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2024-03-08T08:45:26.030+08:00Clean For 2 Months人世無常。大鳴大放。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Blogger305125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65101824445582793172011-09-15T11:46:00.000+08:002011-09-15T11:46:48.700+08:00江國慶案與轉型不正義
【前言】此文的刪節版登在今天的蘋果日報,這裡是全文。轉貼請貼全文,感謝!
這是奇特的開庭:檢察官講話,說被告是冤枉的;辯護律師講話,說被告是冤枉的;法官雖然忍著沒有說被告是冤枉的,卻在退庭前問律師:「請問我們無罪判決要寄到哪裡?」你沒有聽錯,法官說「無罪判決」。
江國慶案的所謂「再審」,就是這樣:虛晃一招。在審、檢、辯三方的高度共識之下,不禁令人納悶:既然大家都說江國慶是冤枉的,那他怎麼會死呢?這是「轉型不正義」的典型場景:改朝換代以後,豬羊變色。當初軍事檢察官求處死刑、軍事法院判處死刑;現在換個說法,亦面不改色。船過水無痕,國慶枉斷魂。
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曾指出,解嚴雖然標示著威權體制的終止,但在台灣,「正義」並未轉型,反倒是歷史的「不義」,轉型、且進化了。吳豪人指出「轉型不正義」的四項特徵:具備民意基礎、依照民主程序立法、依法行政,以及司法背書。
江國慶案,正是如此。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4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12043184774716752442011-09-11T23:23:00.000+08:002011-09-11T23:23:23.492+08:00殺人機器全面啟動:廢死運動的歷史與挑戰
【前言】這篇文章登在台權會的刊物。同一期雜誌還有很多值得一讀的文章,推薦給大家。
廢除死刑,本來是司法人權諸多議題裡的一個,而且是相當冷門的一個。冰凍三尺以後,卻在去年引爆了恐懼與憎恨,至今餘波盪漾,廢死聯盟也榮膺「最邪惡的人權團體」。在這個島嶼上,愛是不能超越藍綠的,但是恨可以。我想藉此文簡單回顧台灣的廢死運動,兼對當前情勢與未來走向,提出一點看法。
一、廢死論述初具雛形(一九八六—一九九○)
往前追溯,大概可以從湯英伸案說起。一九八六年,十八歲的鄒族少年湯英伸隻身來台北找工作,九天以後,他因勞資糾紛,於盛怒中殺害了雇主一家人。這個事件帶給社會很大的震撼,因為湯英伸的年少單純,也因為背後的原漢權力結構。當時的救援力量將主軸放在犯罪的前因後果與社會結構,要求「槍下留人」,尚未明確言及司法人權或訴訟制度。
不久以後,就解嚴了。一九九○年的馬曉濱案,或可視為廢除死刑議題的首次發聲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14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91913042447007396392011-08-28T18:13:00.002+08:002011-08-28T18:24:05.142+08:00反話正著聽——《愛的不久時》推薦文【前言】張亦絢的小說《愛的不久時》出版了,這是我寫的推薦文,收在書末。不過,先讀了也不至於減損閱讀小說的愉悅。很推薦這本小說,也推薦亦絢這樣潛心寫作的小說家。
我喜歡的東西,我未必能夠評論。我擔心亦絢的小說正屬於這一類。不過,我還是要試試,如果寫壞了,至少是一個讀者向心儀作家的(失敗的)致意。
《愛的不久時》是一個同性戀與異性戀交疊的故事。故事裡,同女與異男相互抗拒著愛了一回。故事外,是擅長處理女同志題材的小說家,寫了這個異性戀故事。我並不甚在乎任何戀的分類,更吸引我注意的是這個戀情的語境背景:它發生在兩種語言青黃不接的時刻。
