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5
【家書】小鬼當家最後一集
小豆子明天清晨到。我猜她們會先蘑菇一會兒,然後去把新車開回來。所以她們進門時我應該已經起床了。
做了一些可愛的室友該做的事。買兩粒藍色小丸子丟進水箱裡,她看見那寶藍色一定會很驚喜。(誰知道那到底是什麼,說不定根本就只是一些水溶性染料。)最後一次買那玩意兒是好幾年前了,我向小豆子抱怨:「這次買的品質不好。妳看,水很快就不藍了。」心裡暗覺事有蹊蹺,但說不上來。後來才想起來,我一時秀逗把它直接丟進馬桶裡,廢話當然很快就不藍了啊,被沖走了嘛!
我自己一個人在家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只有夜裡不明的聲響警醒些,還有一次停電把我嚇一跳;那是因為,知道妳還會回來。
——快把我平常用的那個藍色背袋還給我!
2005/08/24
【岔題】停滯:評《鐵盒裡的青春》
時間在這裡,停住了。
有一個女孩子,被拉去當慰安婦,死在了異鄉。她已為自己準備好了棺材,是一個鐵盒子,裡面是她僅有的東西。動亂使人回歸原始,鐵盒子裡的一綹頭髮與幾片指甲,忽然有了巫術的意味。臨死以前她對其實也不大熟的另一個女孩子說:請妳告訴我的家人……。
然後她的時間就到了,喀答一聲。停了。
被託付的這個女孩子,也是慰安婦,但是回到了家鄉。她拿著那個鐵盒子不曉得能怎麼辦。沒有人來認這個鐵盒子裡的女孩。她希望回到故土故園,沒有碑、不進祖祠的話,至少由家人埋下去立個塚吧。但是沒有人來認她。
幾十年過去了,鐵盒子外的女孩老了,沒有子嗣也被叫做阿媽。鐵盒子早就送進了廟裡,這樣至少早晚有人給那女孩子念念經,燒燒香。
有一天居然有人要找那個鐵盒子。報紙上有一個叫做婦女救援基金會的團體,公布了一支專線電話,要當過慰安婦的這些女孩子,不,阿媽,打電話給她們。鐵盒子外的女孩,不,阿媽,輾轉跟她們碰了面,告訴她們鐵盒子的故事。
這樣一找就發現了好多鐵盒子和好多女孩。許多鐵盒子外邊的女孩,回到故土故園以後,被人指指點點,說她們很髒,一撇嘴角表示不屑。沒有人來認她們。她們被放進一個更大的鐵盒子裡,將自己的一生過成一個無名塚。
她們每個人都曾經聽見時間停住的聲音。微弱的遙遠的,喀答一聲。停了。
因為有人幫忙,於是女孩們,不,阿媽們,說話了。鐵盒外邊的替鐵盒裡邊的說,記得的替不記得的說,健康的替生病的說。活著的替死了的說。當她們說話的時候,阿媽們,不,女孩們,那已經按停了的時間,就又繼續下去。
這樣又過了十幾年。阿媽們又死去一些。剩下來的人,時間是停停走走,磕磕絆絆的。去告日本人了,大家很高興,可是告輸了,又感到失望不平。她們沒讀什麼書,除了「苦」,「慘」,「怨」以外,阿媽們其實也沒什麼別的要說的。《鐵盒裡的青春》裡,她們又再度地,反覆地,不厭其煩地訴說:「我是被騙的。」「他們強迫我。」「不是我的錯。」她們希望有人說:我聽見了。她們希望有人說:他們不應該這樣對妳。她們希望有人說:我錯了。
那麼時間或許就能夠回復那順暢的腳步,流水一般地遠去。
好的。想聽真心話嗎?一個不具啟發性的議題被寫成一本完全可以預期看了也沒有驚喜的書。不要怪議題,李碧華寫中國慰安婦的《煙花三月》寫得多麼好!
