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5

【岔題】一個體育記者的講詞


「無彩青春」出書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年。一年來我關於這本書做了幾次演講,發現聽眾常常有預設立場。

他們的第一個預設立場,就是我有預設立場。他們出門聽演講以前就在心裡想,「今天一定要聽到五比五打成平手我才要信。只要聽到六比四,七比三,那就一定表示這人有所偏頗。」可是你出門看一場球賽會想「一定要打成平手才行,不然就是裁判不公」嗎?一場審判確實很像一場球賽。檢方、辯方各自建構自己的真實,遵循大家同意的遊戲規則進行攻防,然後法官來做最後的仲裁。這個三角形,跟球賽的結構很像。那我是誰呢?我是場邊那個報比數的體育記者。誰打贏誰打輸都不是我的事,我僅能據實以告,不能竄改比數。我根據卷證來寫這場比賽,如果古巴隊打贏了中華隊那實在不能怪我啊!我甚至不是仲裁者啊!在我的書裡,辯方佔的比重顯然比檢方多得多。但是如果你去看卷子,你就會看到卷子裡面辯方跟檢方的差異,比我書裡寫的還要懸殊。

第二個預設立場是,「那麼多法官都判有罪,怎麼會錯?」很多法律系學生可能覺得那些法官都是前輩,是他們敬重的。我有一些可能的解釋。第一是他們手上的證據不充分。蘇案有些證據在二審才出土,表示一審的法官沒看到那些證據;有些證據在更一審才出土,表示二審的法官沒看見那些證據。只看到片面的證據,當然會做出片面的判決,好比只摸到象腿,就會認為那是柱子。第二是時代因素,十幾年前的證據法則太寬鬆,審判程序也不嚴謹,這樣的案子當然通不過今日的眼光。第三是並不是所有審過蘇案的法官都同意判他們死刑。蘇案被發回更審兩次,表示有兩組最高法院的法官,不同意這個死刑判決。

再仔細想想,我忽然納悶這個印象是哪來的。好像很多媒體動輒便說「四、五十個法官都判有罪」。是嗎?我們來量化看看。(把法官判決拿來量化並不嚴謹,這裡頭至少有兩個問題:第一,通常只有受命法官真正了解案情;第二,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他若把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只表示他不同意那判決,但未必可推論說他認為要判死刑;反之亦然。不過為了回應、分析那個量化的印象,所以這裡姑且用他們的邏輯跟他們玩一下。)一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二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被發回更審。更一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又被發回。更二審(三個法官)判有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死刑定讞。然後再審(三個法官)判無罪。上到最高(五個法官)被發回。加總一下,判死刑(或反對判無罪的,用紅色表示)的是3+3+3+3+5+5=22。判無罪(或反對判死刑的,用藍色表示)的是5+5+3=13。二十二比十三,懸殊嗎?

我想起好萊塢電影「關鍵報告」。故事是說,有三個人有預知的能力,所以所有犯罪都可以即時被遏阻。劇情的高潮在於,主角湯姆克魯斯赫然發現這個制度的漏洞:三個先知有時無法達成一致決議,兩個認為會這樣,而另一個不同意;是為「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但是大家都信任這個制度不會出錯啊!他們是先知,他們怎麼會有不同看法!於是所有的關鍵報告都被隱藏,因為那會危及大眾對這個制度的信任。現在看來,這不就是一個關於司法制度的寓言?關鍵報告就是合理的懷疑。

在電影裡,先知預見湯姆克魯斯將犯下一起殺人案。湯姆克魯斯激動的大吼著問先知:「那我有沒有關鍵報告?我有沒有關鍵報告?」先知顫抖著說:「沒有。不過你還是有自由意志,你可以不殺。」湯姆克魯斯沒有關鍵報告,但是蘇案有「關鍵報告」。二十二比十三,執法者的意見不是一面倒。很多份關鍵報告。很多的合理懷疑。

