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

司法的最後機會

陳年老案了,我總說,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但是看蘇案平反大隊的部落格、看短片,還是把心裡翻攪得……



11/11宣判前夕,我們有個簡單的音樂會。
11/12宣判當天,我們也會到高等法院。
音樂會歡迎直接來。要聽宣判的話,要及早到場申請旁聽證。

呼喊正義。等待正義。這是司法贏回人民信任的最後機會……

2010/11/08

【轉貼】11/7 蘇案師大小公園工作站熄燈號:讓這7000張明信片回家!

http://www.facebook.com/#!/notes/lin-hsinyi/117-su-an-shi-da-xiao-gong-yuan-gong-zuo-zhan-xi-deng-hao-rang-zhe7000zhang-ming/10150114720230278

作者:林欣怡

2010年10月28日,蘇案的師大小公園工作站開張,每個星期四到星期天,下午五點到八點,連續兩個星期,我們在師大夜市擺攤,發蘇案明信片和傳單。

今天晚上八點,臨時工作站吹起熄燈號。回顧這八天,老天像是和我們作對似的,每天下雨,在工作站留守的人及發明信片的志工,每天都慘兮兮的。

遇到的人,典型的反應有幾種:1. 訝異:「這不是幾千年前的事情了?」「蘇案,蘇案不是已經無罪了嗎?」;2. 冷淡:伸出手勢跟你說「不」;3. 就收下了,但你不知這些明信片最後會流落河方 。當然,還會有另外一種反應就是,「蘇案,我聽過!」然後就停下來寫明信片…

遇到拒絕我們的人,大家腰彎的更低,「謝謝」喊的更大聲,彷彿在跟他們顯示一種姿態「哼!我才不在意你的拒絕呢!」。但其實我們是在意的…

在網路發達的年代,選擇這種人肉接觸的方式作議題倡議,實在是有點太復古了。但我們希望藉由一次一次的接觸和交流,讓大家切身的感受到「蘇案」不是故事,而是活生生的在發生、進行中的事件。若沒有大家的關注,蘇案真的會成為「故事」,我們不要。

八天來,志工們在街頭上發出了近7000張的明信片,說了不曉得幾遍蘇案。雖然師大小公園工作站撤了,但我們在此呼籲,「讓這7000張明信片回家!」希望拿了這些明信片的主人們,將您對蘇案和司法的心情寫在明信片上、貼上3.5元郵票寄回「104台北市天祥路61巷22號2樓」,或者是上網(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60.html)寫虛擬明信片。

11/11(四)晚上7:00在濟南長老教會將會舉辦一場聲援蘇案音樂會,更歡迎您到現場親自將明信片交給我們。
2010/11/07 蘇案師大小公園擺攤志工

更多照片請看這裡:http://www.facebook.com/lhsinyi#!/album.php?aid=313596&id=675900925

2010/11/07

【轉貼】11/7最終日終場加映: 出土的KTV跑馬燈



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81.html

作者: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日期: 2010-11-07 17:09

自由的界限第一晚落腳高雄,弄了一桌好菜接待我們的,是神采飛揚KTV老闆郭明賢。郭老闆在高雄是個人物,為人海派,長期支持人權與原住民運動。神采飛揚KTV不僅雇用了許多中輟生、原住民年輕人,也收藏了許多達悟族文物。

當晚除了郭老闆的獨門魯肉飯、雞湯,使我們腸胃飽暖以外,讓我們心裡也非常感動的,是整晚在每一間KTV包廂都不停放送的跑馬燈,寫著: 敬祝建和、林勳、秉郎沉冤得雪,撥雲見日! 周日下午四點請到市府廣場幫他們加油!

