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30

【死刑】曾思儒案1


「怕死讀書會」的朋友欣怡丟出一個問題,一個真實案例。我先丟在這裡,有她的短信、東森與聯合報的新聞。我們順便可以看一下台灣的司法記者都怎麼處理新聞。

(支持死刑沒有我們想像的那樣簡單。反對死刑,也沒有那麼簡單哪。)

明天再來說我的想法。



廢除死刑,是一條漫漫長路。也是一個思辯過程。

何佳燕的案子,記者問高律師。

高涌誠律師說,「面對死刑,法院自然要慎重,但如果已查無可查,最高法院又不肯判死刑,那應該要有勇氣自為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否則一再來回更審,對當事人都是折磨。」

如果有人問你們,面對這樣的個案、這樣的狀況,你的回答是什麼?

欣怡

東森新聞報2005-08-25 12:43

行竊失風虐死女老師 更五審仍判死刑 家屬斥浪費資源
記者楊才蔚、楊逸平/台北報導


4年前震驚社會的北縣金山何姓女老師慘遭前同事強盜殺害案,高院今(25)日更五審判決,曾姓兇嫌判處死刑,死者家屬痛斥法官反覆更審浪費司法資源,甚至痛哭失聲,跌坐在高院門口。

民國91年,台北縣金山發生這起殘暴的老師殺老師的命案,兇手曾思儒因為缺錢花用,潛入前同事住處行竊,擔心東窗事發,竟然凌虐女老師何佳燕致死。官司一路從一審到更五審,死者已經被判7個死刑,家屬不滿,為什麼全案還要再上訴。

聲聲呼喚,還是喚不回心愛的女兒,何佳燕的母親心都碎了。一次開庭是一次煎熬,同樣擔任教職的何爸爸和何媽媽,最不能接受的是,兇嫌竟然一句道歉也沒有。

想到遭到凌虐致死的女兒,家屬4年來始終不能接受,死者原本要結婚,現在天人永隔,一場悲劇,死者、男友、兇手,3個家庭陷入痛苦。

聯合報(在查詢頁鍵入關鍵字即可查得,一則新聞一則特稿)08/26 03:33

前金山高中教師殺死同事 曾思儒七度判死刑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前金山高中教師曾思儒強盜殺害同事何佳燕,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五審判死刑;何母在法庭外看到被押解出庭聆判的曾思儒,哭喊「殺人魔,還我女兒來」,在法庭上不斷拭淚,旁聽民眾看了都不忍。

昨天是曾思儒第七度被判死刑。對於最高法院一再將本案發回更審,何女父親痛斥最高法院無視司法正義、道德良知,一再加深被害家屬心中的深沉劇痛。

曾思儒承認所有犯行,聆判時面無表情,但之前向法官表示自己「罪不致死」,還可以影響、鼓勵很多人,有很多「剩餘價值」,希望法官給他活命的機會,利用他的光去影響別人。

九十一年間,曾思儒到同事租屋處行竊,被何女發現,起意殺人,拿房間內的啞鈴重擊何女頭部;不顧何女哀求,又拿水果刀、鐵鍋、電磁爐等朝奄奄一息的何女猛刺或攻擊,離開現場前製造何女自殺假象。

何佳燕命案發生至今已近三年,何女父母的傷痛始終未撫平,每次開庭總不辭辛苦北上,為女兒申冤。一談到曾思儒殘忍殺害女兒的過程,兩人都老淚縱橫;想到女兒遇害時的驚恐,兩人至今還忍不住全身顫抖。

何父指出,司法原是要伸張正義,最高法院對兇手已認罪、證據確鑿的案件,卻一再雞蛋裡挑骨頭,在枝節上作文章,浪費司法成本與社會資源,莫此為甚。

他昨天說,想問問最高法院法官可知道,每次開庭,他的太太看到強盜殺害女兒兇手出現時,那種搥胸頓足、痛哭欲絕、數度不支倒地、幾乎昏厥的悲慘景況,承受的是什麼樣的痛苦?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曾思儒僅為擔心犯行被知悉,竟以殺害被害人生命為代價,顯非善良之人;且見被害人於血泊中掙扎求生,苦苦求饒,仍不顧兩人曾有同事情誼,無論從被告人格、犯罪手段,都屬情節重大,於是判處死刑。

