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3

19 怎麼妳還在?


第一時間就從床上彈起來。按下鬧鐘、捉起背包,我連睡袋都不好意思在房裡收,拽著一坨滑溜溜又窸窣作響的塑膠製品,像個狼狽著陸的傘兵。深山裡的石造小旅館如此荒涼,星光滿天,中庭裡連椅子都撤走了,只有白色塑膠桌子,沾滿了露水。我一個人站在走廊上把東西收好了。但Tika在哪兒?

沒地方坐,連地上都凝著薄薄一層露水。好冷。

這裡唯一的生命跡象就是,我關上房門以後,澳洲女生起床捻亮了燈,從裡面把房門閂上了。

房舍是L型。中庭另一邊是兩個小方塊,一個是廁所,另一個想必就是乏人問津的浴室。更後面還有一些房子。我不知道Tika睡在哪裡。三更半夜的,總不能一間敲過一間的找Tika吧。

星星好多,好大顆。Elaine Paige唱過歡鬧華麗的一首歌,「Good morning, starshine, the earth says Hello! You twinkle above us, we twinkle below.」「你在上面閃耀,我們在下面發亮」,多麼傻氣的自信。這樣的星空,在瓊瑤電影裡,應當有一扇門打開;在李安電影裡,應當有一柄寶劍失竊;在楚浮電影裡,應當走出來一個古怪彆扭的小男孩;在王家衛電影裡,應當出現一句做作如廣告詞的旁白。

但我這裡只有凝止不動的空鏡頭。這是「悲情城市」放到一半,片子卡住了,放映師睡著了,觀眾也不敢吠,努力揣想其中深意,靜待大師開示。

不知道多久以後,一條黑影閃進廁所,然後如夢一般,沈默游向L型房舍的轉角處。那是廚房。我在他掩上門之前搶上前去,說:「請問廚房幾點開?」「現在就開了。」「那我可以進去嗎?」「好。」

終於又進到室內。我第一次有機會進尼泊爾的廚房,牆壁與地板都是黃黃的泥土。爐子上是白鐵水壺,皮很薄,好像稍一碰撞就會凹陷一口子的那種。熱水瓶是洋紅色與寶藍色,令我想起小時候的「彩色鍋」,鍋身上畫著尾羽鮮豔的怪鳥。琺瑯材質,不能用菜瓜布洗,要用軟的海綿或抹布小心伺候它。那是我小時候心目中最高檔的東西了,不知於何時悄悄絕跡,二十年後卻在深山裡的小廚房,為我留下一個回憶的線索。

黑影是一個二十歲的小男生。天寒地凍,他把嘴掩在圍巾裡,眼睛卻很淘氣。我向他要杯茶喝,他打開烤箱叫我過去烤手。他家在Gorkha,又是廓爾喀彎刀的那個廓爾喀。來這裡工作已經七年了,「那為什麼還是你最早起來燒水?」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頭一偏笑了。

他拉過一個小板凳讓我坐,自己仍在爐前忙著,偷個空用水把手沾濕,將額前的瀏海亂抓一氣,做造型。「那麼冷還把頭髮弄濕。」「因為妳在這裡。」我看著他的背影幻想著台詞,但我已經知道這不是一部瓊瑤電影了。

「你知道Tika睡在哪裡嗎?」他沒回答,一伸手就把餐廳的燈打開。日光燈閃爍了幾下,好像在掙扎。在忽明忽滅的光線裡,我看見那裡睡了一屋子人,慌忙制止:「不要,不要!」小男生奇怪的看著我,露出一個「隨便妳」的表情。

一直等到六點,我覺得,這樣很夠意思了吧。小男生又去把燈打開,這次我看清楚了,餐桌旁的長條木頭櫃,昨天是我們的椅子,到了夜晚就是床。所有尼泊爾嚮導都集中睡在這裡,每個人蓋張毛毯、戴頂毛帽,像一隻隻毛蟲。小男生開口說了什麼,其中一隻毛蟲倒抽了一口氣抬起頭來,是Tika,驚嚇過度的對我說:「我……我是開玩笑的!」

所有的毛毛蟲都醒了,昂起上半身。Tika連聲道歉,悔恨不已:「我不會再開這種玩笑了!」我心裡掠過一個念頭:「太過份了!我要扣你的薪水。」但念頭立刻就熄滅了,我做不出這種事的。我想罵他兩句,可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想另找一個方式來處罰他,可是也想不出來!真是氣死我了。Tika說:「那妳怎麼不早來叫我呢?」我說:「我不想把所有人都吵醒啊!」角落裡另一隻毛毛蟲說話了,是昨天那個很帥的嚮導:「我們永遠都是醒著的!」

Tika試著為自己辯解:「我昨天有說 "don't take it personally" 啊……」

天哪……原來問題在這裡!我快要去撞牆了。「你應該說 "don't take it seriously"!」

他一臉疑惑。我耐著性子解釋:「"don't take it seriously" 的意思是,『你不必照做,因為我是跟你開玩笑的,你不要當真。』可是 "don't take it personally" 的意思是,『不是我故意找你碴,但你就是得這麼做。』所以你跟我說 "don't take it personally",我當然只好早起啊!」

我知道Tika沒聽懂。我心裡恨死了,原來是英文不好,現在我更沒有理由懲罰他了!尼泊爾教育不普及,他們的英文都是一點一滴自學的,那要怎麼怪他?算我倒楣,算我倒楣!我吃掉一頓有史以來最悶的早餐,所有遊客踏進餐廳都奇怪的說:「咦,怎麼妳還在?」我一次一次苦笑說:「是啊,我也很納悶呢。」

今天的標準行程是走到魚尾峰基地營住一晚,明天清晨攻上安娜普娜基地營去看日出,然後不過夜,就直接下山。我想盡量走,如果能走得快一點的話,在安娜普娜基地營過一晚,聽起來好像也不錯。

吃中飯的地方叫做Deurali,是一個很美的地方。小茶館背後是一大片山壁,長了些野草,前面是深谷,野的綠意盎然,形成一幅頗具張力的構圖。反差很大,但是高聳的山與深陷的谷,好像在這小茶館身上找到了和諧。路徑向前蜿蜒,轉個彎就不知去向,前景無法窺知。

要等到轉過那個彎才知道,綠意止於Deurali,接下來極目都是巨岩,與一整個世界的枯黃。氣溫也明顯的下降了。

從第一天開始,Tika就不厭其煩的指給我看,「這是安娜普娜一峰,安娜普娜二峰,安娜普娜三峰,安娜普娜四峰,還有安娜普娜南峰;這是魚尾峰。」現在每一座山都略略變了樣子。從健行的出發點看起來,白頭大山們立正並肩站著,形成一條參差美麗的天際線;然而幾天之後,方位已經不同。原來以正面示我的,現在也許看到的是後腦勺。我走進了如來佛的手掌心。

一天走那麼多路,腳乏了,步子不再精準,老是踢到石頭。幸好登山鞋硬如龜甲,保護我的腳趾頭。路邊有秀美的蕨類,表面蒙上一層銀白的霜。我走沒幾步就得站在路邊喘兩口氣,感覺好像大腦皮層也蒙上了一層白霜——發生了什麼事?這坡不陡啊。

