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7

【靈感書11】殺人犯

我看「我一直深愛著你(Il y a longtemps que je t'aime)」,第一景就很受震撼。Kristin Scott Thomas,高高的額頭、深陷的眼眶,給人尊貴冷淡的印象。距離「英倫情人」已經過了十幾年,正牌的女演員都很有種的讓自己的臉留下該留的痕跡,Kristin Scott Thomas也是如此。她老了。電影的開場就只是拍她,疲倦憔悴,有點焦慮的抽支煙,鏡頭裡只有她的臉,但是她的臉就開啟了一切又總結了一切,她充滿了故事,但卻埋得那麼深。

她坐牢坐了十五年,終於出獄了。妹妹來接她,她卻冷淡而毫不感激。她去找工作要重新適應社會,她的故事終於一點一滴的浮現:她入獄以後父母再也不認她,也不准她妹妹寫信給她,社會關係完全斷絕。她以前很疼她妹妹的,所以現在妹妹充滿了歉意想要彌補,但是妹妹與妹夫反常的沒有自己生育,而領養了兩個越南小孩。她一看就明白了,態度尖銳的說:「是因為我。」

是因為她。她犯下的恐怖的罪行,使她繫獄十五年,使她去求職時被趕出來,也使得她妹妹不敢生小孩;因為她謀殺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那時候她已經離婚了,前夫也出庭作證不利於她,而她對一切指控完全保持沈默,所以法庭認為這個人罪大惡極,人神共憤——什麼樣的人能夠對一個六歲的小男孩痛下殺手?而且這個小孩還不是別人,是她自己懷胎十月所生!

如果她在此時此刻的台灣,強大的民意會聚成熊熊怒火要求判她死刑,一命償一命。強大的民意會要求最高法院不要一直發回,應該速審速決,以嚇阻其他也正在計畫殺死自己小孩的媽媽們。不肯批死刑令的法務部長已經被迫下台,所以新任法務部長已懂得順應民意說:人神共憤者優先執刑。人神共憤?有什麼比殺害自己親生兒子更「人神共憤」?打死她!她的案子罪證確鑿,她自己都默認了不是嗎!打死她!為了那無辜死去的小孩,打死她!

她沒有為自己辯解,直到她妹妹發現了真相:一紙醫院的檢驗報告。她的兒子得了絕症,無法治療。她兒子發作過幾次,生不如死。作母親的,也跟著生不如死。所以她為兒子安排了一次愉快的假期,然後親手殺了他。

有預謀,是的。她殺了人,是的。悔意,沒有。所以沒什麼可辯解的;要說什麼呢?她哀傷,痛苦,痛到最深處反而表現出漠不關心與毫不在乎,一副泯滅人性的樣子。末尾她對妹妹說:「小孩死掉了才是最恐怖的監獄。妳永遠不能出獄。」而她的臉,絕望與深情,寫在每一條不加掩飾的皺紋裡。

12 comments:

  1. 其實台灣不是沒有殺害自己孩子的案例
    只是沒有您說的這麼大的社會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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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ous8:28 PM

    你們這些女同性戀對異性戀女人的評價 看來都不是很正常! 唉!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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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onymous8:31 PM

    還有 妳參與了當年的丟石頭行動 這一輩子都將良心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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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onymous9:27 PM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a blog 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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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留下上面三則留言的匿名人士:已紀錄妳的IP位址118.165.163.231。若再留下誹謗言論,我除了提起訴訟之外別無選擇,屆時妳的教職就難保了。希望妳好好處理自己的情緒困擾。我祝福妳,但是不會縱容妳。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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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lodan12:03 AM

    她的家人好像對小孩子的病情一無所知?怎麼會完全沒讓父母跟妹妹知道自己小孩得了絕症呢?這一點從台灣的常情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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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Anonymous1:28 AM

    受您啟發而去思考了很多從前不曾思考過的問題
    非常感謝
    也對於您持續關懷社會感到敬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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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她妹妹發現真相時有問她怎麼不講,她很傷心又生氣的說:講有用嗎!妳幫得上忙嗎!所以應該是在極度絕望的情形下不想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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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Anonymous2:29 PM

    看了一下發文日期猶豫了一下;可是還是不爽,人家版主就算是同性戀又干你P事。

    之前有看過這片的介紹,一直很想去看,看了版主的介紹之後更堅定決心了XD
    不過理由讓人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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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Anonymous6:17 PM

    性向的傾向是在母親肚子裡就被決定了,後天的成長過程也可能有影響。這是中性的分析,無關道德。譴責喜歡跟自己相同性別的人,才是愛管閒事的假清高衛道人士。:P

    說真的,人家喜歡誰與你何干?有礙到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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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nonymous1:43 PM

    我沒看過這一部電影,但是從版主的敘述中感覺到,電影中為了激起共鳴而灑一絲絲濫情。"發作時生不如死"...這應該是從母親不捨的角度來說,首先小孩對自己痛苦的認知有多少是完整徹底的??有多少身患絕症的人活出讓自己開心的生命,而這一個母親為了自己的放棄而扼殺一個小孩。其情可憫,其行卻是極度的慘忍與失當。我們可因同情與憐憫而殺人??所以這應該是一位需要進行精神治療的人卻被放到監獄裡的故事。而精神失常的人,本來就與死刑無相關,連結在一起後再針對台灣的環境評論,是否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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