冷眼集》五度發回更審 理由千奇百怪
本報記者蕭白雪 08/26 03:33


曾思儒強盜殺害女教師何佳燕,最高法院五度發回更審的理由,包括凶手究竟是先起意殺人、還是先強盜財物?凶手使用兇器的順序,及哪一樣造成女教師死亡?死者家屬很納悶,這種審案方式如何彰顯司法的公平正義,難怪忍不住痛罵法官沒有道德良知。

曾思儒昨天第七次被判死刑,前六次判決都被最高法院撤銷。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撤銷理由都是要高院查清楚,曾思儒究竟是在何時萌生殺人犯意,是在強盜女教師的財物之前、還是之後?

更二審維持曾思儒的死刑判決,最高法院第三度撤銷理由,轉而要求高院查清楚在曾思儒使用的一堆兇器中,究竟是啞鈴、還是電磁爐造成女教師死亡?還要求調查其他凶器與女教師的死亡,有無因果關係?

第四度撤銷理由,則在曾思儒到底強盜了女教師的哪些財物,有沒有包括身分證和提款卡。最高法院認為,這些和曾思儒的犯罪情節及刑責有關,應該要查清楚。

接下來,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應該好好討論曾思儒被控竊盜與強盜之間的「法律關係」。看到這樣的理由,能怪下級審的法官及被害人的家屬,都說最高法院根本是在「雞蛋裡挑骨頭」。

家屬們想不通,查清楚凶手是用啞鈴、還是電磁爐殺死被害人,就像要求必須查明凶手究竟是在開第五槍、還是第六槍時,讓人致命,這有任何意義嗎?

最高法院近幾年透過判決在維護人權上的表現,有目共睹,不願輕率讓死刑案件定讞的慎重,大家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只因為不想判死刑,把案子一再發回更審,不僅對被害人家屬是種殘忍的折磨,也是擺明了浪費司法資源。

17 comments:

  1. 死刑固然要慎重 不過
    簡單說來就是"怕事"成份多於"慎重"
    沒有一個人想擔負這個責任...(簽執行)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誰要擔呢??
    久而久之就是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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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ous1:40 PM

    "罪不致死",用那麼殘忍的手法殺了無辜女子的殺人魔還敢說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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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onymous11:49 PM

    so called "JUSTICE"?! laugh my ass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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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onymous6:16 AM

    真是悲哀!台灣怎麼會有這種硬凹文化?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何況是血債~
    血~債~

    詭辯硬凹吧!當你們成為慘案受害者時,再說大話才有意義,也讓人尊重。否則,都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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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spiritually speaking, none can judge anything when you are unable to see the "full circle of life", to which our live of this term is but one fragment amongst it.
    that said, none knows what had the "victim" done to "murderer" in another lineage-live-fragment prior to his one; soul(or consciousness)is eternal, just keep switching in different bodies 'til it's purified enough to leave our physical plane of dense.

    too metaphysical to realize it? of course, that's why only the enlightened one is wise enough to know the Truth, yet extend our perspective and try being more visionary is the best lower human us can do.

    eye to eye is never the way, should 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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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onymous7:10 PM

      Nobody gives a crap about what you believe. Keep your religious mumble jumble crazy talk to yourself o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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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nonymous3:49 AM

    何老師是一位跟學生互動關係很好的物理老師..
    對於教書很有熱忱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何老師.時常穿著黑色高跟鞋
    綁著馬尾以及含著喉糖.上課的模樣

    回想起國中有天早上
    一如往常的到學校,就發現氣氛很不對勁
    到了第一堂國文課,國文老師就用很凝重的口氣跟全班道說
    我們還在迷迷糊糊的時候,只知道何老師去世的消息
    全班開始慌慌張張的問國文老師,真的還是假的?
    因為明明昨天何老師還好端端的在上我們班的物理課