天色愈來愈暗,心情也愈來愈暗,到了一個地步以後就知道,此去不會再遇見任何人了。所有在我後面的人早已經超過我,在前方旅店打了尖;所有要下山的人也早已經經過我,抵達了我所離開的地方。

我每一回頭,Tika總是充滿憂慮的看著我。我看起來一定很糟。前幾天路程簡單,他放牛吃草不管我。如果我走八小時的話,他可能只走四小時,剩下的四小時是早早便走到某個定點,坐在那裡等我。但今天我慢下來以後,他就一直在我身旁了,馱著我的大背包,盯著我喝水,喝水,喝水。

「這裡多高了?」

「大概三千六百公尺。」如此我缺氧的腦袋才終於反應過來,是高山症吧。所以他盯我喝水,因為水是高山症最好的解藥。

步履凌亂。抵達魚尾峰基地營的時候,天真的已經黑了。我累得連頭也抬不起來,直到我離開,都不知道這家旅館叫什麼名字,也沒興趣知道。房裡沒有電,自備手電筒去上廁所。

旅館裡唯一有電的地方是餐廳,所以又是救國團似的團體生活。一對以色列情侶自動成為餐廳裡的主席,為我介紹每個人。以色列人是尼泊爾觀光業的大宗,享有小氣的盛名。尼泊爾人抱怨說,以色列人寧可帶個睡袋露宿街頭,也不願花錢住旅館。

從無邊疲憊裡回神醒轉的第一個徵兆,是我注意到坐我對面的德國女人。她是那種三十五歲時看起來就像四十五歲、但到了五十五歲也還是像四十五歲的那種女人。我想起來剛才去上廁所時兩度經過她的房門口,打過照面。去時不經意往內一瞥,被她逮個正著,我自覺不禮貌避開。但上完廁所要回房,又忍不住偷看,又被活逮。她的側面很像巫婆:長長的臉,長長的鼻子,鼻尖毫不含糊往下勾去。但她卻有個神秘而絕美的笑容。

她是建築師。她來爬聖母峰基地營,爬完了,到波卡拉逛一逛。有人告訴她安娜普娜也很值得爬,她覺得好呀,就爬。但睡袋什麼的裝備都留在加德滿都呢。「所以他們給了我三床毯子。你們大家毯子都夠吧?」她吐了一下舌頭。我才瞠目結舌呢。「可是……妳就只有一個人,沒有帶嚮導或挑夫?」她又露出神秘的微笑點點頭。

我想她是一個正牌的女巫。好羨慕。大家用過餐後還是留在餐桌旁烤火,她回房去拿了一本書就看起來了。我趕緊效法,拿出日記來寫,就不必跟其他人哈啦。我想跟她說話但是我不會,高度使人發傻。偷看她又被捉到好多回,七擒七縱了。她的笑裡有一點驕傲,一點善意,一點銳利,一點包容,一點警告,一點了解,一點威嚴,一點嫵媚;奇怪不過就是一抹微笑,哪來這麼多東西。我想問她各種不禮貌的問題:妳到底幾歲,妳有結婚嗎,妳怎麼這麼厲害,妳怎麼笑出這種笑的?

我想她這個世代的女巫已不再時興掃帚與斗蓬,她的魔法必不廉價。我想問她,魔法何價?What's the price that you paid to be you? 同時我在心裡害怕的洩氣的想,真的有魔法嗎,一個神奇方便的途徑取得力量?還是魔法只不過是,把先前的辛苦抹乾淨,把付出的代價藏起來,收拾布置妥當,然後假裝沒事。

2005/10/02

18 民族主義想太多


夜裡竟然睡不著,滿腦子凡塵雜念。勉強睡去的片刻,夢見大狗啃大骨,小狗啃小骨。一天的開端連雞啼也無,山裡僅是默默地亮起來。我用聽的也知道,隔鄰的床與我貼著同一面薄牆。此刻他們從舒緩好眠中醒過來,一個人鑽進了另一人的睡袋,一個人享受了另一人的臂彎,又用那無解的語言說起話來。

慵懶的語調我懂得。「你醒啦。」「嗯。」「冷嗎?」「還好。」「過來。」「啊,好暖。你睡得好嗎?」「好。」「還早嘛。」「嗯。」「我們再賴一會兒。」「好。」

異國異語,那依偎與呢喃,害我失落一整天。

馬來西亞的兩位過來人昨天已經諭示,今天的路程會很辛苦。第三天了,這山裡什麼路都有。有無止無盡的石階梯。有落葉整片覆蓋的泥土路。貼著山壁的小路,偶爾灑下一把碎石。泉水噴湧的濕地,很想捧一掬甜水嚐嚐。烈日曝曬的草坡,樹林庇蔭的小徑。有農家門前平坦的石板,也有繞著牛棚蜿蜒疑似無路,終究又柳暗花明接回正軌。

除了背背包以外,我並不需要Tika。路跡都很明顯,沒什麼可迷路的。前兩天我偶爾會走錯路,現在我已經學會了。有時小徑上壘起一垛矮牆,大約膝蓋高。「走開,」我聽見矮牆說。Tika見我左右張望就走給我看。原來矮牆這面有幾片特別突出的石片,拾階而上,看見背面也有幾片,又拾階而下,這就過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攔路築牆,也許是做為農家之間的地界,或者,那是說給牛聽的一聲「走開」。

今天我自顧自的走。Tika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山徑上總是有人幫我們傳話。尼泊爾嚮導很友善,迎面而來問好以外,他們會說:「妳一個人?」「不,我的嚮導在後面。」他就會告訴Tika他看見我了。或者是劈頭就對我說,「妳是跟Tika一起的?」「對。」「他就在前面五分鐘的地方。」「謝謝。」

在一段很長的竹林下坡,遇上了一個韓國人。他穿著一件米色的外套,戴著一頂米色的帽子,那雅致的顏色令我忍不住多看兩眼。尼泊爾嚮導是山中鐵人,他們都隨便穿;遊客穿的外套多半是誇張的大黃大紅大藍,以求醒目,萬一遇難才有機會獲救。這位韓國先生穿的卻是兼顧健行需要,又有休閒時尚感的行頭,看就知道所費不貲。

亞洲人比較不習慣和陌生人攀談,尤其是儒家浸潤過的東北亞,大多是點頭為禮以後,就再也不把頭抬起來,急急互相逃開。巧言令色,儒家大忌。韓國先生卻大方健談。他帶爸媽來爬山,老先生老太太也同樣的穿著得體。他們的嚮導與挑夫好像背了不少東西,全團聲勢浩大。「原來是個小開。」我心想。

下坡走起來實在辛苦,一路腳都在抖,小開卻唱起歌來了。他長得不難看,歌聲也不難聽,就是太自命瀟灑了點。在山裡也要展示尾羽,這隻孔雀還真是不辭辛勞。走到吃午餐的地方已經一點多了,餓極。我才剛坐下,小開人未到聲先到,「咳咳咳咳咳!」我幾乎是幸災樂禍的說:「你唱太多歌了。」他欲辯忘言,「咳咳咳咳咳!」

