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1

違法行政!

四月三十日的死刑執行,是違法行政。詳細理由可以看廢死聯盟所發表的聲明,但用更簡白的語言來講,這件事情是這樣:

根據法規,只要這個死刑犯有聲請釋憲,法務部就不能把他打死,要等到釋憲有個結果才能動手。死刑犯們跟司法院聲請釋憲,不過四十四個人裡面,有四個人沒有蓋章,所以司法院就說:五月三號以前,請把資料補齊。

結果五月三號還沒到,法務部就忍不住手癢,把那四個人打死了!法務部說:「我有打電話問司法院,他們說這四個人沒有委託釋憲。」

「可是司法院說,五月三號以前補齊就好了啊!」

「喔,」法務部聳聳肩,「司法院沒跟我講啊。」

就這樣,國家的左手承諾一個期限,國家的右手卻在期限來臨之前就殺人,然後左手與右手互相推卸責任,「你殺人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法務部有義務在執行以前查明一切的暫緩事由,這才叫「依法行政」。在「審核死刑案件實施執行要點」裡面,很清楚的要求最高法院檢察署與法務部盡到各自的查證與注意的責任。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國家的左手與右手都互相推諉,活像電影「奇愛博士」裡患了「怪手症」的納粹博士!

這四個人裡面,張俊宏在四月二十六號已經簽署委託書並且寄出。一個有合法釋憲聲請的死刑犯被國家殺死了!另外三個人會不會在五月三日以前改變心意,誰知道呢?

大聲要求王清峰「依法行政」的人,對於曾勇夫「違法行政」,全無意見。似乎說穿了就是要殺,合法的殺或者違法的殺都沒關係,殺就對了。

28 comments:

  1. Anonymous12:38 AM

    選擇記憶、雙重標準
    完全是立場決定腦袋啊

    原來要求依法行政是個口號
    只要執行死刑就好
    其他的瑕疵都可以視若無睹、置若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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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ous9:05 AM

    請問一下

    廢死聯盟一直在講"死刑誤判"
    拜託假釋放出去卻再犯的死刑犯
    廢死聯盟怎麼不去哭一下"假釋誤判"?
    (我看他們連屁都不敢吭一聲吧)
    雙重標準的根本就是廢死聯盟啊
    立論的點有夠薄弱還敢藥大家支持廢死

    這麼大的誤判假釋瑕疵
    導致那些人再犯 去殺更多的人
    我看廢死聯盟整個邏輯錯誤啊
    只會搖著人權的大旗
    在社會大多數人的眼裡
    只有偽善、沽名釣譽

    看到這些人的嘴臉我都要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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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nonymous12:40 PM

    我所了解的廢死聯盟的主張
    是廢除死刑
    以(終生)監禁替代
    檢討假釋制度
    補強被害人保護制度
    落實監獄教化、矯正系統、更生計劃

    如果有仔細閱讀張小姐的文章
    就會發現她的論點始終一致
    邏輯也很正確

    摘錄兩段出自「殺戮的艱難」
    =============================================
    我開始覺得有些事情在邏輯上被弄擰了。大部分人痛恨犯罪,我也討厭犯罪。大部分人希望惡有惡報,我也認為做錯事的人應該被懲罰。我們其實沒有那麼大的歧見吧?但是一說「廢除死刑」,大家就嚇得好像監獄大門洞開,壞人全部在街上亂竄。「廢除死刑」又不等於「把壞人放出來」!「廢除死刑」的意思是「繼續把壞人關在牢裡」,不是嗎?
    ......
    很多人對無期徒刑是有疑慮的。例如那又不是真的「無期」,關個幾十年以後就可以假釋,所以他還是有可能跑出牢籠危害社會。還有,他那麼壞我們還花納稅人的錢養他,為什麼不打死他比較省錢呢?

    於是我們又回到了綁匪的邏輯。「人質可能會逃跑,守著他多麻煩,現在就宰了他以免夜長夢多。」「撕票吧,不要留活口,這樣每餐還省一個便當。」對綁匪來說,自己的便利比人命重要,錢比人命重要。對我們來說呢?也是方便和省錢比較重要嗎?

