。這場賽事不知道還要折損多少兔子,我亦沒有別的妙計。只能悄聲葬之,奠以法國白菜。

2005/04/25

【岔題】Miserable Failure


吃早餐時讀「科學人」,看到一則舊聞樂不可支。布希競選連任時,一些人利用了google搜尋的法則,幹了一件好事。

google除了做精確搜尋之外,另一重要特徵是依網站的連結度決定先後順序。越多人連結的網站,就排越前面。所謂網路民主。(其實是網路民粹。)於是這些(?)無聊傢伙做很多寫著「miserable failure」的網頁,連到白宮的布希網頁上,結果是你只要去google搜尋「miserable failure」,找出來排名第一的就是布希的網頁。google沒介入,雖然有一篇嘲笑google被人家玩了的文章也排在很前面。頗有雅量。

近年吸引我目光的都是這一類culture jam的手法。需要技術、質疑與反叛。朝那個理想繼續牛步地前進。 稍後知道這玩意叫做google bomb。有意思。

讀楊絳,「我們仨」,時報出版。真感人。前面五十頁的小說已是極品。我只對結尾處的風景描寫有點意見,望夫石、小黑點什麼的可刪,跳到家變成客棧就行了。

讀「迷幻藥,外星人,還有一個化學家」,大塊出版,還可以。有個性的有趣科學家,但是如果看過好看的科普書便知,這種看完而仍看不懂他憑什麼贏得諾貝爾獎的書,應怪作者不會寫,而不是怪讀者不懂科學。他若夠本事,就會寫到讓我懂。

結果寫邱妙津的文章是最近寫得相當差的一篇。我的miserable failure,嘿。教訓:不要亂答應。


2005/04/22

【岔題】退而求其次


難得有興致,拿著劉克襄的書去深坑爬山。順便驗收一下他的手工地圖到底好不好用。

打算爬「向天湖古道」。靠近登山口的地方被狗狂吠,主人出來攔路說此路是我開,不讓人家過,請走另一邊。我並不怎麼相信路是他們私人的,但一個人爬山不好跟人爭。地圖上確實有畫另一邊的登山路徑,便退而求其次,去走另一邊。

另一邊巷口是個檳榔攤,走進去一邊是小溪,另一邊都是鐵皮圍牆。走到某三合院遇見老阿伯,往向天湖的路竟是貼著老厝牆角的一條小路。阿伯說:很遠呢。我走了五分鐘被黏上好幾條蜘蛛絲,最討厭這種事了,我退而求其次次,去走炮仔崙。

這裡地圖就不怎麼管用了,走了點冤枉路以後才找到原來應該走台塑加油站旁邊那條。登山口鋪了明確的石版,而且如書上所說旁邊種了桑椹,豔紅的,紫黑的。走進去有岔路,右邊往炮仔崙,左邊往天南宮。據說炮仔崙小村落很漂亮,便走去,但往上進了一叢竹林以後就沒路了,小溪兩岸我都找了一找,迷惑了二十分鐘覺得算了。回頭退而求其次次次,去走天南宮。

往天南宮的路徑終於是明確的了,木頭擋板一階一階防止表土沖刷。總算不必再到處猜路,我一路向上爬,原以為會是簡單的,結果爬到步道盡頭已經兩點了。我大約十一點半下的公車。而天南宮還在往上1.3公里處。那是還好啦,但我待會還得走下來呢?這應該是阿柔洋產業道路,沒公車的。反正今天沒什麼展望吧,我往下走。

往下走也不是容易的,車道總是繞行山頭所以比較長,如果走山路都要四、五十分鐘,那走車道下來也有得走呢。我走了十分鐘竟然有計程車在身後輕按喇叭喚我,我欣然同意,偷懶的舒服的回家了。

結論一:劉克襄的指南不錯,但要挑一下,大部分的步道可能太野了,不適合怕蜘蛛絲的獨行女子。結論二:爬山有益身心,酸痛使人愉悅。

2005/04/19

【問卷】兔子怎麼死?


幫個忙,各位。你們應該有很多人看過「蒙馬特遺書」。告訴我,那隻兔子是怎麼死的?拜託不要去翻書,憑你的印象就好了。謝!