下午天空有點陰。昨天馬來西亞女生下山的時候還短暫遭遇冰雹襲擊,也許因為地形的關係,這裡就是會囤積一點雲氣。路邊有一支孤伶伶的牌子寫著「Dovan」,Tika就站在牌子下看著我。「我們今天住這裡。不過,已經客滿了,所以妳跟別人同住一個房間,可以嗎?」一旁高大的澳洲女生已經卸下行李,輕便悠閒的端著一杯茶,說:「我沒問題。」我也就點頭了。

房裡有一張雙人床,一張單人床。那還用說嗎,我睡單人床。一個大約五燭光的燈泡孤伶伶吊在半空,此外就什麼也沒有了。情勢如此,只得去外面坐下,和大家喝茶。

同時上山的登山客行程都差不多,像蹩腳的前世預言一樣,不管輪迴幾世,都還是那幾個演員,夙業未消、舊緣難了,變換著不同的角色繼續互相糾纏。風更涼了,喝一杯尼泊爾奶茶祛寒並且打發時間,而座上坐的,正是今晨在幸福中醒來的那對情侶。

他們是德國人。某次旅行時認識了與我同房的澳洲女生,三人結為好友,這次又相約一起來爬山。加上一個紐約來的諮商師、還有韓國小開一行人,小客棧就住滿了。

沒有任何人問起「在哪裡洗澡」之類的問題。德國先生很調皮的說,我們都買了那種丟進水裡就可以把水弄乾淨的小藥丸不是嗎?怎麼沒有人發明一種把人弄乾淨的藥丸啊,丟進嘴裡不用洗澡就乾淨了。

餐廳是一張很大的桌子,厚重的毯子從桌緣垂下來。周圍有約三十公分寬的長條木頭櫃,那就是椅子了。坐在椅子上,毯子剛好蓋住大腿,才發現桌底下另有玄機,烤著炭火呢。

紐約來的諮商師長相甜美,身旁坐了一個很帥的男生,戴著毛線帽。我觀察了很久才看出來,他是她的嚮導。人家感情多好,唉。而且那嚮導好會解釋喔。他指著室內的一幅佛圖,問我們有何異樣?我們都說,很好看哪。他說:「看仔細。佛還是坐在菩提樹下,蓮花座上。可是蓮花座下面有一整疊綠色的蛇有沒有?佛的頭上射出光芒,可是每一束光芒都是蛇的頭。這是印度教與佛教混合以後產生的畫,因為印度教認為蛇是神聖的。」當然,我稍後才理解,她買的是吃住都算在內的套裝行程,大約是我此行三倍的價錢。那就別抱怨了。

韓國小開一行人終於也坐上了餐桌,這是他們第一次露面。我們還在點菜,他們的菜已經一盤一盤上桌了,那又是另一種型態的套裝行程,就是隊伍裡連廚子都有,難怪他們軍容壯盛。偷瞄一眼,辣蘿蔔醃白菜全是正宗韓國菜啊。他們有得吃,我們沒得吃,狀況尷尬,所以誰也不好意思找他們說話,不過老先生剛好坐我旁邊,很和善的與我聊兩句。等到我們的菜陸續上來,韓國人也吃得差不多了,大家都停了嘴準備跟他們說再見,沒想到他們一派大俠風範——站起來就走了。

佩服佩服。全桌人好像都被點了啞穴,目送他們班師回朝。德國先生第一個醒過來,笑笑說:「嗯。有趣。」

我想太多。我們亞洲,互相靠那麼近,卻隔閡得很,互相要說話還得說英文。西方禮儀不過問私事,於是我們也不敢互問你幾歲。歐洲口音有貴族氣,亞洲口音卻立時貶值。在世界的舞台上,亞洲沒有角色。在這張加溫的餐桌上,我也是個無法融入的悶葫蘆。大家享受著山裡的景色,似乎都游刃有餘,只有我累得半死,僅以身免。我感到羨慕,順便也嫉妒,而且每一個情緒,都被民族主義玷污過了。甜美的諮商師是那種很有愛心的社工大姊姊,她細心的維持著局面,讓每個人都得到一點注意,像一個盡責的母親替大家佈菜。她不會讓你的盤子空著。

遊客們各帶各的嚮導上山,但是到了山上,就有點重新洗牌的味道。幾個尼泊爾嚮導裡,Tika是最愛玩、最人來瘋的,他正在當大家的嚮導。「你們明天要六點半起來。Chuanfen例外,她要四點半起來。」

又來了。我沒回答他,直接對大家說:「他每次都逗我。」

但大家都說:「不,他是認真的!」

晴天霹靂!我看著Tika,還是半信半疑。四點半?天還沒亮呢。是因為我的行程跟他們不一樣吧?我正要問他是怎麼安排的,Tika便說:"Don't take it personally." ——不是針對妳。

我略略一驚。「不是針對我」,怎麼啦?我有說那是針對我的嗎?之前我們只是淡漠,現在我們的關係好像有點緊張。是因為我今天沒有跟他一起走嗎?還是我做錯什麼事,讓他感覺不受尊重?為了表示對他的信任,我把我的追問吞回去,立刻非常合作的說,沒問題。

四點半!我認命,向澳洲女生致意,「不好意思,我明天早上一定會吵到妳」;向大家告辭,「那我早點去睡了」。行李塞回背包裡,自己塞回睡袋裡,只剩下一只鬧鐘,在桌上躁動不已。

2005/09/26

17 我爬的不是一座山


窗內微微有光,就知道天快亮了,因為昨夜是漆黑的。夢之一:一群日本高中女生被發現組了一個密教,宗旨是寵愛一個叫做源氏記的小男生,因為他有才華。(日本腔像《春琴抄》。)夢之二:與電影社文藝青年男女在公車上看電影,藝術電影蘑菇好久以後終於三點全露。下了車在百貨公司裡,大家想約個地方討論那個片子,可是陳文茜戴的長長的耳環掉了,我幫她找。她懊惱說是租的,又心煩說算了管他的。人潮洶湧,文藝青年們終究約不成。(物質戰勝精神。)夢之三:去五星級飯店吃免費的buffet但不知怎麼的錯過了,很懊惱,只用生菜包了一點東西走出來,警衛跟我們說話,我心虛但假裝沒事,他也沒發現。(有便宜沒佔到,扼腕!)

據說高度使人發夢,也許是真的。在山中的第一夜,木乃伊型的睡袋像棺槨,很暖。

要出發了,Tika到我房裡來取行李,護膝放在桌上,他好奇拿起來把玩。他沒用過。當然,他們哪需要這玩意兒。

我綁給他看,他說:"Inside, inside." ——綁裡面,綁裡面。

我說:對,通常是綁在褲子裡面,但我的褲子是軟的,所以買的時候老闆說可以綁在外面。

Tika嘿嘿的笑:"Inside. Outside, everybody tease." ——綁裡面啦。綁外面,大家會笑妳。

第二天的目的地是Chhomrong。Chhomrong之前有許多條路,殊途同歸都匯集到這兒來。Chhomrong之後,要上安娜普娜基地營就只有一條路,去與回都要經過這個樞紐。Tika指著前面、再前面那座山,說:「妳看到那山頂有個房子沒有?我們今天要住那裡。」

看起來好高好遠哪!我木然沒有反應。我的腦子拒絕處裡這個資訊,處於「否認」的狀態。

這些路是大約五○年代時,山裡的村民自己建的。路徑下切到河谷。河很漂亮,水量不豐。路有時候在河這邊,有時候在河那邊,要過河好幾次。河上有時候有簡陋便橋,有時候沒有,得踩著石頭過河。這樣我便想明白了一件事:我爬的不是一座山。