    擔心他出來危害社會,為什麼不檢討假釋制度,把關嚴格些?怕他吃閒飯,不能訓練他們做一些有產值的活計嗎?
    =============================================

    廢死聯盟從來沒有希望罪犯不要受到懲罪
    可以出來滿街趴趴走
    他們只是民間團體

    因為假釋制度放寬標準
    而跑出來趴趴走且未悔過的許多罪犯
    是700萬票選出來的現任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的德政

    冤有頭債有主
    請不要柿子挑軟的吃
    請監督我們的國家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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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假釋後再犯叫做「假釋誤判」,妳要不要乾脆說任何第一次犯罪的人,她爸媽都是「分娩誤判」?

    每個人的明天都有可能犯罪,乾脆今天全都抓起去關起來好了,反正誤判不誤判的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沒有人會被犯罪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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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想請教,如果可以舉證這是違法行政,是不是可以透過行政訴訟或由監察院彈閡之類的手段來抵制此項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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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nonymous10:02 PM

    喔喔~來了~標準的跳針迴圈要開始了

    就是因為廢死的人有一個論點是"死刑誤判"
    我們才會想問說 你們幹嘛不提假釋誤判?
    然後現在你又把話題扯到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分娩誤判"?
    拜託到底有什麼關係啊?
    如果不是你們一開始的論點有瑕疵可抓,
    我們會扯到假釋誤判嗎?


    廢死聯盟令人詬病的點就在於永遠無限跳針
    而且一堆論點都很薄弱無法讓人信服
    相信我你隨便提一個論點一堆人都可以把電爆

    沒有人說推動廢死不對
    今天是廢死聯盟推動的方式很令人討厭
    過度高調 高調以外行事作風還很做作(至少很多人看來都是如此)

    我身邊一堆中立立場的 這幾天我問了一下普遍得到的感覺都是負面 他們覺得廢死CEO也太假了吧
    當廢死聯盟的作為不是讓民眾感到認同而是反胃
    我不知道該檢討的是誰耶

    廢死聯盟要做的應該是低調+醞釀
    想辦法慢慢讓民眾接受 可能花個幾十年都有可能
    但我覺得讓死刑廢被執行的人就是廢死聯盟啊
    (真的是可笑又諷刺)
    要不是王前部長的不理性發言
    請問這件事會被吵這麼大嗎?
    事情吵大政府有壓力 大家還天真的以為沒有人會被執行嗎

    所以王前部長也算是最初的導火線+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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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死刑誤判」是國家殺人。

    你口中的假釋誤判呢? 也是國家殺人嗎?
    那麼是不是分娩誤判就是父母殺人呢?

    提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分娩誤判」,
    不巧就是因為完全不能理解那個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假釋誤判」是想說出來給誰笑的。

    至於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做不做作噁不噁心的問題,
    你恐怕也可以拿來問問自己。

    如果你沒辦法提出任何至少八竿子還打得著邊的問題的話,恕我少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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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Anonymous10:44 PM

    我有疑問...
    1.法律有規定執行死刑前要通知家屬嗎?

    2.三位死刑犯的死刑定讞是在簽署ICCPR前還是後阿?

    想了解的路過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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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Anonymous11:10 PM

    ...... 根據學者的研究,在公共領域的溝通,基本上可分為「對話」與「辯論」兩種非常不同的方式。

    對話意指我們彼此的溝通是為了合力達成一種共同的理解;對話的目的在於找出足夠的共同點,以讓我們能夠同心協力繼續前進;在對話時,我們傾聽他人的聲音,以瞭解其中的意義與彼此能夠同意之處;對話導致我們內省自己的立場;對話創造一種開放的態度,讓我們願意承認錯誤與有所改變;對話會擴大,甚至轉變我們的觀點。

    在對話中,我們真心為他人考量,並且努力不要離間與冒犯他人;在對話中,我們尋找對方論點中的長處;我們在對話時將自己最好的想法提出,而且知道其他人會試著改善而不是企圖摧毀它;在對話中,我們假設大家對於問題都擁有部分的解答,而藉由聚集彼此的智慧,可以找出解決之道;對話開啟可能性,讓我們可能找到比原來的方案都更好的方案。

    相反的,辯論意指我們的溝通是彼此對抗,兩方都試著擊敗對方,證明對方是錯的;辯論的目的就是要贏;在辯論中,我們聽取他人的意見,是為了找出其中的缺點以及可以對抗的論點;辯論導致我們批判他人的立場;辯論造成一種封閉的態度,讓我們堅決要證明自己是對的;辯論只會更加強化我們堅持自己的觀點。

    在辯論中,我們進行對抗而不顧彼此的關係與感受,並且在其中經常會貶低與損抑別人;在辯論中,我們尋找對方論點中的瑕疵與弱點;我們在辯論中提出自己最好的想法時就會面對質疑,而必須加以辯護、證明這是對的;在辯論中,我們假設某人擁有完全正確的解答;辯論讓我們堅持自己的立場就是唯一方案,並排除所有其他方案的可能性。......