故事伊始,「我」初到法國,失去了語言的座標,她一方面很有膽識的「自我剝奪」,另一方面也承受各式副作用,例如被一個情緒不穩的法國友人嚇得半死。Alex能說一點中文,縱然「沒有足夠的程度做沙龍式的談話」,卻在兩人相愛的關鍵時刻,出奇地沈著溫柔。故事最末兩人重逢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1247182336208391242011-07-01T22:55:00.000+08:002011-07-01T22:55:23.467+08:00與「惡」面對面
【前言】《死刑台前的告別》是一個美國死刑律師的執業自傳。這篇文章是我寫的推薦序。
在美國德州擔任刑案律師、為死刑犯辯護,就像唐吉訶德跑去荷蘭定居一樣,是一種和自己過不去的人生選擇。美國是民主國家中的死刑重鎮,而全美超過三分之一的死刑都出自德州;除了牛仔與敞蓬卡車以外,死刑堪稱德州的另一特產。大衛‧道在德州擔任死刑犯人的辯護律師,自然因為盛產死刑而經驗豐富。因此這本生涯回憶錄充滿了人、故事與感受,透過一個執業將近三十年、全心投入死刑辯護的律師的眼睛,看著這個制度、這些人。
書裡主要有兩種人。第一種是身陷死刑制度之中、插翅也難飛的人。其中有的人確實有罪,有的人也許無辜。但是在死刑的面前,這兩種人往往難以分辨,最後也往往一同被捲進那個一旦啟動就停不下來的死刑機器裡。
第二種是像大衛‧道這樣,繞著死刑制度乾著急、卻拿它沒辦法的人。開場的故事裡已經鮮活地點出他的工作:死囚死期在即,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47063510316799328712011-06-15T13:27:00.001+08:002011-06-15T13:28:56.865+08:00《姊妹戲牆》新版後記:終將與自己相逢在鄭鴻生追憶七○年代左翼學運的作品《青春之歌》裡,錢永祥回顧了當年學運青年的困惑。他們在兩者之間擺盪,一邊是勇敢奮進的,戰士型的唐吉訶德,一邊是懷疑深思的,學者型的哈姆雷特。於是錢永祥問道:如果哈姆雷特想當唐吉訶德呢?
我想那不是「如果」,而是「當然」。作為一個哈姆雷特,只要你的思索是誠懇的,關懷是真心的,你不可能沒有一點點唐吉訶德。總是會有那麼一個點,令哈姆雷特再也坐不住,終於投筆從戎,飛蛾撲火。
那個點,通常就叫做:青春。
《姊妹戲牆》寫於我的(毫無疑問的)青春時期。那是我對異性戀霸權下的戰帖,行文除了哈姆雷特式的舉證分析,亦偶見唐吉訶德式的氣急敗壞。十多年後展卷再讀,對於少作,難免沈吟斟酌;但是誰能責難青春的莽撞呢。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將四篇更早的文章一併收錄,作為台灣本土同志論述的歷史見證。
〈姊妹情誼與異性戀機制〉寫於一九九一年,我在讀大三。這是我對同志議題的思考起點,從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22681132712962859022011-06-09T17:26:00.004+08:002011-06-09T18:00:27.911+08:00《姊妹戲牆》推薦序最美的時光/胡淑雯十三年前的舊作重出,讀起來依舊歷歷在目,令人動容。身為台灣土產的女性主義理論大將,張娟芬書寫這本「女同志運動史」的年紀,只不過二十八歲。在這怪咖當道,妖氣淋漓,女生比帥,男生比媚的時代,書中強烈的戰鬥氣息, 似乎已經是old school了。在資訊高速運轉代謝的焦慮底下,我們輕易便遺忘了:1992年,潘美辰被台視以「陷阱剪接」移花接木「強迫出櫃」。1994年,兩個北一女生相擁自殺,遺書「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1995台大學生會選舉,幾位「疑似同性戀」的候選人遭到暴力點名,導致其中一人割腕自殺(蔡英文事件算是它的翻版)。1997常德街事件,四十幾名流連街頭的「同志嫌疑犯」,被逮進警局拍照羞辱。「愛情太短,遺忘太長」,短短十年就足以將記憶睡成廢墟。幸而還有這本書,把記憶自廢墟中搶救回來。更別說(在本書初版後的)2000年,十六歲的嘻嘻男孩葉永鋕橫死於校內廁所(同學們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9399005952269360782011-06-05T23:52:00.005+08:002011-06-05T23:58:53.168+08:00《愛的自由式》推薦序/張秉瑩不久前與朋友午後閒聊,我隨口問了一位婆朋友:「那妳是什麼時候看過《愛的自由式》的?」