書評題目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不要怪我沒有提醒你喲。這種顧左右而言他的書評最需提防。:)
2005/08/21
【家書】還俗
我媽媽的姑姑,有四個女兒。老大笑聲很洪亮,年過三十以後,經人介紹嫁給一個軍人,脖子長長的、額頭上很均勻的幾條皺紋,長得像烏龜。我在大理街上班時,有一回在街角的人群裡一眼看見他。他跑去萬華幹嘛,我不能多想。老三本來是國中老師,早就想出家,有一陣子因為親戚都跑來勸,她很煩,總是託稱在洗頭,不見客。她母親過世後她終於出家了。聽說在屏東的一家小廟裡,是最年輕的女尼,頭上還有九位師父。她們是我媽媽的表妹,是我的表姨,不過反正都叫阿姨。
很多年沒見了,今晨夢見她們。我夢見老大自殺了,結果老三因此還了俗,說是要照顧老大留下來的小孩。其實小孩明明都大了哪需要照顧。但老三走出來,頭髮已經長出來了,短短的,反倒比以前的直長髮更亮眼。她笑著,感覺清新。我在夢裡想:所以,有人會因為遭逢變故而出家,有人會因為遭逢變故而還俗。
自解:老大是世俗,老三是神聖,要在兩件事情中間找到一個整合的形式。世俗死去才能帶來神聖的重生,但當她重生的時候她已是兩者的綜合體了。
這不是最近唯一的夢,但今天察覺,之前是因為妳不在,所以迴避不去記夢與解夢。妳不在,我不想去碰觸太底層的事情,沒有安全感。
14 奶油先生與冠軍小姐
尼泊爾前情提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在Amrit到處都遇見小哥,路上也遇到。我說:「你在跟蹤我呵!」他大笑,說:「明天妳就不會再遇見我了,我要帶客人去爬山。」Amrit大哥是有執照的登山嚮導,二哥與小哥都在學習中,他們還提供一些比較少人走的健行路線,例如去他們出生的小鎮Astam。天曉得那是哪裡。
此刻我另有打算。我不想住在Amrit了,我得找個舒服滿意的旅館,於是抱病出去hotel shopping。遇見僻處於田野間的獨棟房子(叫門沒人應),頂樓湖景超好的便宜房間(四面玻璃窗像是給鐘樓怪人住的),最後闖進一個看起來很甜蜜的白淨小旅館。老闆與老闆娘看起來都十分眼熟。仔細一想,老闆娘長得像莎瑪海耶克,老闆長得像「神鬼傳奇」裡面那個大怒神。
旅館叫做Hotel Peace Plaza。名字很宏偉,但其實是一個民宅改建的、十個房間的小民宿。才開張一個禮拜,重新粉刷過的牆,乾淨寬敞的衛浴,窗外是草地與湖景,房裡放了一張床、一張書桌、一個小櫃子,很簡單。我真正愛上的是床上的毛毯,不再是Amrit那粗薄的軍毯了,是柔軟溫暖想要把臉偎上去的長毛毯,而且是新的!屋頂有洗衣與曬衣處,很方便。
老闆娘開價五百盧比。「美金三塊如何,」我斗膽還了一個低於五折的價錢,差不多兩百一十盧比,「但我要住一個月。而且我可以付美金。」美麗的莎瑪海耶克不能作主,得請示大怒神。
大怒神長得蠻體面的。但他一自我介紹我就笑了,他是「butter」呀,奶油先生?名片遞過來一看,是Bhatar。他無所謂,說:「Why not!」
我說:「我叫Chuanfen。」他一臉疑惑覆誦:「champion?」好呀,我是冠軍小姐。我也很隨和,「Why not!」三塊錢成交!
