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8
對的錯
少數勤懇的讀者(一個在舊金山,一個在紐約;對,就是妳們!)已經發現了我,既然事跡敗露,不如坦白從寬。我曾經有個英文部落格"Everything Must Go",很快就荒廢了。部落格所在的那個網站更是不爭氣,已於不久前宣告關門,everything has gone.
現在兩年的歐洲生活接近尾聲,同學們又星散了,回到自己的角落裡去,但是經過這一回,「世界」變得很具體。我碩士論文要寫關於網路的東西,這兩年裡也深深覺得台灣有許多足為外人道之事,所以還是費力寫點英文吧;部落格名曰The Right Mistake。
我有話要說。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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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 way cool!!
ReplyDelete(the one in San Franc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