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1
【岔題】沈重愉快
好啦。八天的山林長走寫完了,喘口氣,收收驚。
我去尼泊爾共寫了一本小筆記與兩本大筆記。現在進度在小筆記的三分之二處。後面都寫了些什麼啊,現在一時也不是記得很清楚,不過剩下的旅程大致是輕鬆愉快的。
這八天則是沈重愉快。
我生性鐵齒,不言悔。反正發生了的也沒法改,而其中難道一無可取嗎?一這麼想,就會強詞奪理想出一些可取之處來。
上次談死刑之文登在司改雜誌,據說迴響熱烈。(該文犯一小錯,幸好司改雜誌編輯及時發現。我提到「去年」一年打死七個。得知這訊息時,是2004年年末,所以那是2003年的數字。待我寫成此文時,忘記已過了一年。2004年打死了四個。)據說將加印數千本供替死聯盟宣傳之用。據說成為律師為死刑犯辯護時呈給法官的訴狀附件。很高興。也是沈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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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成為律師為死刑犯辯護時呈給法官的訴狀附件。」是件令人高興的事;但卻真的也令人心酸。
ReplyDelete但真的是很有意義的事情
ReplyDelete我如果有朝一日做出這麼有貢獻的事情,應該會覺得死也不足惜(我是不是太浪漫了-_-)
O 把脆弱的小孩捉到懷裡疼一疼,還跟她說決不離棄,這可是愉快裡的精髓:)記得帶她去輕鬆愉快的地方,會有驚人的收穫...
ReplyDeleteO 那篇文章是很好的司法教育教材,對法官和一般讀者都是;另外,我很贊成主動介入過去死刑案例的研究,這樣才有形成公共議題的機會
報告,現在證實Feedburner可以把搞怪Title 燒成新名字,但這招對已經生出來的文章好像沒效。我之前以為沒效就氣得幫旅遊記者的部落格胡亂取名字,結果現在燒出個怪東西來,戒之戒之。
ReplyDelete我崇拜你
ReplyDelete嗯~ 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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