一條健行路線到底有多難?很難形容。數字是最可靠的吧?根據Tika給我的行程,我們第一天爬到海拔1900公尺,第二天2170公尺,第三天2920公尺,第四天4130 公尺,就是安娜普娜基地營了。每一天的路程長度大約是16公里左右。十幾公里才爬高幾百公尺而已,那坡很緩嘛。

然而我發現我爬的不是一座山,而是很多座。安娜普娜基地營是最裡面的那一座。為了到達那裡,我必須爬到某一高度以後,切下河谷,沿河走到另一座山的山腳,然後翻過那座山;往下切回河谷,再重新往上爬……。要從這山到那山,就只能這樣上上下下。

群山像一把籤插在籤筒裡,我得從最外面那支籤讀起,才能進入聖殿,卜問最終的命運。

午餐時又遇見了那個英國人。昨天他跟我一同在平台上氣喘如牛,今天山路上也互相超前好幾次。但話不投機。我告訴他將在波卡拉住一個月,他說:「那妳一定可以要求旅館準備一台電視機給妳了!」我說:「不,我要一盞檯燈。」我沒有帶相機,但帶了蠟筆,他說:「那多慢!照相多快!」我稱他雇用的小男生為「嚮導」,他稱他為「挑夫」。真是夠了。乾脆把他晾在一邊,跟他的小男生「嚮導」聊起天來。

小男生十四歲開始爬山,現在二十歲了;十六歲時就爬安娜普娜登頂成功。他本來是去當廚子的,可是如果跟去登頂的話可以賺比較多錢,就去了。他的眼睛還像孩子那樣純淨,問我:「妳結婚了嗎?」「沒有。」「為什麼?」我大樂。好敢問啊,我都已經說沒有了,還敢問為什麼!英國人在一旁大搖其頭,但我可不介意。眨眨眼回答他:「因為我挑剔啊。」

午餐以後才是今天真正的考驗。抬頭一望,又是之字形的陡坡一路向上,這回不再是泥黃大石了,是滿山的小野花。無窮無盡的階梯,以為到了頂端,卻看見上面還有一段,再一段,再一段……。這樣足足兩小時的上坡,主題曲是翁倩玉:「嘿嘿,不要怕,你是好娃娃。自己跌倒,自己爬。你看山上,為你開滿紅花——你若是好娃娃,就自己跌倒自己爬。」心理上不知道崩潰了多少次,終於來到今晨Tika遙指的山頂,Chhomrong。

這小旅館叫做「魚尾峰」。與第一天的冷清旅棧不同,這裡是攻上Chhomrong山頭以後的第一家旅館,沒有人能抗拒立刻癱倒在此的誘惑,因此幾乎客滿,氣氛像救國團似的,洗澡得排隊。房間牆壁很薄,聲息相聞。我隔壁是一對西方男女,女孩子十分嬌小。我們隔牆進行豐富有效的溝通。

「呼……呼……」我在用吹風機。

「%$@#*……」她對男的說我聽不懂的語言,但聲調驚喜。

「……」我吹好頭髮了。

「叩叩叩。」她頭上包著毛巾來敲門,像個印度阿三。

「呼……呼……」她在用吹風機。

「……」吹好了。

「叩叩叩。」毛巾拿下來了,又變回一個俏麗的西方女子,微笑稱謝。

夜很快就降臨了。在晚餐桌上遇見兩個馬來西亞女生,她們已經上了基地營,這是回程了。她們的嚮導十分盡職,遇上毛派時替她們殺價,殺到兩人一千三百盧比,這是我聽過的最低價了。毛派也真是……到底是革命還是請客吃飯啊?

而我的嚮導呢?Tika是活潑喜歡熱鬧的,此刻他正在另一張長桌上,與其他旅客玩得很開心。我們不是同一掛的。剛才我問他要去哪兒裝水,他居然說:「要走下去到河邊。」我面無表情看著他,他才說:「開玩笑的。廚房在後面。」我覺得很鳥。我今天走了八小時都快掛了,你開這種玩笑也太不識相了吧。

所以他去跟別人玩也好。別煩我,我在解我的夢。密教被破獲,失物尋不回,想約約不成,想吃沒吃飽;這是滿壘的殘壘,未完成。夢之一最缺乏情節,但醒後想來最有趣。一種信念及其實踐,被截斷了。或者是:一種愛戀及其實踐,被截斷了。夢之二與三的的種種遺憾,都可以視為夢之一的結果。

在《春琴抄》裡,驕橫的千金小姐不幸失明,愛慕她的男僕不減其愛,最後亦自盲雙眼。則春琴、陳文茜與五星級buffet,可能象徵放縱、過剩與奢華。夢給的線索都是模稜兩可的;在昨夜那個粗糙無電的旅棧,我的潛意識究竟是看破了繁華,還是懸念繁華?

我在Chhomrong。可以走向聖殿,也可以走回塵世。我的夢,亦如是。

2005/09/23

16 喜馬拉雅初體驗


和小豆子大吵一架。起先這樣這樣然後她居然那樣於是我就覺得這樣但是她卻那樣去了……我應該要憤怒的,但是因為是她,我感到深沈的悲傷。

然後我醒來,一驚,大部分的細節都嚇忘了。但那是個很逼真的夢境,我全心全意的悲傷。醒來時感到害怕,吵架是夢的,是假的,但是我卻真實的經驗到那悲傷了。夢裡不知身是客,夢醒時知嗎?

夢都是借位說話的,夢見是小豆,就表示不是小豆。那我跟誰吵架?

租來的五十公升大背包直挺挺站在地上,奇怪,好像沒帶什麼嘛,卻也塞滿了,睡袋還外掛。我一背就幾乎直不起腰來。它長那麼威武,叫它背我算啦!當初Tika說他最多可以背十二公斤,這大概八公斤吧,沒有超過限度。我舉步維艱。

Tika和我約在一家小店,因為在路口叫的計程車比較貴。早餐盛在鐵盤子裡,土司、蛋與炒馬鈴薯。我們聊到即將揭曉的美國總統大選,尼泊爾人對阿富汗受到的攻擊很同情,非常討厭小布希。Tika跟我開玩笑,用一隻指頭勾起我的大背包說:「A piece of cake!」

一片蛋糕。意思是完全不成問題。

Tika跟我差不多年紀,也差不多高,只比我重五公斤而已。他俐落的一抖,背包就伏在他肩上,輕便貼合像一朵雲,我想到Tika要背著它陪我走十一天,心裡既歉疚又自卑。幸好我昨天收行李的時候已經想過了,所以我為自己收拾了另一個背包,放著錢、護照、防曬油等等。雖然不成比例,但好歹做做樣子嘛。

坐計程車到Phedi。尼泊爾的地名令人困惑,翻開地圖,Phedi就有好幾個。phedi有「基礎」之意,所以好幾個山腳下都叫做Phedi。但這個Phedi是大部分人爬安娜普娜基地營的起點,公路從波卡拉一路伸進這個蒼涼的地方,左邊是枯竭的寬闊大河,河對岸是山,綠綠的,右邊也是山,泥黃色的岩石看起來冷酷無情。

