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6

如果在里斯本,一個旅人


一上車就睡了過去。醒來的時候夜色如墨,才不過五點一刻。睡中也知道車子彎過好幾回,並且在一片荒涼中的加油站搭載旅客。夜裡還在外面廝混最令我強烈感覺到身在異鄉,在台北的時候如果混到很晚,也覺得身在異鄉。開往機場的巴士在無邊黑暗裡前進,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偶然出現燈火,都是無解的謎。我搭過這路車,知道無邊黑暗應該是平整的農田與牧草。我飛過這個機場,知道從上空俯望可以看見好幾個漂亮的湖。可是沒有了光,就什麼都沒有了。

Billund機場是不廣播的。即使聖誕節已經近了,機場也只比平常多一點點人,仍是全然的寧靜。從北歐飛到南歐,廉價航空Ryanair只要四百塊台幣。自詡文明但入了夜仍然是黑暗大陸,只看到公路構成線條,那大概是德國。然後是一片破碎的燦爛,想必是荷蘭,如同海上漂浮的燈火,我將降落在哪一點上呢。

飛抵馬德里機場時已經過了午夜,這就是廉價航空之所以廉價的原因。我一個人旅行,不想在深夜走進一個從未去過的、公認治安敗壞的城市,所以早就在網上做了功課帶了睡袋,準備睡在機場。我挑了一個稍有屏障但又不至與世隔絕的地點,鑽進睡袋,睡得好幸福。大部分的人都歪歪的擠在椅子上坐著睡,我可四仰八叉的躺著睡。我睡睡醒醒,每次醒來都好珍惜的想,「剛才我睡著了耶。」早晨過了六點以後就有人試圖把我叫醒。我想應該是吧。但他們講西班牙文,而我又不想起床,所以何必聽懂呢?我幾乎睡到八點。

坐捷運進城,在電扶梯上才站定,聽見身後些微聲響、肩膀上些微震動,立刻轉過身去,禿頭中年男子面色尷尬但又佯做無事,越過我走下去。哼。我是何許人也,我的背包裡豈有你偷得的東西嗎?早就藏在小袋子裡穿在夾克裡啦。

住在便宜的小旅館,但連機場都睡得,旅館自然不怕他。毯子若不暖有睡袋,窗簾若不暗有眼罩,隔音若不好有耳塞。地點很好,千金不換。

我不知道這次為什麼這麼放鬆,說來是我來歐洲以後第一次「玩」。在丹麥裡面玩那都太近了,不算,這次有坐廉價航空才算。也許之前太累了,我放鬆得近乎漫不經心。好像只要踏上西班牙的國土,我就已經心滿意足的「玩」到了。沒怎麼在網路上做功課,來馬德里不大知道要幹嘛,這註定是一個我離開以後才會了解的城市。旅人的第一個朋友總是那個大大的又小寫的i,而一旦連i都不大熱忱不大友善不大會講英文的時候,你就知道麻煩了。

但是也沒關係。自從有了旅遊指南以後,就有了一大堆的「非去不可」與「不容錯過」。世界排名前十大的美術館!——所以呢?還是不覺得一定要去耶。不如告訴我跳蚤市場在哪裡吧。旅遊指南即暴政。他人即地獄。

我就這樣懵懂地走在馬德里。這是一個好奇怪的城市,不合常規,沒有中心。他的捷運哪裡都去,卻要不停的轉車,粉紅線轉深藍線,深藍線轉淺藍線,好像這城裡的人們從來就毫無固定方向的移動。南邊與北邊各有一個火車站,但沒有一個像是「市中心」那樣,一出車站就有熱鬧的商店。公認的市中心大概是太陽門。西班牙人相信第一道陽光會照在這裡,遂稱之。但是即使是太陽門,早上十點,太陽曬屁股了,商店依然睡眼惺忪,不開門。

西班牙其實不比丹麥暖。但是丹麥陰鬱毫無希望,西班牙晴空萬里好像永遠都很開心。我常常在路口停下來張望,好—氣—派—呀。就是一副殖民宗主國的架勢,不是炫耀財富,而是展現權力。白天走,晚上也走,打了燈的建築物有明有暗,令人無話。