我很高興。出發前向朋友誇下海口,說我在尼泊爾玩兩個月,只要花四萬,兩萬是機票,剩下兩萬生活費。現在談定了這個雅致的小房間,一天才一百塊台幣,我的黃金傳說大有可為。
於是又到Lumbini Restaurant吃晚餐。很多西藏人翻過喜馬拉雅山跑到尼泊爾,所以這裡有很多西藏菜餚,例如「momo」,「摸摸」,其實就是蒸餃。十個摸摸排在盤子裡,中間是一碟蕃茄辣醬。餃子餡剁得粗粗的,沾醬裡的蕃茄原形也還在,我愛極了。
胖胖的老闆娘在教小孩背英文單字,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我只聽懂了「c-a-b-b-a-g-e, cabbage」,其他的全聽不懂。老闆娘說公立學校不好,所以他們送孩子去上私立學校,因為私立學校比較嚴格,會督促小孩。每天有校車接送,不過很貴。
我喝masala tea。我本以為masala是一種香料,後來知道不是一種,而是「綜合」的意思。masala tea就是綜合香料茶。他們的牛奶下得重,待我把十隻蒸餃吃完,表面已經結了一層牛奶皮。用湯匙捉它出來。就在這時候,停電了。小和尚一把扔下手裡的經,一路歡呼著衝出去。老闆娘不斥不罵,呵呵一笑,就給每一桌點上蠟燭。其實本來頭上那盞燈也不過二十燭光,停不停電,差別不大。
接下來才是困難的:我得回到Amrit去做個了結。雖然當初已經明說試住兩天,但換旅館畢竟還是傷感情的事,我只慶幸小哥不在,因為我每次看著他,都會不自主的微笑。我進辦公室一坐下,大哥、二哥立刻就明白了。我也立刻明白他們明白了。Breaking up is hard to do,剩下的都是形式,該說的已經說了。
二哥刁難我。我跟二哥本來就不對頭,第一天他就想拐我去住另外一個房間,一直跟我說:「一樣的啊!」他說的是尼泊爾式的怪英文:「Same same!」幸好我即時識破。現在他要求要看第一天的收據,那天他明明也在啊,而且難道他帳本上沒有紀錄啊?待我好不容易從行李裡翻出來,他又慢吞吞的不情不願。大哥在一旁,臉色也很鬱卒。
「頭過身就過。」我在心裡自勉。
我想起傳說中,一個黑幫老大殺了一大堆人以後,開了「和平飯店」,立下規矩:此後不管什麼人,惹了什麼禍,只要跑到和平飯店,誰也不許來尋仇。名字叫和平,立意是止戈,但想也知道,這規矩本身就呼喚著所有的禍端。說不許尋仇,偏令人想尋仇,和平飯店成了兇險集散中心。是不是矗立在這樣的傳說之上呢,現在上海最具風華的飯店,就叫做「和平飯店」。
我的「和平飯店」既不傳奇也無風華,但是這個樸實的小民宿,或許恰好夠我安安穩穩的住在裡頭,消磨一個月的時光。
2005/08/18
【家書】塔羅牌
摸索一早上,把部落格的字體改大了,加了一點說明,改了一行字……諸如此類,與花掉的時間完全不成比例的微幅調整。可是template越看越懂了。blogger.com的好處是你可以改template,壞處是你得改template。一大篇密碼一般胡說八道的蟹行文,也像密碼一樣的有跡可尋。慢慢「參」,猴子似的試來試去,漸漸就有點透了。
其實明明是該寫尼泊爾,依照往例,永遠不想寫該寫的那個東西。把前面的印出來看一遍,才到波卡拉,已經兩萬字了。感覺遙遠,而人生的經歷是忽遠忽近的。我想去歐洲住一陣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八字還沒有一撇。但那天跟朋友去三義玩,晚上朋友端出塔羅牌。因為沒什麼別的事情可問,便問去歐洲會怎樣。
三張牌,第一張是死亡,但很怪,太陽不知正要升起還是落下,反正畫面是白的,骷髏騎在白馬上,馬蹄下有一人倒臥,旁邊一個小孩一個女人跪著膜拜或者求情,馬前方一個教宗模樣的人手持念珠。我的第一念是我剛去會很慘,但隨即認為我就是騎在馬上的那個骷髏,是我帶給別人災難。我的馬蹄已踏死一人,教宗像是要來祝福我,可是他卻站在馬前最危險的地方。
第二張是Wheel of Fortune,我的第一念是我會有錢,因為在Austin的時候最愛看這個給很多獎金的益智節目了,唉那其實是蠻弱智的節目啦,但是Jeopardy連題目都聽不懂啊。塔羅牌裡的Wheel of Fortune應該翻「命運之輪」。表示我會經歷一切,光譜上從好到壞的所有。右下方有一個很搶眼的紅狐狸,表示我會遇到一個狐狸精。
第三張是寶劍皇后,寶劍代表知識,所以那是個知識皇后。經歷了一切以後我修成正果。以上都是我自己看圖說故事編的,除了「寶劍代表知識或理性」,那是真的,朋友說的。其他都映照出我的期待與判斷。
往者已矣,上次大哥大帳單我沒幫妳繳,過期了,我有問妳但妳沒有說要呀。來者可追,妳的信用卡帳單寄來了,要不要幫妳繳?