2005/04/18

【岔題】台灣農民調查:「無米樂」


據說「中國農民調查」在台灣也賣得很好,我毫不了解,我覺得實在很難看。「無米樂」則很好看,堪稱「台灣農民調查」。5月20日至6月2日,在台北總統戲院上映。6月3日至6月16日,在高雄十全戲院。這篇文章寫得蠻好,連結更是周到。

下禮拜三在政大傳院劇場,則有幾部有意思的短片。據說是一些廣告片導演有電影夢,所以相約拍個十分鐘的短片小試身手一下,內容不拘,只說:要有音樂。起先有八個人,完成時剩下五部,於是另外再邀三部規格相同的電影系的學生作品,會在台北光點放映。我看了試片,真是嚇死人。還都是有名的導演耶!謝屏翰,嚇死人。陳宏一,嚇死人!還有一個拍什麼兩隻左腳的,那也嚇死人。孔文燕勉強。只有蕭雅全很棒,他拍了一段向2046致意的東西。

學生作品裡有一部令我驚豔,是在美國念電影的印尼女生自導自演。她使用的音樂一出來就豔驚四座,而她整個人那麼圓,那麼甜,我僅看了第一眼,就忍不住把她的臉代換成昔日的好友。我已經失去她了,所以看這片子令我感到安慰,好像另有一個本然的、原初的、神清氣爽的她,保留在那十分鐘短片裡。

蕭雅全與印尼女生都會來政大座談。(而我還寫不出邱妙津。)

2005/04/16

【岔題】欠扁讀書筆記


為了要寫邱妙津,其實是為了逃避不必立刻開始寫,我看了手邊的「陪牠到最後」(心靈工坊出版),哭了好幾次,雖然我根本也不養寵物啊。大概是哭「生死」這件事。人的生死已經太被醫院、藥物、醫生所佔據與界定了,反而是在這一本關於動物生死的經驗談裡,反覆地讀到一些動人的智慧。

「我們討論到『放手』的重要,不只是放手讓某隻動物離開,還有放開懷疑、害怕、罪惡感和悲傷的糾纏。」

「要完全懂得諸如誕生、生死交關的情況或死亡等這麼巨大的事是不可能的。世事無常,已超出我們理解的能力範圍之外了。」「但我還是不禁自問:『我是不是不夠盡力?』『我是不是應該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我怎麼沒有……』『我怎麼會……』」「如此這般,沒完沒了,質疑不斷冒出來,幾乎要把我吞噬,讓我驚恐不已。這樣的自責從不曾稍減,無論幫過多少動物渡過生死關頭,每一隻都獨一無二,需要和想要的也不同。」

然後讀了邱妙津未發表的劇本。再然後讀了與她進行文本對話的「遣悲懷」(麥田出版)。既然這樣就乾脆把與「遣悲懷」打對台的「假面娃娃」(皇冠出版)也找來看看。「遣悲懷」的問題是只有敘事上的聰明,而沒辦法堆積所有瑣碎、朝向一個稍高層次的統合。王德威的序,很明顯的是過譽。他用評論幫小說家完成那小說中其實沒有能力完成的東西。「假面娃娃」的問題是沒有才氣。兩人的問題是,他們互相說對方是個爛人,我似乎兩個都相信。而我的問題是我寫不出邱妙津!

既然這樣那就再讀順手借回來的「一個女孩」(民生報出版)。寫得真好,可能比西西的「候鳥」還要好,陳丹燕用簡單得可以列進青少年讀物的文字,無比清澈的寫了童年的特殊性(文革)與共通性(背叛,虛偽,母女情結等等)。(PS:那裡面還有一段精彩的手風琴故事。)

眼看不能再拖了,做好孤注一擲的準備。我打算用「陪牠到最後」來讀「蒙馬特遺書」,那裡面一切都開始於一隻死掉的兔子不是嗎。God bless me!

2005/04/14

【岔題】Schee的恐龍蛋



看了些部落格,還是潛水的時候居多。現在回到自己家來喃喃自語一下。

有些部落格是「日不落格」。比如Schee,自從他復出以後,二十則聯播都快被他洗光了。

有些是「剝落格」或「暴露格」,這多多少少大家都有一點,即使以技術、資訊為主的網誌也有這個面向。你叫一個人每天絮絮叨叨說個不停,當然一定有他的語氣、性情、氣味與怪癖,在字裡行間擴散開來。

