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30

蘇建和案20年了!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無辜的人被判有罪
受害者還在呼喊真相,不得安歇
在這一場沒有正義的審判中
沒有人是自由人

蘇案20年了。這是一場太久的審判,一趟太漫長的旅程。

20年來,經歷了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再審,再更一審、再更二審,創下了台灣司法史上的許多第一次;當時的少年劉秉郎、蘇建和、莊林勳已經成了中年。20年來支持他們往前走的,是相信人間還有正義。

這麼多年來的審判、無數次開庭,被害者家屬吳唐接先生,從來不曾缺席。年邁的他每次出庭帶著數公斤的卷宗來,從不遲到早退,支持他的,也是因為他要為家人求一個正義。

但是,正義早在20年前就在這場審判中缺席。如果汐止分局的警察沒有刑求,如果當初檢察官秉持科學辦案而非誘導式辦案,如果現場蒐證與保存都做得徹底且沒有被隱匿,如果一開始法官不是因襲苟且草率判案;如果,如果正義沒有缺席。

那麼今天蘇案三人不會無辜被入罪,被害者能看見真相寬慰心靈,而社會大眾,不會成為「旁觀他人之痛苦」的人。

這趟20年的漫長旅程,是一趟追尋正義、走向自由的旅程。或許正義與自由,還無法在法庭之上實現,卻一定可以在你我之間找到。

請您用以下的方式,在這趟旅程中,陪我們一段。

聲援蘇案,有以下四種方法:

1. 即日起,寄一張實體明信片給蘇案相關當事人,或在網站上寫虛擬明信片。

2. 10/31-11/6 到全台西部主要城市參加自由的界限 影像放映+蘇建和三人座談活動

3. 10/28起 加入在師大路小公園發放明信片的志工。說明請見這裡

4. 11/12上午10:00 到台北高等法院刑事庭(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參與蘇案宣判法庭觀察。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敬上
連絡電話: 02-25969525, hsichih.trio@gmail.com, http://www.hsichih-trio.url.tw/

2010/10/09

【靈感書25】一點佛教

(為期一年的聯合報副刊隔週專欄「靈感書」至此全部播映完畢,我畢業啦!沒靈感了!)

星期日的早晨,我結束了十日的內觀課程,搭便車離開那個處處是果樹與香菇寮的小山丘,又回到城市裡。下車處是知名的百貨公司與大酒店,時間還早,沒人開門,紅塵人世看起來既熟悉又陌生。

內觀教人打坐。一套課程為期十天,學員不說話、不互動、不看電視報紙、沒有網路手機、不寫字,什麼都不。如此向外封閉,求的是向內敞開,當一個人的心思沒辦法逃到其他事物上時,只好別無選擇地檢視自己的內心了。

有個朋友曾經轉述一位仁波切的話,大意是說:「你以為打坐是讓你體驗內心的平靜嗎,哈,想得美!打坐是讓你看看你的內心有多混亂。」仁波切可能不是用這種口氣說話,但是我深有同感。身體穩穩的坐在蒲團上,心裡已經環遊世界好幾周了。再想起此語多令人安慰,連仁波切也還是心思散亂啊。

我算是很不認真的。從第二天開始,腰就隱隱作痛,我想起漫畫《娃娃看天下》,瑪法達的中年父親,有一天伸展一下四肢,瑪法達的小弟弟經過,一腳踩在小汽車上發出可怕的斷裂聲響,他爸爸嚇得摀著腰:「斷啦?」我可不想打坐出來以後直奔醫院,所以,只要老師一宣布:「你可以在禪堂裡用功,也可以回到寮房去繼續用功」,我便回到寢室去先躺平再說。

最後一天,禁語令解除,幾十個學員忽然令這個建築變得非常小。聲音聲音聲音,聊天聊天聊天,話,話,話。到底都在說些什麼呢?我聽到許多對話是這樣的:「其實每次來內觀我都好希望,一直靜默到最後,大家悄悄的離開,這樣就好了。」「對啊我也是,我最不喜歡最後一天,因為可以講話了。」奇妙的是,對話並未在此嘎然而止,而繼續在「我們都不想講話」的共識上,熱烈地進行下去。我們「可以」講話,不代表我們「必須」講話啊?但實際上,說話卻好像是個無法抗拒的誘惑,只要不被禁止,就非說不可。於是最後一日,我不斷回到禪堂,那最後的淨土,因為只有禪堂裡不許講話。

禪堂裡安靜無聲。只有屋頂上的小鳥不受限制,他們的叫聲在我聽來很像「一點佛教」,或者「一邊佛腳」,視那隻小鳥的口音而定。我並不為佛教而來,但是很慶幸在紛雜的世界裡還有一個可以安靜的地方,暫時斬斷社會網絡的絲線,感覺自己的心神像孫悟空一樣騰跳雲遊。

2010/10/06

【靈感書24】湯英伸案的意義

為什麼我們還記得湯英伸呢?都已經二十幾年了。

那一期的《人間雜誌》是灰黑色的調子,依稀記得那悵惘的感覺,讀完了以後,最希望一切都沒有發生。救援失敗了以後,《人間雜誌》又做了一期,湯英伸已經在一個四四方方的骨灰盒子裡了,但是被害者的家屬願意與湯英伸的父親擁抱和解。那應該是劇痛的擁抱,但那痛楚裡終於至少有一點意義。


鑽研「意義治療」的精神科醫師維克多‧法蘭可(Viktor Frankl)喜歡引述尼采的話,來說明什麼是意義治療:「如果一個人知道他為何而戰,他就什麼都能夠承受。」法蘭可自己進過集中營,是奧許維茲的倖存者。他曾說,痛苦像煤氣一樣,不論量多量少,不管房間大小,煤氣就是會充滿那個房間。但是在痛苦之中,能夠支撐一個人活下去的,是一股追尋意義的意志力。

《人間雜誌》賦予了湯英伸案一個意義。那是我們第一次探索什麼是「惡」,什麼是「罪」,第一次願意跨越道德評價,去聆聽與理解,第一次以動態的社會過程去理解一樁暴力犯罪的前因後果。湯英伸是以《人間雜誌》所描繪的模樣被記憶的,而且二十多年以後,不僅台灣還記得湯英伸,連星馬地區居然也記得——最近有一個馬來西亞的華人青年楊偉光,因為運毒被新加坡政府判處死刑,當地人權工作者認為新加坡的法律規定「販毒處唯一死刑」是違憲的,所以串連奔走要求槍下留人。他們稱楊偉光為「馬來西亞的湯英伸」,因為楊偉光案裡,也處處刻畫著社會弱勢階級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不歸路。

我們記得湯英伸,不只因為當時有《人間雜誌》,更因為當時沒有壹傳媒,及其引進的一整套狂躁修辭。現在已經沒有人「指出」了,一律「踢爆」;簡單的「表示」也寫成「怒嗆」,簡單的「澄清」,則必然「回嗆」。用這種狂躁修辭寫成的新聞,看起來所有人都在歇斯底里的吵架。溫柔敦厚已不復見,理性與理解所需要的空間,更是奢求。這樣的媒體生態非但不賦予意義,反倒剝奪了一切的意義。

「意義治療」是想盡辦法要讓人找到他存在的意義;我們的社會卻好像一直在接受「反向的意義治療」。如果法蘭可是對的,那麼這是整個社會在精神層次上慢性自殺。湯英伸案給我們的啟示就是,只有賦予悲劇深刻的意義,才能讓它在集體記憶中轉化為生命的動力;今日的失敗,或將成為明日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