在西班牙確實無話,他們都不講英文。有一天遇見小餐館難得的沒有客滿,料想他們也許有一點時間跟我蘑菇,便去試試運氣。門口寫著套餐8.8歐元,其他都不懂。我說:牛肉?女生搖頭。她說:魚?我說好啊。貝類?好啊。然後點了杯咖啡,就坐等我的命運。等到主菜上來,是花枝圈。菜太鹹湯也太鹹,不求甚解的吃掉,覺得很好玩。大部分時候吃西班牙海鮮飯。西班牙的物價並不如想像中的便宜,但心想吃個夠本,離開西班牙以後就再也不吃。

皇宮很漂亮,國王廣場很漂亮,公園很漂亮,隨便哪裡都很漂亮。今年聖誕節的燈是藝術家設計所費不貲,其實普普。我有時晝寢,有時賴床,舒服得很。聖誕夜聽見外面有煙火,仍然坐在民宿床上寫點日記,不覺得有錯過什麼。去了兩三個不要錢的博物館,城市的模型很好看。去那個排名前十大的Prado美術館買小禮物,意外發現這樣就可以免費混進去——禮品店在博物館裡面,門口的女生登記了我的名字,告訴我可以待二十分鐘,但出口與入口是分開的,所以她其實不會知道我什麼時候離開。我買了個小東西才花了五分鐘,所以走進第一個展覽室,環顧四周是金光閃閃的宗教畫,我站了半分鐘想,嗯,看吧,難怪我不想來,連免費我也不想看呢。就暴殄天物地出去了。

民宿是單人房,共用浴室。有一天坐在馬桶上沒事,盯著面前的暖氣研究它。它的葉片複雜,令我想起手風琴那可以伸縮的皺摺,我想對呀,好聰明,一定是拉出來伸長了,整間浴室就會比較暖。伸手去扳,喀啦一聲,一個小金屬片不知道從哪裡掉出來,暖氣連到牆上的接頭鬆開了,噴出黑水。我動念欲逃,但剛才主人看見我進這間浴室了。只好手忙腳亂壓住接頭,想辦法把小金屬片卡回原來的不知道什麼地方,但總是不成。別無他法,大叫「hello」,像托天的巨人無法鬆手。主人來了,我一說暖氣在噴水,他就發出「啊呀糟糕了」的聲音,然後一疊聲的說:Thank you thank you! 我說嗯,不客氣,那我用隔壁間了。

真覺得劫後餘生。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認為自己的房子年久失修,所以一點也沒有為難我。

最後兩日走得更多,總是在我離開之前,城市特別迷人。那個i仍然幫不上任何忙,不讓我寄行李,甚至也沒有付費的儲物櫃;但我跑到隔壁的展覽室裡,還是把背包寄放在那裡,得意的跑去吃了最後一頓西班牙海鮮飯。飛回丹麥坐車回阿胡斯,又是那黑墨墨的夜,回到阿胡斯去,好離開阿胡斯。

咦,那里斯本呢?咳咳。我錯過了飛機。錯過了里斯本。

原來的打算是從馬德里轉機去里斯本,但寫完期末報告太累了秀逗,竟然錯記了起飛時間。只好兩天後另買一張機票再飛馬德里,然後就在馬德里玩。沒有很沮喪,但是很震驚!不像我!結果是對馬德里所求無多,彷彿只要順利搭上飛機飛去且飛回,旅行的目的就已經達成。

現在寒假將盡,過兩天要飛去阿姆斯特丹了。還是不知道在哪裡落腳。最後一分鐘才見分曉,仍然,不像我。但不容否認的,就是我。行李箱裡有易碎的茶壺茶杯,還有柔軟可以任意擠壓欺凌的衣物。用軟的把硬的包住,希望他們互相保護。待我找一個幸福的小家,再把裡面每一件軟的硬的,都攤開來。