2005/08/15
【家書】德州
打電話來沒接到,嗚嗚。小豆子回到Austin了,困處於德州沙漠裡的一個人文薈萃的小鎮,明明是個眉清目秀的大學城哪,卻座落在那個自從小布希上台以後就被美國人所加倍唾棄的德州。德州:牛仔、沙漠、穿山甲、馬修麥康納、包辦全美半數的死刑。小豆子借住在一個沒有電話與網路的地方。
Austin。我記得那個明亮的房子,在一條坡路上。公路某處下來,有時前方有夕陽,所以那就是向西開了;某處有個Texaco加油站,右轉進來,灰石路。柏油路啦,但是它叫做「灰石路」,Greystone Drive。
二樓的邊間。禮拜天一早有人除草,吵,但是有青草的清香。禮拜六有免費咖啡與甜甜圈,咖啡超淡而甜甜圈超甜。隔壁是黑人大衛,樓下是白人我忘記了名字,大衛缺顆牙但每天都開心,白人看起來鬱鬱寡歡,而我們四人竟然曾經一起去河邊看七月四日的煙火,像一對黑白配男同志領養了亞洲養女。
我完全不說英文,因為我不好意思。但看很多電視,Sienfeld,Ellen。現在別人說我的英文有美國口音,我都說,電視看太多了。
打撞球,禮拜三下午女生不用錢,點兩杯可樂給一塊錢小費一共五塊錢。兩點打到五點,二十局有時候得延長加賽,回家手臂已廢了。發明古怪的玩法,比如計時賽,一個人把十五顆球全打進去,看要花多少時間。全場就看見一個亞洲女生繞著球檯團團轉,另一個手裡拿著錶樂不可支。有一次一個黑人攔住路說:「雞還是魚?」我們楞了好一會兒才認出來,他是我們常去的cafeteria裡的服務生,大笑。笑完順便告別,那時候我們差不多要離開Austin了。
熱的時候曾經中暑,冷的時候下過冰珠。開往墨西哥邊境的公路上翩翩秋葉,停下來加油才知道黏了一車的死蝴蝶。看了德州片Lone Star,韓國片301, 302,還有忘記哪一國片Someone else's America。最後賣掉家裡所有東西,(銀粉烤漆的)車子賣了八千九,(台灣帶來的)吉他兩百五,(可以打冰塊的)果汁機六十,(半透明的)動物浴簾半賣半相送給了台灣留學生。
自從要按指紋以後我還沒去過美國。而妳說這可能是妳最後一次回Austin了。大約是某種老了的感覺,要告別或了結。別的我都不在乎,我只關心第六街的fajita還是好吃又便宜嗎?
2005/08/14
【七之八】後記
從去年年底開始,我三不五時會去參加「怕死讀書會」。緣起是這樣的:一些人籌組了「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簡稱「替死聯盟」。可是有些人認為,廢除死刑運動應該不只是遊說高層,而是要做民間的法治教育,我們自己也需要充電與進一步思考,於是便有了讀書會。我是外人,因為寫蘇建和案而與司改會合作,所以沾上了邊。
我們順理成章的叫做「替死讀書會」。但有一次看了《鐵案疑雲》,那電影是說幾個反死刑的運動者,密謀策劃了一件假的謀殺。凱文史貝西假裝姦殺了另一個女生,把過程錄下來,證據也都齊全,果然被判死刑。執行了以後,錄影帶的另一部份才被寄到一位記者手上,原來那女生癌症末期反正也快死了,她是自殺的,而凱文史貝西其實是因為一樁假的強暴控訴丟了教職、家庭破碎,所以他也不想活了。兩位反死刑戰友就把剩餘的生命捐出來,告訴大家「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樣」,而且等到你知道的時候就已經來不及了。