有些是「薄弱格」,這我當然不能舉例。反正人家也有權利只為了好玩與無聊而寫部落格嘛。

最近看了一串關於部落格的討論。可能很無聊全無必要只是不平衡的ego在說話,也可能是網路世界率先樹立了公民參與的民主範型。在METAMUSE的那些討論,可能帶著強抑的火氣,也可能只不過是豪爽的大塊吃肉大口喝酒,畢竟他常常在留言後頭畫上笑臉不是嗎。我看見比較耀眼的是Schee對於blogging的諸多嘗試,甚至聽了一段他的podcasting。(我也夠無聊。)不好聽,但那是一個可能性,就像一個蛋是一隻雞的可能性。而且,如果我沒看錯的話,搞不好還是一窩恐龍蛋。

2005/04/08

【岔題】天使薇拉卓克


不久前上映的這部電影《天使薇拉卓克》,它的英文原名只是《薇拉卓克》。「天使」兩字是進口到台灣時,片商加上去的。薇拉卓克,這個年約五十歲的矮胖英國老太婆,到底是不是天使呢?有的影評認為薇拉卓克助人情操高貴,正是天使下凡。有的影評則提出剛好相反的解釋,認為片商加上「天使」兩字,說明了天使也會犯罪。

到底她做了什麼事?薇拉卓克長得像坊間常見的聖誕老婆婆玩偶,兩頰通紅,呵呵的笑著,小圓眼睛傻傻的。在歡樂的家庭派對上,警察來了,她一怔,眼神黯淡絕望,低低的說:「我知道你們為什麼來。」

警察說:「為什麼?」

「為我做的事。」

「妳做了什麼?」

「我幫年輕女孩解決問題。」

「妳幫人墮胎,對不對?」

薇拉卓克簡直連眼睫毛都在發抖,但是她用崩潰前最後一絲意志,低聲說:「那是你說的。我只是讓她們恢復月經。」

不知是否歪打正著,像薇拉卓克這種墮胎婆,在法文裡就叫做「天使製造者」。在墮胎尚屬非法的年代,懷孕而有苦衷的女人,只能找墮胎婆想辦法。因為合格的醫生一來很貴,二來不願意冒著吊銷執照的風險,執行非法的手術。

一九七一年,法國的婦運者公布了一份石破天驚的宣言,三百四十三位女性聯名簽署一份聲明:「每年,法國有一百萬個女人墮胎。……我聲明,我是其中之一,我墮過胎。我們要避孕權,同時也要墮胎權。」排名第一的是西蒙波娃。

這舉動有效,一九七五年,墮胎合法了。但Annie Ernaux卻在墮胎合法化二十五年以後,她六十歲時,才動筆寫下《記憶無非徹底看透的一切》(大塊出版),回憶年輕時的墮胎經驗。

那是一九六三年,她在唸大學,男友不在身邊。她試過用鉤針去鉤子宮頸口,但是太痛了,她自己做不來。她得找個墮胎婆,只好委婉的問一個男同學,他在一個半地下的組織工作,那組織爭取避孕自由。「頃刻間,他浮現好奇又雀躍的神情,彷彿他正瞧見我雙腿大敞,露出私處。」

那人趁太太出門的片刻立刻向她求歡。他不是特例,另一個男同學勸她不要違反自然法則,Annie Ernaux寫道,「他沒法撇下我離開。他堅決要我打消墮胎念頭,我感覺,在他的堅持背後,隱藏著極度的慌亂,以及因驚懼而生的著迷。我的墮胎慾望,像是一種魅惑。」另外一個人則是:「待他恍然大悟過來,他楞在原地,眼睛睜得老大,直勾勾盯住我。那不可見的一幕讓他驚愕又著迷。」

Annie Ernaux要說的不是控訴。如果要控訴的話,她一九七一年就可以開口了,不用等到二○○○年。跟她肚子裡一日一日長大的物事相比,男人的意亂情迷,根本微不足道。

最後還是靠「過來人」,女性經驗的傳承。一個女生介紹了一個墮胎婆給她,並且借她錢。做法是放一段導管進到子宮,過幾天就會流產。其間曲折仍多,那樣的事好像只能用文字而不應該用影像,而且只能是六十歲的Annie Ernaux內斂、冷靜的文字。「我看見從私處垂出一條淡紅色臍帶,尾端掛著一個小娃娃。我從未想過體內會有這個東西。我得帶著它回房去。我一隻手托住它——真是出奇的重——然後把它緊夾在雙腿間,沿著走廊往前走。我是隻獸。」

墮胎行為存在已久,用肥皂水、漂白水、衣架、鉤針。墮胎合法與否的爭議也存在已久,在美國,主張墮胎合法化的叫做pro-choice,「選擇派」;反對的叫做pro-life,「生命派」。從基本的遣辭用字就知道他們的立場不同:「選擇派」總是說embryo,「胚胎」;「生命派」則說baby,「嬰兒」。事情的關鍵似乎全在這兒:那個不斷長大,迫使肚腹隆起的物事究竟該算什麼?一個有權利義務的個體,還是母體的部分組織?