    轉錄自劉孟奇教授「對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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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Anonymous11:32 PM

    拜讀了張小姐許多論死刑存廢相關的文章
    雖然不盡然贊同她所有的觀點
    但可以感受到她努力跟大眾進行對話
    而非製造對立的辯論
    對我進行了有效溝通
    也讓我十分敬佩

    廢除死刑是國家的終極目標
    我也認同廢除死刑不該只是單純地廢死
    相關配套措施一定要完備
    行有餘力的話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確該關注多一些領域
    但是他們畢竟是民間團體
    資源、能力有限
    配套措施付之闕如是誰的責任
    是政府吧!
    政府一方面說廢除死刑是國家的終極目標
    一方面又什麼都不做
    讓社會大眾搞錯焦點
    射錯標靶
    廢死聯盟又不是法務部
    該被檢討的不是他們

    王前部長的確有責任
    她任內大可推動這些事務
    但她只說不做

    但是把廢死聯盟視為寇讎的人
    一下說人家不當傳教士要人家上街頭
    一下要人家低調不可高調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冏)

    有任何意見都應該用理性的言論來溝通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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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Anonymous11:53 PM

    ISSA~

    我也不想陪你聊啊~
    加油! 祝福你用你的論點去說服全台灣七成六的人~
    你要覺得這些七成六的人自相矛盾還是無理都可以啦
    加油~! ^_<~*

    不過目前說服不了我 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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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 就我所知,好像沒有法律規定執行前要先通知家屬。

    2) 被執行的四人之中,張文蔚定讞在簽署ICCPR之後,但是,不論定讞早晚,所有人都受ICCPR的保障。詳細解釋如下:

    舉個例子:ICCPR保障人有集會遊行的自由。這個「人」,不管他是三十歲還是六十歲,又或者是ICCPR通過後才出生的小嬰兒,都享有這個自由,因為他們都具備「人」的身份,雖然其中有人已經具備這身份六十年了,有的三十年。

    同樣的道理,ICCPR說:死刑犯有請求赦免的權利。則不管這個死刑犯具備這個身份多久了,都有請求赦免的權利。

    3) 提起行政訴訟與監院糾正的意見很有意思,我會認真想一想,謝謝!

    4) 謝謝大家,還有,我也很喜歡網友引的劉孟奇寫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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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揮手)來嗆聲比人多的小朋友,記得要找時間回來逛逛喔;其實台灣幾分之幾哪有什麼看頭,瞧瞧世界上人口最多、死刑執行最多的中國,治安好到全國上下和諧得不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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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Anonymous12:22 AM

    的確還在執行死刑的國家裡,中國當然最為人笑柄。但同時,日本和美國也在執行死刑。
    但我好奇的是,死刑到底是因,或是果?我猜測,越是嚴酷的刑罰,是不是可以解釋成社會對於犯刑者的容忍度低,而導致死刑仍然大行其道呢?
    那麼,導致社會對犯刑者不寬容的原因又是來自於什麼呢?應該和所在地的治安、司法、教育、社會共識及人權意識有絕對的關係。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說,死刑只是社會關係下的果,而非因。意謂著,死刑並不能減低重大犯罪的發生率,但對於受害者和社會期待有很好的心理補償作用。
    又或許廢死刑這個議題,事實上是可以引出更多更值得討論的議題。不是嗎?我們可以討論,為什麼

    我們的政府永遠不依法行政,讓某些該受罰的權貴受到應有的處罰?

    我們的司法為什麼永遠判出一些令人傻眼的判決?讓重大犯罪的人坐不到幾年牢就可以假釋再出來?

    我們可以自我檢討,為什麼我們遇到所有事都在搓湯圓,這難道不會讓人有受委屈久了,就會藉死刑來形塑表面正義的可能嗎?

    為什麼我們對於隱形的暴力這麼寬容?那些詐財害得別人家破人亡的人,那些用言語和心理對人的惡性攻擊又真的比暴力犯罪輕嗎?