參加讀書會的人未必彼此熟識,但顯然大家都過得不錯,看了《鐵案疑雲》,不禁心生恐懼,「啊,反死刑要反到那樣啊……???」我們發現我們都不願意「替死」,所以開玩笑扯來扯去,就變成「怕死讀書會」了。
我在讀書會裡老是搗蛋。每看完一個什麼,我的標準感想就是:「這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我高標準的檢驗反死刑影片。《鐵案疑雲》嚴格說來是蓄意瞞騙而不是誤判;Toshi的照片只照未成年的死刑犯,當然每個人看起來眉清目秀一個比一個可愛;台灣紀錄片《回家》只有宗教情懷的寬恕,而其實沒有隻字片語反對死刑;《Thou Shalt Not Kill》蠻呆板,但訪問到兩位實際執行死刑的人,是比較特別的;倒是舊片《穿越死亡線》看得我泫然欲泣,最喜歡的是它不美化死刑犯,西恩潘最後終於向修女承認他並不無辜,於是觀眾終於必須直面死刑存廢的問題。
從一開始我就打算把我的疑慮都講出來,不要讓政治正確變成烏雲罩頂。我一直挑剔,是因為我一直在尋找「反對死刑的好理由」。有時我也有點擔憂,會不會砸了人家的場?可是沒辦法,我還是覺得開放的討論空間比結論更重要。
這篇關於死刑的長文,有許多想法與觀點就是在讀書會裡醞釀的。我曾經更靠近社會運動,也曾經更疏遠些;但像「怕死讀書會」這種空間,似乎是我感覺蠻適當的一個距離。友善,看法有些同,有些不同,帶著善意的說出來,互相聽一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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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死刑誤判案例裡面,被研究最清楚的當屬蘇建和案。關於蘇建和案的資料裡,最清楚的當屬《無彩青春》。:D 雖是老王賣瓜,但也是真的啊。:P
台灣死刑研究的困難在於法務部拒絕公布資料。我們只知道去年打死了七個,大部分是因為殺人罪;他們叫什麼名字?到底是那個案子?他們也都是學歷低的中下階級嗎?……我們通通不知道。所以要問整體的比例,答案是沒有。
那我為什麼不信任台灣的司法制度?因為鐵證如山哪。:) 試舉例:
1 蘇建和案:跟《雖然他們是無辜的》講的很類似,是運氣好才得到平反,而他們曾經離死亡那麼近。現在的狀態是再審的更一審,總之,官司還沒結啦,還沒有真的被平反。
蘇建和案判決評鑑
2 盧正案:他被控擄人勒贖撕票。現場發現指紋與煙蒂上的唾液;指紋不是他的,唾液DNA不是他的;但他被判死刑,三審定讞。家屬向監院陳情,就在監院調查的時候,盧正被槍決了。那是陳定南上任簽的第一個死刑令。盧正的姊姊們至今都還在努力想證明弟弟的清白。
盧正案案情簡述
3 徐自強案:是一件擄人勒贖撕票案,落網嫌犯說徐自強也有涉案。這一點跟蘇建和案很像,唯一證據就是共同被告的自白。不幸地,徐自強對司法有信心,所以他自己跑去警局投案,結果被判死刑三審定讞,現在四次非常上訴都被駁回,命在旦夕。
徐自強案判決評鑑
聲援徐自強連署
司改會網頁上還有另外三個案子。除了誤判以外,還有一類的死刑案件是:他確實有作案,但是量刑過重。例如馬曉濱擄人勒贖但沒有殺人,卻被判死刑。所以當我說「可疑的審判品質」,那並不是自由心證。根據以上這些案子,我說「可疑」,都還稍嫌客氣。
唉,風險,風險。我們冒著殺錯人的風險來執行死刑,是為了……咦,是為了什麼呢??