第三個預設立場是,「可是被害人家屬怎麼想?」其實整個司法制度都在擺脫這個東西。在有司法以前,我們是互相尋仇的,你殺我家人,我就殺你,然後你的家人又來殺我,我的家人又去殺你的家人……如此戰至最後一兵一卒。可是這樣有很多的問題,冤冤相報何時了是一個問題,殺錯人尋錯仇又是一個問題。被害人家屬一定是有罪推定的,那當然,他心裡難過啊。可是法庭上必須要無罪推定,整個司法制度就是在尋找一個超越原告與被告之上的觀點。

要了解蘇案,最好的預設立場就是無罪推定。無罪推定說起來很容易,那句話大家都會說:「一個人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可是我們過去的訴訟制度根本就是有罪推定。一開庭先訊問被告,問他有什麼不在場證明,整個法庭拿放大鏡在檢查被告有什麼問題沒有。這就是有罪推定。無罪推定應該是:檢察官負舉證責任。聚光燈不是集中在看被告乖不乖,有沒有不在場證明;而是集中在看檢察官,你手上有什麼證據,你有沒有被告的在場證明?

我聽過有人說,蘇案還沒到最後宣判,我的書就出了,這是干預審判。這並不難回應。現在蘇案發回更審,每次開庭,隔天報紙上就會報導昨天開庭雙方的攻防;那有沒有干預審判?沒有,那些對話都已經發生過了嘛,法庭是公開審理的,所以案件的進展並非秘密,是可以報導的。我書裡所寫到的審判,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再審,都已經結束了,判死刑的已經判了,判無罪的也已經判了;我怎麼能干預一個已經完成了的審判?

只有一個審判有可能被我「干預」到,就是正在進行的,再審的更一審。這正是我很小心的地方;關於再審的更一審,我書裡只寫到兇刀找到了。這是每一家報紙都以頭條處理的啊,這還是秘密嗎?我並未透露任何超出法院公開審理範圍的事實。

確實有人干預審判,但是不是我。再審的時候,聯合報兩度在鑑定報告出爐以前,搶先報導鑑定結果。一次是說檢察官用「滲血豬肉」做實驗,標題說「三死囚辯詞有可能被推翻」。另一次說鑑定報告把刑案現場照片加以數位解析,標題說「相片數位解析,不利三死囚」。法醫研究所受高等法院之託進行鑑定,鑑定結果要送進法院讓檢辯雙方詰問辨明的,媒體搶在法院之前先行披露,而且已經臆測說這對被告不利,這不是干預審判嗎?更不要說,後來鑑定報告裡面既沒有滲血豬肉實驗,也沒有相片數位解析!

再審的更一審開始以後,有一天中時晚報忽然登出頭版的獨家,說兇刀找到了。標題說「鑑定結果攸關案情逆轉」。這時候是蘇案三人被判無罪,所以「逆轉」的意思是說,等到鑑定完就會從無罪逆轉為有罪了。隨後中央社發新聞說高院否認這個消息。兩個月以後,海軍才發公文給高院,說找到疑似兇刀的菜刀一把。中晚搶先公布新事證,刀還沒送鑑定,他們就先斷言那是兇刀,然後斷言送鑑定就會讓無罪變有罪,這不是干預審判嗎?

干預審判的人絕對不只這幾個記者。看這幾條新聞就知道,他們一定有消息來源。誰告訴他的?有人在透過媒體放話,而這些話很巧合的,都是對被告不利的。誰在干預審判?

這書還是令某些人不放心。你不妨自問:三公斤的棉花跟三公斤的鐵,那個比較重?大部分的人會說:三公斤的鐵。答案是一樣重,因為不就已經跟你說三公斤了嗎。只是三公斤的鐵一小塊,而三公斤的棉花一大坨而已,但三公斤就是三公斤。

有些人聽了答案會楞一下,然後知道自己被成見絆了一跤,會心一笑。但有些人還是「覺得」三公斤的鐵比較重,至死不渝。他就是沒辦法抗拒他的「覺得」,不管那「覺得」多麼對或多麼錯,即使那「覺得」的基礎已經被掏空。他沒辦法抗拒;他就是「覺得」。