我在想早晨的夢。在親近的關係裡吵架,我想那夢的主題是「決裂」,「掀開底牌」。暫解如此,還是不甚明白。

車在無何有之處停住,Tika用下巴向右一指,我抬眼一望,懾人的泥黃大石依稀有路。如此開始我的喜馬拉雅初體驗。

前三十分鐘是震撼教育。之字形石階一路往上,Tika的頭已經不見,大背包好像一隻立起來走路的大甲蟲,也一路往上。我苦苦追趕,又不肯開口求饒,第一次偷偷看手錶的時候,才過了十五分鐘。三十分鐘後走到一個小小的平台,藏人在那裡賣手工藝品,Tika讓我休息,我如獲大赦。同樣在那裡休息的還有另一個遊客,另一個嚮導;兩個尼泊爾人嘰嘰咕咕去了,兩個沒用的遊客各自喘著大氣,誰也沒想理誰。

過了那一段以後,就不再有急上坡了。山徑上上下下,偶然經過一戶人家,倘若戶外放了兩張桌椅,那便是一個茶店了。偶然經過幾戶人家,鬆鬆散散的錯落,那就是一個小村子了。忽然冒出幾個翦徑小賊,笑著唱著歌,鐵盤子裡是橘黃色的鮮嫩小花。劫匪的平均年齡大約四歲,犯罪手法是小手拉小手,不讓我們過。留下買路財,送你花一朵。Tika要我給他們兩盧比,我沒有零錢,給了十盧比,小小的毛派得意的喊叫,Tika翻譯給我聽:「我們有十塊錢了!我們有十塊錢了!」

此外Tika的解說我全聽不懂。他指著田裡種的植物嘰嘰咕咕,我敷衍點頭;他指著屋簷下織布的老太太,在自己胸前比畫著交叉的模樣嘰嘰咕咕,我又敷衍點頭。後來我發現大部分的田裡都種著同一種結著細碎顆粒的金黃色植物,問他:「那是什麼?」「小米。我早上就是在告訴妳,那是小米。」「喔!」

我的感冒還沒有全好,爬山的前兩個小時我不斷的擤鼻涕。中間兩小時我改用擦的。後面兩小時我面不改色的把它吸回去。如此到了一個沒有電的地方,Tika問我要住這裡,還是下一個旅棧。「那還要走多久?」「一小時。」Tika說一小時,大約是一個半小時。我想,第一天幹嘛那麼拼命呢,決定住下。

這是個非常簡陋的地方,整個房子好像顫巍巍怯生生的站在山裡。我的「房間」在二樓,是木頭隨便釘一釘做成的,牆上糊著報紙,大概是怕沒有磨光的木屑刺了手。陽台面對著大山,底下是他們的菜園。我就看著女主人走進這片菜園裡,拔了兩手芥菜給我做花素蒸餃。

四周都昏暗了的時候,男主人才回來。蠟燭顫巍巍怯生生的站在桌上。他叫Santos,穿著很奇怪的服裝,米白色的布在胸前交叉,有點像以前我媽媽用來把小孩背在背上的那種長巾。我問Tika:「那是尼泊爾的傳統服飾嗎?」「那是Gurung族的傳統服飾。我早上就是在告訴妳,那個老太太也是Gurung族,她正在織這種長巾。」噫,一天被抓包兩次。Santos示範給我看那條長巾的妙用無窮,可以把東西兜在懷裡,也可以纏過來繞過去,還是把東西兜在懷裡。

Santos的小孩與爸媽都住在波卡拉,只有兩夫妻在這個沒電的山裡經營旅棧。(好奇怪,誰會來住啊?)Santos的父親曾經去印度當軍人,因為印度軍人的月薪是一萬盧比,等於尼泊爾人的年薪,尼泊爾人就這樣四處冒險去為別的國家打仗。

沒有燈光,星星就囂張了。銀河是一道糊糊的牛奶路。我領取一支蠟燭顫巍巍的回房去,才第一天我就起了二心。「不然,不要去Poon hill,我也無所謂。」

2005/09/16

15 黃毛小雞


夜裡醒來的片刻,想:「好—安—靜—啊!」便又睡著。再醒來時是早晨八點,庭院裡刷洗的聲音聽起來勤勉而樸實。很尼泊爾。

這房間是東西向。早晨太陽從走道來,下午從湖邊來。房間四個角,沒有一個是直角。房間微微的歪斜著,沒有章法,不是菱形,也不是平行四邊形。我不在乎,跑到屋頂去吃早餐。烏鴉飛來飛去,湖很靜,月亮還在天上,支離破碎。一顆大樹遮住部分湖景, 但沒有人對他不高興。湖邊是一片草地,有牛。印度教認為他們是聖牛。但牛好像沒有認為自己很神聖的樣子。他們不擺架子,看見沙坑就臥倒打滾。

「我有未來的一個月可以細細的看這湖。不急。山倒是得快點去爬,十一月了,接下來會越來越冷。我怕冷,應該快去快回。」正這樣想著,就看見我的小老頭嚮導Tika迎面走來,這地方好奇妙啊!都不用約,好像直接用念力互相呼喚,就自然會見面。

費娃湖南邊有一個水壩,在旅行書上,西邊這條沿湖而建的街叫做「湖區」,南邊叫做「水壩區」。「水壩區」的山景好,但市容蕭條。Tika帶我走到「水壩區」去辦入山證,大概兩公里吧,他隨便穿雙拖鞋走得飛快,我在後面跟得吃力,心裡暗暗叫苦。剛才我們是怎麼說的,明天就去爬是吧?我有不祥預感。

入山證兩千盧比。靠山吃山,尼泊爾政府收起過路費來,毫不手軟。回到湖區租背包,老闆是Tika的朋友,所以不用押金,Tika指指自己,黑溜溜的笑著:「我就是押金。」我尊重他,他帶我去的地方,我都不講價。那一家的孩子像個牛皮糖一樣黏在老闆娘身上,掀起她的上衣湊過去吃奶,順便把玩另一邊。老闆娘寵辱不驚,繼續跟Tika聊天。我不好意思看,很快就告辭。

爬山以前我還有一個任務,就是去找到KEEP,買一罐小藥丸。KEEP的全稱是Kathmandu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roject,一個教育觀光客的公益組織,我打算去那裡蒐集一點資訊,做一個上道、有品的登山客。它就在Standard Chartered Bank對面,Amrit樓上;我從上俯望,一眼看見Amrit的二哥在打掃庭院,趕緊縮回脖子。

在尼泊爾不能喝未經煮沸的冷水,因為我們的腸胃不習慣異地的細菌,會生病。我們得喝瓶裝的礦泉水。但爬上山了還去哪兒買水呢?其實就算有得買也不應該買,因為那得靠尼泊爾挑夫挑上山去,喝完了的空瓶丟在山上,幾千年也不會分解。爬山耗體力,應該多喝水補充水分,上了三千公尺以後,喝水更是防止高山症的最有效辦法。所以每個人每天要喝三、四公升水。這樣的喝法,要是全喝礦泉水的話還得了?