美國的某個案子牽涉到胚胎算不算生命的爭論,檢方傳一位科學家出庭,他在學界聲名卓著,蒙古症的染色體異常就是他發現的。他熱情洋溢地說,一旦懷孕,就已經是生命了,所以胚胎當然是生命。

輪到辯方律師詰問時,律師拿著一個蛋問他:「博士,請問這是什麼?」

科學家想,其中必然有詐,便很謹慎的說:「從我這個角度看來,好像是個蛋。」

律師靠近一步:「這樣呢?比較清楚吧?這是什麼?」

「看起來是個蛋。」

「噢。我還以為你會說,這是雞的小時候呢。」

到什麼地步算是「生命」?有人說懷孕三個月,從他有腦波開始。既然我們以腦死來判定死亡,那麼以腦部活動的開始做為生命之始,在邏輯上是一致的。「選擇派」所爭取的墮胎權多半以此為基礎,也就是爭取女性在三個月之內中止懷孕的權利。

然而「生命派」並不同意這樣的看法。即使在腦波產生之前,胚胎也有種種生命跡象,細胞在分裂,身體在生長;慢慢的他長出了脊椎,慢慢的他長出了心臟。因此他們認為任何階段的墮胎,都是殘害生命,是謀殺。於是便有了《殘蝕的理性》這部片。

Bernard Nathanson醫師曾經執行過無數的墮胎手術,但後來他改變了立場,變成「生命派」,並且受洗信教。他製作的《殘蝕的理性》完成於一九八七年,拍攝一個墮胎的過程。Nathanson醫師先詳細介紹所需的器械,隨後畫面上可看到碎片從女陰夾出來,大量血水隨之湧出,有時是噴濺而出;醫師的旁白說明:這是腳,這是肋骨,這是腦漿。

十幾年後,《殘蝕的理性》由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在台發行,並且透過教育局,在高中的護理課上播放,引起婦女團體的抗議。據說高中女生看了感到驚恐、想吐,所以我也看了。

其實也不過如此。現在很少再看到畫質這麼陽春的片子了,恐怖的不是畫面本身,是那些恐嚇性的旁白:「接下來的八分鐘內,你們就將親眼目睹這個殘暴至極的行為。」「這個孩子,將在你們眼前被毀滅掉。」「這些是墮胎用的器具。幾分鐘之後,這些器具就要無情的奪走這個小男孩的生命。」是這些暗示,不斷催促我們的想像力發揮了作用。

Nathanson醫師承認今是昨非:「我要為七萬五千起墮胎,負最大的責任。」其他幾位婦產科醫生也都承認錯了。他們形容墮胎是「血淋淋」的、「殘暴至極」。一個殺過幾萬人的兇手,倘若真心悔悟,應當如何?我感到奇怪他們沒有任何人去警察局自首,或者願意服刑贖罪。

Nathanson醫師的預告,翻成白話文就是說:要殺了、要殺了,他現在還是活的,待會兒就要被殺死囉。但他沒有說的是:他待會兒就要被「我們」殺死了。片子裡執行手術的人是Nathanson醫師的好友,所以同意讓他拍攝這起手術。懷孕四個半月了還要墮胎,這個女人應該有個醫療上的理由吧,例如她的健康受到威脅,不得不中止受孕。所以這是拯救孕婦的必要之舉。但是Nathanson醫師卻把這麼一場手術說成是殘忍的殺嬰實錄。如果這場墮胎不是醫療所需呢?那Nathanson醫師及其好友的道德水準就更為可議了,他們怎麼能夠執行一個非必要的墮胎手術,不但不想辦法阻止,還架起攝影機當作一場好戲來拍?

依照「生命派」的立場,墮胎就是殺嬰。但Nathanson醫師卻殺一個嬰兒來拍這部片子。當眾殺死一個人,然後號稱此舉是為了阻止殺戮。這樣可以嗎?有鑑於邱小妹妹案慘絕人寰,所以我們再抓一個王小弟弟來,當著攝影機的面把他打死,然後宣稱這是為了讓大家知道虐童的殘忍,這樣可以嗎?