如果你覺得還是不能決定要支持還是反對死刑,如果你心裡還是有七個支持與八個反對死刑的理由,老實說我覺得很正常。我想了一年,也不知道想完了沒有。所謂民間的法治教育,不就是這樣嗎。繼續聽,繼續想。下次輿論又喊殺的時候,你至少會停下來想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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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除死刑運動的未來,我有幾項建議:
其一:蒐集台灣的死刑案例,做判決評鑑。
雖然沒有法務部的資料,無法做每一個死刑判決的評鑑,但至少可以從一些我們知道的案子做起,例如紀錄片《回家》所拍的那個案子:台中神話KTV大火燒死十六個人,湯銘雄只因酒後與KTV服務生細故爭吵,就縱火燒死那麼多人。他當然是個豬頭,死了那麼多人也真的很令人痛苦,但是,他應該被判死刑嗎?這一類的判決應該拿來做評鑑。此外,獄中有像更生團契那種組織,他們應該有死刑犯的資料,或至少他記得一些人,有名字就可以查判決了。
其二:主動為死刑犯辯護。
台灣還沒有出現丹諾型的律師。能得到律師辯護的死刑犯,都是因為他們是冤枉的。至於那些真的有犯罪的死刑犯,則會自我放棄,有時也被家人放棄。王文孝沒有律師,是公設辯護人。千面人王進展沒有律師,是公設辯護人。(王進展在瓶子上貼了警示條,為什麼還被認定有殺人犯意,依殺人罪處死刑?他有得到像樣的辯護嗎?)陳進興有沒有律師,我沒查到不確定。 陳金火與廣德強已經放棄上訴了。總有一天應該要有人站上火線說:是他幹的沒錯,但是把他關起來就好了。
其三:假釋制度的檢討。
如果不檢討這個,那就太沒誠意了。到底應該怎麼改怎麼把關,我對實務面了解不多。但談廢除死刑一定要主動談清楚這個配套措施。
這些事情都不是我能做的,所以我也說得不大好意思。就當我是小小聲說的吧。
【七之七】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7 痛苦但高尚
倘若我們集體決定放棄了死刑,我將說那是一個痛苦的決定,尤其是當我又想起古怪照片簿裡大卸八塊的女子,肚破腸流的女子,頭被打扁的亞裔女子。但是,那也是一個高尚的決定。
我的論點不是生命的可貴。
我的論點是殺戮的艱難。
唯其如此,我們才保住了好人與壞人之間,那一點點的差別。
2005/08/13
【七之六】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6 超完美死刑
有人會說:「廢除死刑,陳義過高,太理想了。你看報紙上那些壞人,想想他們做過的事情,想想他們造成的傷害,槍斃他是便宜他。有些人,實在是罪大惡極啊。」
誰呢?如果現在做民調問大家心目中的壞人,陳進興一定名列前茅,甚至可能十年之內都不會再有小孩子叫做「陳進興」了。但是誰記得陳進興還有兩個同夥?他們不壞嗎?陳進興做的壞事,他們也都做了啊。只是因為陳進興最晚才死,媒體聚焦又聚焦的的結果,他就變成最壞的了。我不是要為他辯解說他不壞;而是要指出,這「壞」是如何因緣際會地透過媒體折射出來。
如果你還沒想起來的話,提醒你一下,那兩個人叫做林春生與高天民。很陌生了吧。
誰是壞人?比較近的例子是陳金火。他殺人又吃人肉,喪心病狂,夠壞了吧。當媒體為陳金火冠上「台灣食人魔」封號的同時,夠仔細的人會發現,「吃人肉」一事,從一開始就沒有證據。他落網時,瓦斯爐的鍋子裡有肉與碎骨頭,但骨與肉一旦煮過,DNA已經被破壞,無法判定是人還是其他動物。自從陳金火一落網,台中縣警察局長就對吃人肉之說持懷疑態度,因為鍋子裡的骨頭切面整齊,像是用剁的,但屍體上卻是刀切的痕跡。連檢察官也表示,沒有具體事證,難以證明他有吃人肉。
但媒體不管,還是照樣稱他為食人魔。食人魔陳金火。
吃人肉之說到底哪裡來?陳金火自己說的。他的自白能不能採信?為陳金火做精神鑑定的小組成員表示,他們不是測謊專家,無法判定陳金火說詞真假,只能夠肯定他沒有精神病。
但媒體不管,台灣有食人魔,這實在太有趣了不是嗎?他們紛紛這樣形容:「驚悚情節宛如電影《沈默的羔羊》翻版」。漢尼拔一角已確定由陳金火飾演,還缺一個茱蒂佛斯特,為陳金火做精神鑑定的心理學家陳若璋雀屏中選。雖然她不是FBI,但是她也是女的,行了。開麥拉!
如果我指責媒體扭曲,媒體會說:「他自己承認的。」但是,警察、檢察官、心理學家對陳金火的供詞都持保留態度,一審判他死刑的法官也說吃人肉的部分沒有直接證據;唯獨媒體全心擁抱那單薄而反覆無常的自白,其理安在?與其說陳金火可信,不如說媒體實在太喜歡《沈默的羔羊》及其戲劇效果了,所以見獵心喜,情不自禁!