    我現在已經大學三年級了,,為什麼從我國中發生的死刑案
    一直到現在...兇手還是沒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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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Anonymous4:24 AM

    現在的社會真是恐怖到了極點.黑暗中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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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司法不知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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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司法已死4:37 PM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在以前是天經地義的事,而現在有些人的欠債可以不必還(債務清理條例),殺人也不必償命了嗎?
    司法改革就是這樣改的?
    以前還得有錢有勢的人殺人才沒事(鄭太吉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現在是一個偷竊犯殺人也不必償命?
    有夠仁慈的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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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Anonymous3:40 PM

    何老師是我們老師...
    在我高一的禮拜五最後一堂課,那是最後一次見老師.
    以往的課,老師總是很嚴格的要求我們.
    『都高一了,怎麼元素周期表還記不起來呢?我每節課都要考10個元素,你們趕快背起來!』這是老師常說的一句話.

    理拜五的七八節課是物理課,在那堂課老師突然改變了.
    快接近下課的10分鐘,老師突然展開笑容,跟我們聊天.
    他告訴我們養了一隻馬爾濟絲,告訴我們他的小故事.
    我們大家下課的時候都嚇傻了,每個人都說老師原來是溫柔的,嚴肅的那面是為了警惕我們的功課....
    老師最後說,禮拜一的第一節課是他的課一樣照樣考試,六日好好休息別忘了看書.
    下課鐘響,一樣起立立正敬禮謝謝老師....真的是謝謝老師了.

    到了禮拜一,第一節課老師沒出現,班長去告知班導,老師沒來.第二節課老師還是沒來....
    第四節,要打下課鐘吃午飯了,教官跟校長走進教室,要我們自習,同學依然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情。
    吃完午餐,下午第一節是國文老師的課,國文老師告訴我們『你們要好好珍惜身邊每一個人,去愛他們』...
    快放學了,第八節課,突然教官來我們班,告訴我們何老師在禮拜六已經去天堂了......

    班上安靜了,了解為什麼今天所有老師跟我們講這些話.
    接著沒多久,有的同學哭了,有的同學眼眶紅了...
    大家都忘了放學.....

    兇手是國中的資源班老師,教導先天有障礙的學生.
    我跟幾位同班同學,在我們國中的時候打掃過資源教室...
    沒想到那位帶著眼鏡微笑的男老師變成了兇手.

    我們雖然畢業了,大學也畢業了,但我們依然記得帶著眼鏡、頭髮過肩、看似嚴肅且每天都說要考元素表,但是內心非常溫柔愛狗愛家人的女老師...

    我們依然記得星期二升旗時,校長說的話,大家流眼淚的操場.


    都那麼久了,為什麼司法不敢塊判決?
    為什麼要這樣一直傷害老師的家人?
    老師都去天堂了,為什麼卻要擔心著在人世間的家人?
    台灣司法到底怎麼了?
    曾老師有錯,就因該判決!
    曾老師他一點認錯的感覺都沒有!
    法官檢察官到底你們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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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onymous1:16 PM

      有親身感受的人,才感覺的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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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nonymous4:42 PM

    今天才了解到這事的始末,他說的沒錯,犯人真的還有剩餘價值,那就是教導我們殺人是要償命,別讓剩餘價值不見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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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Anonymous12:24 PM

    如果受過高等教育仍泯滅人性,
    如果曾為人師表仍泯滅人性,
    如果曾為老師同事仍泯滅人性,
    如果對方是求饒的弱女子仍泯滅人性,

    為避免再犯,確實有永久隔離社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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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Anonymous10:58 PM

    只有殺人的人,才有人權,天理何在?
    毀人性命後,再講人權,這是何道理.....
    至親被凌虐至死,而能原諒兇手的人,才有資格講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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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Anonymous11:02 AM

    聖經裡的天使與惡魔。"廢死聯盟"就是地獄來的天使,總有一天還是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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