不去自首、又興沖沖的拍攝一起墮胎手術,只說明了一件事,就是:連他自己都不相信胎兒有生命。他那麼怡然自得,因為他不覺得他有殺人,他只是幫人墮胎而已。所以他上教堂、上電視,但卻不上法庭。

《殘蝕的理性》的宣傳詞是「一部關於女人,子宮內生與死的得獎紀錄片」。輔大神學院也屢次為之辯護,艾立勤神父於自由時報投書說:「我們選擇《殘蝕的理性》,因為它是一部高品質的影片(在美國的得獎片)。」我不相信這麼粗糙的東西可以得獎,所以我開始查它的身世。

許多宗教網頁都照抄本片的宣傳詞「這部得獎影片……」,但沒有人說得出它到底得過什麼獎。最後我找到Bernard Nathanson醫師的一篇講詞,聲稱此片「在重要影展中贏得許多獎項,並且獲得那一年度的奧斯卡獎提名。」影片是一九八七年。於是我去奧斯卡獎的官方網站上,查了一九八七、一九八八,以及,為了不要冤枉他,一九八九的紀錄片入圍名單;沒有、沒有、沒有。

我很多年沒有這麼憤怒了,但這部片子真是踩在我的神經上,虛偽、說謊、粗製濫造。然而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還在繼續散佈這份光碟,並且接受捐款助印。當初包括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的重要領袖都曾出面力挺這部片子,彷彿《殘蝕的理性》已經得到「生命派」的一致推崇。但我以為,此片的諸多缺失,將使它成為「生命派」最大的反宣傳。

兩造對立的時候最容易把對方的意見激化,誇張了雙方的距離。就我所見,「選擇派」並不主張:「每個人最好都去墮胎!」而是主張:「如果她不想懷孕卻懷孕了,則她有權選擇墮胎。」「選擇派」並不遊說別人去墮胎,也不慶祝墮胎。他們只是支持那些決定要墮胎的人。墮胎的女人不是冷血怪物,她可能同時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只是不想要第三個。

「生命派」也不是都像《殘蝕的理性》那麼不理性。許多人同意若是強姦成孕就可以墮胎,對母體有傷害的話也可以中止懷孕。從這個意義上來看,「生命派」也同意——雖然這樣說,聽起來很刺耳——未出生的胎兒的生命價值略低於「人」,所以當利益有衝突時,便應犧牲胎兒。

某些「選擇派」把胚胎說得好像是一塊石頭一樣,這一點我不能同意。為了法律需要,我們必須畫下一條界線說在這以後視同生命,在這以前不算;但我們仍不能否認,即使在界線之前,那也是一個生命的可能。一塊石頭再過兩個月還是石頭,可是一個胚胎卻具備了長成一個完整生命的潛力。主張選擇權,並不需要貶低胚胎的價值。

某些「生命派」把母體說得好像是一塊石頭一樣,這我也不能同意。胚胎有生命的潛質;但我們不能忽視,它的成長,植基於母體的付出。在什麼意義下,我們認為女人有義務做這樣的付出?前些天有一則新聞說,一對情侶並未發生關係,但精子穿過處女膜使女方受孕;這位女性如果想墮胎,可不可以?倘若將胚胎視為一個權利俱足的個體,我便要追問,這女人可曾同意成為「母親」?許多墮胎的原因是避孕失敗,也就是說,她從來沒有答應過要以自己的身體來餵養另外一個「個體」。即使是自願性交,也不能據以推斷她有懷孕的企圖。那她的義務從何而來?如果意外懷孕可以被視為過失的話,那至少也是雙方的過失。懷孕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則我們在什麼意義下,要求女方單獨盡這個義務?如果女方對於尚未出生的胎兒,已經負有養育義務,則男方該盡什麼義務?莫非此後男人在解開皮帶之前,要先準備好奶粉錢?如果這個問題能夠被無賴的回答:「因為小孩剛好是在女生的肚子裡,而不是男的,所以算妳命不好」;則我將同樣無賴的回以:「那麼女生當然有權利墮胎,因為誰教他剛好生在我肚子裡,而不是別人,所以算他命不好。」

那個不斷長大,迫使肚腹隆起的物事究竟該算什麼?在Annie Ernaux的筆下,懷了孕的女人不是石頭,她肚子裡的那個也不是。雙方都有著生命的動人特性:脆弱易傷。

許多次,她經歷到的是生與死的並存。墮胎婆在她腿間工作時,她覺得好像在幫她接生;而墮胎婆確實也說,「您在收縮呢。」當她終於在宿舍裡產下死胎,朋友O協助她剪斷臍帶,她寫道,「我竟然製造得出這樣的東西。O坐在圓凳上,她哭著。我們沈默的流淚。無以命名的一幕,生與死並存的一刻。獻祭的一幕。」