解決之道是買小藥丸來丟在水裡殺菌。含氯或硝酸銀的藥丸可以殺菌淨水,但對尼泊爾的細菌不管用,要買含碘的藥丸才行。KEEP的平頭男生告訴我,水不會很髒,所以一公升的水丟一顆小藥丸就行了,蓋子不要蓋緊,過五分鐘後搖一搖,水裡的壞東西會變成氣體跑掉。然後蓋緊瓶蓋,放三十分鐘,就可以喝了。

我回到房裡,天還沒黑,青少年在草地上踢足球。球的悶撞,球員的喘氣與笑罵,裁判的口哨嗶嗶地響在那片其實凹凸不平的露營草地上。我窗下有一個廢棄的牛棚,石頭砌成的,牛棚屋頂是一個一平方公尺的無用平台,曾經長了一點樹,但是又都枯死了。一隻顏色和廢棄石屋相仿的花貓,警戒的在石屋牆角匍匐前進,他是貓中的007,但他不知道樓上有我在偷看。一隻黑狗跑進我的窗景,到沙坑上痛快滾了幾滾,露出白色的腹部與腳底。玩夠了,他再打一滾重新站起,又變回一隻黑狗,輕快的跑走了。

我收好爬山所需的行李,背包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重。山那麼遠,一爬那麼多天,我很忐忑。我是都市裡長大的小孩,幾年前偶爾偷用小豆子的會員卡跑去健身房,在那些雄壯威武的機器上,老覺得自己是一隻小雞。後來不再去,多少也因為那想像中的畫面實在太滑稽。我爬得動嗎?朋友送我「紅景天」,是預防高山症的西藏草藥,我會有高山症嗎?想得睡不著,爬起來做一瓶水試試看。黃黃的鐵鏽色,像尿。

重新躺回床上。數羊吧。兩千五百七十五、兩千五百七十六、兩千五百七十七……羊們跳欄一隻一隻全跳過,黃毛小雞卻在喜馬拉雅山腳下徘徊又徘徊。

六小時法文


十五年以後,我又坐進了教室,心裡響起羅大佑的歌:「那是後來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現在眼淚歸去的方向。」

不全對但也有點像。畢業學分一百三十八個,一個也不肯多修,修了的也不怎麼肯去上課。現在沒學籍沒學分什麼也沒有,但是想學法文,就乖乖的坐進去了。

我的同學們來自台南,彰化,高雄,嘉義;每一個都比我像台北人。女孩子很搶眼。有一個用了好大的髮飾,捉起一小撮頭髮單綁在頭的一側,背上部分鏤空繁複繞著鞋帶般的繫繩,面貌清秀,笑容甜美。有一個穿了好短的白色短裙,稍微彎腰就記著用手稍稍護著臀。有一個穿著嫩嫩的黃色上衣,好適合今天明豔的陽光。有一個在教書的朋友說,有時女學生穿好少,她們不知道老師的定力有多受考驗。就是那樣沒錯,她們有著少女的純粹,未曾仔細算計性感的方程式,好像只是不小心穿太少。我們的法語老師是個鷹勾鼻刀削下巴的老頭,汗涔涔,默默地從衣服裡透出來。也許來台灣太久了,他的衣服上有一對我們熟悉的光腳丫,鞋上說不定有一對台灣水牛角。他的藍眼睛總是忍不住繞回到那個綁單邊頭髮的女孩,而她巧笑倩兮那麼真誠坦白。

十五年過去了,到底有沒有不一樣呢?老師要我們把桌椅排成U字形,我對其中隱含的團體互動感到抗拒。——跟以前一樣。他帶我們念字母A到Z,每一個字母都舉出一些字為例讓我們練習發音,同學們勤於抄筆記,而我覺得沒什麼好寫,就是坐著用聽的。——跟以前一樣。我穿得很隨便,坐得也隨便,不出多久就會完全癱瘓在椅子上,坐得像個玻璃娃娃。——跟以前一樣。

十五年前,我用橡皮筋綁馬尾,穿青蛙褲去上課,吃學校附近的自助餐,坐公車用學生票,在超市仔細比價,量入為出,謹小慎微。現在也還是這樣。

日安。晚安。你好嗎?我很好。謝謝。所有的語言課都以此為起點。從以前到現在,都一樣。法國老師英文說得很糟,中文也很勉強,但願他法文說得不錯,我哪知道。想辦法從喉嚨裡咳出痰來發那個古怪的音。

教室裡好歹有電風扇了,建築也很通風。跟以前可不一樣。這樣的午後漂亮得像是颱風快來了一樣,天不真實的藍著,雲朵很大方的漂浮,有風,雖然還是太熱而不盡如人意,但是夠好了。有或許具體或許虛幻的歐洲旅行在後面,我不像以往那樣不斷打呵欠。對法國老師不甚滿意,乾脆再上一堂台灣老師的課聽聽看。

法國老師說很多廢話來解釋,我是大人,你們也是大人,你們不是小孩子,我不是你們的父母,甚至不是老師。他老是逗我們笑。他用對待小孩子的方式對待大人。台灣老師說很多廢話來趕人,因為這是語言課,人太多,真的沒辦法上,你坐那麼後面,你發音一定不對,你要修第二外國語,去修日文韓文嘛,算了啦,去喝杯咖啡吧。他用對待大人的方式來對待小孩子。

結果這一天上了六小時法文。先生。小姐。女士。先生們。小姐們。女士有沒有「們」?

其實也有很多不一樣。我更怪了。離世界更遠。而且,羅大佑現在總是笑著,卻再也不誠懇。

2005/09/08

【廣告】賣水


美容聖品,健康生活,膠水蛋黃信息水。看我現做:打一個蛋把蛋黃撈出來,加點膠水,對著瓶口說「去你的」,密封完成。

膠水:用抹的可讓皮膚細胞與皮膚細胞緊緊的黏在一起,擦哪裡緊哪裡,見斑除斑,遇紋滅紋。用喝的可讓肌肉細胞與肌肉細胞緊緊的黏在一起,肌肉緊實頂扣扣。

蛋黃:含豐富幹細胞與大量生命密碼DNA,可修補損壞老細胞,再生年輕新細胞。抹在臉上,新生的皮膚細胞根本不知道你已經三十好幾,當然細嫩無敵。若不小心吃進肚裡也沒關係,DNA以為你是一隻小雞,會奮力發育讓你長成一隻大雞。

信息:可接受個人化信息訂做。你要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

2005/09/04

理想的下午


讀史鐵生《病隙碎筆》,笑。讚嘆的笑。笑多了以後就心生歹念,想查禁它。他這樣寫命運、宗教、愛情、疾病、生死,以後別人還怎麼寫?這是最扼殺創作的東西啦。幸好後半本寫得並不好,那我就放心了。

然後去看《星際大奇航》,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好像很少人提到這部片,大概不賣,但我一直惦記著它,因為廣告做太好。海報上是一個圓頭的「憂鬱症機器人」,嘴角下垂,可憐兮兮的,廣告詞僅一句:「我的電影為什麼還沒上演?」

結果很好笑,但大家都不笑,害我只能收斂的笑。有一段是這樣:有一種外星人,相信一切生命起源於一個怪物打了一個大噴嚏。所以他們的佈道大會最末,應該要說「阿門」的時候,所有人便「哈啾!」用力打個噴嚏,而牧師則說:「Bless you.」

西方禮儀。旁人打噴嚏,識與不識都要說bless you。所以好笑。

裡面威力最強大的槍,是被打的人會用槍手的心態想事情。這槍是憤怒的家庭主婦發明的,因為她們的先生太豬頭,怎麼講都不懂,對他開一槍就行了。

我們把那槍送給史鐵生怎麼樣?

