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4

【七之八】後記


從去年年底開始,我三不五時會去參加「怕死讀書會」。緣起是這樣的:一些人籌組了「替代死刑推動聯盟」,簡稱「替死聯盟」。可是有些人認為,廢除死刑運動應該不只是遊說高層,而是要做民間的法治教育,我們自己也需要充電與進一步思考,於是便有了讀書會。我是外人,因為寫蘇建和案而與司改會合作,所以沾上了邊。

我們順理成章的叫做「替死讀書會」。但有一次看了《鐵案疑雲》,那電影是說幾個反死刑的運動者,密謀策劃了一件假的謀殺。凱文史貝西假裝姦殺了另一個女生,把過程錄下來,證據也都齊全,果然被判死刑。執行了以後,錄影帶的另一部份才被寄到一位記者手上,原來那女生癌症末期反正也快死了,她是自殺的,而凱文史貝西其實是因為一樁假的強暴控訴丟了教職、家庭破碎,所以他也不想活了。兩位反死刑戰友就把剩餘的生命捐出來,告訴大家「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樣」,而且等到你知道的時候就已經來不及了。

參加讀書會的人未必彼此熟識,但顯然大家都過得不錯,看了《鐵案疑雲》,不禁心生恐懼,「啊,反死刑要反到那樣啊……???」我們發現我們都不願意「替死」,所以開玩笑扯來扯去,就變成「怕死讀書會」了。

我在讀書會裡老是搗蛋。每看完一個什麼,我的標準感想就是:「這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我高標準的檢驗反死刑影片。《鐵案疑雲》嚴格說來是蓄意瞞騙而不是誤判;Toshi的照片只照未成年的死刑犯,當然每個人看起來眉清目秀一個比一個可愛;台灣紀錄片《回家》只有宗教情懷的寬恕,而其實沒有隻字片語反對死刑;《Thou Shalt Not Kill》蠻呆板,但訪問到兩位實際執行死刑的人,是比較特別的;倒是舊片《穿越死亡線》看得我泫然欲泣,最喜歡的是它不美化死刑犯,西恩潘最後終於向修女承認他並不無辜,於是觀眾終於必須直面死刑存廢的問題。

從一開始我就打算把我的疑慮都講出來,不要讓政治正確變成烏雲罩頂。我一直挑剔,是因為我一直在尋找「反對死刑的好理由」。有時我也有點擔憂,會不會砸了人家的場?可是沒辦法,我還是覺得開放的討論空間比結論更重要。

這篇關於死刑的長文,有許多想法與觀點就是在讀書會裡醞釀的。我曾經更靠近社會運動,也曾經更疏遠些;但像「怕死讀書會」這種空間,似乎是我感覺蠻適當的一個距離。友善,看法有些同,有些不同,帶著善意的說出來,互相聽一聽,想一想。



台灣的死刑誤判案例裡面,被研究最清楚的當屬蘇建和案。關於蘇建和案的資料裡,最清楚的當屬《無彩青春》。:D 雖是老王賣瓜,但也是真的啊。:P

台灣死刑研究的困難在於法務部拒絕公布資料。我們只知道去年打死了七個,大部分是因為殺人罪;他們叫什麼名字?到底是那個案子?他們也都是學歷低的中下階級嗎?……我們通通不知道。所以要問整體的比例,答案是沒有。

那我為什麼不信任台灣的司法制度?因為鐵證如山哪。:) 試舉例:

1 蘇建和案:跟《雖然他們是無辜的》講的很類似,是運氣好才得到平反,而他們曾經離死亡那麼近。現在的狀態是再審的更一審,總之,官司還沒結啦,還沒有真的被平反。
蘇建和案判決評鑑

2 盧正案:他被控擄人勒贖撕票。現場發現指紋與煙蒂上的唾液;指紋不是他的,唾液DNA不是他的;但他被判死刑,三審定讞。家屬向監院陳情,就在監院調查的時候,盧正被槍決了。那是陳定南上任簽的第一個死刑令。盧正的姊姊們至今都還在努力想證明弟弟的清白。
盧正案案情簡述

3 徐自強案:是一件擄人勒贖撕票案,落網嫌犯說徐自強也有涉案。這一點跟蘇建和案很像,唯一證據就是共同被告的自白。不幸地,徐自強對司法有信心,所以他自己跑去警局投案,結果被判死刑三審定讞,現在四次非常上訴都被駁回,命在旦夕。
徐自強案判決評鑑
聲援徐自強連署

司改會網頁上還有另外三個案子。除了誤判以外,還有一類的死刑案件是:他確實有作案,但是量刑過重。例如馬曉濱擄人勒贖但沒有殺人,卻被判死刑。所以當我說「可疑的審判品質」,那並不是自由心證。根據以上這些案子,我說「可疑」,都還稍嫌客氣。

唉,風險,風險。我們冒著殺錯人的風險來執行死刑,是為了……咦,是為了什麼呢??