高雄友人、台權會顧問邱毓斌剪了一段短片紀錄這件事,評論道 : 二十年來,正是這樣散居各地的樸素正義,在支持著他們三人。

第一晚我們寫日誌的時候,沒有放出這一段,畢竟"第一晚就在KTV吃飯是不是太歡樂了啊"。但是一路上,我們領受了太多的盛情,我們必得在這旅程的最後,以這段出土的影片,向這些人心中樸素的正義致敬。

是那些清早自動出現,陪我們騎車的人,那些硬塞給我們沉甸甸的雞精,那些推來推去數十回不肯收的加油錢,深夜的泡麵與包子、臨行前特地拿來的相機、如人力駝獸但沒有埋怨(太多)的平反小隊,那些默默靠近帶著熱切的鼓勵的眼神的高中學生、路上等停紅綠燈時錯身而過的"啊你丟係蘇建和喔! 加油喔",還有老志工們說起這三人人生的性情熱淚,讓我們有那麼一點點資本,跟這未許權存在的世間,搶奪一小段沒有被弄壞的人生,還給他們。

很久以前蘇建和說過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話 : "他(指某人)可能都記得不好的、被傷害的,但是我相反,我都記得情的愛的,我的個性就這樣。"

情的愛的。原汁原味出自蘇建和,不是我們讀書人加添的詞藻。

自由,或許明天我們即將失去她,但是今天我們要記得這些情的愛的,大家的好。



2010/11/7平反小隊



(請大家11/12上午9:30前到台北高等法院刑事庭門口(博愛路一段127號)參與宣判當天的法庭觀察。11/12不能來的,也可以在11/11晚上7點,到濟南長老教會(中山南路3號),看這次旅程的影片、幫我們寫明信片。)

2010/11/06

【轉貼】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

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

很推薦這篇文章,很好看的故事。

「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吳豪人

【轉貼】11/5 第七日: 雨聲滴答的車庫放映會

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78.html

作者: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日期: 2010-11-06 00:36


今日行程: 台大騎腳踏車、泰順街Cafe Philo放映與座談

平反小隊今日開進自家票倉台北市,加上有台大大陸社同學助陣,有人本基金會工作人員自製拼裝雨傘車、有平反小隊台北組輸(南部)人不輸陣的戰旗相伴,車隊駛進校園中,果然一路引人側目。大陸社社員們遞明信片的身手雖然仍待鍛鍊,但口號喊得很大聲,有加分。終點站發完明信以後,建和也在大陸社辦裡來了張大合照留念。

晚上放映之後的座談,由劉秉郎主講。秉郎匆匆趕到,一張蔥餅剛吃完馬上被推上場。他的話都不長,有些問題他不知道怎麼回答只能微笑,但凡是他有答案可以講的,都聽不出慍火,卻多了一份看淡。

被問到紀錄片中開餐廳的夢達成沒,他說他畢業後曾經三次求職被錄取,但臨了還是被通知說不用來了,"到第三次我就知道了"。因此開一家自己的餐廳是他的夢想,夢的不必然是餐廳,而是要有"自己的"什麼;"前半生都掌握在別人手裡,後半生我想要有一些自己可以掌握的東西"。

問到宣判前的心情,他說判決如何他不是很在乎了,因為到了這一審,透過李昌鈺的現場重建等等,"真相已經出現了"。以前凡有開庭那一星期睡不好覺,但這一次他心中沒有太大波瀾,因為他已經看見真相。被問到是什麼力量讓他度過20年,他的答案也是不悲不喜,"我不覺得是因為我有什麼特別,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你們也是會想著要怎麼撐過來。"

深深感嘆的或許是今晚的主持人,一路陪蘇案走過來的台權會執委劉紹華。她談秉郎的母親,建和的父親,說是怎麼在蘇爸耳邊一再承諾,他才願意閤眼而終。

今晚的場地,是有點將就的,咖啡店外車庫改成的小露台,很多人站著看完全程。昏黃的燈光把大家聚攏,塑膠板屋頂上細雨下得滴滴答答,正好填滿今晚許多令人沉默與鼻酸的時刻。

2010/11/4平反小隊、蘇建和、劉秉郎

2010/11/05

幹嘛要一百個?