這一問不得了,婆朋友用幾近於誇獎自家踢貼心的語氣興奮地回答:「就我們密集交往的關鍵一週啊!那時有次晚餐,他飯吃到一半,忽然說『你等一會,我出去一下馬上回來。』一回來,手上多了個紙袋。我打開一看,就是《愛的自由式》!多浪漫啊~我從來沒有在約會時收到禮物是書耶,而且居然是本女同志故事書!我當下就好感動~要是他跟別人一樣送花送什麼的,那我大概...哼哼......」一旁的踢朋友像慶幸自己出對招般,一邊點頭一邊喃喃自語:「對啊,《愛的自由式》對拉拉們真是太重要了......」2001年《愛的自由式》初版。這本承載著作者張娟芬對女同志細膩關愛的書,讓我不論是在現實生活的聚會討論,或者是虛擬社群的隨性聊天裡,都見識到了一本好書如何與讀者的生命產生「T與婆如同麻花似的纏繞著彼此」般的魔力。有的人把《愛的自由式》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36397560529250496942011-06-03T07:28:00.004+08:002011-06-03T07:38:27.812+08:00《姊妹戲牆》和《愛的自由式》重出江湖《姊妹戲牆》和《愛的自由式》,最近要重出了,大約六月中旬上市。博客來的報導已經搶先刊出。有新版的序、新版後記、新的封面、內文增補……。敬請期待!^^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12159673696356496902011-04-02T17:10:00.002+08:002011-04-02T17:21:47.480+08:00《茱麗葉》隨想1 有人半途離席。可惜。他應該晚點再進來。2 三段式影片老是只有一段好看,《惡女列傳》殷鑑已遠。3 陳玉勳小試身手,寶刀未老。大雨過後腳踏車鍊輕輕滴下水來,是我最愛的一景。4 電影裡的廣告片導演看了眼熟,想很久,想起來,像徐永明,哈哈。年輕時候。5 「還有一個茱麗葉」這一段不就是It Gets Better嗎?6 連「歐A」這個名字也要玩。但是玩得挺可愛。微言大義沒有。可是也不能說沒有,如果當作It Gets Better來看那就是微言大義了。7 到了片尾才看到第二段是沈可尚,大慟。他不只這樣吧。Something wrong.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4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86964308863943304112011-02-24T11:12:00.003+08:002011-02-24T11:26:28.071+08:00少數人的尊嚴,所有人的正義【前言】自從用臉書以後,那裡分享、轉貼都更容易,這邊就荒廢多了。不過這篇一定要在這裡重貼一下,因為中國時報莫名其妙的把第一段與第二段顛倒了。這裡貼的才是正確的版本。農曆年前,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到總統府陳情,不僅被要求從側門進出,還受到總統府參事的傲慢對待。經過幾次串連抗議,陳情現場的影像也在網路上流傳,總統府日前終於將這位參事調職。權益受損的、尊嚴受辱的,是原住民,好像只是少數人的事?青平台主辦的「紀錄片與社會運動系列」,第一場就請到參與其事的原住民運動者馬躍比吼,他長年以紀錄片為武器來推動原運,莫拉克風災之後,馬躍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受創的原民部落蹲點深耕。一如其他弱勢族群,馬躍的原住民觀點是一個犀利的視角,能夠提供整個社會嶄新的視野,而許多洞見更是唯有貼近原住民的生活才可能產生。例如莫拉克風災以後,慈濟蓋了「大愛村」讓受災戶有個地方可以住。立意甚佳,但是「高調行善」的結果是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67657941519749990602011-01-31T11:19:00.000+08:002011-01-31T11:22:21.107+08:00冤案的共犯結構埋冤十數年之後,江國慶案終於得到平反。