2005/09/03

【死刑】曾思儒案3


判決查到了,在這裡。選「最高法院」,然後打進名字就行。

確實有意思。判決都無聊得很啦,最高法院(三審)的判決尤其如此,因為它是法律審。一、二審是「事實審」,問的是「被告做了什麼?有什麼證據?」三審問的則是:前次審判程序有沒有問題?起訴法條對不對?判決理由完備嗎?等等純法律的問題。

有意思的是,對照著看,可以看出司法記者對法律的了解到什麼程度、他看重什麼。五次發回,我逐一簡述。

第一次發回:
a.曾思儒的殺人犯意何時產生?
b.沒有提示證物,違反正當程序。

第二次發回:
a.主文寫錯了。因為二審與一審雖均判有罪,但認定事實卻有差別,所以應該撤銷一審判決自為裁判。
b.曾思儒製造自焚的假象,沒有事實根據,是臆測。

第三次發回:
a.被害人何時死亡,原判決說法不一。
b.第一次發回的原因仍然在:原判決對曾思儒殺人犯意的推論草率。

第四次發回:
a.兩份筆錄沒有提示。
b.曾思儒所盜取財物漏列「身份證、提款卡」兩項。

第五次發回:
a.原判決沒有說明加重竊盜未遂罪為什麼不用論罪。
b.電磁爐沒有提示。

最高法院發回的標準寫法就是:二審判死刑,雖然不是沒有道理(行話叫做:「固非無見」),但是!接下來就開始說那判決錯在哪裡。

五次發回,一直在追問「殺人犯意何時產生」的問題。案情是這樣的。曾思儒以前是金山高中老師,租屋而住,後來換學校,他就搬走了。但鑰匙沒還。這一天,他想進去偷。那地方住的都是他以前在金山高中的同事。所以他先在外面看,沒燈光。打電話,沒人接。他跑進去想偷,但心裡猶豫,又跑出來打電話給女朋友。他想了四十分鐘,還是決定回去偷。

曾思儒進去後沒多久,女老師就回來了,曾思儒躲進一個男同事的房間裡。後來女老師經過房門口,不知何故停頓了一下,曾思儒心慌認為她看見他了,便竄出來蒙住她的嘴,女老師咬他的手,兩人跌倒在地。曾思儒隨手用地上的啞鈴重擊女老師的頭,女老師便求他放過她,並主動告知財物放在哪裡。

曾思儒用膠帶把女老師綁住,搶了錢、電腦、手機,就坐在客廳,想了三十分鐘,聽見女老師翻動掙扎的聲音。他覺得女老師應該有看見他,決定殺人滅口。

他去廚房拿水果刀殺她,水果刀斷了。他用鐵鍋打她,鍋子凹了。他再用電磁爐打她。最後他把一堆衣服、椅子、電視機通通堆在女老師身上,把廚房的瓦斯桶搬進來打開瓦斯,把門窗關好,就逃走了。

高院始終認為,曾思儒在一開始拿啞鈴打女老師的時候就有殺人故意了,所以判他強盜而故意殺人。可是最高法院認為高院的解釋不通,因為如果他一開始就有殺人故意,那還坐在客廳想三十分鐘幹嘛?

於是高院便想辦法解釋這件事。法醫說女老師的死因是遭鈍器敲擊,所以高院就說,她是被啞鈴打死的。但是同一份判決另一個地方卻又說,她是被啞鈴加上電磁爐一起打死的。同一份判決,對於死因與死亡時間的說法不一,那還行?遂又發回。

這就是記者所說的「雞蛋裡挑骨頭」。就上面敘述的案情,他應該是本來想偷(竊盜犯意),後來變搶(強盜犯意);搶完以後,他想了三十分鐘,才決定殺人(殺人犯意)。 也就是說,強盜行為完成了以後,他才犯下殺人罪。時間上沒有密接,犯意也不同,這時強盜罪與殺人罪應該個別論罪,不能用「強盜而故意殺人」。何時有殺人故意,關係到用什麼罪名、哪一條法律來判刑,這是關鍵性的問題。

最高法院發回判決的時候,是不會把底牌掀出來的。他只會說「你判得不對」,不會說「你應該怎麼判」。就像老師改考卷的時候只會說你錯了,正確答案呢,可得你自己去參。所以最高法院始終沒有說出「應該個別論罪」這句話,只是我猜他是這樣認為的。同樣的,最高法院也沒有說「判無期徒刑就好,不要判死刑」這句話,但記者是這樣猜的。

法律是很細節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沒差,殺人償命嘛。這個罪可以判死刑,那個罪也可以判死刑;那隨便挑一個吧。但是犯罪有各種不同的情狀,所以才有相似而又不同的各種罪。我看蘇案的法院判決或律師訴狀,也是同樣斤斤計較的。案子要打贏都是贏在微不足道的細節裡。法庭裡真正在纏鬥的東西,是檢辯雙方的法律技術。

五次發回裡另一個重點是程序的違誤。例如有三次的發回是因為沒有提示證據。第一次發回是只有提示證據清單,最高法院說不行,要看實物;第四次發回,有兩份筆錄忘記提示;第五次發回,電磁爐又忘記提示了。

在法庭上提示證據是很浪費時間的,像蘇案那麼多年下來,提示證據大概要提示兩整天。但是法律規定要這樣,就是要這樣。目的是保障被告詰問與對質的權利。記者提到身份證與提款卡的問題,並不是最高法院特別關注這兩樣,而是高等法院的判決裡漏列了這兩項強盜所得物品。

我覺得有意思的是,記者似乎全不在意程序的疏失,他在報導裡完全不提「沒有提示證據」,且三度凸槌之事。如果不提示證據,審判也可過關,那規定豈不形同具文?以後誰還要提示證據?如同我在書裡寫的,如果非法搜索所得也可以拿來當證據,那以後誰還要申請搜索票合法搜索?

反過來說,提示證據不就是基本動作嗎,有那麼難啊?高院老是「抓龜走鱉」又是怎麼回事呢?

我們會幻想,發回更審應該是很戲劇性的,不是都說「大逆轉」嗎,那應該是像「忽然發現一枚指紋」這一類的事。但完全不對,三審根本不進行證據調查,哪裡會發現新證據?三審不開庭也不言辭辯論,他只看卷子不看人。最高法院就是用來在法律的細節上面把關的,倘若我們嫌棄他太細節,那就把最高法院廢了吧。

我感到訝異的倒是,五份發回判決都是同一庭判的。最高法院一庭有五位法官,只有第五次判決時,五位法官裡換掉了兩位。最高法院不抽籤分案的?地院與高院的慣例都不如此,到底是這個案子受到特殊對待,還是最高法院慣例如此?如果是特例,為什麼?如果是慣例,那這樣子目的何在,這樣有比較好嗎?蘇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那一庭的審判長因為以前在高院審過蘇案,所以為避免預斷,特地迴避。為何這案子卻都給同一庭?這才是司法記者該追問而未追問的問題。法律很細節,新聞又何嘗不是。

另外一個細節是,第一次發回更審時曾思儒還有律師,後來就沒有了,變成公設辯護人了。沒錢了?放棄了?絕望了?