如果你覺得還是不能決定要支持還是反對死刑,如果你心裡還是有七個支持與八個反對死刑的理由,老實說我覺得很正常。我想了一年,也不知道想完了沒有。所謂民間的法治教育,不就是這樣嗎。繼續聽,繼續想。下次輿論又喊殺的時候,你至少會停下來想一想 。



關於廢除死刑運動的未來,我有幾項建議:

其一:蒐集台灣的死刑案例,做判決評鑑。

雖然沒有法務部的資料,無法做每一個死刑判決的評鑑,但至少可以從一些我們知道的案子做起,例如紀錄片《回家》所拍的那個案子:台中神話KTV大火燒死十六個人,湯銘雄只因酒後與KTV服務生細故爭吵,就縱火燒死那麼多人。他當然是個豬頭,死了那麼多人也真的很令人痛苦,但是,他應該被判死刑嗎?這一類的判決應該拿來做評鑑。此外,獄中有像更生團契那種組織,他們應該有死刑犯的資料,或至少他記得一些人,有名字就可以查判決了。

其二:主動為死刑犯辯護。

台灣還沒有出現丹諾型的律師。能得到律師辯護的死刑犯,都是因為他們是冤枉的。至於那些真的有犯罪的死刑犯,則會自我放棄,有時也被家人放棄。王文孝沒有律師,是公設辯護人。千面人王進展沒有律師,是公設辯護人。(王進展在瓶子上貼了警示條,為什麼還被認定有殺人犯意,依殺人罪處死刑?他有得到像樣的辯護嗎?)陳進興有沒有律師,我沒查到不確定。 陳金火與廣德強已經放棄上訴了。總有一天應該要有人站上火線說:是他幹的沒錯,但是把他關起來就好了。

其三:假釋制度的檢討。

如果不檢討這個,那就太沒誠意了。到底應該怎麼改怎麼把關,我對實務面了解不多。但談廢除死刑一定要主動談清楚這個配套措施。

這些事情都不是我能做的,所以我也說得不大好意思。就當我是小小聲說的吧。

11 comments:

  1. 發現一個網站,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
    資料豐富哦,如果有個類似的中文網站該不錯。

    不過法務部如果都不肯公佈資料,那這個站就作不成....嗯,或者我們依樣化葫蘆作個中文站,然後在每一欄寫上「法務部不肯提供xxx相關資料」,然後順便請想要知道的訪客連署簽名寫信給法務部,降子也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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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ㄚ,還有還有,上頭那個網站的某處有說是先打麻醉藥再打毒藥。嘻。但針數不定,看各州規定。

    網站也有說明為蝦米打毒針還是殘忍。要被處死的人常因過去毒品打太多造成血管不好找的狀況。加上執行的人不是醫護人員,缺乏專業技術,結果經常臨場試了半天還找不到可用的血管,最後還要受刑人自己幫忙指點。針沒好好插到血管裡的問題是人得拖很久才死掉,例如有拖超過一個小時的。當然降子也比較痛苦。

    但整體來說讓我比較驚訝的是,驗屍解剖顯示,麻醉藥打的份量看來都不夠,所以被處死的人在過程中是清楚有知覺的。我並不覺得一定要搞個不痛不癢的死刑,但我討厭在這種時候欺騙。平常開刀吃藥,醫生都要讓病人清楚了解有哪些副作用與風險,那死刑也該講清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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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onymous12:44 PM

    如果反對死刑是因為"誤判"的難以避免,那麼無期徒刑,或任何形式的懲罰,不也同樣有"誤判"的疑慮嗎?這麼說著,我們也只能期盼司法的品質能夠完美無缺了.而這期待何其無力?
    文中提出:如果由我們自己來執行死刑,如何?恐怕絕大多數人都無法下手吧!--這就是殺戮的艱難.各種所謂"人道"的死刑,其實都只是安慰死刑的執行"團隊".
    那麼,如果受害者是我們的親人,我們會希望被認為是兇手者處以死刑嗎?大部分人都會吧!因為可以"報復";但真能撫慰活著的人嗎?
    年級愈大,愈體會到,原諒、寬恕才能得到真正的寬心.那麼,就學著接受、承認犯罪的存在嗎?這絕不好過.殺與不殺,都不好過.
    談遠了.想說的是,殺與不殺,無關好人或壞人,許多沒直接殺人的人,也用制度或政策謀殺了許多人命與家庭;我的意思是,好人、壞人難以二分.倒是,誰有權力奪人性命?更何況,一個罪犯被認定有罪與否的過程,有那麼多可能出現的瑕疵?
    死刑,從社會需求、政治、文化、經濟等面向來看,都是一個簡單的答案;卻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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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onymous2:32 PM