見微知著,從江國慶案適足以檢討冤案發生的原因,與深層的共犯結構。江國慶案、蘇建和案、徐自強案、邱和順案、盧正案……這些冤案長得都很像,因為這些冤案是有標準處理程序(SOP)的。第一,發生了慘絕人寰的大案子,社會大眾群情激憤。第二,警方或軍方宣佈破案,檢方偵查「大」公開。雖然法律說偵查不公開,但是實際上打開電視翻開報紙,哪個案子不是偵查「大」公開?第三,媒體基於對犯罪的痛恨,以及對被害人的同情,大肆報導警方與檢方透露的消息,對被告有罪推定。這個時候,案件還沒進入審判程序,相關物證還不齊全,證人也未經交互詰問,真相未明;可是媒體的報導總是那麼確定無疑。在電視畫面上,被告戴著安全帽,低頭站在證物面前,面對鎂光燈顯得畏縮而害怕,看起來果然有罪,不是他是誰!第四,受冤被告的家屬向人權團體求助,但這聲援只有兩種下場:其一是被忽略不理,其二是連帶被打成壞人的幫凶、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64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41514270479483306122011-01-31T11:10:00.003+08:002011-01-31T11:18:20.028+08:00浮濫求處死刑,給社會什麼交代? 「我要再說一次我這樣講不是針對你個人,不過我覺得你一直以來都是執法人員,在地方上又是大權在握,所以你覺得自己凌駕在法律之上。你想做的事情都是對的,不管法律允不允許。帕克先生,我再跟你說一次,國家把執法的公權力給你,你卻漠視法律。這是很嚴重的過失。」這是一位美國法官對一位警探說的話。這位警探名叫帕克,素有「美國的福爾摩斯」美譽,沒想到因為急於偵破當時最受矚目的「林白綁架案」,竟然綁架了他心目中的嫌疑犯。 輿論壓力向來是執法人員違反法律的一個重要誘因,帕克並不是唯一一個想要「替天行道」的執法者。連勝文槍擊案的嫌犯林正偉被求處死刑,就是執法者在鎂光燈照耀下自以為義的一個例證。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條第六項說,如果不是最嚴重的犯罪,不得科處死刑;原文是the most serious crimes。法務部提供的官方翻譯,竟將the most略去,逕譯為「情節重大犯罪」。立法院通過的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7144858601929793072011-01-21T23:07:00.003+08:002011-01-22T02:05:39.979+08:00用《殺戮的艱難》尋找公民 兩天前在誠品信義店,出書後的第七場演講,鐵志拔刀相助。雖然他的書叫做《時代的噪音》,但他放的音樂可都蠻好聽。誠品場有趣之處在於聽眾比較多樣。有看起來未滿二十歲的朋友,也有上看六、七十歲的讀友。這是半開放空間,椅子早早就被坐滿了,逛書店路過的人,散散站在四週。會後大家一致覺得:現場提問的水準超好!我深深感動。重要的問題,被深思的讀者,以平和的方式提出來,讓大家都想一想。有一位讀者說:「我的書架上有兩本書,一本是《殺戮的艱難》,一本是《與絕望奮鬥》……」我聽了眼睛都亮起來。針對一個爭議性的話題,願意去接觸各方的不同觀點,這真是我夢寐以求的讀者啊。鐵志在會中說到,我們只會當選民,卻還沒有學會好好當公民。正因如此,《殺戮的艱難》的演講場合,每每令我受到激勵。曾經在散會後,我看到原本不認識的讀友,開始攀談、討論起死刑來。真好。當我們變成公民,開始獨立思考、理性辯論,那就連荊棘也要開花。今年廢死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17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43478112303066693472011-01-02T23:33:00.008+08:002011-01-03T00:04:38.780+08:00《殺戮的艱難》獲得開卷十大好書 《殺戮的艱難》再版了,並且,也得獎了。再版的封面,開出一朵小花,安安靜靜的。得獎的理由,由兩位評審分別指出,登在12/26的中國時報。推薦理由:本書其實是關於一個簡單卻沈重的提問:「國家機器能不能不殺人?」