而陳金火「承認」了什麼?在審判中,陳金火說那肉是廣德強煎給他吃的,他不知道那是不是人肉。他「承認」的是:他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可能」吃了人肉。但媒體不管,還是照樣稱他為食人魔。食人魔陳金火。食人魔陳金火。多講幾次聽起來就像真的了。
這就是「食人魔陳金火」的誕生。可以想像的,要票選惡人的話,陳金火會上榜,但沒有人會記得廣德強——除非他說他吃過唐三藏的肉,那就把陳金火比下去了。
陳金火殺了人。他當然不是什麼好東西。陳進興也殺了人,他也不是好東西。假如在我的太陽穴貼上電極,可能會發現我早已變成巴弗洛夫的狗,一看到「陳金火」或「陳進興」的名字,就出現緊張與憤怒的反應。沒辦法,這就是制約啊。但當我們說某某某罪大惡極,那裡面究竟有多少是事實,而有多少是媒體折射再折射以後所形成的制約反應?
我同意我這樣討論死刑,確實「太理想」了。我談的都是「超完美死刑」:沒有誤判、沒有程序失當、確實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我好像站在一個沙灘上,而討論一粒沙。其實讀過《雖然他們是無辜的》就知道,討論死刑怎麼能不提到誤判?
那些事情,該怎麼說呢,就是觸目驚心吧。有一個叫亞當斯的,在公路上搭人家便車,那個駕駛槍殺了一個公路警察,但誣賴說是亞當斯殺的。結果亞當斯被關了十二年,而這十二年間,那個真正的殺人兇手不僅逍遙法外,還犯下了竊盜、綁架、持械搶劫與殺人罪。有一個叫米勒的,因謀殺被判死刑,排定時間以後,又得到上訴機會而暫緩;結果五年內他一共面對了七次處決日期,其中一次只差七個半小時就要執行了,幸好他每一次都及時拿到暫緩行刑令,最後終於證明,人不是他殺的。一個叫做麥洛弗林的,冤枉入獄時十九歲,後來重獲清白並且得到冤獄賠償。他說:「如果本州有死刑的話,我現在早化成了灰,放在媽媽的壁爐上了。」最恐怖的是,《雖然他們是無辜的》最後說,這些人之所以能死裡逃生,都不是靠司法制度,而是靠運氣。
誤判,那麼多的誤判!正義習慣性的流產。邏輯上,誤判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但是實務上,誤判是反對死刑最有力的理由,死刑支持者最大的惡夢就是誤判。關錯人可以賠他一筆錢,殺錯人可怎麼賠呢?
我們會幻想,死刑那麼嚴重,法官一定會格外謹慎。如果不是罪證確鑿,怎麼會判死刑?但事實卻不是這樣。有時候正是因為案子很大,大家都希望看到有人為之付出代價,於是證據法則、無罪推定,反而鬆懈了。這時候,誰被帶進法庭,誰倒楣。《雖然他們是無辜的》裡面那個搭便車的亞當斯就是這樣:被殺的人是警察,所以大家都想把兇手判死刑;可是那個駕駛還不滿十八歲,就算起訴他也不能判死刑,於是已成年的、「可以被判死刑」的亞當斯,就倒大楣了。
根據《雖然他們是無辜的》,美國死刑的誤判比率約是七比一。《經濟學人》比喻道,如果一款飛機每七架就要摔一架的話,它早就該停飛了!
那說的還是美國的司法水準。台灣呢?
去年(註)一年,台灣執行了七個死刑。「七個?這麼少!」但是台灣代表出國開會,別的國家聽到我們一年執行七個死刑,嚇得臉都綠了。
陳進興一輩子也沒有殺七個人,我們已經認為他很壞很壞。據稱具有民意基礎的死刑制度,一年就打死七個。——而那七個裡面有幾個罪證確鑿?有幾個在程序上毫無瑕疵?有幾個獲得像樣的辯護?有幾個真的罪無可赦?有幾個毫無悔意?有幾個永遠不可能悔悟?
可疑的審判品質,動輒喊殺的輿論,薄弱的公設辯護人制度;那七個死刑……我想都不敢想。我只能說,不反對死刑或許還有理由,但是不反對台灣的死刑,那才真是罔顧現實,「太過理想」了。
註:此處犯一小錯,幸好司改雜誌編輯及時發現。我得知這訊息時,是2004年年末,所以那是2003年的統計數字。我寫此文時,忘記已過了一年。2004年打死了四個。
2005/08/12
【七之五】一年打死七個:談死刑
5 決戰點:夠了沒?