台灣司法改革路上指標性的案子「蘇建和案」,又要宣判了。如果以該案發生的1991年為「 蘇案元年」,按這個紀元來算,今年是蘇案二十年了。

許多人聽過蘇建和案,但是對這個纏訟經年的案子只留下一個模糊的疑問:「為什麼那麼多法官都判有罪呢?」一個可能的答案是:因為當年法官們手上的證據不完整。舉例來說,一審法官湯美玉認為此案兇手有四人,凶器包括菜刀、開山刀、水果刀、警棍,其中菜刀與警棍有找到,菜刀上面還黏著一根毛髮。凶器與現場跡證,是一個兇殺案最重要的物證,任何人都知道要深入追查以便揪出真凶;可是令人難以相信的是,一審法官竟然沒把凶器送鑑定,也沒有調閱毛髮的驗斷書。

如今我們知道了許多當初審理的法官們不知道的事情。我們知道了,所謂的「凶器」警棍,化驗以後沒有血跡反應,被害者屍體也沒有被棍棒毆打的瘀痕。如果一審法官當初把凶器拿去化驗的話,她會不會發現,事證與三人的自白不符,改判無罪?我們知道了現場浴室裡找到三根毛髮,但化驗結果都是被害人的,而不是蘇建和等人的。如果一審法官當初勤於追查相關物證的話,她會不會發現自白裡說「兇手們在現場輪流洗澡」根本是胡扯?

歷審法官判蘇建和等三人有罪的重要理由,都是三人的自白,法官們看到的書面筆錄都是「坦承不諱」;但是法官們不知道,偵訊錄音帶放出來聽,可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劉秉郎對檢察官表明被刑求,但是書面筆錄卻略去不記;蘇建和向檢察官暗示他沒有參與作案、被迫依照警方的要求作答,書面筆錄也未忠實記載。

在蘇案元年的時候,我們的刑事訴訟法還是「職權主義」,法官主導證據的調查,但普遍不重視證據排除法則,如尤伯祥律師形容,「撿到菜籃裡都是菜,最後全和在一口名叫『自由心證』的大鍋裡煮成判決」。而像蘇案這樣,法官該調查的證據偏不調查,被告也莫可奈何。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我們愈來愈趨向「當事人進行主義」,2004年釋字582號解釋也說得很明白:同案被告的證詞若未經對質詰問,就應排除於審判之外。如果當年就有這樣進步的法律見解,歷審法官會不會從一開始就保持公正客觀,不受到王文孝證詞的誤導?

尤其這一次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為蘇案做現場重建,他的鑑定報告指出,現場牆面血液噴濺完整,可見行兇時沒有人站在旁邊,兇手應該只有一人。王文孝「一人犯案」的初供,與李昌鈺鑑定的可能行兇動線,細節完全相符。如果在蘇案元年,我們就有這種水準的刑事偵辦技巧,法官們會不會秉持良知,諭知無罪,早早還給無辜者清白,也還給被害者家屬一個免於長年訴訟波折的人生?

1930年,德國找了一百個教授合出一本書,說愛因斯坦是錯的。愛因斯坦聽到了,淡淡的說:「如果我是錯的,那一個人說就好了,幹嘛要一百個?」科學研究不是以量取勝的事情,司法審判也不是。過去有多少法官判有罪並不重要。二十年了,科學辦案、無罪推定,難道還是奢求嗎?