有關死刑存廢的爭辯,不會因為2010年結束而終止,相信有了《殺戮的艱難》,台灣社會對於死刑的思考才正要開始。(陳儒修)評審意見:本土作家張娟芬探討死刑存廢爭議的《殺戮的艱難》,以及美國古巴裔的人類學家露思.貝哈探討種族、性別、婚姻與家庭的《傷心人類學》,是2010年傑出的「反思性出版」代表。以《殺戮的艱難》為例,作者並不一股腦地採取某一既定立場,進行強力的論辯或遊說,而是從「反對廢除死刑」的常民思維出發,細膩地辯證,並也對己身信仰的價值多所質疑。在2010年幾近空轉無交集的「廢死論戰」中,這本書是極少數能帶來新貢獻的作品。——節錄自詹偉雄,〈時代的況味〉,十大好書非文學類評選側記我們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3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53691397328457447362010-12-18T11:19:00.002+08:002010-12-18T11:27:23.125+08:00【轉貼】無關立場。但我們至少可以,也應該,停下來,想一想。張娟芬《殺戮的艱難》這篇介紹轉貼自博客來的Bookpost,我很喜歡。最喜歡的是,一種願意安靜下來想一想的讀書與思考態度。謝謝。文/DL我必須說,這是一本好難下筆的書。一個月前,出版社提到將出版張娟芬的新書,談死刑,書名叫做《殺戮的艱難》。張娟芬的文字是非常感性具有渲染力的,拿到稿子,邊看,邊想要怎麼做。在年底非常忙碌喧鬧的辦公室中,我戴上耳機,就這麼靜靜的看了下去。第一段,她稱之為【思考】。<殺戮的艱難>成文最早,2005年,那時還叫替死聯盟,有個自己人笑稱的「怕死讀書會」。他們看『鐵案疑雲』,反死刑運動者策劃了一場假的謀殺案,凱文史貝西演兇手,證據都準備的好好的,他也不出所料的判了死刑,被處決了。可是記得嗎,凱文史貝西不是兇手;他們只是想告訴世人:有些事,可能不是你以為的那樣,當你發現真相的時候卻來不及了,怎麼辦?「反死刑,需要反到這樣嗎?」他們也討論丹諾的經典案例,兩個聰明的年輕人無聊一時興起,綁架、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1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71367815317381763782010-12-05T12:16:00.004+08:002010-12-05T12:32:55.943+08:00《殺戮的艱難》有獎徵答在自己的書裡發現錯字一枚,嗚嗚!我討厭錯字,我討厭錯字!*在地上打滾*趕緊回頭去查,我寄出的稿子是對的,一校稿也是對的,嗚嗚!事已至此,不如來玩。最先找到錯字的朋友在此留言,致贈作者簽名書一本。PS:書裡已經註明了、故意保留的錯字不算。 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13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12360514622311192812010-12-01T23:30:00.007+08:002010-12-02T00:03:25.226+08:00《殺戮的艱難》:博客來網路書店「人文科普類」首選抱歉,實體書店進貨速度不一,可能明後天才會上架;網路書店倒是已經有了,博客來將《殺戮的艱難》列為人文科普類的新書首選。昨天的新書發表會來了好多朋友,今天忽然想到一個小小的片段。一個年輕的男孩子買了書來要我簽名,因為不認識他,我連名帶姓的簽「張娟芬」。然後他要我簽「勿忘初衷」。我說好。像某種暗語似的,我問,「那你是法律系的嗎?」他靦靦的點頭。他沒告訴我他的名字。但我想,一個年輕時會認真提醒自己「勿忘初衷」的法律人,將來一定會記得,所有他曾經向法律許下的承諾。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2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61711195123966055222010-12-01T16:44:00.001+08:002010-12-01T16:47:29.608+08:00《殺戮的艱難》上市了!《殺戮的艱難》終於出了,今天起,在各個書店已經可以買到。