我的「覺得」呢?我還是覺得我是個體育記者。古巴隊打出了全壘打不是我的功勞,中華隊漏接也不是我的錯。我不是算命師,不會用肉眼辨忠奸。我不是預言家,不會鐵口直斷案情發展。我干預不了審判,也沒辦法令三公斤的鐵變得比三公斤的棉花更重。事情是那樣,它就是那樣。

8 comments:

  1. Anonymous1:46 PM

    我最近看張方田的案子,也是看到一場離譜的球賽.張身上有刑求的傷痕,傳說中的證據都不存在,自白與事實不符,還要被告自證無罪.

    不可免的聯想到,誰曉得哪一天說不定我倒楣起來,也會碰上這種事.我又很膽小怕痛,如果警察刑求起來,我一定會說是我幹的.這下就完蛋了.

    體育記者不能在比賽現場嚷嚷,至少可以根據既有的賽事紀錄寫球評吧!譬如挖到投手涉入賭局所以故意亂投,這樣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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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應一下[讀者/觀眾想知道作者的預設立場]這件事
    我懷疑是不是司法的非黑即白(有罪 <-> 無罪)容易導致人們對於罪的觀念的二元對立
    畢竟很多事情都不能那麼單純地去看待
    就好像很多時候證據不足你就是得說是無罪那樣
    司法所能做的
    常常與公平正義並不見得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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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喔 還沒寫完就送出了XD)

    我感覺到也許讀者會認為作者預設立場並且有想知道的慾望
    是因為司法審判最終就是要定奪黑或白
    有罪或無罪
    顯得那是唯一目的(現實講來也是啦)
    於是讀者只想知道這樣的事情了
    其實這樣很可惜
    因為太多事情與人物都會因為這個出發點而變得平板化了

    最後
    還是謝謝你那天跟我喝咖啡
    我回去想想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沒聊些輕鬆愉快的
    儘是麻煩複雜的東西 XD

    如果未來兩年內有機會的話
    應該可以來英國找我住免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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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遺憾的,是思辯的不可能……

    為什麼不是說,這書裡哪裡舉證清楚、有說服力,而哪裡則邏輯上跳躍了,或者忽略了某個可能性……

    為什麼不是想要鬥智,想要也把細節搞清楚來辯論,為什麼不是想要檢驗,所以去查證比對其他資料……

    為什麼看不見我寫到的證據,以及對證據的評價,而是坐在原點說:你有預設立場喔?

    好像只想要一個表態。只想要一個數學答案,但是不要知道過程與解法。

    我所期待的與此恰好相反。我期待讀者有判斷力。

    唉,有時覺得世界很愚蠢,說了也是白說。:(

    那天聊得很愉快,我也喜歡這樣的頭腦體操啊。好的,如果去英國就要去麻煩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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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對的對的~
    這就是我的意思

    我把對於一件司法審判的獨立思考與思辯能力這些歸為是[過程]
    因為這篇讀起來, 讀者觀眾們似乎想看到的只是二元對立的[結果]=有罪或無罪
    所以才會那麼地在意作者的預設立場這回事
    但是這樣實在錯過太多重要的東西了

    這樣的感覺
    寫東西沒有對話
    使人感到鬱悶

    謝謝你覺得那天的咖啡沒有白喝
    真令人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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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erri,我又跑去妳的網誌逛了逛,是妳啦是妳啦!妳的網誌上放了museum of rumor的連結,我那時點進去看,雖不知道到底是幹嘛,但印象深刻,只是我以為那是妳自己做的多媒體作品,所以非常羨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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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XD

    那是我以前上課教材的一個有趣網站
    課程是關於互動多媒體的藝術品

    其實還有一些別的類似網站
    不過當時覺得其他的網站做得比較粗糙
    就只有放那一個了
    :)

    想不到原來是有人會看到的 XD
    總覺得放那麼下面又是英文的
    恐怕不會有人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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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Anonymous3:14 PM


    有實踐力的左派
    充滿正義的憤怒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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