    那麼…這個廢死議題,事實上也就是整個社會可以通盤檢討的問題…
    單純討論死刑的存廢,在我看來都會變成倒果為因的可怕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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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寶屎5:12 PM

    Well....
    我看板主您說了半天,
    只能根據"您所謂的程序上的錯誤"
    來表達對這四個死刑犯被執行的反對.

    那站在"情"上呢?我指的是若您是被害人家屬....

    假設您女兒是被害人,
    您會想到"死刑執行合理程序"這問題嗎?

    們心自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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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Anonymous12:41 AM

    只有自己可以拿白冰冰陸晉德之類名人的「受害人情感」(卻不敢面對自己這種無關當事人就是想看法場行刑,反正輪不到自己動手),拿沒有預算書和財務報表支持的「浪費公帑養人渣」(一個辦完即拆、砍樹種花的花博不會比改善現有的監獄管理和罪犯矯治機制更花錢?想騙誰啊?),無端罵廢死者「邏輯錯亂」被要求說出理由卻又拿「支持死刑是信仰」迴避問題,廢死者在媒體上說話叫做「高調叫囂」「不理性發言」「虛偽噁心」,得不到媒體版面叫做「不努力公共化」同樣罪該萬死,按照法律程序爭取暫緩、獲得國際NGO聲援叫做「搞小動作」..................

    話全都給你們這些自以為站在多數一方的trolls說就好了。可悲的是,你們大概自己也知道自己吐出來的口水太臭,講出來的欲加之罪毫無道理而又自我矛盾,所以才只能一再耍弄多數暴力,用謾罵留言洗板癱瘓廢死聯盟的臉書、灌爆發出廢死言論的部落格(再反咬對方怕被罵關閉留言是拒絕溝通)。

    只能希望你們這種「多數」不過是自己喊爽的、為自己謾罵恐嚇壯膽的。否則台灣人的人格比起一百多年前中國人的國民性竟然毫無長進,這是很悲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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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Anonymous12:54 AM

    所以那個叫人「捫」心自問的(要用成語也麻煩把字打對)是支持政府可以為了特定一群人的「情」,乃至為了多數人的良好感覺,而不擇手段的採取任何行動,連自己應當遵守的程序和法令也可以不當回事?

    大眾心態要是真的演變至此,戒嚴時代還魂、黨國復辟也就指日可待了:因為人民根本不需要民主國家的程序正義和依法行政,只要大多數人吃飽睡好感覺良好,就會免費奉送無數張空白支票,讓國家在法律制度外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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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Anonymous1:41 AM

    看到現在的問題,我可以肯定的是現在的情形跟本不適合辦死刑公投。在討論死刑議題,就被設定只有家裡死過人才能講反對意見,不然就是持不同意見者要把死刑犯帶回家養,不然就是劊子手、溫室花朵、閒錢一堆、吃飽沒事幹、冷血?
    根本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這會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公投?
    對言論自由的壓迫有 有形跟無形的壓力兩種
    政府的壓制迫害或者是公眾輿論的壓力。
    所以對不同意的言論,我們都有對其保持最大限度容忍的義務,才不會讓別人的言論自由受侵害。可惜的是在如朱學恆之流等支持死刑論者得言行裡,看不到這些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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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Anonymous10:34 AM

    那個朱學恆根本就是演藝圈的,所以他挺白冰冰很正常啊,就當作是個Show吧!網路鄉民多白爛,跟他們認真就輸了!過個幾天,再來個正妹照片及新聞,什麼被害人、加害人,他們只恨自己不是鋼鐵人!什麼人權、人渣,他們更喜歡的是人肉!
    如果你知道他們每天花多少時間團練、打遊戲,那妳就會知道烙人(台語)、厚伊係!本來就是他們最會的!只不過這次有個演藝圈的出來帶頭,包裝成好萊塢式邏輯的電影情節,也撫慰了鄉民從小到大被恐嚇、威脅的幼小心靈,想像自己是魔戒中的哈比人,號召了正義之師,對抗的全是牛鬼蛇神,卻不知自己早已成了幻眼中的半獸人,在網路上到處流竄,看到人就夢囈式的攻擊『受害者的人權呢?』『如果你是受害人?』『你們比較高尚?』唉!這為數眾多的半獸人啊!居然認為自己是哈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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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Anonymous1:42 PM

    12:41 AM
    Anonymous said...
    可以為了特定一群人的「情」,乃至為了多數人的良好感覺,而不擇手段的採取任何行動,連自己應當遵守的程序和法令也可以不當回事?