久等了!全書約九萬字,大部分都沒有公開發表、也沒有貼在這個部落格上。中國時報開卷版的報導在這裡。 嫌麻煩的朋友可以在網路上買。不嫌麻煩的朋友,不妨去書店裡找找看有沒有這本書;沒有的話,去問問店員怎麼會沒有;一時找不到的話,去問問店員怎麼找不到。有人詢問,書店才會把這本書放在看得見的地方。 我們在書上放了兩句話:「支持還是反對死刑?看了本書再做決定!」這很是我作為作者的心情。讀者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結論,是我出版這本書時,最希望能夠促成的事。 在謝誌裡我已經謝過各位了,這裡要再謝一次:我們的立場容有差異,但理性的討論總是令我受益良多。謝謝眾多來我的部落格上留言的網友。 真的。謝謝。 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4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37482210078493284592010-11-10T15:43:00.001+08:002010-11-16T10:52:44.877+08:00司法的最後機會陳年老案了,我總說,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但是看蘇案平反大隊的部落格、看短片,還是把心裡翻攪得……
11/11宣判前夕,我們有個簡單的音樂會。
11/12宣判當天,我們也會到高等法院。
音樂會歡迎直接來。要聽宣判的話,要及早到場申請旁聽證。
呼喊正義。等待正義。這是司法贏回人民信任的最後機會……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5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21645871830322074582010-11-08T22:15:00.000+08:002010-11-08T22:15:48.399+08:00【轉貼】11/7 蘇案師大小公園工作站熄燈號:讓這7000張明信片回家!http://www.facebook.com/#!/notes/lin-hsinyi/117-su-an-shi-da-xiao-gong-yuan-gong-zuo-zhan-xi-deng-hao-rang-zhe7000zhang-ming/10150114720230278
作者:林欣怡
2010年10月28日,蘇案的師大小公園工作站開張,每個星期四到星期天,下午五點到八點,連續兩個星期,我們在師大夜市擺攤,發蘇案明信片和傳單。
今天晚上八點,臨時工作站吹起熄燈號。回顧這八天,老天像是和我們作對似的,每天下雨,在工作站留守的人及發明信片的志工,每天都慘兮兮的。
遇到的人,典型的反應有幾種:1. 訝異:「這不是幾千年前的事情了?」「蘇案,蘇案不是已經無罪了嗎?」;2. 冷淡:伸出手勢跟你說「不」;3. 就收下了,但你不知這些明信片最後會流落河方 。當然,還會有另外一種反應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6104229212661039002010-11-07T22:51:00.000+08:002010-11-07T22:51:57.889+08:00【轉貼】11/7最終日終場加映: 出土的KTV跑馬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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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日期: 2010-11-07 17:09
自由的界限第一晚落腳高雄,弄了一桌好菜接待我們的,是神采飛揚KTV老闆郭明賢。郭老闆在高雄是個人物,為人海派,長期支持人權與原住民運動。神采飛揚KTV不僅雇用了許多中輟生、原住民年輕人,也收藏了許多達悟族文物。
當晚除了郭老闆的獨門魯肉飯、雞湯,使我們腸胃飽暖以外,讓我們心裡也非常感動的,是整晚在每一間KTV包廂都不停放送的跑馬燈,寫著: 敬祝建和、林勳、秉郎沉冤得雪,撥雲見日! 周日下午四點請到市府廣場幫他們加油!