再重新看一次聯合報的報導,又看出一個錯來。他說:「曾思儒昨天第七次被判死刑,前六次判決都被最高法院撤銷。」但其實應該是五次被撤銷。他的標題也說「五度發回更審」,哪來六次撤銷?可能他也用同樣的判決查詢系統,看見有六個判決,就以為是六次,其實裡面有一次只是裁定延長羈押而已。

雞蛋裡真挑出了骨頭,我們該怪那去挑的人多事嗎?雞蛋裡本來就不應該有骨頭的啊!我們何不問,雞蛋裡骨頭,孰令致之?

2005/09/01

【死刑】曾思儒案2


這案子越看越有意思。判決應該是查得到的,不過一步一步來,先單就這三篇報導來討論一下。這三篇報導寫得並不壞,我覺得還蠻典型的。沒有顯而易見的歧視,但是觀點有待商榷。

男老師殺了女老師。這一點看起來沒有疑問。但東森的用語是「凌虐致死」。聯合報則比較詳盡的說,「曾思儒到同事租屋處行竊,被何女發現,起意殺人,拿房間內的啞鈴重擊何女頭部;不顧何女哀求,又拿水果刀、鐵鍋、電磁爐等朝奄奄一息的何女猛刺或攻擊,離開現場前製造何女自殺假象。」

東森的寫法給我的感覺是,男老師是冷血殺手。聯合報披露的細節則不一樣,男老師是臨時起意而殺人,但他根本不會殺人,所以那人屢殺不死,這是一樁因為愚蠢而造成的殘酷。我想起「冰血暴」,科恩兄弟。(不是李安的冰風暴。)那就是一個「因為殺人技術不純熟,結果格外殘忍」的案子。那是真實案件,還是李昌鈺破的案。在他書裡那案子叫做碎木機謀殺案之類的。也想起「夢幻天堂」,凱特溫斯蕾踏入影壇的首部作品,真實故事改編,兩個十四歲小女生同性戀,其中一個的媽媽反對,兩個笨蛋就用一塊磚頭把媽媽活活打死了。

殘酷嗎?殘酷。但愚蠢與邪惡是有差別的,尤其是考慮量刑輕重的時候。聽到「凌虐致死」會想要判他死,但倘若是「臨時起意,屢殺不死」呢?

東森與聯合都指責最高法院不斷發回更審是浪費司法資源,傷害受害者家屬。因為兇嫌已認罪,其他都是枝節問題,有什麼好問的?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甲把乙殺死了,則甲該當何罪?單單這樣是沒辦法判的。我們會直覺的說:殺人罪。但不一定啊,要有殺人的犯意才是殺人罪。甲想殺乙且確實把乙弄死了,才是殺人罪。甲不小心把乙弄死,是過失殺人。甲本來是想給乙一點教訓(甲的犯意是傷害),但下手太重把他弄死了,是傷害致死。還可能是過失傷害致死、正當防衛……。

那到底應該怎麼判?我如何知道甲的犯意是殺人、傷害還是根本沒有犯意?這就要看作案的細節啊。比如說,如果男老師預藏多樣凶器,一樣一樣拿出來殺人,那東森就沒講錯,是凌虐致死。但看來不是,他是慌張中手邊抓到什麼就拿來打,不是預謀殺人。所以不能說,只要兇嫌承認殺人就了事,判死刑。被害人家屬會希望速審速結,但司法不可以在裁判品質上讓步。

聯合報記者說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千奇百怪」,我不確定該不該相信他,細節我們可以拿到判決以後再來檢驗記者的轉述可不可靠。這裡先做一些猜想。記者說:「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撤銷理由都是要高院查清楚,曾思儒究竟是在何時萌生殺人犯意,是在強盜女教師的財物之前、還是之後?」他本來潛入,犯意是偷竊。我猜想,追問何時變更犯意,應該是要弄清楚到底應用什麼罪名起訴他。第三次的撤銷理由,是追問多種凶器之中哪一樣造成女教師死亡,及其因果關係。我猜想,一樁死刑案件,要弄清楚凶器是什麼,應不過份吧?反過來說,如果檢方未能證明某個器具是打死女教師的凶器,那還敢判人死刑??

這恰好就是我在文章裡說的,因為一個犯行太血腥太殘酷,受害人與家屬太值得同情,所以在證據法則上反而會馬虎。平常我們會說,「案子一定要查清楚,不然不能服人。」但看見女老師的年邁父母,司法記者心一軟便說,「欸,你查那麼清楚幹嘛!」我們以為死刑一定是慎重才判下來的,其實未必。

接下來報導裡的兩個撤銷理由聽起來倒是確實蠻怪的,一個是問男的到底有沒有偷女老師的身分證和提款卡。我不知道這點在這個案子裡到底重不重要,可能要看判決。還有「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應該好好討論曾思儒被控竊盜與強盜之間的『法律關係』」,這我看不懂,記者大概也不懂。

這個案子看到這裡,媒體部分有幾個問題。一,記者(此例中是東森)用語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本案事實不應該用「凌虐致死」。二,一面倒。這時怎麼不平衡報導?怎麼不問替死聯盟的意見?怎麼沒有被告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的意見?三,最高法院所問是否為「枝節問題」,讀了報導仍然還沒被說服,例如凶器是什麼,這本來就該查。四,為什麼怪最高法院把關嚴格?為什麼不怪高等法院裁判品質不佳,查不清楚也敢判死刑?要怪最高法院的話,我倒同意高律師的「怪」法,就是怪他們幹嘛不好人做到底,自己判就是了。

受害者家屬表面上是抱怨司法系統拖延,一再發回更審。但其實如果高院判無期徒刑,他們恐怕會上訴,希望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所以他們應該是有兩個訴求,一,判死刑,二,快點判。

兩個媒體都無條件的接受這兩個訴求。但應該提出的質疑是:一,被害者家屬的態度,應該作為量刑參考嗎?(如果我殺了人,而那家人原諒我,我就不必死。如果他們很生氣,我就得死。但刑度不是應該依罪行來判斷嗎?)二,判死刑是被害者家屬恢復平靜的充要條件嗎?

還記得吳曉蕙命案嗎?她是國小老師,死在停車場裡。八年以後破案了,是兩個男的,犯案當時還未成年,所以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那她的家人又怎麼辦?

我也不曉得他們怎麼辦。一定很辛苦,很困難。但是很多案子都沒有判死刑,而被害人家屬仍然繼續過下去。

我們都想要支持受害者家屬,但是找不到一個表達的形式,所以就老是借用「死刑」這個儀式。儀式?對呀,儀式,也許我們需要的真的是一個儀式?我們把犯人判無期徒刑,但是把他的身份證、衣服拿來鞭屍,燒掉,埋到土裡去好不好?把他的指甲頭髮剪下來,裝進瓶子裡丟到海裡去好不好?

我們在象徵層次上殺掉那人,以洩心頭之恨,但不要在實際層次上殺人好不好?

或者,再進化一點(如果我們能的話),我們殺掉他的罪行,但不要殺犯人,把他關起來就好,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