    可笑到極點!!!!!!
    這些死刑犯哪個不就都像你說的"不擇手段的採取任何行動,連自己應當遵守的程序和法令也可以不當回事".
    自己種下這種因,被判死刑後旁人還厚顏無恥地要求社會大眾"遵守程序與法令來執行死刑"??
    笑話!笑話!我寧願這社會回到戒嚴時代、黨國復辟,也不要有人為了程序正義而忘了"人性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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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Anonymous1:44 PM

    1:41 AM
    Anonymous said...
    網路鄉民多白爛,跟他們認真就輸了!


    同意!你在說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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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Anonymous2:05 PM

    果然是魔獸打太多之後退化了的半獸人,只想把批踢踢上搶最後一句推文的大法拿來這兒用?

    只回一句:你自己想回到戒嚴時代,就自己搭時光機回去,不要把全台灣人都拖下水。

    一邊享受著別人流血流汗幫你爭取到的人權,一邊謾罵詛咒那些幫你爭取人權的人,這不只是自相矛盾了,更是可恥的過河拆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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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Anonymous2:29 PM

    看到死刑犯家屬說自己的家人不該是第一批,我心裡也有反感,但違法行政就是不對。

    全國上下都把不守法視為常態,大多數人都覺得沒被抓就是沒違法,被抓了才算違法;沒有太多人抗議的話,政府帶頭違法也沒關係,台灣的法治觀念真的需要加強。

    好像要砍掉重練了。:P
    這時候突然發現某位網友說的對,教育的根基腐爛了。難道要請反對死刑的人立志當老師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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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Anonymous5:17 PM

    只回一句:

    你的大腦除了程序正義之外還有其他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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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Anonymous5:46 PM

    還有想追求一套保障更多人命的制度,而非製造更多死亡的制度。

    用暴力遏止暴力的手段,代表背後的價值觀是「認同暴力是解決事情的手段」。這樣的價值觀會導致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我不能接受這樣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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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Anonymous5:52 PM

    殺就對了! 殺殺殺殺殺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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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Anonymous7:29 PM

    有些人的大腦除了看人被殺的欲望一無所有(明明想殺人又怕自己手上沾血,只好委託強者幫自己殺),嘴裡只剩下複誦同樣幾個字的能耐,倒是清楚可見。

    這種貨色既然要努力在這兒洗板表演,我們也只好隨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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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Anonymous8:43 PM

    對於把耳朵關起來的人溝通的確沒什麼意義,但是有些人是可以透過理性對話進行有效溝通的。

    我去年曾在朱學恆的部落格上投下贊成死刑票。在看了贊成與反對死刑雙方多篇文章與論述,自己思考了死刑本質之後,才改變了心意。曾與朋友聊過死刑存廢議題,發現許多人對死刑的法哲學、制度面斃端了解都太少。成功改變了朋友對死刑的看法。

    廢除死刑聯盟的理念很好,論述與行動都很一致,可是推行的成效不彰,原因在於感性大於理性的人,會感覺廢死聯盟在幫助、照顧壞人。大多數的人都是感性大於理性的。

    理念很好,但大多數人不認同就會推不動,這樣很可惜。社會運動推不動時,策略是否該調整一下?資源是否該重新分配?

    最有效的方法是從教育著手,建立公民較文明的價值觀,強化公民法治教育。但這需要很長的時間,可能也不是聯盟成員可以著力的範圍。

    從制度面來說,要成功廢除死刑,需要立法院立法,行政機關有動作。而立法委員、總統都不敢違背民意。如果藍、綠都傾向廢除死刑呢?是否當政者比較敢於有所作為?

    貿然廢除死刑會給予社會大眾監獄大門洞開的想像,如果先讓無期徒刑不予假釋的刑罰完備,是否能降低大家的恐懼?以後再看情況考慮假釋的可行性。

    請繼續撰寫文章,盡量在各種媒體上曝光,爭取發言的機會。發言時請盡量不要強調死囚的各種權益,因為時間或版面的限制,容易讓不認同的人曲解或反感。

    個人是認為提高假釋門檻、增設無期徒刑應是優先要做的短期目標。以上一個庶民的觀感,提供各位先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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