高雄友人、台權會顧問邱毓斌剪了一段短片紀錄這件事,評論道 : 二十年來,正是這樣散居各地的樸素正義,在支持著他們三人。
第一晚我們寫日誌的時候,沒有放出這一段,畢竟"第一晚就在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48354542411353538532010-11-06T22:29:00.000+08:002010-11-06T22:29:07.215+08:00【轉貼】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很推薦這篇文章,很好看的故事。「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吳豪人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62844402371090595042010-11-06T11:00:00.000+08:002010-11-06T11:00:22.442+08:00【轉貼】11/5 第七日: 雨聲滴答的車庫放映會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78.html
作者: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日期: 2010-11-06 00:36
今日行程: 台大騎腳踏車、泰順街Cafe Philo放映與座談
平反小隊今日開進自家票倉台北市,加上有台大大陸社同學助陣,有人本基金會工作人員自製拼裝雨傘車、有平反小隊台北組輸(南部)人不輸陣的戰旗相伴,車隊駛進校園中,果然一路引人側目。大陸社社員們遞明信片的身手雖然仍待鍛鍊,但口號喊得很大聲,有加分。終點站發完明信以後,建和也在大陸社辦裡來了張大合照留念。
晚上放映之後的座談,由劉秉郎主講。秉郎匆匆趕到,一張蔥餅剛吃完馬上被推上場。他的話都不長,有些問題他不知道怎麼回答只能微笑,但凡是他有答案可以講的,都聽不出慍火,卻多了一份看淡。
被問到紀錄片中開餐廳的夢達成沒,他說他畢業後曾經三次求職被錄取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70368742442222057342010-11-05T10:48:00.002+08:002010-11-05T15:53:00.394+08:00幹嘛要一百個?台灣司法改革路上指標性的案子「蘇建和案」,又要宣判了。如果以該案發生的1991年為「 蘇案元年」,按這個紀元來算,今年是蘇案二十年了。
許多人聽過蘇建和案,但是對這個纏訟經年的案子只留下一個模糊的疑問:「為什麼那麼多法官都判有罪呢?」一個可能的答案是:因為當年法官們手上的證據不完整。舉例來說,一審法官湯美玉認為此案兇手有四人,凶器包括菜刀、開山刀、水果刀、警棍,其中菜刀與警棍有找到,菜刀上面還黏著一根毛髮。凶器與現場跡證,是一個兇殺案最重要的物證,任何人都知道要深入追查以便揪出真凶;可是令人難以相信的是,一審法官竟然沒把凶器送鑑定,也沒有調閱毛髮的驗斷書。
如今我們知道了許多當初審理的法官們不知道的事情。我們知道了,所謂的「凶器」警棍,化驗以後沒有血跡反應,被害者屍體也沒有被棍棒毆打的瘀痕。如果一審法官當初把凶器拿去化驗的話,她會不會發現,事證與三人的自白不符,改判無罪?我們知道了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9836457.post-40680999908183336822010-11-04T12:08:00.000+08:002010-11-04T12:08:46.653+08:00【轉貼】厚話人蘇建和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73.html
作者: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蘇建和是個厚話人。他演講的時候,"最後我要說的是"的後面,至少會再出現五次"最後"。有他坐在副駕駛座上,司機一定不會無聊,即使彰化那一天是我們最累的一天,深夜趕往鹿港的計程車上,他也可以用"我媽媽也都要看這種本土連續劇"打開話匣子。甚至是在台中中興大學,明明已經講了一個半小時,他還是可以在結束後,跟攀談的學生,從中興湖走往大門的路上,一路講。
跟蘇建和朝夕相處,你會想要重新體會"耳根清靜"的感覺,但是也很多時候,會不得不對他產生一絲敬意。
路途上至少被問了三次這個問題,為什麼蘇建和案叫蘇建和案?
我們知道答案有很多,包括最早是蘇建和父親到處奔走救援,還有三人之中蘇建和最為媒體熟悉。
但我們後來深深體會,或許是因為蘇建和從不放棄說給別人聽。他anicca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5456498280063938424noreply@blogger.co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