我們面對的不是「壞人該不該罰」的問題。大家都同意壞人該罰(除了丹諾以外)。我們面對的是:罰他要罰到什麼地步?死刑還是終生監禁?
想像一個你最討厭的罪犯。如果他戴上了手銬腳鐐,已經沒有反抗能力,但卻恰好落在你手裡,你會不會殺他?
唔,我想,我不會。有些人會跟我有不同的答案,但是,你一定會至少猶豫一下。這一點遲疑,就是我要講的東西。
如果這壞人正在「跑路」,警匪槍戰,而警察碰巧把壞人打死了,那我沒意見。因為壞人對於警察與路人的身家性命,都造成威脅。可是如果警察已經制服了歹徒,還可不可以把他打死呢?不能。
如果他拿槍指著我的頭,但是我們卻在一陣混亂裡,兩人搶起槍來了;我緊張、害怕、激動,我可能會想盡辦法殺他,因為我不殺他,他就會殺我。那是正當防衛。但如果他已經被綁住了呢?如果他已經失去了殺我的能力,我卻還殺他,那是防衛過當。當罪犯已經入獄、失去了危害社會的能力,我們卻還透過公權力來殺他,那也是防衛過當;或者,其實就是殺人。我們沒別的選擇嗎?有啊,把他關起來啊。
我的論點不是他不該死。
我的論點是我們不該動手。
我們終於來到死刑辯論的決戰點:到底怎麼樣算「夠了」?我們對於罪犯處置的極限在哪裡?
從前,判死刑是不夠的。得凌遲,得腰斬,得五馬分屍,大家還興致勃勃的圍觀。但是越到近代,我們對「殘忍」的忍耐度越來越小。現在死刑用電椅、用毒針、用槍決,我們仍覺得不忍卒睹。同樣一件事情,以前不算殘忍,現在卻被視為殘忍,可見「殘忍」的概念是社會建構的,「殘忍」的標準是浮動的。
殘忍不容易定義,但可以迂迴的試著逼近。當代的死刑用槍決、注射毒針或電椅,而捨棄了斬首、絞刑或毒氣室,是為了避免殘忍,不要讓犯人承受額外的痛苦。支持死刑的人常常強調,現代的死刑已經很人道了,我們為他找了一個最不痛苦的方式,已經仁至義盡。也就是說,同樣是懲罰,如果能夠節制至最低限度,那是仁慈;如果過當,那就是殘忍了。
「過當」!是的,就是「過當」。既然無期徒刑已經足以達成隔絕的目的,那麼死刑就是「過當」,就是殘忍。我看王文孝的死刑檔案會感到不忍,不是因為他不壞,而是因為,那是一個社會「過當」地執行其集體意志。
史賓斯說:「當我們無法適度懲罰罪犯,人們所看見的是正義流產。」
我說:「當我們過度懲罰罪犯,人們連看都不敢看。」
我們太低估死亡了。我想起Toshi Kazama,那位清秀溫文的攝影師。他是日本人,現定居美國,花八年時間造訪數座監獄,拍了一系列少年死刑犯的照片。美國有的監獄用電椅執行死刑,有的監獄用毒針。用電椅的監獄說:我們比較人道,因為電一下很快就死了,不痛苦。用毒針不人道,因為一共要打三針,歷時十五分鐘,時間太長了。但是用毒針的監獄說:我們比較人道,用電椅不好。用電椅,犯人的眼珠會迸出來,而且你看到電椅底下接到一個桶子有沒有?因為犯人會大小便失禁,桶子就是用來接排泄物的。說到這裡,Toshi直視全場,問道:「哪一種殺人的方式會是人道的?」
還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Toshi說,電椅有兩個開關,一個有連上電源,一個沒有。執行死刑的時候,兩個人一起按下開關,沒有人知道是誰按下的開關把犯人烤焦的。兩個開關不是機械設計上的需要,而是執行者需要分攤責任。
殺戮豈是這麼容易的事!「人人皆曰可殺」,是因為我們不必自己動手。如果是這麼替天行道的事情,大家怎麼不搶著做?好萊塢電影可以輕易對人開槍,那是因為噴出來的是蕃茄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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