    假如審判的品質沒問題,要有死刑嗎?
    先說死刑應該存在嗎?如果是,那審判是技術問題囉!
    死刑的目的是殺雞儆猴,還是處罰犯罪者?
    死刑很殘忍;但被害人在受害過程所經歷的凌虐、痛楚,特別是恐懼,更令人心痛吧!想想白曉燕受害的過程,即使媒體不群攻陳進興等三人,難道他們的犯行就輕了一些?事隔多年,我這陌生人想到白曉燕,仍心痛不已。
    當罪犯為自己的犯行被處以死刑時,也會經歷恐懼的痛苦吧?那是他做的事,他付出代價,很合理.我這樣想,是否基於報復心理?我並不清楚;即便是報復,不可以嗎?
    我們難的是,如何避免誤判?可怕的是,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是零瑕疵的,百分百沒問題的,誤判必然存在,不管有心或無意。
    我認為,同樣是殺人,其實有很多狀況,難以一概而論,何者判死刑,何者否?可能很難界定,尤其是自由心證。而牽涉到人的事,本來就找不到真正客觀的標準。
    如果是否判處死刑的決定權交給法官,法官也不願意幹吧!
    我認為,死刑是為了處罰真正殘暴的罪犯,也許經過時間的沈澱,罪犯會有悔意;但,受害者早已往生,沒有任何機會了.罪犯為何可以有機會悔悟,然後信教,然後平靜面對死刑,而受害者則在恐懼中死去?
    話說成這樣,其實,我無法接受死刑;因為,沒有一件人為的事(檢調、搜證、審判)可以完美無缺,誤判的冤枉太悲痛,更更重要的是--誰有權力結束另一個人的生命?
    --matah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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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longtimeago:

    跟法務部搗蛋的主意不錯。哈哈哈。妳講的讓我想到一篇讀書會裡讀到的論文,他一開始就說,反死刑的人要講清楚,到底是反對死刑,還是想要改善死刑。關於死刑的技術問題,會指向「改善」死刑而非「廢除」死刑,比如說未成年不能判死刑、智能不足不能判死刑、麻醉藥下重一點、或者死刑案件增加第四審等等。

    「改善」死刑大概是比較不會有爭議的,台灣有人主張應先廢除唯一死刑,限縮可以判死刑的罪(就是只有侵害生命法益的罪才能判死刑。我們現在的死刑還是嫌多嫌浮濫,例如販毒並沒有殺人,卻可以判死刑。);或者主張暫停執行死刑;或者主張緩執行(靈感來自中國大陸。他們判了死刑之後有兩年緩衝期,表現好則改判無期徒刑,表現不好就執行。)。

    我同意要講清楚,不過兩者也未必衝突,我都支持。

    anonymous:

    你對於誤判講得很對,所以我在文章中說,在邏輯上,誤判不是反對死刑的好理由。但誤判在死刑案件上會顯得更加尖銳,因為死刑是無法回復的。

    matahari:

    我又想起魔戒裡面那一段,咕嚕老是跟著他們,佛羅多抱怨:「如果當年叔叔殺了他不就好了嘛!」
    甘道夫卻說:「謹慎哪。這世界上許多人應該要死卻逃過一劫,有的人命不該絕卻意外身亡。你可以為他們決定生死嗎?」
    也想起湯英伸,如果他的案子發生在五年前,我覺得他應該大有機會。救援活動可以請阿妹站台——呃,她看起來有點怕事,那至少可以請到張震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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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哈!謝謝通報。那我也加一句:文中提到的「鐵案疑雲」剛好cinemax有在演,最近一次是八月26日清晨六點半有一場,晚上十點二十五分還有一場。只是我的電視週刊上打錯字了,打成「鐵幕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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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逛到一篇贊成死刑的文章。http://nekobe.tku.info/?p=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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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Anonymous3:56 PM

    任何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不論他是壞人還是好人,生命仍然值得珍貴的.

    在我們司法系統覺得自己有權力去處判犯錯人民的生命時,是不是該先好好檢討自己從來沒犯過錯嗎?

    上課的時候老師說:判死刑之前,想想如果那個是你的家人 你的朋友 你的情人,判決還是一樣嗎? 他的生命就如你的一樣的珍貴,雖然他犯過罪.

    作成讀法律的人,一個司法系統不尊重生命 我也不知道它的價值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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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Anonymous4:47 PM

    記得新聞上有報導
    陳進興的律師是 謝長廷

    Lu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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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謝長廷是幫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辯護,不是幫陳進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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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nonymous8:45 AM

    為何法官與警察要在沒有直接證據之下, 貿然妄下斷語? 會不會因為案子是他們涉入的, 事發之後當然要選擇[殺人滅口]而不是抽絲剝繭找出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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