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因為寫「從受害者到反抗者」,翻出1998年寫的舊稿,「強暴的詩與真實」。文章裡提到的當時的社會事件,我也記不清楚了。但是舊文新貼,好像回頭看一下我走過的足跡,也向我曾經參與過的婦運致意。過往永遠是我的一部份。
「準備下列證據。
展示一:刀、槍、或任何武器,
作為脅迫的證明。
展示二:染有血漬的褻衣,
證明處女之身。
展示三:醫生證書──
ㄅ 強迫插入,
ㄆ 完全穿透。
展示四:良好道德人格的證明,
以示受害者並非妓女。
請被告出庭,
請原告出席。
強暴案正式開幕。」
這是(菲律賓女詩人巴瑞絲的)詩,也是(台灣女人的)真實。強暴不是從強暴犯侵入住處才開始的,在那之前,陰影與恐懼早就來了。強暴也不會結束於強暴犯離去的那一刻,因為在那之後,各方的羞辱與貶抑才正要上路。強暴不是幾分鐘的,而是經年累月的;強暴不只是強暴犯做了什麼,還包括受暴者的家人、情人、朋友、警察、法庭、醫療體系、輿論……,一起對受暴者做了什麼。
因此,每一個強暴故事裡頭都有一個章節叫做「背叛」。從九四年的師大案、最近的程泉案到徐璐《暗夜倖存者》,當事人的自述裡都流露著被背叛的痛苦。一向尊敬的長輩利用晚輩的信任,連哄帶騙進行侵犯,這就是背叛;身邊的男伴只想別過臉去、忘記這件事,這就是背叛;一對一的做完了筆錄以後卻被其他警員拿去公然傳閱,這就是背叛。沒有一件強暴案是由強暴者一人完成的,強暴能夠成為恐怖統治的原因,就是因為它是一種集體的背叛。於是,強暴,包括強暴恐懼與受暴創傷,成為女人的共同經驗。
當強暴的死蔭幽谷不再沈默,當女人的控訴之聲此起彼落,這就是時候了,我們必須問:然後呢,我們要什麼?回顧今年開春以來的新聞,我深深覺得法律、教育、輔導、輿論,都不是最後的解答。周玉蔻、邱彰、許曉丹的控訴,都在同一個頻道上發聲,就是訴諸女人的受騙經驗、受害經驗、受暴經驗、受傷經驗。受害者論述是過去婦運一直在使用的論述策略,鄧如雯事件、師大案、彭婉如事件大致都循此途徑,然而受害者論述在幾位知名女性手中這樣「發揚光大」,卻是我們始料未及的。邱彰的哭訴將女人的小可憐形象發揮到極致,可是這個角色由一個素來標榜專業形象的女人來飾演,未免令人發噱,好像看到小董反串女人一樣。而許曉丹的眼淚更徹底毀棄了她豪放女的形象,過去那個頗富草莽氣息的性異議份子許曉丹,曾經代表工黨出馬競選、差一點就把吳德美拉下來的許曉丹,喜歡展露身體並自得其樂的許曉丹,──就這樣崩潰於一瞬間。
受害者論述固然安全、好用、且容易爭取同情,可是當它變得如此方便而近乎廉價的時候,我們不能不對它存有戒心。就算換來同情吧,可是我們失去的是女人的專業能力與情慾自信,我們失去的是女人的正面認同。是的,受害經驗是女人的共同經驗,我們不可粉飾太平,不可輕率否定;但是然後呢?假如我們說出這共同的受害經驗,卻僅僅指向一個弱女子、小可憐,那麼我們距離「棒打薄情郎」的傳統可能只有一步之遙,我們也將永遠仰賴一個(不存在的)包青天。
在受害者論述籠罩下,女人的「共同經驗」裡只有攔路喊冤,而沒有放手還擊,只有傷痛而沒有殺氣,只有流淚而沒有愉悅;只有受害女性,而沒有強悍女人。我坐在這個「共同經驗」的圈圈裡,覺得困頓,覺得若有所缺。
這時候,我聽到了徐璐的聲音。我聽見她在一個缺乏正義與疼惜的世界裡,不願意哭泣、不願意喊痛,好強的跋涉千里而來,平靜的向我們敘述她走過的窮山惡水。謝謝徐璐。這是(徐璐的)真實,也是(台灣女人共同的)詩。
PS:原詩由顧玉玲翻譯。
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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