2010/11/04

【轉貼】厚話人蘇建和

http://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73.html
作者: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蘇建和是個厚話人。他演講的時候,"最後我要說的是"的後面,至少會再出現五次"最後"。有他坐在副駕駛座上,司機一定不會無聊,即使彰化那一天是我們最累的一天,深夜趕往鹿港的計程車上,他也可以用"我媽媽也都要看這種本土連續劇"打開話匣子。甚至是在台中中興大學,明明已經講了一個半小時,他還是可以在結束後,跟攀談的學生,從中興湖走往大門的路上,一路講。


跟蘇建和朝夕相處,你會想要重新體會"耳根清靜"的感覺,但是也很多時候,會不得不對他產生一絲敬意。

路途上至少被問了三次這個問題,為什麼蘇建和案叫蘇建和案?

我們知道答案有很多,包括最早是蘇建和父親到處奔走救援,還有三人之中蘇建和最為媒體熟悉。

但我們後來深深體會,或許是因為蘇建和從不放棄說給別人聽。他可以跟五歲小妹妹講"叔叔為什麼要來這裡"、跟種田阿伯講李昌鈺的科學鑑定、跟導覽員一一列舉他在獄中讀的書,跟背包客講他看過的北台灣海岸有多漂亮。

他不厭其煩,不以為苦,只要有一個人問、有一個人要聽,他就會用無比的耐心跟誠意,鉅細靡遺,細說重頭。

蘇建和案之所以是蘇建和案,或許是因為20年來,他從不放棄說這個他身陷其中的,艱難的故事。而他少有怨懟,少有悲憤,他只是想說給你聽。

2010/11/3 平反小隊

2010/11/01

「司法冤大頭?」座談會

公視新聞中心主辦「司法冤大頭?」座談會

2010年11月12日,走過20年的蘇建和等三人案將進行再更二審宣判;回顧過往台灣刑事司法史,蘇案絕對是一股重大的改革推力。

在台灣的司法史上,除了蘇案之外,由於不當警訊、證據蒐集不全、筆錄不確實、檢察官誘導訊問、法官有罪推定心證……等相關情況,造就了不少誤闖司法叢林的案件當事人。這些人,每每透過個人、媒體、民意代表或社運團體向社會及司法機關大聲喊「冤」,有些人甚至身陷囹圄、耗費青春長達數十年,或是伏於所謂代表「正義」的國法之下,失去生命!

近來,不論是恐龍法官抑或司法與社會現實脫節的等等現象,引起社會輿論諸多不滿,司法改革的訴求也因而受到矚目。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的確有改革的必要,也因此,看見司法結構性的錯誤與顢頇,也就顯得更加重要。

期待透過本次的座談,能看見一件「疑案」產生的過程及原因或社會脈絡,省思刑事司法不論在制度面、人性面上的不足之處,在看見正義的陰影之餘,思考做出改革之後,司法正義是否就能達到完美無誤?正義是否有其極限?社會公民如何看待由人所執行的正義必然擁有的極限等相關問題。


【活動時間】2010/11/14(週日) PM2:00~PM9:00

【活動地點】誠品信義店6F視聽室(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1號)

【主辦單位】PNN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紀錄觀點

【協辦單位】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報名參加司法冤大頭座談



14:00~14:10 開場

14:10~15:50 主持人:林峯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徐自強案】
報告人:吳東牧(記者、「正義的陰影」一書共同作者)
與談人:李茂生(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邱和順案】
報告人:李佳玟(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陸正案」人權觀察報告撰寫人)
與談人:林俊宏(律師)

15:50~16:10 中場休息一(備茶點)

16:10~18:00 主持人: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秘書長)
【蘇建和案】
報告人:張娟芬(作家、「無彩青春」一書作者)
與談人: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前秘書長)
羅秉成(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
黃錦嵐(記者)

18:00~19:00 中場休息二(備茶點)

19:00~20:40 主持人:林佳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江國慶案】
報告人:黃達元(律師、曾任江國慶案辯護律師)
與談人:蔡崇隆(紀錄片工作者)
【鹿港幽魂案】
報告人:江元慶(作家、「鹿港幽魂」一書作者)
與談人:葉建廷(曾任法官,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

20:40~20:50 閉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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