多年後回憶,她的感想是:「我從不覺得自己犯了罪。我唯一譴責自己的部分,是我竟然讓這種事發生,卻不曾回顧這段經歷。就像一份被白白糟蹋的禮物。」禮物?我沒能查到她後來究竟生了小孩沒有,但我覺得我明白她為什麼說她的墮胎經驗是一份禮物。當生命的奇妙與無奈、創造與毀滅一併攤開在你面前,那當然是個禮物。

美國詩人Robert Frost有一首抒情小詩叫做〈The road not taken〉。他在林間散步遇上了岔路,他佇立良久,走了其中一條,但不免懷想著另外那條路可能有的風景。人生的縮影似乎如此,我們必須做選擇,即使有時前路顯得艱難或痛苦,即使我們對那未竟之路亦存好奇之心。我讀著詩,心裡浮出一句話:

Without choice, there is no life.

2005/04/03

【岔題】越裡面越糟糕


最近朋友的貓得了腎衰竭,折騰一番總算漸漸轉好。她說,現在聽到她喵喵叫,覺得很感謝。我聞言慚愧,覺得也應該回家對我自己的貓好一點。

其實我已經對她很好了啊。她每天都要留半杯咖啡在桌上,奇怪她就不能只煮半杯嗎?不能,她非留下一點殘渣不可。有時還在我的麵包上留下數枚齒痕。

我自然也發展出一些折磨她的方法。比如我在看折價券,問她:「妳覺得我們應該買蛋餅皮、蔥油餅還是抓餅?」「……我想買面膜。」「面膜!給妳敷蔥油餅好了。」又例如我戴著她的蛙鏡切洋蔥,覺得很好用,她則很納悶蛙鏡為什麼會掛在廚房裡。

自從告訴她朋友的貓的事情以後,她每天都說:「喵!喵!馬自達六。」我說:「買個馬達給妳好了。不然買六個讓妳自己轉,就是馬自達六。要不要馬自達九啊?」


2005/03/28

【岔題】關於高雄的二三事


去演講是幌子,雖然講了兩場;真正的目的是見朋友。

答應了以後就只好準備演講內容啦。三年前出的書其實不大記得了,但以讀者的身份重新再看一次,每每微笑。那是一個大觀園,或者一幅清明上河圖;那裡面有好多好多的小人兒,有的挑著扁擔賣燒餅,有的是茶館的跑堂,有的一付進京趕考的模樣。每個人都不一樣,而我讀著讀著,好鮮明的想起她們說話的場景、聲音、表情。這種東西沒辦法做summary,只能說點「截稿後消息」,陪讀者們閒嗑牙。

然後晚上再陪一ㄊㄨㄚ。都是男同志,我假設他們不會太有興趣吧,但出乎意料之外的,他們好奇極了,舉一反三的比較著女同志與男同志世界的異同。我本來預想,我們大概很快就沒話講了,那我就要叫他們看「阿奇里斯來了」;結果大家聊得太開心,散場了我才想起來忘記講!

這些傢伙很寶。某甲問道:「我想問大家,你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模仿過誰嗎?」大家面面相覷,都覺得有「欣賞」,但沒有「模仿」。某乙指著身旁一個蘋果臉小男生說:「難道你看不出來他是蔡依林嗎?」那個蘋果當場就在哄笑中熟透了。

隔天爬柴山、吃印度菜、回家補眠、吃日本料理、遊愛河、逛電影圖書館、又回家睡覺。有的朋友十年未見了,有的雖然有見,但是沒有機會深刻的說話。這麼多年過去,我們都變了。於是面對面的時候,我們都很忙:一面比較對方的現在與過去,一面從對方的瞳仁倒影中,比較自己的現在與過去。

想起久未想起的Adrienne Rich的話……約莫是說,我們要建立榮譽的關係,我要學著對妳說實話。那並不表示我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妳;而是說,我會珍惜每一個可能性。原文應該更好,被我寫壞了,改天把它找出來。

我們需要重新認識。我想要和妳們重新認識。有一個舊日的我寄存在妳的瞳仁裡,我想和她重新認識;我也將慷慨的借妳我的眼睛,以及裡面那個舊日的妳。

我變了。那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